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精选5篇)

二、加强烟草专卖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卷烟、走私烟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一切卷烟非法经营活动,净化我市卷烟市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三、严格自律,廉洁办案。严格执行烟草执法“六条纪律”,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检查,规范执法,秉公办事,廉洁执法,严禁循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杜绝以职以权“吃、拿、卡、要”和谋取私利,不故意刁难烟草经营单位和卷烟零售户。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行政辖区内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责令改正、整顿、取消烟草专卖业务资格是指持证的卷烟零售户因违反法定情形而被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依法责令改正、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行政管理措施。

第四条责令改正、整顿、取消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实施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责令改正、整顿、取消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实施由各县(区)局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六条根据卷烟零售户违法、违规的性质及程度,确定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期限分别为七日、十五日、三十日和六十日。

(一)卷烟零售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业整顿七天。

1.违法经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的卷烟数量在5条以上10条以下的;

2.未按规定亮证经营,经书面告知拒不改正的;

3.被查获的烟草制品价值在500元以上的;

4.被查获卷烟品牌规格在5种以上的;

5.涉嫌调包、回收或寄售代卖卷烟的。

(二)卷烟零售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业整顿十五日。

1.违法经营走私烟、非法生产卷烟数量在1条以上5条以下的;

2.违法经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的卷烟数量10条以上20条以下的;

3.违法从事卷烟批发业务数量50条以上60条以下的;

4.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卷烟数量50条以上60条以下的;

6.不按规定擅自歇、停业的。

(三)卷烟零售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业整顿三十日。

1.违法经营走私烟、非法生产的卷烟数量5条以上10条以下的;

2.违法经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的卷烟数量20条以上30条以下的;

3.违法从事卷烟批发业务数量60条以上80条以下的;

4.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卷烟数量60条以上80以下的;

5.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后,不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的;

6.连续四个订货周期不订货的;

7.妨碍或拒绝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检查的。

(四)卷烟零售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业整顿六十日。

1.违法经营走私烟、非法生产的卷烟数量10条以上20条以下的;

2.违法经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的卷烟数量30条以上;

3.违法从事卷烟批发业务数量在80条以上的;

4.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卷烟数量80条以上的;

5.暴力抗拒烟草专卖执法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其它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第七条持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

1.买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2.因违法经营非法生产的卷烟一年内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

3.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

4.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不执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

6.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7.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需要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责令暂停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进行整顿的程序:

(二)审批结束后三日内,管理所(或县局专卖科)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整顿通知书》,并对其未销售的所有卷烟进行清点,就地封存。同时向业务部门发送《暂停供货通知书》,停业整顿期限从《责令整顿通知书》下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暂停期届满前,专卖管理所应在二日内根据当事人报送的书面整顿情况和暂停期内的现场检查情况,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县局专卖监督管理科《终结(延期)整顿意见审批表》,经专卖管理监督科审查、主管副局长审批通过后,分别作出恢复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延长暂停整顿期限的决定。

1.整顿期间,能认真学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认识和改正错误,保证以后认真履行法律义务、严格依法经营的,由专卖管理监督科将《整顿终结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并分送至客户服务部和专卖管理所,恢复当事人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同时对封存的烟草制品予以解封。

2.整顿期间,不认真整改、不主动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延长暂停期限一个月。

3.整顿期届满后,具有本规定第七条所列之情形者,取消当事人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的资格,封存的烟草制品予以收购或限期销售。

第九条取消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的程序:

(二)审批结束后三日内,专卖管理所向当事人送达《取消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事先告知书》,听取意见。县(区)局召开局务会集体讨论后,作出是否取消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的决定。对决定取消的,专卖监督管理科将《取消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告知诉讼的权利,依法予以注销并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法收回的,应在当地媒体上公告予以注销。

(三)取消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后,县(区)局应在七日内书面函告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注册登记烟草制品经营项目。

关键词:专卖;涉烟;互联网;违法犯罪

1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行为概述

(一)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的现状

(二)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的违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经营。《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41条规定:“除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或者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2打击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的难点

与传统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相比,利用互联网从事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具有时效性高、信息隐蔽性高、交易快捷性高等特点。给打击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带来了监管难、取证难、协调难等几方面的问题。

(二)取证难。互联网的虚拟特性使得涉烟违法犯罪有较强的隐秘性,证据采取存在短板。一是当事人的身份隐秘。互联网涉烟违法信息人可通过匿名或者冒名的方式进行操作,其真实信息无法检索明确,信息取证的准确性低,存在的空白区、盲区较多。二是藏匿地点隐蔽。就目前对所搜集的互联网涉烟违法信息分析的情况来看,犯罪分子通常不会设实体经营场所,多利用家庭网络或者办公网络进行信息,租用仓库、车库、储藏室等场所藏匿违法卷烟。销藏地点分离,执法人员很难通过IP注册信息比对来查找其藏匿地并对其取证。

3打击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的对策

(一)建立长效联合机制。

加强部门合作,构建监管网络。各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争取公安技侦、网监、等部门的技术支持,整合各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由烟草、公安等多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不断完善互联网涉烟犯罪行为打击网络建设,形成反应迅速、关联紧密、配合高效的监管工作格局。

(二)加强网上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对网上违法犯罪信息的监控。加强对利用互联网经营烟草专卖品违法活动的日常打击,借助网络智能搜索平台等工具,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网络巡查,收集和固定各种涉烟违法犯罪活动证据,建立涉烟违法犯罪信息登记备案制度。将利用互联网零售批发、销售假烟、经营原辅材料和烟机设备等网上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活动及为此提供服务的网络运营商作为重点打击对象,着力提高对利用互联网销售假烟等违法犯罪的发现、研判、查控能力,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开发网络巡查平台。根据打击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发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的网络巡查平台。平台应具备自动设置搜索区域、搜索关键词、IP地址排序等特定功能,形成由原始网络搜索向专业定向搜索的转变,依靠先进的技术设备提升工作效率,真正做实时动态监控。

2011年,××烟草专卖管理所在局(司)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工作职能和职责认真开展工作,狠抓市场治理监督,规范“两烟”市场经营秩序,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烟草专卖管理所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1年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卖执法水平

根据县局要求,××烟草中队和××烟草中队两个中队人员整合,一起办公,把切实提高专卖人员的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作为加强我们专卖管理的首要任务来抓。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借助“创建优秀烟草专卖局”的**,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并将其与我们实际结合起来,认真分析当前在专卖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和工作作风,严格做到严格执法、规范办案。

(二)是加强市场监控,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二是努力做好实习岗位的工作。在专卖局实习期间,我每天坚持跟随领导和同事们进行市场巡查,在刘科长及几名中队长的指挥和带领下,积极参与并做好信息维护、日常检查、线索收集、打点破网以及查处无证经营行为等工作,深刻体会到专卖人员不畏困苦、不顾安危的战斗精神。在送货岗位实习期间,我不辞辛苦、任劳任怨,坚持做好配货、搬烟、存款等工作。并善始善终,放弃休探亲假的机会,顺利协助本车同事圆满完成节前的卷烟配送工作。在此期间,我还被市局(有限公司)政工科抽调一个星期,协助进行档案整理工作,圆满完成了领导交付的任务。

THE END
1.烟草专卖条例第一条为了对全国范围的烟草行业实行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建立国家专卖制度,有计划地发展生产,提高质量,改善供应,调节消费,增加积累,特制定本条例。 法宝新AI 第二条烟草专卖的范围,包括: ㈠ 卷烟、雪茄烟、烟丝、烤烟、名晾(晒)烟; ㈡ 卷烟盘纸、过滤嘴; https://www.pkulaw.com/chl/7c48c78383e78b79bdfb.html
2.第3页重庆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重庆市人大(含法律法规第3页 重庆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接上页] 第二十九条 对检举、协助查处烟草专卖违法案件的有功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烟叶收购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钱物或在烟叶收购中短斤少两、压级压价、提级提价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https://code.fabao365.com/law_388831_3.html
3.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倒卖烟草专卖品,走私烟草专卖品,制售假冒烟草专卖品或者为倒卖、走私、制售假冒烟草专卖品行为提供方便的,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http://m.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554951&page=7
4.烟草专卖制度确立中国烟草资讯网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实现更有计划地发展生产,提高质量,改善供应,调节消费,增加积累,国务院于1983年9月颁布了《烟草专卖条例》,进一步提出对全国范围的烟草行业实行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 焦点事件 1983年9月23日,《烟草专卖条例》颁布,正式确立国家烟草专卖制度。 http://www.echinatobacco.com/html/site27/40nhmls/158010.html
5.重庆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2022修正五)1. 重庆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2022修正五) 渝人常[2000]150号 重庆2022-11-01实施 2. 重庆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2012修正四) 渝人常[2000]150号 重庆2012-05-25实施 3. 重庆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2010修正三) 渝人常[2000]150号 重庆2010-07-30实施 4. 重庆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2005修正二) 渝人常[https://wanglv.18ben.com/index/tiaomuview/id/452309
6.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发布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 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烟草专卖条例》(以下简称《专卖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制定本施行细则。 第二条各级烟草专卖局的职权: (一)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职权是: 1.领导和管理地方各级烟草专卖局,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行使烟草专卖的行政管理权力; https://law.lawtime.cn/d564805569899.html
7.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全文经济法类法律法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全文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https://www.lawfaq.cn/law/27-1790-6.html
8.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内,从事烟草制品的批发业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http://epaper.routeryun.com/Article/index?aid=288573
9.第5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部分* 78.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A、对 B、错 * 79.违反《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https://www.wjx.cn/vj/wGKwm4s.aspx
10.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第四条修订沿革烟草专卖范围包括烟草专卖品、烟草专卖管理品两大类。(一)下列产品为烟草专卖品,其产供销、内外贸以及价格、储运等业务均由烟草总公司统一管理和经营。https://www.lawxp.com/wl/statuteInfo/Provision.aspx?iid=13020830
11.中国烟草专卖制度(全文)1983年,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烟草专卖进行全面的行政管理,同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1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现行烟草专卖制度正式确立。烟草专卖制度的确立,使烟草行业从分散管理走向集中管理,从自由发展变成国家垄断经营,对扭转当时烟草行业盲目发展的混乱局面、促进产供销协调发展、https://www.99xueshu.com/w/d2acyqg98z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