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关总署发布2018年第140号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明确自2018年11月1日起对进境物品进口执行新的行邮税税率。
什么是行邮税?
海关关税的征收对象包括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境物品。“货物”和“物品”一字之差,征收对象和税率可都不同。
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行邮税的征收对象是超过海关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包括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等。
哪些个人进境物品可以免税?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规定,海关总署明确了一定数额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免征进口税。
对于免征进口税的进境物品,海关总署早在2010年第43号公告和2010年第54号进行了明确:
对于个人邮寄的进境物品:
根据《海关法》及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要求:
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行邮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海关监管进境个人邮递物品主要有2个判定的基本原则。一是自用合理原则,二是限定价值原则。个人寄自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超过上述限值,即需要交邮政企业退运,或按照物品进行报关交进口税。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过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征税进境。
对于旅客携带的物品:
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公告: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按行邮税全额征税。
哪些个人进境物品需要缴税?
超过上述海关规定免征税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海关就要征行邮税了。
这次行邮税了降多少?
本次调整涉及降税物品共涉及260个税号,占税号总数(373个)的69.7%,此外,还新增税号12个,保持原税率不变有101个税号。此次税率调整,总体是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率由15%、30%和60%三档调整为15%、25%和50%。
与此前的税率相比,这次个人进境物品具体税率具体都有哪些调整呢?看了下面这张图你就知道了▼
此次纳入降税的商品中,降幅最大的是:
奶粉等母婴用品维持15%不变。
降税后,能省多少钱?
对个人来说,能省多少钱呢,举个例子:
如旅客携带进境较为常见的高档手表(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万元及以上的手表),按照原税率至少需缴纳税款6000元,享受降税10%后,可节省税款1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