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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银行的概念
网络银行,又称网上银行或者在线银行,是在世纪之交出现在电子商务领域的最新服务方式。
二、网络银行的产生及发展
1.网络银行的产生
1995年10月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FirstNetworkBank,SFNB)在美国诞生。它就是完全通过因特网网络提供全球范围金融服务的网络银行,它向客户提供的是全新的服务手段,客户足不出户便可进行转帐、付款等业务。
中国招商银行是国内最早推出网上金融服务银行。在1996年,招商银行就推出了“一网通――网上支付”业务,随即实现了个人金融服务的柜台、ATM与客户的联网,初步形成了我国网络银行的经营模式。
2.网络银行的发展
随着世界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迅速发展,科学技术、通讯手段的突飞猛进,网络银行也飞速的发展起来。
(1)德国。1998年开辟网上银行系统以来,到了99年网上银行系统的客户达到了15万,但到了2005年年底,使用网络银行的客户高达777万。控制德国银行界30%的存款和39%的消费贷款。
(2)美国。在美国仅WellsFargo一家网络银行就拥有客户数量高达950万,银行网站每月访问人数750万;接受网上银行服务的客户占其全部客户的57%。在960万网上银行客户中,25%是由网上银行服务带来的新客户。
(3)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速度也非常快,早在1999年,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以及中国银行等就已经建立了自己的网络银行。
中国银监会在6月29日下发的《关于做好网上银行风险管理和服务的通知》显示,我国网上银行客户数量已达到7495万,而另一份关于网银的报告预测,到2010年,我国网上银行用户数将有望超过1亿人。虽然目前即使在经济发达城市,仍仅有三分之一的企业使用网银,但据报告估计,中国企业拥有良好的网银基础,同时对网银的需求较大。企业规模越大,其网银的发展状况越佳,未来5年内,企业网上银行市场将呈平稳增长趋势。
三、运作方式
依托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网络银行在具体实践中具有两种运作模式。第一种模式的网络银行是完全依赖于因特网发展起来的全新电子化的银行,这类银行几乎所有的银行业务、交易和服务都依靠因特网进行。简单地说就是将银行办在因特网和互联网上。
第二种模式的网络银行是传统银行利用计算机网络、因特网和无线互联网等在网上开展传统银行金融业务与服务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因特网和无线互联网在网上推出各种新型银行金融业务与服务,我国目前正在不断发展的网络银行基本上都是第二种运作模式的网络银行。
四、网络银行的优势
2.网络银行的出现不仅降低了成本,而且还提高了效益
传统模式下,银行拓展业务的主要手段是新建网点和增加设施,这些都需要巨额资金的投入。而网络使得银行业的发展可以通过发展网络用户来实现。同时网络银行的客户也可以通过网络完成与银行间的各种交易。这样就可以免去了来回奔波的麻烦,异地或国外的用户也节省了长途电信费用,因而大大节约了交易费用。
3.网络银行实现交易、业务和办公的无纸化
全面使用电子货币。一切银行业务的办公文件和凭证多采用电子化文件、票据和证据,网络银行的无纸化大幅度提高了银行业务的操作速度,降低了服务成本,并且提高了服务的准确性和精确度,减少或避免了差错,从而大幅度提高了服务质量。
4.网络银行改变了传统金融机构的结构和运营模式
网络银行的出现重新定义了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的关系。Internet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客户可以随时加入到网络中来,成为网络银行的一员。所以说银行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5.“三A”服务
在网上客户与银行间进行银行业务,每一笔业务的操作都通过客户的计算机与银行之间自动进行。银行可以向客户提供全天候、大范围、跨地区、跨国界的实时金融交易服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为客户提供服务。这是传统银行不可比拟的。
五、网络银行监管的意义
根据西方经济学的公共利益论,由于市场存在不完全竞争、外部性和不完全信息,导致了市场失灵。网络银行作为现代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相结合的产物,虽然运行方式较传统银行业务有了很大变化,但仍属于金融范畴,是传统金融业务的变形或延伸,仍不改变其作为“银行”的性质,仍然充当社会经济生活的金融中介。但是网络银行并不是传统银行向网络的简单转移,由于信息技术的应用,网络银行所具有的自身的特点,使得对传统银行监管的理论基础――市场失灵不仅依然存在,而且有了新的表现形式。
1.不完全竞争性
网络银行无时空限制特征的存在,使得网络银行成本的降低、经营效益提高,无须像传统银行那样需要依靠设立分支机构和雄厚的资产规模来盈利,而更多的是靠网络银行服务的便捷程度,提高用户的忠诚度。同时也使得客户选择银行在空间上的局限性被打破,消费者和投资者更多地根据银行服务的便捷程度和知名度来选择银行,而不是从很多的网站中去挑选银行。这样,客观上就会存在着推动消费者和投资者集中于少数银行。这使得网络银行更容易产生自然集中和自然垄断的倾向。
2.外部性
外部性指的是某种经济活动对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产生影响,使他人产生额外的成本或收益。通过计算机网络,巨额资金便可以在瞬间从一方传到另一方,从一个市场传向另一个市场,从一国传到另一国,风险的传递也将更加迅速和难以控制。在缺乏资本管制的情况下,大量资金的突发性转移,将容易导致资金的大量外逃和流入,对一国金融市场产生动荡,直接影响一国经济的稳健发展,导致一国乃至全球金融市场发生急剧波动。
3.信息不对称
金融业人士认为,随着人民币业务对外资逐步放开,中外银行将在网上银行业务上展开赤身肉搏。
据银监会统计,目前在国内开展实质性网上银行业务的有50余家银行及分支机构,企业与个人客户超过1000万户,涉及资金超过千亿元。
预防性法规滞后?
2004年12月9日,中国银联接到举报,有用户发现一个域名为省略的假冒网站(真银联网站的域名应为省略)。
据该专家介绍,犯罪分子可以通过黑客软件很轻易地侵占盗用他人的IP地址,事后飘然而去,很难追查其真正所在。
复旦大学金融学专家告诉记者,银监会应派专人负责监管内地所有网上银行,并针对越来越多新形式的银行骗案以及最近的假冒网站事件等出台新的监管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应进一步修订落实《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专家认为,银行方面可以做的还有:持续提醒电子银行客户注意,认可机构本身或其和业务伙伴绝不会通过电邮要求客户提供敏感的密码资料;提供一些方法让电子银行客户确保他们链接的网站为认可机构的正式网站,绝对不要以电邮内提供的链接方式登陆电子银行网站;定期搜寻互联网,以检查是否有第三方网站的域名可能以假乱真等等。
“洋银行”的经验
在预防假冒银行这方面,洋银行受害更早,因而已先行一步。
汇丰银行亚太区主席艾尔敦提醒,“若客户在计算机上收到讯息,建议他们进入一个网页并输入个人资料,只要客户不这样做,不进入那个网页,他们就没有危险。”
3月底爆出的上海建设银行卡用户由于进行网络银行业务导致账号被盗,16万现金被转账的案件再次给网络银行的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到如今,尽管案件已经告破,但是在此案件中,网银用户在采用了数字证书签名后账号依旧被盗的事实,不得不让人产生对网银安全性的再次怀疑。
安全问题成网银发展掣肘
自2006年起,关于网络银行的安全问题严重性的报道和争执就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在2006
在网络银行业务日渐发展的同时,其安全性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网银发展的主要因素。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的《2006中国网上银行调查报告》显示,2006年,网上银行使用人数同比增长了1.7倍,但是仍旧有61%的非网银用户由于怀疑网银安全性而不打算使用或不敢使用网上银行。“网民不使用网上支付的最主要原因是担心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一是对网上支付的安全性表示怀疑,主要体现在担心泄露个人私密和错误操作导致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二是担心个人账号等信息为人利用盗取,从而造成严重损失等。”针对网络银行安全问题,《2006年中国网上支付报告》做出了如此解释。
网络“黑手”层出不穷
安徽的曹先生一直是网上购物的拥趸。今年7月,曹先生在淘宝网购买了一台Sony游戏主机,卖家发给曹先生一个网址,请曹先生注册发货订单号码,待曹先生注册完毕,又要求曹先生点击订单激活网页,并在这个网页上输入网络银行卡号和密码。
“这笔交易是早上八点的时候进行的,下午五点我查了自己的网络银行账户,就发现账号里少了3000多元。”曹先生说。曹先生后来又查了自己的网络银行提款历史记录,发现很多次账号被转账的记录,让曹先生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账号历史交易记录中都显示没有转账成功,可是钱确实没了。
满头雾水的曹先生将此事反映到了315投诉网,工作人员给曹先生的解释是,现在许多网络诈骗分子在一些合法正规的电子商务网站上租赁一个网页,在上面虚假信息,进行诈骗。而出租网页的公司却只负责收取租金,并没有去审查登载的内容是否属实,这就给不法分子留下诈骗的可乘之机。此外,还有一些犯罪分子用虚假身份去建立网站或网页,这对侦破、取证工作造成很大难度。“心里有阴影了,从那件事以后,在网上购物都只敢选‘货到付款’的方式。”曹先生说。
“目前的网络银行欺诈、盗窃手段可以用层出不穷来形容,而且往往是几种手段交错在一起使用,令网络银行用户防不胜防。”一位负责网络银行安全的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对网络银行的攻击主要有钓鱼网站、嵌入浏览器执行、键盘记录、甚至窃取数字证书文件等途径。
钓鱼网站的攻击是针对电子支付交易中运用比较广泛的一种方式。不法分子首先建立一个酷似网银官方网站的网页,然后给假网页申请一个酷似官方网址的域名,等待用户由于拼写错误进入欺诈网页,或者通过精心制作的电子邮件,以银行或者零售商官方通知的形式声称收件人的账户需要更新或者正在促销新产品诱导用户打开链接。一旦用户上当受骗,他们的账号、密码等隐私数据都会立即被发送到不法分子手中。
针对用户的网银安全问题层出不穷,针对网银系统服务器端更为老练的攻击也日渐浮出水面。据网络安全专家介绍,过去数个月中,国际上银行信息诈骗手段已经出现了针对网银系统服务器的新方式。诈骗者首先控制一个真正的官方网站,然后诱导客户输入自己的银行信息,但将这些信息存储到诈骗者控制的地点。
不仅是在中国,网银安全问题同样困扰着世界上其他国家。在过去一年中,世界最大的几家网络银行,如Barclays、LloydsTSB和NatWest,都受到了此类互联网欺诈的冲击,而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eBay在线支付部门Paypal则是另外一个攻击目标。
网银安全谁之过
“网银的安全性问题是制约电子支付平台发展的首要问题,如果大众对采用网银支付心存疑虑的话,会使电子支付平台业务发展受到很大影响。”网银在线总裁赵国栋指出,网银安全对网络银行发展的影响已经越来越明显。
对于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中国网络银行业务而言,安全问题的显现无疑给网络银行强劲发展的势头蒙上了一层阴影。易观国际分析师宋星指出,用户不用网银的原因有两大方面,一是安全问题,二是对于网银的操作体验,用户使用感觉比较麻烦。而同时也正是这种体验问题,导致了用户对网银安全问题的担忧,所以这二者都是有关系的。“我自己也用网银,但是用的时候也要先查杀病毒,自己也很小心。”宋星说。
“工行有2000万网银用户,如果工行网银系统存在漏洞,那么受害的客户将十分庞大,后果十分严重。目前,发生资金被盗的客户不到工行网银客户的十万分之一,属个别现象……客户资金损失的造成都是在用户端形成的,而非是通过攻击或进入银行的系统造成的。”对于工商银行受害者集体维权联盟的申诉,工商银行负责人做出了如此解释。
同样的争执也发生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方面。国内从1998年出现第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开始,到目前已经有大大小小几十家。由于这些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规模大小、技术实力参差不齐,鱼目混杂,其中就已经存在着太多的经营风险和技术风险,给消费者的安全购物带来了很大隐患。在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甚至出现了只要有账号持有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修改支付账号和密码的事件发生。
“在安全环节上,信息的传递三个方面:信源、信宿和信道。网银安全问题80%是发生在信源方面,即用户客户端方面,而在信宿,即银行方面,其实是很少存在问题的,这也是为什么去年比如工行出现那么多网银安全问题,而银行不肯承担责任的重要原因。”宋星指出,银行可能会有所过于渲染用户的控诉,用户的确需要保护,但是责任也要明确,毕竟第一责任是在用户客户端。当然,银行也有告知的责任,在对使用网络银行的风险性方面,银行的告知不能含糊。一位业内人士同样指出,银行在网银安全方面的责任没有旁贷的权利。“目前尽管众多银行都推出了更为严密的防护措施,但是网银事故的频繁爆发,主要是早年某些银行为了吸引用户使用,扩大市场,推出了最简单的‘账号+密码’形式的‘大众版个人网银’所留下的后遗症。”
数字证书的使用同时也面临着混乱的现状。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总经理李晓峰指出,目前仍然有个别银行用自建CA(数字证书)在向社会公众提供认证服务。即使一些客户使用了数字证书,但用的数字证书是银行自建CA发放的,而不是第三方安全认证机构的。“这意味着,银行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员,有失公允。”李晓峰说。
“从已发生多例的网上银行资金被盗事件来看,有关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服务显然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要求。”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因此,客户网上银行被盗,银行应承担赔偿责任。
网上银行频繁遭到攻击势必影响网民的消费热情。
“网银安全的问题主要出在‘人’身上。”一位业内人士指出,网银的安全性,就技术本身(多重防火墙、CA认证、USBKey客户证书、SSL安全加密等)而言,其实“几乎”没有太多问题。问题主要出在参与者,除了用户对网络信息安全的了解程度外,银行方面工作的严谨程度、审核的规范程度、各种风险管理机制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都对网银的安全程度起着重要的影响。“目前的网银系统的主要问题是,用户安全性过于倚赖用户本身的素质,对于安全观念较差的用户,其密码很容易被盗取,因此这种‘信任用户’的安全模式设计是不合理的。”
赵国栋指出,对于银行来说,尽量不要使用ATM密码作为身份认证方式,积极推广数字证书的认证方式;加强对用户的安全意识教育;对网上支付、转账等操作,进行金额限制,小金额的操作可以通过密码,大金额的操作就要通过数字证书方式,这样会大大降低金融风险。
李晓峰则强调了第三方安全认证机构的重要性。“在网上银行这种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中,为保证网上银行安全性、公正性,在使用数字证书时,必须由合法的、权威的第三方安全认证机构CA为交易双方签发数字证书,对签名人的身份进行认证,为交易双方提供信任保证。”李晓峰说。
[关键词]网络银行;法律问题;电子商务
一、引言
二、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问题
尽管网络银行在经营场所和经营方式上对传统的商业银行的一些特征有所突破,但从独立性、组织性、营利性等方面看,其实质是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仍是其主要业务,因而网络银行的设立、变更及经营仍然要遵循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
三、网上贷款有关法律问题
四、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
电子签名是技术进步的产物,它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所传输内容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但是电子签名的合法化必须得到法律的承认,这是网络银行业务的前提与基础。当客户与银行发生纠纷,电子签名能否确认他们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以及这种关系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从而使其起到证据作用。这就要求有关机构通过立法尽快解决电子签名的有效性问题,使以数据电文形式表现的合同具有实质上的有效性和真实性,易于界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否则如果因此而产生过多的纠纷难以解决,就必然会制约网络银行的发展。
五、网络银行的税收征管法律问题
网络银行业的迅速发展,为各国提供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开拓了一个潜在的广阔的税源空间,但同时也给传统税收体制和税收管理模式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在网络这个虚拟环境中开展银行业务,使税法中的纳税主体、对象、纳税环节及涉外税法中的常设机构等基本概念都陷入了困境。如何对税法进行修改,如何对网络银行进行征税是立法机关和税务机关需要解决的问题。
1.对网络银行是否征税存在很大争议。目前对网络银行是否征税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主税派认为,包括网络银行在内的电子商务与一般的商务活动没有根本的区别,不同的只是交易方式及媒介。若只对后者征税,而对前者免税,势必造成税收的畸轻畸重,有违税收公平原则;网上电子商务的发展已威胁到现有的税基,应对电子商务征税以制止应征税款通过网络流失。免税派认为,目前各国着眼于鼓励网络经济和信息产业的发展都没有争取重大措施或改革现有税法来控制电子商务带来的税收流失问题;现阶段由于各种技术原因,即使要对网络银行征税,也难以制订出可行的征收方案。笔者认为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经济上无法与西方国家抗衡,如果对电子商务免税,西方发达国家可能通过网络使本身本国产品迅速渗透至国内,占领国内市场从而对民族产业造成毁灭性打击。而且从世界经济的发展来看对电子商务进行征税是必然的。
3.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有效的税收征管和稽查,必须切实掌握纳税人完整真实的信息资料,而这些主要获取的途径就是对纳税人的合同、发票、凭证、帐薄、报表等进行审查。但是在网络银行业务中,网络银行针对客户自身的条件和特点,提供一整套的网上理财方案,该方案作为有价值的信息,承载的媒体不再是有形的纸,可能是光盘或者只需从网上下载、复制。失去了合同、凭证等物质基础,传统的贴花征收印花税的方式失去了存在的条件。此外,在电子货币、电子票据、电子划拨技术的使用下,电子记录可轻易被改变而不留痕迹,而且越来越发达的加密技术可以很好地隐匿交易信息。这使得税务征管和稽查变得更加困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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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银行面临的系统风险。
1.计算机硬件和软件问题带来的运行风险。网络银行所依赖的计算机硬件系统停机、磁盘列阵破坏等不确定性因素都会形成网络银行的系统风险。根据对发达国家不同行业的调查,都有因计算机系统停机造成损失的记录。计算机系统软件或应用软件的不够完善,如存在某种设计缺陷、容错能力差、兼容问题等引起系统故障,甚至导致系统崩溃,也带来了系统的运行风险。
2.因特网的安全问题也决定了网络银行面临的风险。网络银行容易受到来自网络内部和网络外部的数字攻击。虽然网络银行都设计有多层安全系统,并不断出现新的、安全性的技术及方案,以保护虚拟金融柜台的平稳运行,但是网络银行的安全系统仍然是网络银行服务业务中最为薄弱的环节。随着黑客(HACKER)攻击技术的提高,他们可能通过因特网侵入银行专用网络或银行电脑系统,修改或删除服务程序,窃取银行及客户的资料,盗用他人身份接管网上银行客户的储蓄和信用帐户,将银行或客户的利息收入划入自己的个人帐户中,甚至直接非法进行电子资金转帐。
网络银行不仅容易受到来自因特网外部的黑客的攻击,也会因为内部职员的欺诈行为而承担风险。网络银行通过因特网联结了本行的各家机构,甚至与中央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相连,在网络通过的各个银行分支机构中的员工都有可能利用他们的职业优势、通过快捷的网络传输,轻而易举地窃取联行资金、储蓄存款、信用存款,且金额巨大,使银行和客户的资金蒙受损失。这种可以跨地域、跨时空进行的金融违规违法操作,威胁了各网络银行的资金安全。
(二)网络举行面临的业务风险。
1.网络银行改变了传统的以图章为支付指令的结算手段,采用数字签名方式对支付指令的有效性进行确认。由于网络的“虚拟性”,数字签名的可靠性完全取决于银行安全控制系统的严密与否。
2.网络银行没有实体办公地点,银行与客户之间没有面对面的接触,银行又缺少足够的客户资信评估数据,对借款人信用评价格外困难。而传统商业银行业务中的抵押、担保等保证方式又难以适用于快捷的网络金融交易。如果贷款人违反贷款协议,拒不清偿贷款,或丧失清偿能力无力履行还款义务,则使银行面临损失的风险。
3.由于网络银行的内控系统和内部信息系统出现问题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风险。从内部控制角度看,网络银行内部人员熟知网络密码和认证方式,网上操作使内部犯罪更易发生,居心不良或在交易中求胜心切的员工都可能超越权限进行违法交易。
(三)网络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
网络银行同时具有传统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诸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等。
网络银行的风险问题是商业银行投资网络银行业务时需要考察的基本内容,中央银行要从金融服务秩序和国家金融安全的角度对网络银行业务进行监管。
(一)对网络银行信息技术性安全的监管。
信息技术安全包括系统环境安全和应用交易安全。
1.环境安全包括物理安全、运行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关键设备的备份和应急措施、灾难备份等。对网络银行系统风险的监管,包括对产生系统风险的各种环境及技术条件特别是系统安全性的监管。中央银行需要监管网络银行支付系统的安全性,确保为支付系统提供服务的网络主机系统和数据库是安全的,在人为或非人为因素干扰下支付系统都能正常运行。对网络银行使用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要进行严格测试、审核,确保网络银行支付系统的安全运行。
(二)对网络银行业务管理性安全的监管。
对网络银行业务安全的监管,必须强化内部监控,防范违规行为和电脑犯罪。注意监管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密切合作,外部监管与内部自律自控相结合。据统计,网络银行安全事故中出于员工疏忽的占57%,外部恶意攻击占24%,病毒发作占14%,用户误操作占5%。由此可知,如果加强了网络银行业务管理性安全的监管,有70%以上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中央银行必须注意督促商业银行加强内控建设和管理,及时分析,将潜在的风险消灭于萌芽之中。
关键词:网络银行;发展;对策
自中国银行于1996年在国内设立网站尝试开展网上银行以来,中国网络银行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国内消费者了解、熟悉并使用,取得了十分迅速的发展。中国的网络银行市场潜力巨大,前景诱人,但其发展并不平坦。
1网络银行的概念与兴起
2网络银行的优势与特点
与传统银行相比,网络银行具有许多明显的优势。首先,网络银行的出现真正实现了无纸化交易,传统银行所使用的票据和单据大部分被电子支票、电子汇票和电子收据所代替;原有的纸币被各种电子货币代替;原有信息联络方式也由邮寄变为通过数据通信网络传送。其次,具有3a特性的网络银行业务能更加快捷、高效、方便的为广大客户进行全方位的服务。再次,网络银行因以虚拟的互联网为载体,采用虚拟的现实信息处理技术,不需要固定的物理场所、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减少了人员费用,成本大大降低。最后,网络银行简单易用,依托于先进的信息技术使得客户和银行之间以及银行内部的沟通更加方便快捷。由此可以更容易满足客户咨询、购买及交易多种金融产品的需求,有利于服务创新,向客户提供多种类、个性化的服务。
3我国网络银行发展中的问题
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固然十分迅速,但作为一个新兴领域,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反思。
(1)作为以高端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网络银行,安全问题首当其冲,也是客户最担心的。世界第一家网络银行以“安全网络银行命名”,其重要性可想而知。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信息技术发展虽然迅速但在网络安全技术方面仍有较大的差距。一是操作系统风险,我国商业银行经常使用的windows及unix操作系统的安全性仅达到c2级安全,而网络银行的操作系统的安全级别应至少为b级;二是应用系统风险、数据存储风险和数据传输风险。
(2)我国的信用机制尚不健全,市场环境尚不完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制度在西方国家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而中国的信用体系制度建设相对
滞后,个人信用制度在全国并没有形成网络,国内商业银行各自为政,企业及个人客户资信零散不全,不能共享有关信息,使信息网络化水平不能与银行网络化配套,制约网络银行的发展。
(5)我国网上银行的金融服务范围狭窄,缺乏差异。由于我国的网络银行基本上都是基于传统银行发展起来的,其金融业务的品种也只是传统银行主要经营业务及其延伸,并没有完全利用网络平台的优势,开拓提供更加独特的金融服务品种,实现针对不同企业及个人客户的需要提供不同的服务。
4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策略与措施
针对我国网络银行发展过程中现存的许多问题,政府、银行、企业及个人客户都应重视起来,采取相应的策略和措施,促进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使其更好的服务社会。
(1)商业银行和个人客户应高度重视网络银行安全性。商业银行应不断更新技术手段以保护客户和业务交易安全,应用安全操作系统技术,对数据通信实行加密技术,完善交易双方身份确认和交易确认的应用系统安全,注重数据库安全及安装各层次的防火墙等。作为客户自身,也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并进行规范化操作。
(2)人民银行应该加快完善信用机制,实现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改变银行各自为政的现状,实现体系化的信用系统建设,从而使得客户资信可以共享形成网络,既可以节省成本也有利于保障网络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
(3)金融监管当局应考虑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现状、互联网使用情况等客观条件,从实际出发制定出符合国情且适合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监管策略。监管当局也应通过先进的网络技术加强监管,建立一套完整的网络银行业务审核与监管机制。
(5)商业银行要加强金融创新,使我国网络银行与国际接轨,适应人们的需要。网络银行应该在营销理念、信息技术及产品组合等方面进行不断创新。首先,在网络经济条件下,银行业更应该确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加强银行间及银行与计算机网络通信服务商的合作经营,拓宽发展道路,树立网络品牌意识,增强创新意识;其次,应高度重视作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驱动器之一的信息技术,应积极进行技术创新,充分发挥信息网络技术在进入产品创新中的支撑作用;最后,适应网络银行的发展,创新产品组合,加快网上银行业务与传统银行业务的整合,可以通过定位不同的客户群尝试提供综合化或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形成差异。
(一)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现状
1996年6月,中国银行在因特网上设立网站,开始通过国际互联网向社会提供银行服务。经过几年的发展中国的网上银行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设立网站或开展交易性网上银行业务的银行数量增加。自中国银行之后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商业银行也陆续推出了各具特色的网络银行业务,其他一些金融机构也正在筹划逐步涉足这一领域。
二是外资银行开始进入网上银行领域。目前,获准在中国内地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外资银行包括汇丰银行、东亚银行、渣打银行、恒生银行、花旗银行等。另外,还有几家外资银行的申请正在审核之中。
三是网上银行业务量在迅速增加。这一点可以通过一些具体的数字来说明,如:招商银行的“一网通”算是中国目前最具知名度的网上银行品牌,从2000年开始截至2003年4月,其公司网上银行业务交易实518万笔,金额总计20229亿元;其个人网上银行业务交易实现744万笔,金额为1239亿元。而中国工商银行公布的数据表明,其个人网上银行业务于2000年8月正式向社会推出,2005年个人网上银行交易额达36410亿元人民币,交易笔数超过409万笔。这些数字说明我国网上银行业一直在以惊人的速度跨越式前进,业务量在迅速增加。
四是网上银行业务种类、服务品种迅速增多。2000年以前,我国银行网上服务单一,一些银行仅提供信息类服务。作为银行的一个宣传窗口。但目前,交易类业务已经成为网上银行服务的主要内容,提供的服务包括存贷款利率查询、账户查询、转账、汇款、银证转账、网上支付(B2D,B2C)、代客外汇买卖等,部分银行已经开始试办网上小额质押贷款、住房按揭贷款等授信业务。同时,银行日益重视业务经营中的品牌战略,出现了名牌网站和名牌产品,但目前我国尚未出现完全依赖或主要依赖信息网络开展业务的纯虚拟银行。
五是中资银行网上银行服务开始赢得国际声誉。2002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网站被英国《银行家》杂志评为2002年度全球最佳银行网站,这表明中国银行业网上银行的服务水平已向国际水平靠拢和看齐。
(二)我国网络银行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许多问题
1.发展环境欠完善。目前我国网络银行业务纵深和宽度都还有限,受信息基础设施规模小、终端设备普及程度失衡,客户群体缺乏规模,现代支付体系不完善,信用评价机制不健全,认证中心(CA)体系尚未建成等国情的制约,尚无一家开展网上存款、贷款、账单收付、跨行转账、非金融产品销售等业务。
2.市场主体发展不健全。目前国内网络银行是在现有银行基础格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网络银行延伸服务即所谓的传统业务外靠的电子银行系统,大多只满足存款、汇款、汇兑等业务,只是一个简单化的传统业务外挂,其实只能算照搬柜面业务的“上网银行”。目前,国内网络银行一方面盲目攀比,盲目地引进与投入;另一方面技术手段停留在低层次,缺乏内涵,缺乏适合市场的特色。更难提“客户导向”了,一些银行对网络银行发展方向的认识模糊,仅把它当做扩大传统业务的手段,因而发展缓慢。
3.监管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网络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出台,网上银行市场准入的要求也开始规范化。然而,商业银行过去那种在技术上想方设法采取措施避开监管的行为还会出现,网络金融的监管要纳入网络经济、电子商务整体管理框架中考虑,同时制定国际性标准。就此而言,监管的成熟之路还很长。
二、实现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对策分析
外资银行已全面进入中国,网络银行是中外资银行竞争的重要战场,中国及中国的银行应当增强竞争意识,增加竞争本领,唯有迎难而上,苦练内功,学会“与狼共舞”,才能“招狼为婿”,在竞争中壮大自己。
(一)大力营造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良好环境
1.大力推进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扩大网络银行的生存空间,电子商务与网络银行的发展空间取决于信息基础设施的规模的水平,信息终端以及信息知识的普及程度。因此,要加强网络信息基础建设,尽快普及计算机及网络知识。现阶段必须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必须进一步推广应用网络银行成果,使国民通过感性认识,感觉到网络银行发展对我国信息化、自动化、现代化的优势,感受到网络银行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作用,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国民素质,更新理财观念,大力发展互联网业务,提高银行体系网络化水平,这是推动网络银行发展的前提,也是当务之急。
2.结合信贷登记系统和存款实名制,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要积极推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在建立和完善企业信贷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尽快开发和推广个人信贷登记系统,逐步实现贷款信息共享,为防范信贷风险服务,还可以以居民存款实名制为基础,开发个人信用数据库,用以提供个人信用报告网络查询服务、个人信用资信认证,信用等级评估和信用咨询服务,逐步建立个人信用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应尽快完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建设。
5.建立健全自身的网络安全系统。随着网上银行业务发展,必然出现很多金融业务创新,也必将涉及到现行金融管理体制和政策的空白点或。同时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系统极易遭受黑客和病毒的袭击,内部技术和操作故障都难以避免,而由此产生的损失则因我国涉及到网络交易方面的条款还不健全,各方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在网络环境下,银行业一些传统业务的风险将被放大,使银行面临的风险更大。因此,银行应尽快建立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体系,不仅包括防范计算机犯罪、防病毒、防黑客,还应包括各类电脑识别系统的防护系统,以及防止自然灾害恶意侵入、人为破坏、金融诈骗等各类因素。
(二)积极转变观念,加强网上银行经营管理
1.建立新型的银行组织管理制度。网络银行发展使传统商业银行组织管理制度发生变化,银行业是一种具有规模经济特质的行业,在传统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实现规模经济的基本途径是组织体系的分支行制,而网络银行的出现和发展不仅仅使传统的银行经营理念、经营方式发生变化,而且正在使传统的银行外部组织结构由物理形态向虚拟形态变化实现银行规模经济的基本途径已不再是分支行制,而是技术、创新和品牌,这是就外部组织制度而言,从内部组织制度看,随着商业银行外部制度的变化,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由垂直式形态向扁平式形态发展。从而多层次的内部组织制度将被平行式的制度所替代,银行内部的管理成本和协调成本会大大降低。
2.树立全新的银行理念。在网络经济条件下,银行业拓展全新的服务,以此来实现以客户为中心,提高智能化、标准经、个性化的业务发展模式。因此,要求银行在经营管理的指导思想中,只有客户这个中心,而没有其他的中心,银行运作所有的构件都是为了客户这个中心服务的。从国际经验看,客户导向的服务理念经历了客户至上,客户第一,客户满意,增加客户价值四个阶段。
3.开发新的产品服务,进行全新的业务拓展,银行业务拓展、银行业。实施传统业务与创新业务的结合,采用新的业务开拓视角,新的操作方式,金融服务的延伸来赋予传统业务以新的内涵外延网络银行。
(三)强化银监会对网上金融风险的监管
一般认为,政府之所以要对金融机构实施广泛的监管,是因为存在着市场缺陷。这些缺陷包括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些缺陷加上银行业较强的外部性和天然的脆弱性,都极易给消费者带来消极影响。引发消费者对银行体系的不信任。因此,需要政府进行干预,政府对银行业监管的最基本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和提升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
参考文献:
[1]张福德.电子商务与网络银行[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1.
[2]尹龙.我国网络银行发展与监管问题的研究[J].金融研究,2006.
[3]谢康.中国加入WTO对网上银行的挑战与对策[J].金融研究,2001.
[4]高华.中央银行应重视对网上银行业务的监管[J].上海金融,2001.
[5]戚贵杰.电子商务[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
一、网络银行的电子支付
1.网络银行的电子支付
(1)顾客接入因特网(Internet),通过游览器在网上浏览销售中心的商品,选择货物,填写订单,交给销售中心;
(2)销售中心接到订单后,经过审批,向配送中心发出发货请求。由配送中心向顾客进行送货;
(3)顾客收到商品后,进行商品的清点核对,并对验收单进行签字验收。再将收货单进行数字签名后,发送给销售中心进行挂帐处理;
(4)当需要付款时,由顾客根据订货以及接货验收情况,将结款信息进行签名,并生成付方密码,传送给销售中心;
(5)销售中心接收到顾客的结款请求时,将自身的银行帐号以及收款金额等信息生成收方密码,发送给商家的开户银行;
(6)商家的开户银行将该笔交易信息通过人民银行金融区域网及其网上的电子实时支付与清算系统与顾客的开户银行进行清算,将款从顾客的帐号上划拨到商家的银行中;
(7)双方的开户银行将交易成功信息发送给各自的用户,电子支付全部完成;
(8)商家向顾客发送电子发票,网上交易全部完成。
2.电子支付的大众化网络平台
3.安全电子支付和SET协议
电子商务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如何完成电子支付的全部流程,在Internet上如何进行安全的电子支付,是电子支付的关键问题。安全电子交易协议(SET)是在Internet上进行信用卡交易而提出的国际协议,主要是为了保证支付信息的机密、支付过程的完整、商户及持卡人的合法身份以及互操作性等。SET中的核心技术主要有公开密匙加密、电子数字签名、电子信封、电子证书等。SET协议体系的不断完善为Internet电子商务提供了安全保障。SET与其他电子交易标准比较,已获得IETF的认可,是电子商务和整个现代化电子支付系统的发展方向。
二、典型的网络银行
1.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
2.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的(WEB)Invison系统
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是在DataForceInternational软件公司的协助下,开发环球网(WEB)Invison系统的。该系统使用SUN公司的计算机作硬件平台,系统的用户使用个人计算机上的网络浏览器(Netscape),通过因特网就可以直接进入银行主页。在银行一端,由一台SUN公司的SPARCserver服务器提供用户与银行信息系统主机之间的接口。即SPARCserver服务器负责将银行信息系统主机的数据转换成超文本置标语言(HyperTextMarkupLanguage)格式后送往用户端或将用户端超文本置标语言格式文件转换后送往主机进行管理。在环球网(WEB)Invison系统中,一台网络浏览器(Netscape)服务器专门用于加密。SUN公司的设备能够与该服务器兼容。美国第一联合国家银行正在由一个地区性银行发展成为全国性银行,因此,利用因特网将银行的服务扩展到全国各地是银行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美国第一联合国家银行正在作自身调整,不仅作为一个银行,而且还要作为一个金融服务公司,把着眼点放在许多非传统的金融银行服务方面,如:提供电子商务用户的资金市场服务以及为零售用户拆借资金服务和中介服务等。为此,美国第一联合国家银行将广泛开发在因特网上的各种业务应用。
3.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的“柜台”服务
在因特网上进入美国第一安全网络银行的“大门”后,展现在客户面前的是各种网络银行“柜台”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信息查询(Information):可查询各种金融产品种类、银行介绍、最新消息、一般性问题、人员情况、个人理财、当前利率等;
(2)利率牌价(Rates):可以直接查看利率牌价;
(3)服务指示(Demo):可以告诉客户如何得到银行的服务,包括电子转帐、信用卡、网上查询及检查等;
(4)安全(Security)服务:告诉客户如何保证安全以及银行采取的一些安全措施;
(5)客户服务(CustomerService):由银行客户服务部的人员解答各种问题;
(6)客户自助(Customers):客户在办理业务时,需要输入用户名及其密码方可进入系统等。
4.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的产品服务
SFNB提供的具体产品服务如下:
(1)SFNB产品——银行业务的更高形式;
(2)现行利率:产品的现行利率和月费用;
(3)基本电子支票业务:提供20种免费电子月支付方式,联机明细表和注册登记,已结算的支票联机记录和金融报告等;
(4)利息支票业务:方便所有基本支票业务计算利息和附属电子票据支付;
(5)货币市场:提供一些最高的货币市场利率,将货币投资在SFNB的货币市场,赚取利息,然后当需支付时,划转资金到支票帐户;
(6)信用卡:SFNB向预先经过核查符合条件的顾客发行VisaClassic和VisaGold卡等。
(7)基本储蓄业务:以有竞争性的利率,通过储蓄获利——目的是为了一个新的汽车、孩子的学业或干脆把它放一边;
(8)CDs:大额可转让证券是利用资金赚取利息的最容易方法,提供了最高利率中的一部分。
5.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的金融业务服务
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的金融业务服务如下:
(1)SFNB的存款信息:迅速轻松地得到客户所需要的在SFNB帐户上存款信息;
(2)SFNB总裁的信:向客户描述了如何使用SFNB的网上服务来省钱;
(3)SFNB网上服务欢迎您:当客户第一次进入银行时开设帐户时,它告诉您如何开设帐户存取帐户、付款、核查帐户;
(4)SFNB在线表单:订购存款单和信封,建立ACH存款,再订购支票和改变地址信息;
(5)SFNB无风险保证:SFNB承诺可以保证用户的交易100%无风险;
(6)SFNB的私人政策:了解SFNB的私人信息的保密情况等。
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的金融产品、业务和服务还在发展和扩大,它为全世界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树立了榜样,也为全世界的银行金融业网络银行的创建与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三、网络银行的发展
1.国外网络银行的发展
2.国内的网络银行
国内现已有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正式推出网络银行服务。中国工商银行也在网上进行宣传开展多种网上服务。
招商银行于1997年正式开通了招商银行网站,分别与1998年4月和1999年4月在深圳地区和北京地区推出了网络银行业务。招商银行在网上建立网址的同时就设置了招商银行天地、招银动态、公告版等栏目。目前招商银行开办网络银行的城市已经有19个,服务内容包括网上企业银行、网上个人银行、网上支付、网上购物、网上商城、网上查询和网上证券等。
3.网络银行的发展潮流势不可挡
4.我国发展网络银行的几个问题
我国的几大商业银行都了自己的主页,使大家可以通过Internet来对它们进行更多的了解。对于我国银行系统,网络银行从技术层面来说是一套全新的集成技术,对银行科技工作者是一个机遇;其对银行业务和管理层面的影响要比其他新技术服务产品更加广泛和深入。网络银行所引出的许多新问题需要我们在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网络银行正在逐步深入到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它将带来一场金融服务的革命。这场革命涉及的层面比较广泛,它需要银行科技部的努力,也需要银行业务总产针对这一全新的服务方式提出新的服务思路,还需要金融管理部门为这一新生事物的发展铺平政策和法规的通路。我国发展网络银行业务,需要从具体的国情出发,针对网络银行的几个问题,拿出具体的方案。
(1)要考虑我国的具体国情
对于Internet,我们要考虑我国的具体国情。美国科学技术、经济文化高度发达,是Internet的发源地,近40%的家庭拥有个人电脑,而我国的这一比例还远不及它的十分之一,很多家用电脑陈旧,速度慢,影响了Java等新技术的应用,大多有来进行文字处理,不能上网,而且拥有个人电脑中的绝大部分是知识分子、青年学生,是中低收入,甚至是无收入阶层,这其中的大部分又因为Internet昂贵的接人和通讯费用,没有加入Internet网,更不可能通过Internet去购物,去银行存钱,而在美国Internet已免费用使用了二十多年,这也是我国许多ISP被迫关闭的产要原因。
(2)我国的计算机技术水平低
我国的计算机技术水平低,自己的产品特别是比较成熟的产品少,技术和产品中的绝大部分来自国外,如Chinanet的40%的网络设备是美国Ciso公司的产品,设计及安装都是国外工程师完成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外国人手中,这对我国网络银行的安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只有我国的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具有相当的水平,关键的技术及设备都为自己掌握和制造时,我国的网络银行才会有较大的发展。
(3)以基本功能为主
当今世界正经历着一场以因特网和无线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革命。网络银行的出现,就是这场革命的产物,将来的银行将不再局限于以单一的分支机构作为服务渠道,银行可以通过因特网和无线互联网为不同的客户提供各种不同的服务,银行采用信息技术扩大服务渠道的成本将变得十分低廉,客户可以在任何可以上因特网的地方很方便地处理银行金融业务和开展服务。
1.技术要求不同。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需要一定的技术水平做支撑,除了内部计算机以及网络基础外,还需要建立供客户需要的信息服务器。服务器通常用来处理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而对于客户,则要求其对网络使用有一定的了解。传统银行则比较直接,用户只需向办公窗口办理业务即可。
3.服务方式的不同。与传统银行的商业银行相比,网络银行能够给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网络银行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向客户提供服务,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快捷性。网络上的业务品种多,便于用户选择。而且网上购物、证券买卖、保险理财等,客户可以不用排队即可办理所有业务。
二、网络银行业务主要面临的法律问题
(一)网络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
(二)消费者权益问题
(三)网络支付责任承担的问题
网络支付与支付差错相联系。一旦支付出现差错,就可能产生两方面问题:一是发现损失后,客户与网络支付方各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如何能避免损失和减少损失。二是对于无法避免的损失,如何在客户和网络支付方进行合理分配。这两方面问题需要在既要兼顾效率又要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平衡。
三、我国网上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现状考察
(一)我国网上银行现有法律框架
(二)我国网络银行监督主体分析
四、解决金融监管的建议
(一)网络银行加快了金融创新的步伐,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有可能越来越落后于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进步。但面对新问题,我国法律保护的远远不足,金融监管法律的出台往往是等到出现问题的时候,网络的迅速性,也在检验法律的漏洞和缺陷。网络资金监管缺少有效的法律依据,阻碍了监管权的有效执行。完善电子金融体系,增强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加快对网络发展出现的第三方支付立法,制定相应法律法规,规范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行为,避免出现集体“跑路”的现象。
一、纯网络银行产生的原因
(一)“互联网+”的推动“互联网+”是利用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将互联网与其他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发挥互联网对信息、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作用,促进传统产业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商业模式再造“。互联网+”一方面加速传统金融与互联网的融合而形成互联网金融,促成银行经营模式的全面创新;另一方面促进互联网广泛渗透、新型现代信息技术运用、数据资源开发,为纯网络银行提供了用户基础、技术要素和大数据资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调查显示,截至2014年末我国网民数量达6.49亿,网民渗透率47.9%;云计算、互联网和物联网、智能终端构成的“云、网、端”新型信息技术体系逐渐成熟;互联网金融的电商金融已成功实现大数据挖掘并运用于网络贷款的风险管理领域。
(二)普惠金融的需求我国传统银行在贷款业务中恪守“二八定律”,服务偏向大型企业等高端客户,忽略小微企业需求,致使金融资源分配不均衡,小微企业融资难。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的《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报告》显示,占我国企业总数76.57%的小微企业创造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但中国人民银行的《2014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末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却仅占企业贷款余额的30.4%;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CHFS)2014年的《中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显示小微企业的银行信贷可得性仅为46.2%。以互联网金融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已成为共识。但在普惠金融服务中现有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如P2P网贷,自有资金规模偏小,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渠道有限,无法吸收公众存款,保持流动性和资金低成本十分困难,业务规模增长陷入瓶颈。根据网贷之家数据,截至2014年末我国P2P网贷平台1575家,贷款余额仅1036亿元,迫切需要兼具互联网金融和银行金融机构性质、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纯网络银行对普惠金融加以补充。
二、纯网络银行的经营模式
我们以浙江网商银行为例说明纯网络银行的经营模式。网商银行从股权结构看,完全属于由民间资本发起的设立的民营银行,注册资本40亿元,持股30%并拥有控制权的第一大股东为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东是合伙人为马云、谢世煌的杭州君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和合伙人为彭蕾等阿里集团高管的杭州君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旗下拥有支付宝、余额宝、蚂蚁微贷等子公司),因此网商银行将纳入阿里巴巴的金融体系,充分获取阿里巴巴商业生态系统的电子商务平台、用户、数据和技术等资源,其经营模式将围绕线上运作、挖掘大数据、定位小微企业和个人用户进行布局。
三、纯网络银行面临的业务层面问题
(一)如何实现远程开户纯网络银行没有物理营业网点,客户无法像传统银行一样以面签的方式完成实名认证实现银行账户开设。若按照直销银行的远程开户方式,即客户自助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供由传统银行签发的实体银行卡,通过信息核查后将实体银行卡与虚拟银行账户绑定,最后结合账户小额划款验证等交叉验证方式完成间接实名认证,实现虚拟账户的开设,纯网络银行仅能从传统银行存量用户中吸纳客户,必然受其牵制。若委托合作银行,通过其物理柜成开户,该方式可靠却违背完全网络化运营追求服务高效、便捷的初衷,并且合作银行能率先识别客户进而抢夺客户资源。
四、对策建议
(二)开展存款业务创新,吸引存款流入第一,服务价格优惠。将运营成本的降低以减免转账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的方式回馈客户,降低客户交易成本。第二,提供增值服务。如网商银行可依据存款额度等指标增加贷款授信额度,或联合阿里平台向用户发放购物红包,增加用户效用和用户粘性。第三,推广移动支付。开发手机应用程序,以移动电子钱包弥补无现金业务的缺陷,支持二维码支付(二维码反扫)、指纹支付等移动支付方式用于实体商店消费,替代现金支付。第四,创新存款产品。开发特色存款增值产品,兼顾高收益和流动性,类似民生直销银行的“随心存”,可将活期存款自动转存通知存款或定期存款并根据存款期限最大化结转利息,同时满足闲散资金理财和便捷消费需求。
(三)自建P2P网贷平台,弥补存贷款业务缺口纯网络银行在难以持续、大规模吸收公众存款以支撑贷款业务扩张的情形下,应主动摆脱对存贷利差盈利模式的依赖,突破作为间接融资的金融中介身份,自建直接融资渠道P2P网贷平台,对接资金供需双方,作为投资者投资和小微企业融资的补充,获取中介费用,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充分利用自身数据、客户资源和技术的积累,实现多元化经营的范围经济。纯网络银行的P2P网贷平台应由其子公司或内部机构经营管理,面向不满足于传统存款理财、追逐更高收益、能承担相应风险的投资者和长尾市场中存在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由各方自行交易信息并自主成交,纯网络银行仅作为交易撮合平台,基于大数据进行资质审核、风险控制和提供相应信息服务、不提供担保赔付,不承担借贷业务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