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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件类型:刑事
办理方式:诉讼
指派单位:枣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单位:湖北鸣天律师事务所
承办人:乔方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
赵某1958年11月28日出生,小学文化,无业,住湖北省枣阳市某街道办事处某社区三组。因寻衅滋事,2016年10月26日被枣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二日;因非法聚集,2017年3月6日被枣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2017年10月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行政拘留七日。因寻衅滋事,2022年6月27日被枣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2年7月12日被枣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经批准逮捕。
2018年2月以来,赵某声称自己在信访过程中遭到不明身份的人殴打、拘禁,导致身患多种疾病,以到武汉看病为由多次到湖北省信访局信访,要求解决全家人生活出路。在有经济能力自行承担医疗费的情况下,通过越级信访向社区干部施压,迫使其所在的某社区为其支付医疗费及生活费共15次,累计人民币155302.90元,扣除医保报销资金后,赵某实际获益人民币107655.95元,赵某对其中返还到其名下银行账户的医疗报销款11388.09元占为已有,拒不返还。
2023年2月28日,枣阳市人民法院(2022)鄂0683刑初580号《刑事判决书》对赵某犯寻衅滋事罪判三缓四,判决书写了8页,约4000字,赵某服判息讼。至此,一个违法上访长达8年的堡垒户、钉子户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较为特殊的老年人并且是老上访户的刑事犯罪案件,老年当事人不配合是一个难点问题;老年人有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如果发生危险性,死在看守所,将会引发新的矛盾,甚至是暴力事件,这是一个危险信号,必须引起重视;老年当事人的8年上访问题没有解决,这次伴随着刑事案件的审理,能不能一并把上访问题一起解决掉,也是一个复杂问题。一名称职的律师,必须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政治使命感、洞察问题的敏锐性和对待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党忠诚,把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一起来。援助律师将工作重点放在做被告人及其亲属的工作上,通过多次沟通,会见被告人,最终达成共识,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把精力放在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上,跑办事处、跑社区争取获得谅解。跑派出所协调关系、跑检察院、法院争取判处缓刑。从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程度及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加以论证区别对待,充分考虑这类犯罪的特殊性,建议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建议被法院全部采纳。
本案中,援助律师和司法机关都没有机械办案,而是坚持人民司法原则,从情、理、法的高度,充分考虑老年人上访户的特点和其家庭实际困难,从人性化角度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不仅有效避免了因机械办案可能发生的危险性和连锁的社会危害性,而且通过综合运用律师心理疏导、正面鼓励引导、帮助社区、办事处正视问题,提出科学合适的解决方法,让当事人感受到社会温暖,法律的救济和援助,以便帮助其正常生活、维护家庭稳定、社会和谐。
对于多病的老年人而言,上访不能解决问题,有可能破罐子破摔,走极端,很可能引起暴力或者恐怖事件。其承受压力的能力有限,极其容易崩溃,容易感情用事、容易冲动等特点,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本案突显出上访户的无奈性、脆弱性、无助性、危害性、危险性。主动关心,加以疏导,正确引导,势在必行。
据调查统计,近年来,上访户引发的各类违法犯罪现象十分严重,对当事人及家庭造成了严重危害。本案的成功办理,对于引导上访户如何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正确解决问题的方法、渠道和能力,协助当地人民政府重视、共同帮助老年人上访户息访罢诉、解决问题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