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向客户或非客户无偿赠送的礼品是否认定为混合销售

1、银行向客户或非客户无偿赠送的礼品是否认定为混合销售总局稽查局关于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检查工作指导意见(一)的通知四、赠送礼品视同销售问题银行向客户或非客户无偿赠送的礼品,应当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混合销售全面“营改增”不存在这个问题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第六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

2、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第七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

4、是无偿赠送。送给非客户,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增值税视同销售还是有一定道理。观点二:需要考虑这一赠送是否发生在提供劳务的同时,如果构成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宜根据混合销售原则去处理而不对礼品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果是单纯的礼品馈赠,依据意见可以考虑,但是否允许银行纳入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而简易计税。观点三:银行赠送礼品就是混合销售,不过,有些银行,在礼品上印刷有该银行的标志和业务范围,作为宣传资料,但是,实质改变不了视同销售的性质。观点四:如果银行未提供应税劳务而无偿赠送礼品,即银行在举办宣传活动时无偿

5、向群众发放礼品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观点五:如果银行无偿赠送礼品与其销售金融产品或办理业务有关,即顾客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办理某项业务时,银行向顾客附送礼品,也就是银行提供应税劳务同时附送礼品的行为,不缴纳增值税。对于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有关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77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6、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322号)均规定,属于电信单位提供电信业劳务的同时赠送实物的行为,按照现行流转税政策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其附带赠送实物的行为是电信单位无偿赠与他人实物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因此,参照此规定,银行在销售其金融产品的同时附送礼品的行为,对赠送的礼品而言,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观点六:根据企便函200933号,(二)金融保险企业开展的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的业务,属于金融保险企业提供金融保险劳务的同时赠送实物的行为,按照现

8、司内地子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开展的以业务销售赠送实物业务(包括赠送用户SIM卡、手机或有价物品等实物),属于电信单位提供电信业劳务的同时赠送实物的行为,按照现行流转税政策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其附带赠送实物的行为是电信单位无偿赠与他人实物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观点八:比如移动公司赠送手机,营改增以前属于混合销售【国税函(2007)778号规定,移动赠送手机,营改增以前属于混合销售】,但是如果银行赠送手机就不是混合销售。因为银行的业务与手机之间没有互为因果关系。因为现在银行没有营改增,所以属于兼营业务。如果银行营改增了。就属于混业业务。但是绝对不是混

9、合销售,就如销售不动产赠送家具电器一样。观点九:你怎么分析,你怎么看个人思考的问题:1.对一些财税政策,一些概念的东西如何把握其实质,并对各类经济业务做出准确的符合政策的判断?如:观点三银行赠送礼品就是混合销售,具体原理专家不给分析,那自己只有发生一个新业务问专家,然后自己记下来?(此处不针对专家)2.过多的专家对政策解读是否会让财税人员丧失了对原政策的理解,或者导致财税人员面对各类解读分析更无从下手?如:以上观点有的认为是混合销售有的认为是兼营,如果问地税地税说缴纳营业税,问国税国税会说缴纳增值税。(此处不是针对税局,只是有可能出现这个状况)3.面对税局把握不准,政策似乎制定比较含糊的财税文件,财税人员如何在在专家的解读下,不丧失自己的判断?如:观点观点五,观点六,观点七,专家分析都似乎很有道理,摆道理讲依据,如果就按照专家分析去做?我细细看了下,观点五:政策对电信业,虽然业务差不多,但是是否可以类推?观点六:企便函200933号已经作废了,但专家分析说可以提取这个意思,而且这个企便函200933号是否是规范性文件,地位如何?4.面对同一个财税问题的众多分析,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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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区分超棱网随着生产效率的提高,经济模式不断创新的同时也变得纷繁复杂,对于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这两个概念,很多纳税人总是模糊不清,有时候会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为了让大家理解两者各自的内涵,明晰两者的区别,今天咱们通过案例来理清~https://www.chaolen.cn/4539.html
2.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区别,两者在增值税处理上有什么差异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混合销售根据主业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兼营行为是指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每项经营业务是分别进行,不存在一定的依存关系。 混合销售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必须满足既包括货物又包括服务,比如商场销售货物的提供送货上门服务https://wuhan.11467.com/info/16566768.htm
3.混合销售和兼营是不同的在本实例中,蓝天建筑安装公司的业务既涉及混合销售行为,又涉及兼营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这里特别指出的是 ,出现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货物和非应税劳务只是针对一项销售行为而言的,也就是说,非应税 http://www.jscj.com/tax/info/2608.php
4.歌舞厅提供娱乐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是属于兼营还是混合销售呢?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歌舞厅提供娱乐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是属于兼营还是混合销售呢?我的回答https://www.gaodun.com/ask/450113.html
5.餐饮公司提供餐饮服务同时销售酒水,是兼营还是混合?为什么?餐饮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又销售烟酒是不是兼营?为什么?怎么样的算兼营?https://m.chinaacc.com/wenda/detail/xt/3390560
6.歌厅提供娱乐服务同时销售烟酒,属于混合销售?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6-14 10:42 歌厅提供娱乐服务同时销售烟酒,属于混合销售若歌厅单独成立小卖部销售烟酒,则属于兼营 颜菲追问 2019-06-14 10:44 如果改成提供娱乐服务,又销售烟酒属于兼营么 文文老师 解答 2019-06-14 10:51 对,改成提供娱乐服务,又销售烟酒属于兼营分享到: https://m.acc5.com/ask/question_1877464.html
7.请问KTV销售烟酒是属于兼营还是混营,请问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是我给您举例吧:张三来KTV唱歌,收了他500元,唱歌时点了300元的酒,这叫混合销售,一并按照主营业务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44251
8.广州国税:餐饮住宿服务业问题解答(含小陈税务实务理解)答: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小陈税务:大家不要误解了意思,上述解答是“销售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上面有同时二字,就是吃饭的时候点了烟酒,才按照“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处理,但是餐饮饭店单销售烟酒,还是按照销售货物处理。 https://shuo.news.esnai.com/article/201605/133370.shtml
9.中汇2.宾馆在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不可避免需要向客人提供烟酒和饮料,而且价格较一般超市偏贵,尽管烟酒、饮料和菜肴可以单独计价,且似乎属于兼营行为,但由于售卖这些烟酒及饮料已属于餐饮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凝聚了服务人员和厨师的劳动,共同形成了完整的餐饮服务,所以,应该属于一项销售行为,应定性为混合销售。 https://www.zhcpa.cn/message/detail1/2545.html
10.易混淆的“混合销售”与“兼营”概念辨析黄金税月小李开了一家手机零售经营店,除了销售手机外,还提供充话费服务,安装宽带服务,那么小李的经营属于混合销售还是兼营? 混合销售和兼营,对于初学经济法的同学来说,是比较令人头疼的概念,傻傻分不清楚。这一对兄弟是比较难区分,甚至对于一些考过中级、税务师等的财税人士也会在此犯晕。 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320315.html
11.2010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讲义及习题(14)经济师【例1·单选题】(2008年)根据现行增值税的规定,下列混合销售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 A.某建筑安装公司提供辅助材料为客户进行安装服务 B.某宾馆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饮料 C.批发企业销售货物并送货上门 D.电信部门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答案】C (四)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规定 概念:兼营行为是两http://3g.exam8.com/a/1453446
12.房产公司卖房送冰箱的行为属于混合销售吗一是混合销售行为中的“销售”是指货物销售。二是混合销售行为中只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和货物,不涉及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税目。三是货物销售和应税劳务存在着联系。一般而言,货物销售是提供应税劳务同时存在一项行为中。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https://www.66law.cn/laws/325848.aspx
13.酒店协议印花税.doc零售货物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酒店以服务业为主营业务,究竟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应根据其经营行为,判断是混合销售还是兼营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2号)规定: 1.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家)、宾馆、饭店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饮食业”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7/0609/112992399.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