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凌晨3点半,济南历城交警接到报警称,在华龙路七里河路路口,一辆货车与一辆轿车发生事故,车损严重,当事人涉嫌酒驾。赶到现场后,民警发现黑色轿车车头被撞的面目全非,前排安全气囊弹开,货车左侧车头撞凹了进去,碎片散落一地。民警先将轿车司机控制住后,询问货车司机事故发生过程,张某称,事发当时,他沿华龙路由东向西直行,适遇黑色轿车由西向北左转,两车发生碰撞后,轿车司机竟然直接去超市买了两瓶啤酒喝了起来。勘查完现场后,民警到超市向工作人员证实,确实有一名男子来买了两瓶啤酒。
民警将双方带至医院准备进行抽血检测,轿车司机陈某斩钉截铁的说自己没有酒驾,只是发生事故后被吓了一下,才去买酒喝,事故发生前并没有喝酒。他说自己去年在安徽老家酒驾被查过一次,不会再酒驾了。经检测,陈某酒精呼吸检测值为163mg/100ml,达到了醉酒标准,民警随即对其进行抽血化验,而货车司机张某没有涉酒。
民警在对货车司机张某询问时,发现他对自己的身份证号并不熟悉,支支吾吾答不上来,后经人脸识别,发现张某一开始给民警说的驾驶证号竟然是他弟弟的,张某是无证驾驶。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称当时以为能蒙混过关,没想到这么快就露馅儿了。据张某称,事故发生后,自己的胸部被方向盘顶了一下,头晕眼花,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拍了拍自己才醒了过来。张某质问轿车司机是不是喝酒了,轿车司机说他从来不喝酒。张某私下问其能私了吗,结果被轿车司机拒绝了。
在对轿车司机陈某进行询问时,男子一口否认自己酒驾,坚称事后喝酒是为了压惊。然而,在民警长达5个小时的思想教育下,陈某的心理防线被攻破,最终承认了其酒驾后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事发当晚,陈某和朋友去饭店喝酒,之后又去KTV唱歌,回到家已是凌晨。然而,当其回家准备睡觉时,发现自己被媳妇反锁在门外,与媳妇吵了几句之后,摔门就走了。陈某漫无目的的在市内开车,不料当其走到华龙路时发生了交通事故。
陈某明知酒后不能开车,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他就索性又到超市买了两瓶啤酒喝,试图掩盖自己酒驾的事实。然而,聪明反被聪明误,早在2013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就明确规定,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应当认定为醉酒。最终,陈某的血液酒精检测值为131.6mg/100ml,达到了醉驾标准,陈某将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可以并处6个月以下拘役。最终民警判定,该事故责任为主次责任,轿车司机陈某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司机张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