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山镇童村综治专干来电咨询法律援助申请事宜,刚好司法所所长在附近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为了更好的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调解一结束,刘敏芳所长立即来到村办公大厅现场为干部、群众答疑解惑。
司法所所长告诉当事人,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的一项司法保障制度。
而法律援助,是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免费提供律师代理或辩护的一种社会法律保障制度。两者的主要区别,司法救助是缓收、减收或免收诉讼案件的诉讼费,法律援助是免收法律服务费。
在司法所所长的介绍下,解决了张某某的问题同时也让现场的干部、群众了解了二者的区别,同时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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