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最新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是根据20xx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订的,那么,下面是条例详细内容。
(1997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3号发布根据20xx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xx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烟草专卖品中的烟丝是指用烟叶、复烤烟叶、烟草薄片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丝、末、粒状商品。
第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及领导体制,依照《烟草专卖法》第四条的规定执行。设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县,由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第五条国家对卷烟、雪茄烟焦油含量和用于卷烟、雪茄烟的主要添加剂实行控制。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有害的添加剂和色素。
第二章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制定的实施条例,就烟草专卖法未明确之事项及具体实施问题作出详细的操作性更强的规定。下文是小编收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仅供参考!!
第三章烟叶的种植、收购和调拨
第四章烟草制品的生产
第五章烟草制品的销售
第六章烟草专卖品的运输
第七章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和销售
第八章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第九章监督检查
第十章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新修订了什么内容那么,下面就随第一范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日前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价格改革和实施普遍性降费措施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对6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此次涉及修改项目共十处。
一、删去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第十条、第十五条。
二、第十八条改为第十六条,将其中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设区的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三、第三十八条改为第三十六条,删去第一款中的“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四、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条,修改为“进口烟草专卖品的计划应当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五、第五十条改为第四十八条,删去第一款中的“参与外国烟草制品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持有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六、第五十三条改为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修改为:“(一)擅自收购烟叶的,可以处非法收购烟叶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70%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
七、第五十四条改为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修改为:“(一)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70%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以及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70%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
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这标志着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正式诞生。
3月28日至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我市报请审查批准的《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进行审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宪中代表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了关于《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对该条例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我市制定的《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特色突出,法条设定严谨,有较强的可操作性。3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20xx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板桥水库等市民的“大水缸”进行持续跟踪监督,确保“大水缸”安全。20xx年7月,我市在全省第一批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首部立法选定饮用水源保护,并积极开展立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并邀请有关专家考察、论证,同时多次向省人大沟通、汇报,征求修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审议《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20xx年12月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并依法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为了保护镇江香醋的品牌和工艺特色,继承和弘扬镇江香醋文化,制定了《镇江香醋保护条例》,并于20xx年10月1日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
《镇江香醋保护条例》已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制定,并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目前条例全文已在《镇江日报》、镇江人大网等媒体公布,将于20xx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日,《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出台,并与5月1日正式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
4月25日,省人大法制委、环资委和省建设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是我省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能够有效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节能减排、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和改善人居环境的目的,推进“两美”浙江建设,实现绿色发展。
筑绿屋、谋发展
浙江走在前列
在《条例》中,绿色建筑定义为“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符合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减少污染、保护环境要求,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按技术应用水平,由低到高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3个等级。
位于杭州滨江区的杭州低碳科技馆是一座以倡导绿色生活为使命的公共建筑。这是中国第一座获得国家绿色三星认证的科技馆,也是浙江绿色建筑的示范建筑之一。
为保证参观者的舒适,科技馆在设计之初,就有意设置了通风廊道,引导自然通风,同时墙体采用“三明治”保温结构,玻璃幕墙也是保温隔热的中空玻璃,最大限度减少空调能耗。空调系统因为无需冷却塔,每天可节水193吨。比如采光,这里安装了40多套采集自然光照明的导光筒,全年节电近2万千瓦时。再比如用水,馆外的人工湿地景观,也是收集雨水的水质处理池,这里的水用于景观、绿化和冲厕。
新颁布的《上海市供用电条例》于6月1日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上海市供用电条例》6月1日实施
《上海市供用电条例》今天起正式生效实施。《条例》于去年12月30日经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是上海市供用电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为规范供用电管理法律关系和保障电力设施规划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条例》的颁布实施,保障了供电、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增加了供电企业应当履行的服务义务,强化了电力用户用电权利的保障。
《上海市供用电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供应与使用管理,安全、经济、合理地供电和用电,保障供电、用电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6号公告公布了《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条例》全文共27条,包括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工程建设、宗教活动、合理利用等方面的管理、法律责任、处罚规定等方面的内容。
《条例》明确炳灵寺石窟保护管理应当遵循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针对炳灵寺石窟保护范围面积达40平方公里的状况,依据《炳灵寺石窟保护规划》,将保护范围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作出了不同的限制性规定,特别是对重点保护区作出了七大类禁止性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针对炳灵寺石窟远离行政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所在地,同时考虑执法对象流动性大的特点,授予了炳灵寺保护管理机构执法主体资格,对保护范围内的一般性违法行为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可大大提高执法效率;对保护范围内造成严重后果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增强了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力。《条例》的公布实施,将对进一步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地炳灵寺石窟的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炳灵寺石窟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黄河北岸,是丝绸之路与唐蕃古道上重要的历史文化遗迹,196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xx年作为“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的遗产点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为了贯彻实施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国家战略,制定了《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并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
近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这是一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框架性立法,基本覆盖了航运中心的各个要素,也是国内第一部关于航运中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自20xx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xx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提出,到20xx年,基本建成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对于上海而言,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既是上海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也是更好地服务于全国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上海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好地发挥综合优势;有利于强化航运枢纽中心地位,更好地满足周边地区和全国的国际航运要求。特别是“一带一路”等国家新战略的出台,为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期间,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除进一步巩固海港国际枢纽地位、基本确立亚太门户复合航空枢纽地位外,航运中心建设的制度创新一直有序推进,例如,上海依托自贸区平台,国际海上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国际船舶代理等领域的外资准入进一步放宽;启运港退税政策正式启动,并已逐步扩围至沿江沿海8个口岸。与此同时,上海现代航运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发展形成了北外滩、陆家嘴(600663,股吧)、洋泾等航运服务集聚区,并以此为载体,推动航运要素加快集聚,已有约250家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业的外商驻沪代表机构,以及约1500家国际海上运输及辅助经营单位在沪从事经营活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26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体现了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
20xx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税法顺利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
条例征求意见稿共42条,明确了环保税法纳税人、征税对象,细化规定了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四种计算方法有关具体情形,具体明确了对环保税法规定的免税和减税情形,在环保税法规定的基础上对环境保护税征管事项作了规定。
关于纳税人,条例在税法规定的基础上对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予以细化,明确缴纳环境保护税的其他生产经营者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环保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四类。条例对此作了解释和细化规定:大气污染物是指向环境排放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物质;水污染物是指向环境排放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物质;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医疗、预防和保健等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固体废物;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上述应税污染物的具体范围依照环保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