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离线作业2001答案

1、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离线作业2-001答案1.试论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试论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现代社会的法律,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根本法到普通法,从成文法到不成文法,都有或应有其内在的经济逻辑和宗旨,以有利于提高效率的方式分配资源,并以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保障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使用。这里仅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法律怎样和应当怎样促进效率:(1)通过确认和维护人权,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进步。在基本意义上,效率就是生产力的进步。而生产力的进步不能没有人权的保障与推动。(2)承认并保障人们的物质利益,从而鼓励人们为着物质利益而奋斗。依历史唯

2、物论和社会心理学的观点,满足既被当作人们需要的实现,进一步又是新的需要的起点和契机,因而追求利益是人类最一般、最基础的心理特征和行为规律,是一切创造性活动的源泉和动力。既然利益的不断实现和追求是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动机,是社会发展的动力,那么,承认和保护人们的利益,使之成为一种权利,从而激励人们在法的范围内尽其所能地实现物质利益,就成为人类之所以需要法律的一个重要理由。(3)确认和保护产权关系,鼓励人们为着效益的目的而占有、使用或转让(交换)财产。财产权利的承认(产权关系的明确)是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前提。只有人们获得了对资源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物有其主

3、,并有权排除他人对自己财产的侵犯或夺取,财产所有者才有信心和动机投入资源,发展财富。(4)确认、保护、创造最有效率的经济运行模式,使之容纳更多生产力。每种社会制度、每个国家都有其经济有效运行的最佳模式。但就当代社会而言,最佳模式是市场经济模式。市场把生产者和经营者置于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境地,为人们施展才能创造了广阔的场所,同时也使资源能够从低效益利用向高效益利用流转;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则使市场中的竞争摆脱盲目状态,减少生产和经营中的偶然性、任意性、风险性及其他浪费资源的现象。(5)承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4、,首先是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这在即将到来的知识经济时代尤为突出。(6)实施制度创新,减少交易费用。新制度经济学家指出,交易费用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它类似于物理学中的摩擦力。减少交易费用的关键是产权制度、企业组织形成的创新以及市场机制的完善或补足。在制度创新中法律制度的创新是非常重要的。2.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潜入乙家,搬走乙家1台价值2000元的彩电,走到门口,被乙5岁的女儿丙看到。丙问甲为什么搬我家的彩电,乙谎称是其父亲让他来搬的。丙信以为真,让甲将彩电搬走。甲的行为属于诈骗B.甲在柜台假装购买金项链,让售货员乙拿出3条进行挑选,甲看后

5、表示对3条金项链均不满意,让乙再拿2条。甲趁乙弯腰取金项链时,将柜台上的1条金项链装入口袋。乙拿出2条金项链让甲看,甲看后表示不满意,将金项链归还给乙。乙看少了1条,便隔着柜台一把抓住甲的手不让其走,甲猛地甩开乙的手逃走。甲的行为属于抢夺C.甲在柜台购买2条中华香烟,在售货员乙拿给甲2条中华香烟后,甲又让乙再拿1瓶五粮液酒。趁乙转身时,甲用事先准备好的2条假中华香烟与柜台上的中华香烟对调。等乙拿出五粮液酒后,甲将烟酒又看了看,以烟酒有假为由没有买。甲的行为属于盗窃D.甲与乙进行私下外汇交易。乙给甲1万美元,甲在清点时趁乙不注意,抽出10张100元面值的美元,以10张10元面值的美元顶替

6、。清点完成后,甲将总面额8.3万元的假人民币交给乙,被乙识破。乙要回1万美元,经清点仍是100张,拿回家后才发现美元被调换。甲的行为属于诈骗参考答案:C3.按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属于缔约国行使克减权条件的是()。A.社会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存按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属于缔约国行使克减权条件的是()。A.社会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存B.必须经正式宣布C.克减的程度以危急情势所绝对必要为限D.克减措施不得与它根据国际法所负的其他义务相抵触,并不得包含纯粹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或社会出身的理

7、由的歧视ABCD按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4条第1款,缔约国行使克减权受如下限制:(1)社会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存;(2)必须经正式宣布;(3)克减的程度以危急情势所绝对必要为限;(4)克减措施不得与它根据国际法所承担的其他义务相抵触,并不得包含纯粹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或社会出身的理由的歧视;(5)该公约规定的下列权利不得克减:生命权,免于酷刑、残忍和不人道待遇的自由,免于奴役和强迫劳动的自由,免于因债务而被监禁的自由,禁止刑法的溯及效力,法律前的人格权,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6)克减的条款及其理由应立即经由联合国秘书长转告该公约其他缔约国

8、。4.什么是法定资本制下的资本三原则什么是法定资本制下的资本三原则①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发起人在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资本总额作出合法的明确规定,并由股东全部认足,否则公司就不能成立。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的要求,充分体现了资本确定原则。②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该经常保持与其注册资本相当的财产。资本维持原则,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公司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以达到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公司信用基础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股东盈余分配的过高要求而导致的公司资本的实质性减少。③资本不变原则。该原则并不是指公司资本绝对不能变更

9、,而是指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需增加或减少资本,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5.某晚,崔某身穿警服,冒充交通民警,骗租到个体女司机何某的夏利出租车。当车行至市郊时,崔某持假枪抢走何某人民币元,并将何某一脚踹出车外,使何某身受重伤,崔某乘机将出租车开走。本案中属于抢劫罪法定加重情节的有哪些()A.持枪抢劫B.冒充军警人员抢劫C.抢劫致人重伤D.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参考答案:BC6.法律责任本质的“道义责任论”。(中南财大2010年研)法律责任本质的“道义责任论”。(中南财大2010年研)正确答案:(1)法律责任本

10、质的内涵\r\n法律责任的本质是从更深层次回答法律责任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西方法学家在研究法律责任时就法律责任的本质问题提出了不同的理论。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三论”即道义责任论、社会责任论和规范责任论。\r\n(2)道义责任论的理论基础\r\n道义责任论是以哲学和伦理学上的非决定论亦即自由意志论为理论基础的。它假定人的意志是自由的人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有自觉行为和行使自由选择的能力。由此推定违法者应对自己出于自由意志而做出的违法行为负责应该受到道义上的责难。对违法者的道义责难就是法律责任的本质所在。\r\n(3)道义责任论的局限性\r\n道义责任论正确地揭示

11、了行为的主观因素的作用却忽视了社会环境对行为的方式的巨大影响。从历史哲学和法律哲学的角度上看道义责任论所理解的个人是一种脱离了特定社会关系和社会环境的孤立的个人。道义责任论片面性都与其根本的理论出发点直接相联仅仅靠增加理论的弹性或对之进行有限的改良都难以完全消除这种片面性。(1)法律责任本质的内涵法律责任的本质,是从更深层次回答法律责任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西方法学家在研究法律责任时,就法律责任的本质问题提出了不同的理论。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三论”即道义责任论、社会责任论和规范责任论。(2)道义责任论的理论基础道义责任论是以哲学和伦理学上的非决定论亦即自由意志论为理论基础的。它假定人的意志

12、是自由的,人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有自觉行为和行使自由选择的能力。由此推定,违法者应对自己出于自由意志而做出的违法行为负责,应该受到道义上的责难。对违法者的道义责难就是法律责任的本质所在。(3)道义责任论的局限性道义责任论正确地揭示了行为的主观因素的作用,却忽视了社会环境对行为的方式的巨大影响。从历史哲学和法律哲学的角度上看,道义责任论所理解的个人,是一种脱离了特定社会关系和社会环境的孤立的个人。道义责任论片面性都与其根本的理论出发点直接相联,仅仅靠增加理论的弹性或对之进行有限的改良,都难以完全消除这种片面性。7.提供文艺演出场所单位的场租收入,应按()税目征收营业税。A.文

13、化体育业B.服务业——代理业C.娱乐业D.提供文艺演出场所单位的场租收入,应按()税目征收营业税。A.文化体育业B.服务业——代理业C.娱乐业D.服务业——租赁业D8.自然犯罪主体的构成要件是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自然犯罪主体的构成要件是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正确答案:√9.冯玉军老师形容哪家的思想为“没有什么特殊的,但是让世界充满爱”。A、墨家B、法家C、儒家D、道家冯玉军老师形容哪家的思想为“没有什么特殊的,但是让世界充满爱”。A、墨家

14、B、法家C、儒家D、道家正确答案:A10.我国的“三资企业”属于下列选项中的哪种性质的经济()A.非公有制经济B.外国资本主义经济C.社会主义我国的“三资企业”属于下列选项中的哪种性质的经济()A.非公有制经济B.外国资本主义经济C.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AD《宪法》第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1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15、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11.简述非婚生子女的准正的概念以及形式。简述非婚生子女的准正的概念以及形式。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是指因生父母结婚或司法宣告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资格的制度。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有两种形式:(1)因生父母结婚而准正。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仅以生父母结婚为准正的要件。二是以生父母结婚和认领为准正的双重要件。(2)因法官宣告而准正。法官宣告准正,是指男女订立婚约后,因一方死亡或有婚姻障碍存在,使婚姻准正不能实现时,可依婚约一方当事人或子女的请求,由法官宣告子女为婚生子女。

16、12.关于盗窃罪的认定,下列结论哪些是正确的()A.甲因饮酒过量醉卧街头。乙向围观群众声称甲系其好友,将甲扶于无人之处,掏走甲身上一千余元离去。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B.甲去一餐馆吃晚饭,时值该餐馆打烊,服务员已下班离去,只有老板乙在清账理财。在甲再三要求之下,乙无奈亲自下厨准备饭菜。甲趁机将厨房门反锁,致乙欲出不能,只能从递菜窗口眼看着甲打开柜台抽屉拿走一千余元离去。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C.甲与乙在火车上相识,下车后同到一饭馆就餐。乙殷勤劝酒,将甲灌醉,掏走甲身上一千余元离去。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D.甲在街头出售报纸时发现乙与一摊主因买东西发生纠纷,其携带的箱子(内有贵重

17、物品)放在身旁的地上,便提起该箱子悄悄溜走。乙发现后紧追不舍。为摆脱乙的追赶,甲将手中剩余的几张报纸卷成一团扔向乙,击中乙脸,乙受惊吓几乎滑倒。随之又追,终于抓住甲。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参考答案:AD13.简述庞德关于法律是一项社会工程的思想。简述庞德关于法律是一项社会工程的思想。正确答案:庞德以实用主义为基础强调以社会效果作为衡量法律的标准提出法律是一种“社会工程”的主张把法理学看作一门社会工程学。他认为人们应当研究法律秩序即研究为达到目的的各种活动的总和而不是争论法律的本质;要考虑利益、主张和要求而不是考虑权利;要考虑人们要做的事情能做到什么程度而不仅仅

18、考虑如何去做;要考虑一种体制如何运行而不仅仅考虑它是否完美无缺、有条不紊等等。正因为如何对法律最合适的类比就是工程法律如工程那样是一个过程、一种活动而非一堆知识或某个固定的工序。对立法者、法官和法学家就要像对工程师一样应根据他们完成工程质量的优劣来判断他的才能而不是根据他的工作是否符合一个传统的理想形式来判断。庞德的这一观点反映了法律社会化的要求适应了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的需要。庞德以实用主义为基础,强调以社会效果作为衡量法律的标准,提出法律是一种“社会工程”的主张,把法理学看作一门社会工程学。他认为,人们应当研究法律秩序,即研究为达到目的的各种活动的总和,而不是争论法律的本质;要考虑利益

19、、主张和要求,而不是考虑权利;要考虑人们要做的事情能做到什么程度,而不仅仅考虑如何去做;要考虑一种体制如何运行,而不仅仅考虑它是否完美无缺、有条不紊,等等。正因为如何,对法律最合适的类比就是工程,法律如工程那样是一个过程、一种活动而非一堆知识或某个固定的工序。对立法者、法官和法学家,就要像对工程师一样,应根据他们完成工程质量的优劣来判断他的才能,而不是根据他的工作是否符合一个传统的理想形式来判断。庞德的这一观点反映了法律社会化的要求,适应了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的需要。14.甲国警察布某,因婚姻破裂而绝望,某日持枪向路人射击。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某甲国

20、警察布某,因婚姻破裂而绝望,某日持枪向路人射击。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某。布某因拒捕被击毙。但布某的疯狂射击造成数人死亡,其中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科某。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就该参赞的死亡,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A.甲国国家应承担直接责任B.甲国国家应承担间接责任C.甲国国家应承担连带责任D.甲国国家没有法律责任D国际责任的构成。(1)布某持枪杀人是因为婚姻破裂而绝望,并非执行职务的行为,因此不构成行使政府权利的行为,不属于国家不当行为,应认定为一般私人行为。(2)一般私人对外国或外国人的不法侵害不引起国家责任,除非该

21、行为是由于国家失职造成,或国家对该行为进行纵容,才可能引起国家对本身失职或放纵行为的责任,也即间接责任。本案中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某。布某因拒捕被击毙。表明甲国不存在失职或放纵行为,故不需承担责任。15.简述交易便捷原则在我国民商事立法中的体现。简述交易便捷原则在我国民商事立法中的体现。按照商法学者们的普遍认识,商法中的保障交易迅捷原则主要体现为交易简便性原则、短期时效主义和定型化交易规则三个方面。商法规则不同于民法规则的一重要特征,在于强调商事行为的简便性。按照世界各国商事法的规定,相当一部分商事法律行为采取要式行为和文义行为方式,这就使得

22、此类法律行为中的大部分内容通过强行法或推定法预先加以确定,仅将少部分特殊内容留待交易当事人约定,由此形成法律行为文件的证券化和标准化,这对于简便交易手续、保障交易迅捷所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例如,现代各国商法实践中广泛采用的票据、提单、保险单、流通证券等均是此种法律行为文件标准化的典型。实际上,就是对于许多非证券化的商事契约而言,其大部分内容也已由商法中的推定条款和交易习惯所预先确定,由此形成商事契约的简便性特征。例如,各国商法中对于商事买卖、交互计算、商业租赁、商业借贷、商业承揽、商事居间等契约内容往往设有大量的强行法推定条款和任意法推定条款,并且认许商事习惯的推定效力;这与民法中对于买卖、

23、租赁、借贷、承揽、居间等契约内容所采取的充分意思自治原则形成鲜明的对比,由此体现了商法重交易迅捷而忽略个别约定的立法宗旨。现代商法通常采取短期时效主义。按照这一立法主义,商法对于各类商事请求权普遍采取不司于民法上时效期间的短期时效。例如各国商法对于商事契约的违约求偿权多适用2年以内的短期消灭时效;对于票据请求权多适用6个月、4个月、甚至60日的短期消灭时效;海商法上对于船舶债权人的先取特权多适用1年以内的短期消灭时效,保险法上对于保险补偿请求权通常也适用短于民事时效期限的短期时效。例如,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当事人申请调解书或仲裁的时效为1年;我国《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规定

24、托运人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为180日;又如,我国目前唯一的地方性票据法规规定的票据持有人对出票人的追索时效为“票据到期日起6个月”而持票人对其前乎的追索权则“自拒绝证书作成日起3个月”。(《上海市票据暂行规定》第18条)商法上的短期时效主义旨在推动商业交易纠纷的迅速解决,它以牺牲债权人的时效利益为代价换取了交易迅捷的社会效益,由此体现了现代商事法的价值取向。商法保障交易迅捷的另一法律体现是定型化交易规则。按照现代商法学者的认识,所谓交易定型化包括交易形态的定型化与交易客体的定型化两方面内容。交易形态定型化,是指商法通过强行法规则预先规定若干类型的典型交易方式,使商事之易的方式定

25、型化。它使得任何个人或组织,无论何时从事购买,均可获得同样的法律效果。例如销售商依法先行陈列各种定型货物并标明其价格,使得买受人得以迅速决定承诺与否,由此促进了交易的敏捷。所谓交易客体的定型化则是指交易对象的商品化与证券化。例如,各国商标法通过强行法或任意法令制造商对其产品负有使用特定标识的义务,使消费者易于识别不同类型的商品,从而促进了交易之迅捷。当交易客体为无形财产或权利财产时,商法则通过权利证券化规则,极大简化了权利转让程序,形成证券的流通:例如公司法上的股票及公司债券,票据法上的各种票据,保险法上的保险单、海商法上的载货证券均为权利证券化之典型。[参考资料]《商法学》,覃有土主编,中国

26、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商法学》赵万一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中国商事法总论》,董安生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16.在现实中,子公司是不能持有母公司的股票的。()在现实中,子公司是不能持有母公司的股票的。()正确答案:×17.关于标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标准必须执行B.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C.国家鼓励采用国际关于标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标准必须执行B.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C.国家鼓励采用国际标准D.推荐性标准可以不执行E

27、.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品的标准按国际惯例BCDE18.行政法规与行政法(中南财大2006年研)行政法规与行政法(中南财大2006年研)正确答案:(1)行政法规是指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依照宪法规定的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调整行政管理和管理行政两方面的社会关系其法律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它调整范围广数量多在国家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r\n(2)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总和。行政法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其目的是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n(3)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1)行政

28、法规是指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依照宪法规定的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调整行政管理和管理行政两方面的社会关系,其法律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它调整范围广,数量多,在国家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2)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总和。行政法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其目的是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3)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19.5.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包括()。A.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B.民5.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包括()。A.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

29、国籍人、外国法人的B.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C.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的D.具有涉外因素的广义的民商事法律关系ABCD20.犯罪既遂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A.错B.特殊情形下错误C.对D.特殊情形下正确犯罪既遂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A.错B.特殊情形下错误C.对D.特殊情形下正确正确答案:C21.下列关于环境权的理解正确的是()A.环境权是自然权利和道德权利的法定化B.环境权仅指基本环境权利而不下列关于环境权的理解正确的是()A.环境权是自

30、然权利和道德权利的法定化B.环境权仅指基本环境权利而不包括基本环境义务C.环境权具有预防性、公益性、指导性和有限性等特征D.环境权是一种与多种基本人权或与社会经济性法律权利有关联的新型法律权利ACD由于所有的人都生活在自然环境中,都离不开大地、阳光和空气,因而环境权是一种自然法和道德权利,作为法律上的环境权必然是自然权利和道德权利的法定化;环境权并不仅仅指权利,而是基本环境权利和基本环境义务的统一体,即环境权中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具有不可分割性,这是环境权的重要特征;环境权还具有预防性、公益性、指导性和有限性等特征,这是由环境问题的特点和权利的性质所决定的;由于

31、环境权主体广泛、客体多样、内容丰富,环境权与生存权、自然资源权、生命健康权、发展权、财产权、休息权、劳动权等许多基本人权或经济社会权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一种价值取向具有多重性的新型权利,属于第三代人权。22.下列银行属于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的有()。A.国家开发银行B.中国进出口银行C.中国农业发展银行D.中信下列银行属于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的有()。A.国家开发银行B.中国进出口银行C.中国农业发展银行D.中信实业银行E.广东发展银行AE23.关于子女是否为婚生的准据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主张()。A.父

32、母属人法B.子女属人法C.支配婚姻效力的法关于子女是否为婚生的准据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主张()。A.父母属人法B.子女属人法C.支配婚姻效力的法律D.适用对子女婚生更为有利的法律ABCD24.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A.重大涉外案件B.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C.海事海商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A.重大涉外案件B.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C.海事海商案件D.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ABC本题考核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

34、B.甲向乙交付5万斤荔枝,但乙下落不明,甲将5万斤荔枝变卖得20万元,甲即将20万元交给有关部门提存C.甲于1996年3月1日将标的物提存,至1999年3月5日,该提存机关决定在扣除相应的提存费用后,将标的物上缴国家D.在上项B项条件下,如乙被法院宣告失踪甲应当及时通知乙的财产代管人BD本题考查的是提存。《合同法》第10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

35、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第102条: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第104条: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依以上法条即可得出答案。A项之错在于提存部门应当根据债务人的要求拒绝其领取提存物。26.不应由受送达人所在单位转交送达的情形是()。A.受送达人是军人的B.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C.受送达

36、人是不应由受送达人所在单位转交送达的情形是()。A.受送达人是军人的B.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C.受送达人是被劳动教养的D.受送达人是公安人员的D27.什么是破产宣告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什么是破产宣告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破产宣告是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破产宣告障碍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破产宣告障碍包括:①重整申请的提出;②和解申请的提出;③破产财产

37、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④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⑤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⑥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以下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①重整期间,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③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或者批准,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④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的;⑤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程序的;⑥

38、和解协议被人民法院裁定为无效的;⑦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28.甲地靳某被乙地铁路公安分局作出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靳某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后将拘留15日的甲地靳某被乙地铁路公安分局作出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靳某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后将拘留15日的处罚改为拘留5日。靳某被执行拘留后,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法院对此案不享有管辖权()A.甲地靳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B.乙地铁路运输法院C.乙地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D.乙地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39、B《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条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7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ACD不应该选。提醒大家注意教材的观点,第18条也适用于行政拘留案件。“从保护公民诉权的角度来看,对公民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应当适用特殊地域管辖。”29.王某为一起抢劫案的被害人,在该

40、案的侦查阶段,王某就申请侦查员张某回避,但被驳回,对此,王某可以()。A.向王某为一起抢劫案的被害人,在该案的侦查阶段,王某就申请侦查员张某回避,但被驳回,对此,王某可以()。A.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一次B.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一次C.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一次D.向人民法院申诉A《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同时对回避决定的复议一般只能由本机关进行。30.甲在公共汽车上因抢座位与乙发生争执,被乙打伤,甲告到大梁区公安局。甲在公共汽车上因抢座

41、位与乙发生争执,被乙打伤,甲告到大梁区公安局。BD$B$ABCD本小题考查的是公安机关对报案的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1款的规定,报案人不需要写出详细的报案材料,而且可以口头报案。故本题A项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2款规定:“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故本题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故本题C项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故本题D

42、项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D。31.商业银行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金融业务的()。A.国家机关B.事业单位C.企业法人D.社会团体商业银行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金融业务的()。A.国家机关B.事业单位C.企业法人D.社会团体C32.甲窃得一包冰毒后交乙代为销售,乙销售后得款3万元与甲平分。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的行为触犯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B.甲贩卖毒品的行为侵害了新的法益,应与盗窃罪实行并罚C.乙的行为触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转移毒品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D.对乙

43、应以贩卖毒品罪一罪论处参考答案:C33.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是什么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是什么法律部门既然是指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早所划分的不同法律规范的总和,那么,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自然就应该是:(1)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任何法律都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否则,就不成其为法律。法律部门就是以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作为依据来划分一部法律属于哪一部门的。因为这种调整社会关系的内容决定着法律规范的性质。(2)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虽是很重要的

44、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但仅仅以此作为划分标准还是不够的,因为它们既无法解释一个法律部门(如刑法法律部门)可以调整不同种类的社会关系,也不能解释同一社会关系需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一法律现象。因此,划分法律部门,还需将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作为划分标准。国内有些法学论著还提出以法规的数量为依据和方便归类等标准。34.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有()A.委托评价单位B.环评服务机构C.审批机关D.参与环评的公众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有()A.委托评价单位B.环评服务机构C.审批机关D.参与环评的公众ABCD环境影响评价

45、的主体,是指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包括委托评价单位、环评服务机构、审批机关和参与环评的公众。环评服务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为规划项目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35.李某于1999年4月3日与黄某签订了一份以其摩托车为抵押物的合同①,4月6日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以同一摩托车为抵押李某于1999年4月3日与黄某签订了一份以其摩托车为抵押物的合同①,4月6日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以同一摩托车为抵押物的合同②;4月15日又以该摩托车为抵押物签订了一份合同③,并于4月16日向公证机关就合同③作了抵押登记,若三个合同均须实现抵押权,则应()。A.按①②③的顺序先后清偿

47、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答案B正确。36.一般商行为的通则不包括()。A、方式的自由B、交易习惯的适用C、特殊的缔约规则D、法理的协同效应一般商行为的通则不包括()。A、方式的自由B、交易习惯的适用C、特殊的缔约规则D、法理的协同效应正确答案:D37.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什么()A.取

48、得票据无须合法原因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什么()A.取得票据无须合法原因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交付票据为先决条件C.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D.当事人发行、转让、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C所谓无因证券,是指证券的效力与做成证券的原因完全分离,证券权利的存在和行使不以做成证券的原因为要件的一类证券。因此选C项。38.下列对结合犯的表述正确的有()。A.将结合犯的行为分别来看,它符合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要件B.结合犯中数下列对结合犯的表述正确

49、的有()。A.将结合犯的行为分别来看,它符合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要件B.结合犯中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必须同时发生C.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在一起,另成立一个新罪,需要法律的明文规定D.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结合犯ABCD选项A、B、C属于结合犯的特征,选项D也是正确的。39.关于法系,以下认识错误的是:()A.法系是按照法律制度的历史传统、法在形式上及结构上的特征、法律实践的特关于法系,以下认识错误的是:()A.法系是按照法律制度的历史传统、法在形式上及结构上的特征、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及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律制

50、度进行的划分。B.按照法的历史传统、法的结构和法律渊源的差别,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分为欧洲的大陆法系和英美的普通法系。C.按照宗教对法律制度的影响,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分为宗教法系和世俗法系。D.按照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法的重要性程度以及法律意识的特点,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分为以中国、日本、朝鲜法代表的“远东法系”或“中华法系”和以西方国家为代表的西方法系。D法系是按照法律制度的历史传统、法在形式上及结构上的特征、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及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律制度进行的划分。按照不同的标准,世界各国法律制度可以划归为不同的法系,如本题B、C选项的划

51、分。D项的划分,是要受到时代限制的,当代中国和日本的法律制度较之以前已经发生很大变化,继续将其划入远东法系已不合适。40.简述法律规范与技术规范的区别和联系。简述法律规范与技术规范的区别和联系。法律规范与技术规范的区别和联系是:(1)法律规范是以法的形式、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社会规范,是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是否违法,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特殊社会规范,具有阶级性。技术规范不是以法的形式、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它是有关使用设备工序;执行工艺过程以及产品、劳动、服务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准则和标准,它调整人同自然界的关系,本身没有阶级性。(2)

52、法律规范和技术规范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都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当技术规范在法律上被确认后就成为技术法规,技术规范往往是技术法规的前身,两者有密切联系。41.新中国第一部统一税收法规是()。A.《全国税政实施要则》B.《契税暂行条例》C.《统一累进税条例》D.《新中国第一部统一税收法规是()。A.《全国税政实施要则》B.《契税暂行条例》C.《统一累进税条例》D.《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A《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是新中国第一部统一税收法规,于1950年1月颁布,规定了高度统一的税

53、收管理体制,表现在:税收立法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税目与税率增减调整的权力属于中央;税收的减免权大部分由中央政府掌握。42.3.国际商事仲裁有哪些特点3.国际商事仲裁有哪些特点国际商事仲裁具有:(1)当事人双方具有高度的自主性;(2)很大的灵活性;(3)解决争议迅速及时、收费低廉;(4)有必要的强制性;(5)能维持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友好关系等特点。43.甲某因其丈夫在公安局看守所工作,所以与看守所的监管人员都很熟悉,一天,甲某收受在押重刑犯乙某亲戚3万元钱甲某因其丈夫在公安局看守所工作,所以与看守所的监管人员都很熟悉,一天,甲某收受在押重刑犯乙某亲戚3

54、万元钱,在没有和丈夫商量的情况下,利用自己出入看守所的方便,帮助乙某从看守所逃走。甲某的行为构成()。A.受贿罪B.私放在押人员罪C.脱逃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和受贿罪C甲某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且其收受赃款的行为并没有和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丈夫同谋,所以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不构成受贿罪。甲某同时也不是监管人员,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甲某与乙某亲戚有同谋,其利用出入看守所的便利,帮助乙某脱逃的行为,符合脱逃罪共同犯罪的特征,所以应该构成脱逃罪。44.我国甲公司与瑞士乙公司订立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仲裁机构仲裁,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

55、根据最高人民法我国甲公司与瑞士乙公司订立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仲裁机构仲裁,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B.如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该仲裁机构应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C.如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地有两个仲裁机构,成立较早的仲裁机构应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D.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不得视为约定了仲裁机构AB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6、3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所以A项正确。第6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所以B项正确。C项错误。第4条规定,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45.甲公司于2006年6月发生下列购车行为:(1)从某汽车制造厂购得卡车1辆,发票金额为24万元。(2)进甲公司于2006年6月发生下列购车行为:(1)

57、从某汽车制造厂购得卡车1辆,发票金额为24万元。(2)进口小汽车2辆,到岸价格共为100万元,已知关税税率为50%,消费税税率为8%。请计算该公司应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正确答案:×46.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是建立在()基础上的。A.《国际法院规约》强制规定B.国家同意C.《联合国宪章》规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是建立在()基础上的。A.《国际法院规约》强制规定B.国家同意C.《联合国宪章》规定D.当事国双边条约B47.下列哪些犯罪不是将犯罪结果作为既遂的判断标准()A、故意杀人B、盗窃C、诈骗D

THE END
1.个人卖假烟5千以下怎么处罚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如果售卖假烟的行为达到了一定的标准,比如达到了《刑法》中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相关罪名的标准,即便此次售卖假烟的金额不足5000元,但要是多次售卖假烟且累计数额达到了追诉标准等情形,那么售卖者也必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不仅仅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以及维护市场秩序的https://mip.64365.com/tuwen/aafqfex
2.山东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相关政策为了规范价格鉴证行为,统一全省价格鉴证程序和方法,做到价格鉴证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和国家有关价格鉴证的文件规定,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价格鉴证活动。价格评估活动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http://www.sdtcpg.com/news/gsxw/30.html
3.论文毒品与化学(精选8篇)以被代理人名义购买毒品, 此种行为没有刑法上的非难可能性, 但是此种行为是否构成运输毒品罪, 是一个很值得研究探讨的问题。运输毒品是指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在我国境内转移毒品的行为。乙以甲的名义购买毒品, 购买之后, 肯定存在持有的状态, 在《立案追诉标准三》中对持有毒品达到一定量https://www.360wenmi.com/f/filem8b271c9.html
4.题库1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部分9.梁某在某国有公司任行政办公室主任,通过该国有公司的集体研究,由梁某负责销售该公司开发的某大厦的商品房。梁某在没有违反公司规定的最低销售价格的前提下,隐瞒实际的售房价格,占有售房合同价和实际售房价的差额价款,共计25万元。如何评价梁某的行为? (B) https://www.fjph.com.cn/ShowInfo.aspx?id=181360
5.共产党员纪律必修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8月18日)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8月25日)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党组织、https://dysswjt.com/newsdetails_gcdyjlbxk.html
6.2024年辽宁公务员考试行测试题在线模考好记公考官方网站4.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所以能够有机结合,是因为彼此存在高度的契合性。下列马克思主义观点与中华A.《刑法修正案(十二)》新增“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B.《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https://www.haojigongkao.com/?news_27/61.html
7.2022年刑法侵犯财产罪《考试卷》.doc2022年【刑法】侵犯财产罪《考试卷》.doc,2022年【刑法】侵犯财产罪《考试卷》 姓名:___ 年级:___ 学号:___ 题型 选择题 填空题 简答题 xx题 xx题 xx题 总分 得分 评卷人 得分 l A.盗窃罪 B.诈骗罪 C.销售赃物罪 D.盗窃罪和诈骗罪的牵连犯 正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2/0222/6234144212004115.shtm
8.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诈骗罪无罪案例汇总公诉机关指控王某犯诈骗罪,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指控不能成立。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无罪。https://www.douban.com/doubanapp/dispatch?uri=%2Fnote%2F865446303%3F%26
9.司法考试刑法2002解析:《刑法》第128条第1款规定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法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按照枪支管理法规,D没有权利持有公务用枪,而D却持有,因此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则D选项自然是错误的。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http://www.yuloo.com/news/2009-01-04/180841.html
10.案例男性,40岁,大便发黑2日,无呕血;有胃溃疡史2年;嗜烟酒。若患者1986年7月27日我国某公司应荷兰A商号的请求,报出某初级产品100吨,每吨鹿特丹到岸价格(CIF)人民币3900上市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的( )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A. 15% B. 25% C.【单选题】下列法律与烹饪人员从事的工作没有密切关系的是( )。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单选https://www.shuashuati.com/ti/84f3f72292ab471a932e90dc9abe7526.html?fm=bd1f853ef608394547b9190659b5504e00
11.案件查办技能题6篇(全文)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未销售金额达到定罪标准的3倍以上的,可以依照刑法相应规定以犯罪一、物证本身与案件事实必须具有关联性,本案中登记保存的甲的10条合法卷烟没有关联性,不是本案证据,A 县城区卷烟零售户孙某在2010 年2 月领取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酒专卖店。A 县烟草专卖局稽查https://www.99xueshu.com/w/filesr0ja9cx.html
12.收受烟酒为什么不违法,有哪些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https://www.66law.cn/question/answer/36970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