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学校存档,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
“平安校园”建设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关系到全校师生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徐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特制定创建工作制度,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一、落实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教育文件精神,把握好内涵,领会好实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落实领导责任制度。成立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岗双责”,各部门既要做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制。签订创建“平安校园”目标责任书。建立和完善学校制度,工作职责落实到岗。对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要严肃查处。
四、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汇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办法,制订考核标准,提出具体要求。工作检查要坚持做到“三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突击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无疏漏,无死角。
五、落实信息反馈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信息反馈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全校师生通报情况。
六、落实宣传制度。各学校利用主题班(队)会、校会、国旗下讲话、宣传栏、校园广播等途径,做好对安全法制教育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营造出全员参与,齐心协力,共建平安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
八、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值班人员按时到岗,认真负责,配合各岗位工作人员预防和消除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及时采取救援措施。逢节假休息日值班,也要全面检查,及时记录安全情况,责任到人。
九、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安全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坚持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制可依,有章可循。
十、落实各项活动制度。努力做到学校法制安全教育活动有声有色,积极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消防演练活动,法制交通安全报告会等系列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拓展学生的法制知识范围。
一、岗位工作职责
(一)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安全工作;随时了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遇突发事件时,启动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时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并对善后工作负总责;代表学校与上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各分管领导和处室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实施安全工作目标管理。
(三)分管安全领导: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他副校长负责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管理;制定分管工作各阶段的安全目标、措施,布置给学校各个部门具体的安全工作,并督促落实;与分管处室签订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制定并落实教职工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奖惩措施;负责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学校保卫干部队伍的组建领导工作。
协调各部门从全局出发处理好各项安全工作;负责文件安全保密和教育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以及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拟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收集、整理学校安全工作材料的归档;负责全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考核。
(六)教导处主任: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负责教学教师、实验员、网管员、信息员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负责教学日常安全巡视制度、信息传递制度和教学事故预案的制定;负责学校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保管员和实验员的安全训练,并对教学事故的预案进行实施和演练;抓好学科任课教师教学中的安全教育;负责学生体检、体育考试、外出劳技课等安全教育工作。
(七)政教处主任: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负责班主任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做好学生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组织学生开展自救自护和常识、行为规范、交通安全、心理健康、防溺水和法制等安全教育活动;建立班主任应急安全工作网,负责全校学生的应急的预案制定、演练;制定有关的安全宣传计划与内容,宣传安全知识;协调好学校、社区与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制定班主任的日常值班巡视制度;定期召开学校班主任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师生安全方面的案例,交流工作经验,提高班主任安全管理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好班级外出活动,如确因需要,须按有关申报程序批准;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的安全活动,如学生发生安全方面事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认真组织实施学生人身伤害责任险和校方责任险工作。
(八)总务处主任:负责后勤人员安全岗位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学校门卫、车辆、财务室、学生宿舍、教学大楼等建筑物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校车接送学生的管理;加强学校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学校基建施工、房屋修缮安全及各种安全设施的检查;定期做好学校用电、气、水等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工作,保证学生用水、用电安全;负责学校消防器材、技防设备等的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和更换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定期检查消防通道,保证消防用水;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登记、培训工作;协助校长做好与外来务工人员(如装修人员)的安全签约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定期检查食堂和小卖部工作人员的卫生和安全状况;配齐公共场所等安全基础设备设施,科学、合理地布置学校大型活动的场地、器材,协助各部门确保大型活动安全举行;遇有突发事件,要保证各种物资的供应及时到位。
(十)教研组长:负责建立本教研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指导本教研组教师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并组织交流活动,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定期召开教师在教学中遇到学生安全应急方面的处理程序会议;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一)体育教师:根据特殊学生档案,按有关规定,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予以关护,落实到体育活动的每一环节中;负责学生体育活动安全工作,体育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等,应启动学校学生紧急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程序进行处理;负责学校体育场地器材的日常检查,及时排除隐患,所用器材课后及时归还;上课前,教师做好调查,了解教学班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免修、病体记录;在准备活动中,对学生做好安全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并充分做好学生的热身活动;在体操教学中加强保护与帮助的示范、指导,防止学生发生意外;加强体育课学生活动的监管,坚决杜绝各类体育活动伤害事故;把防止学生伤害事故作为体育组工作的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二)任课老师: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规定;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上课时实施学生点名制,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对不到位的学生要立即向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反映,并做好记录;化学、物理和生物学科教师要负责学生实验课的安全工作,发生(伤害)事故,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启动学校学生紧急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程序进行处理,履行相应职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学生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发生紧急状况时,在场的老师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促进和谐校园的营造;上课期间学会观察、关爱学生,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有异常须及时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并解决;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和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沟通;每位教师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十三)值班(值日)人员:值日人员负责每天校园巡视登记值勤人员出缺勤;要在教学楼大厅和操场等地对学生行为规范检查,并处理偶发事件;年级值日老师的岗位在各年级楼层,督促学生文明休息,处理偶发事件等;巡视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十四)实验室管理人员:经常清理和检查仪器,并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室内物品放置整齐、清洁、完好;严格执行《中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药品和其他危险品,并做好使用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处理过期药品;注意用电安全;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煤气泄漏措施;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八)会计:按会计人员的各种职责规定执行。
(十九)档案室工作人员:按档案室管理职责规定执行,防火防盗确保档案室安全。
(二十)其他员工:负责本岗位各项安全工作。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使我校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细节上,特制订以下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一、奖惩制度:
(1)一学期内各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或意外伤害事故,经领导小组成员评定,优秀班级学校将按特殊贡献奖办法予以奖励。
(2)校内财产重大损失、校舍失火、校内非正常性死亡或校外意外死亡,则予以捆绑式一票否决制。
(3)严禁任何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年度考核不合格。
(4)对不进行安全教育、教育没有记录,不对学生经常活动区域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不及时解决上报,不服从学校安全工作安排的教师,造成重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5)学生上课期间发生的不安全事故,要追究上课老师和相应班级的责任。
(6)班级学生发生交通、溺水、火灾、电击、群殴、之前班主任如果没有尽到相应的宣传、教育、管理责任,班级、班主任年度考核不能评优。
(7)值班教师站岗期间,因迟到、空岗出现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8)教师因办补习班被举报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考核办法:
5.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必须履行安全义务,随时随地注意是否存在安全事故的隐患,如发现隐患,能及时处理的必须马上处理,如不能处理的要马上报告分管副校长,分管副校长在报告给校长。(10分。发现隐患后既没有及时处理又未报的,一次扣10分;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
6.每位老师都应该对突发的学生安全事件采取积极的应对与处理措施,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及解释工作。(10分。发现人或知情人未处理或致学生不顾,造成较坏影响的20分全扣;处理不及时的,造成家长的不理解或较坏影响的扣5分;因不处理造成较坏影响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参加评优评级评先时一票否决。)
7.各位教师应认真组织课堂教育教学,保障学生课堂安全。(10分。因组织不善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
8.各位老师应做好站岗值班工作(10分。凡因迟到、空岗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
9.教师因办补习班被举报到教育局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督促学校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的原则
1、坚持全员参与、求真务实的原则。
2、坚持有错必纠、处罚适当的原则。
3、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
4、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
二、学校各类人员责任:
1、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负总责,对学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分层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
2、德育主任:是学校安全的组织管理者。对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检查、督促不及时,管理不到位,指导不正确等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3、教导主任:是学校教务工作安全的组织管理者。负责学校教务工作的安全管理,组织实施教务工作安全管理要求,抓好课堂、课间活动及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发现教务工作安全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做好落实整改。若因教务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出现学生安全责任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4、班主任:是所在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学习、生活、课间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安全,应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规教育和检查,每天对问题学生进行安全排查,发现学生安全问题及时向德育处汇报,采取多种措施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因管理不善、教育不到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应承担管理责任。
5、各功能室负责人:负责所管理的功能室的安全工作,经常对功能室进行检查和排查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与政教处联系,向领导汇报,并及时落实整改。若因检查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应承担管理责任。
6、任课教师:是任课时段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以下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没有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或发现而没有及时报告班主任;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擅离岗位、私自调课、提前下课、滞留学生,或上课期间管理不善的;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教师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等。
三、安全责任追究:
1、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发现学生违规违纪视而不见,未及时制止或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3、未经允许擅离岗位、私自调课、上课接打手机或酒后进教室的;
4、学生未到校,班主任未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的;学生离校,班主任不开请假条或未通知家长的;
5、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没有及时报告班主任的;学生课上违规违纪未及时制止或教育不当的;
6、安全工作责任人因工作不到位、欺上瞒下、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
7、因个案处理不当引起师生关系激化,造成社会影响引起家长不满上访的;
8、体育课、课外活动、学生实验操作等实践性强的各类活动,教师不事先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因违规操作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教学设备、仪器损坏的;
9、实验室所用的危险物品,保管人员没有妥善保管而丢失、被盗造成安全伤害事故的。
10、值班人员在值勤过程中未到岗或擅离岗位,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学校财产损失。
1、公开点名批评。
2、通报批评。
3、公开检查。
4、涉及赔偿的由本人负责,如本人要求,学校可出面进行协调。
6、学年内取消评优资格。
四、责任追究程序:
1、当事人陈述:陈述事故主要经过并说明自己应承担的责任。
2、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调查当事人所陈述是否属实,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学校。调查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3、经领导班子讨论并做出处理决定,视其情节轻重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此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执行。
2024年3月1日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管理力度。
1、领导小组
组长:杨子让
副组长:丁新照赵庆珍林振伟李新军
成员:张炜吕忠咏张胜华各处室负责人员
2、工作小组
组长:丁新照
副组长:张炜吕忠咏张胜华
成员:各级部主任、各班班主任
3、应色救援小组
根据学校特点和需要,分别设置:
(1)通讯联络小组负责人:吕忠咏
(2)疏散引导小组负责人:李新军
(3)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人:丁新照
(4)保卫小组负责人:张炜
(5)排险抢修小组负责人:张胜华
(6)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人:张胜华
(7)善后处理小组负责人:吕忠咏
5、用电管理员:赵培胜
6、抢险突击队成员:许红军陈新国王浩马自强
二、建立和完善学校各种安全规定、条例和制度。
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建立校园治安、保卫安全条例及检查制度;教学安全管理规定、检查制度及处理条例;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规则及检查制度;体育课、活动课安全条例及注意事项;校内、外大型活动安全规定;上学、放学、课间操安全常规;消防、用电、食品、饮食卫生、交通等安全常识守则;学校安全检查、评估制度等。
三、健全学校各种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明确“一岗双责”岗位安全目标、职责和任务,加强安全操作、安全教学、安全服务和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
在全校范围内,建立从校长——各处室主任——班主任——教职工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四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明确职责和义务,加强责任心和防范措施,自觉肩负起各自岗位上安全工作的重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工作“时时挂在嘴上,事事记在心上,处处落实在行动上。”
五、进一步加强全校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
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念和法制观念,强化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正确处理好教学、服务、管理工作与安全工作的关系。
六、建立学校预防、报告、处理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
要求第一发现人直接报告校长(或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校长(或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快速做出处理意见。事态严重者,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通知家长或家属。
七、学校在财力、物力和人力等方面加大对预防重大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保证力度。
坚决杜绝校园内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旦在校园内发生了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学校一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影响恶劣者,应承担刑事责任。
张胜华吕忠咏李新军
(三)上报原则
(一)重大突发火灾事故
(二)重大财产失窃
1、发现作案人员在偷盗或破坏重大财产时,在场人员一方面迅速通知保安和单位领导,同时大声制止作案人员行为。2、在制止作案人员时,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单独正面与作案人员冲撞,可在牢记作案人员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础上以喝止为上。3、清点失窃或损坏的财产,上报财产损失情况给县教育局,积极配合当地派出所抓捕作案人员。4、加固有关设施,弥补有关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三)人员发生重大冲突1、由在场人员上报校长,拨打110报警,再上报县教育局。2、在场人员迅速阻止事态扩大,有关人员陪同受伤者就医。3、根据情况发展事态上报教育部门及师生、家长,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分。
(四)暴力及重大意外事故
1、学校平时要定期召开学生、职工大会,对安全提出要求,邀请公安部门讲法制课,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发挥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的作用,深入细致地开展学生工作,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及时处理。
2、学校大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防止坏人进校园滋事。
3、校内发生斗殴事件时,班主任、教师、学生干部都要立即报告有关责任人。有关责任人要迅速到达现场制止,并及时通知家长。无法制止的,有关责任人要立即拨打110报案。学校要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5、有关责任人或任何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防止他们逃离。
7、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8、要视事态发展,必要时有关责任人要及时果断地组织班主任、教师疏散引导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并及时向公安、消防、救护、村部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
9、组织人员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及时送受伤的学生到校医疗室治疗。校医疗室不能治疗的,及时送医院或拨打120。
10、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五)重大突发自然灾害
五、总结报告
1、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针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做出书面报告。2、对在应急工作中有积极表现,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3、任何违背本信息上报制度的行为:属领导责任的,追究其所负责任;属不服从领导小组紧急调配,不积极配合工作的集体或个人,也按事件性质后果予以责任追究,并作为今后考核的重要依据。4、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做好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的新途径。
一、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四、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五、在校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六、我校依据学校校情,制定以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2、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卫生室要严格执行晨检制度,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德育处报告。
3、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德育处。
5、学生在校期间离开校园,必须有班主任写的出门条,将出门条交门卫并告知家长。
1、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由张炜老师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6、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9、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10、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1、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为了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人、财、物的安全,增强全体行政人员、广大教职工和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做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期开(散)学典礼中,由值周领导或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每月初第一周,学校主要领导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安全教育、校舍建筑、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网络等安全工作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措施。
3.学校将研究部署安全工作作为每周行政会议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学校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汇报、研究和部暑安全工作情况和措施。
6.学校各班级(中队)每周(月)召开班(队)会议,学习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结合班级实际,开展安全常规教育与专题教育。
7.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学校组织召开师生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8.结合消防日、安全教育日等召开学生安全教育大会,强化师生安全教育。
9.每学年举行全校性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大会,邀请专业人员来校开展专题教育讲座,加强师生法制、交通安全教育。
10.根据学校阶段工作的需要或安全专题教育的需要临时召开全校各种形式的安全会议。检查、部署、落实、解决各种安全工作。
11.学校每期召开家长会议,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并要求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12.每学期结束,学校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奖励安全工作优秀工作人员。
13.学校、各班级(中队)召开各种安全工作会议中有关安全教育、研究和决定事项要有详实纪要或记录。
(1)加强值班是确保学校安全的有效措施,也是上级安全部门明确提出的要求。值班是学校每位教职工应尽的职责。如果有困难不能值班,须提出申请由校长批准。
(2)法定节假日、重大会议期间、寒暑假及每周六、日安排正式教职工值班,学校领导节日带班。学校主管校长和保卫干部要对教职工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对违反值班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处罚。
(3)值班人员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忠于职守,提高警惕。
2)要按时交接班,不准迟到,交接班时,双方要对重点部位进行查看。
3)要在学校指定的地点值班,并对校内各处进行巡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汇报给有关领导。
4)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5)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和别人换班或请别人替班,要提前与有关人员讲清情况,由校长批准。
6)放假期间,接到文件通知或电传时,应作好记录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及领导。
7)值班室钥匙不得交别人,非值班人员不得私自拿用值班室钥匙。
(4)对违反值班管理制度人员的处理。
1)学校安排的值班人员未到岗,每次扣罚职务工资或课时工资,如未到岗给学校造成损失,则按市区有关的文件规定追究责任。
2)对检查中出现的不到指定位置值班的除了不予值班补贴外还要扣职务或课时工资。
3)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如果不对学校各部位进行查看,出了问题,由本人负责。
4)值班人员私自换班或找人代替,不经主管人员同意出了问题,由学校安排的值班人员负责。
5)值班人员擅离职守,给坏人造成可乘之机,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5)未经学校主管安全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在学校留宿客人。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我校日常安全管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的实效性,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实现学校安全的无间隙管理,特制定本安全日志制度。
一、目标任务
把安全工作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将安全教育贯穿到各项活动之中,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力度,杜绝意外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方式要求
填报人员每天检查并记录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学校有关安全方面的活动等,校长或分管领导要天天浏览安全日志,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按时、按要求上报,有情况的报情况,无情况的报平安。
三、主要内容
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及时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防止恶性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学生在教室因嬉戏打闹、推搡拥挤、等原因发生的磕碰碰伤、打架斗殴现象。掌握本班内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情况。
班主任及教师要经常检查“一岗双责”责任区域。教室内的门窗玻璃、教学设备、电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体育教师要严格管理,有危险性的体育活动(项目),要自始至终地处在教师的监控之下。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学生感到不适者,应立即停止活动进行身体检查。教育学生必须按教师要求去训练,严禁进行规定内容之外的危险活动。体育器械要合理安置,经常检修体育器械是否存在危险隐患,发现问题随时上报,及时处理。
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危房、危墙及设施设备破损、老化等安全隐患,应立即停用。
门卫人员在工作或巡逻时发现的盗窃、学生打架斗殴、外出上网、校园暴力等事件的处理及采取的措施。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1、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安全副校长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根据“谁管的人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德育处报告。德育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设备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六查学校中午学生午休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
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实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6、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7、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处罚与奖励: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4、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1、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后勤主任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4、根据“谁管的人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政教处报告。政教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3、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5、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6、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7、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2、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安全培训,应从实际出发,根据教师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重点分层次地确定安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
一、对学生的教育
(一)教育目标
主要是让孩子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知道在校内、外的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常见事故,掌握在危险情况下的避险方法,初步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二)教育内容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了解火灾类型和起火原因的简单知识,养成不玩火、不抽烟、不随便燃放烟花爆竹,不带火种进山林等良好习惯,知道或火灾报警方式。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办法和在公共场所、山林火灾中逃生的自救常识。
(5)简单的体育运动安全知识教育。
(6)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7)知道和处置常见动植物伤害的简单知识。
(8)饮水卫生知识。
(9)预防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基本知识。
(10)纪律教育。要公众或集体场合,听从老师指挥,不乱走、乱跑、不拥挤打闹。
二、对教师及其他员工的培训
教育他们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2)法治意识教育。加强全员法治意识,提高全员法制安全能力。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6)保护学生在劳动、体育、竞赛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
(9)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要求开设安全知识课,这就要求中小学要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安全知识,熟知各种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规章办事。
2、学校要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下发教育局编写的《学生安全知识手册》和《安全须知》,认真开展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通过逃生、救护演练等多样形式的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护、自救的实际技能。
3、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一大周开设一节安全教育课,具体内容由学校政教处统一安排。
5、学校应针对不同课程的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安全防护教育。学校利用晨会对学生进行用电、用水的安全教育,对寄宿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6、学校领导利用晨会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他们掌握基本的行为规范。学校应争取公安机关的支持,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并在每次放假前集队统一强调。学校每学年请县消防大队到校进行培训和演练,使学生掌握最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7、学校不具备开设游泳课的场馆及相应条件,应时时教育学生严禁擅自下水游泳,并应教会学生发现别人溺水时应先报告就近的成年人,再共同采取应急措施。
8、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火灾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9、学校应争取司法部门的支持,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学期上好两节法制教育课。思想政治课教学应有机渗透法律知识,进一步培养学生法制观念。
10、学校要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保证每学期开学的第二大周校务会定时培训,培训内容由分管安全副校长确定。
11、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各班班主任在每次家长会上应有半小时的安全知识培训,使家长们具有相应的安全知识。家长应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2、学校领导及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参与各类安全培训,并组织学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
一、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二、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
三、班主任工作要扎实,要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团队工作中,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和自我教育能力。
四、心理辅导室轮值人员要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进行个别辅导,随时保密,并做好记录。
五、切实开展好咨询信箱心理热线,接受不愿当面咨询的学生的咨询,并做好记录。
六、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
七、搞好宣传板报,用黑板报集中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八、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测验,并做好家长学校心理教育工作。
九、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特制订《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校园欺凌的预防和管理制度》: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师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在校生中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中和课余生活中发生的欺凌现象。
三、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副组长:赵庆珍丁新照林振伟林新军
组员:各科室主任、各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
四、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责任
3、及时处理。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4、监督检查。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第一责任人、各责任人沟通,做好记录,必要时向区教育局督导部门报告。
5、班主任责任:班主任直接与学生接触,最能及时把握学生动态,一要利用一切可能机会,对学生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把欺凌行为遏制在萌芽之中;二要深入到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中发生的欺凌事件和行为,及时处理,及时向校安全主管或第一责任人汇报。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为切实搞好心理健康教育,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更易操作,使教师的教育活动更有利于维护和培养未成年学生的健康心理,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我校制订了相应的制度。具体如下:
2、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善于运用自己的言行促进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及教导处要搞好校园环境建设,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3、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4、通过宣传专栏、红领巾广播等阵地,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根据学生特点、心理需求,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心理教育、辅导的内容、方式要符合文化传统、国情、地方情况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内容要适时、适量、适度。
5、建议各班开展“悄悄话”、咨询信箱活动,学校设立意见箱,接受不愿当面咨询或反映意见的学生工作,并做好记录。
6、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
7、大力开展各种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心理教育活动,如听讲座、班队活动、社区活动等,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
8、严格杜绝有害学生心理健康的言行,如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在不适当的场合公开学生的隐私等。
七、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包括过敏)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G6PD缺乏、伤残等慢性病。
二、门卫佩戴口罩,每天进行2次体温测试并作记录。
三、制定开学新冠疫情防控校门出入登记表。
四、校门放置医用口罩、体表测温仪、医用酒精、消毒制剂等卫生防疫物品。
五、学校值班行政要妥善安排师生、家长的涉校事宜,不得在学校聚集。发现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和来自疫区或接触过高危人群的人员,立即联系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处置。
六、校门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需有内袋并加盖),按要求进行废弃口罩的处置,每日三次对校门区域进行消毒。所有校外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如确有需要进校,必须在进校前对车辆和设施也进行消毒。
七、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需登记身份证,检查体温,问明事由经学校值班行政允许方能进入学校,非学校教职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1.我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在校期间没有特殊情况的不允许私自外出学校。
3.班主任批准学生出校时一张条原则上只能批准一个学生,否则门卫处不予放行。
4.学生擅自离校、或逾期不归的,如发生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5.外出集体活动,由带队教师在门卫处《学生出入校门记录》表上签字。
6.紧急情况出校的由认定人签字,认定人只能是学校的教师和值班人员。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出示请假条或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也务必由家长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二、班主任在得知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情况后,应立即弄清学生的请假事由或疫情并进行追踪,做好记录,同时上报学校备案。
四、生病学生病愈返校,必须由正规医院认可,隔离期满身体痊愈持正规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进校。
五、疫情期间,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要及时跟踪了解学生生病的原因,症状等,并且要如实汇报疫情领导小组,看是否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检查等。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并认真填写点名簿。
3、学生患流行并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将信息报告保健室。
4、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
5、学生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应向教导处报告。
6、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
7、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
第三条请病假须持有校医或医院的证明,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除外,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因事请假,必须填写《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经批准后有效,否则以旷课论处。请假一天的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内由学校教导处审批,五天以内的由学校业务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校长审批。
第五条学生在请假期限内要求中止假期,应事先到学校办理销假手续。
为了加强学生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2、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二至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
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七、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一、加强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要求学生在体育活动时遵守纪律、思想集中、严肃认真、掌握科学锻炼方法。
二、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教师应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并多做示范动作。教师要加强运动安全保护,并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严格规定运动程序,克服体育活动中打闹、涣散的现象。
四、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指导他们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保健课),增强体质,提高他们战胜疾病的信心。
五、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体育教师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进行何种运动项目和运动场地管理的秩序和制度。场地、设备应注意经常检查,及时修理,消除隐患。
六、进行铅球、链球、铁饼等投掷运动时,特别要加强组织、严格纪律、认真保护。
七、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任何金属物质或硬质物体等。
八、课内外体育活动要严密组织,严格纪律。体育设施必须安装牢固。学生不得攀爬有关体育设施,如:篮球架、护栏等。
一、大型集会与专题参观类活动的安全要求;
1、拟定计划并报请审批;
2、制订安全工作预案;
3、做好活动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4、活动中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实;
二、旅游与营地类活动的安全:
1、应勘察活动地点、路线,熟悉环境。避开有危险的地段或不去情况不明的场所。
2、应统一着装、统一识别标志,并要求穿着适合野外活动的服装,防止蚊虫叮咬、植物剌伤。
3、应携带卫生、不易腐烂的食品,注意饮水安全。
4、选择天气气候较好的季节,春、夏季出游应注意防雨、防雷电。
5、适当携带必须的急救药品。
三、集体活动中突发事故的处置原则
1、保持镇静、沉着应付。
2、孩子优先、学生优先。
3、就地抢救。
4、立即报警、紧急求援。
5、维持秩序、迅速疏散。
四、遇自然灾害时的应急措施。
(一)遇到地震时的应及措施
1、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禁止乱跑拥向出口。在室内时应选择坚固的建筑物或就地蹲、趴在桌椅下或有管道支撑的小房间里,同时要避开窗户、吊灯、电扇等物。
2、如在室外、野外,应迅速离开各种高大的建筑物或危险物。
(二)遇到龙卷风时的应急措施
1、如在室内,应迅速离开门、窗和外围墙壁,蹲伏在坚固的家具和室内隔断墙边,注意保护头部。
2、在室外遇到龙卷风时,如距离较远,应迅速向龙卷风前进的相反方向或侧向移动躲避;发现龙卷风已到达眼前。应就地找低洼地伏于地面,闭上双眼,用双手双臂保持头部,防止被飞来物砸伤。并要远离大树和危旧房屋。
3、龙卷风来临时,最好的办法是就地卧倒,站立或奔跑是最危险的。
4、乘坐汽车时遇到龙卷风,应下车躲避,不要留在车上。
(一)组织学生到校外开展春游、郊游、夏令营等活动,应当由校长作出决定,并应当有严密的管理网络和可靠的安全保障;组织学生到外县区活动的,应当配备医务人员随同服务;(二)组织学生到市外活动的,必须提前10天报告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活动。
1、学校为确保学生安全,每天中午、下午放学实行站路队回家。2、各班应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科学地进行分流编队,确保班级队伍有序分流回家。3、中午、下午放学必须由教师负责整队送至文明线解散。做到“快静齐”。值日教师要利用路队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4、路队出校门时,队伍要整齐,行进速度要慢。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回家路上不玩笑打闹,不离开路队买零食,要按时回家。5、路队长负责路队纪律及处理偶发事件,并填好当天路队情况记载表,并且每周向学校汇报一次路队执行情况。6、值日教师对出现空档无人护送、组织松散的路队即时登记,汇报值日工作时点名通报。7、值日教师放学五分钟后开始逐个班级进行清查,清除校园内学生。8、班主任应经常、及时了解有关学生路队中途情况,作出表扬和批评。9、全体教师要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学校将给予专项考评。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会议精神,加强对学校学生的管理,创建“平安校园”,有效解决教师和家长的心头之患,预防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早上、下午任何学生不准早到校,如有特殊情况联系班主任做好安排。
2.中午、下午放学后10分钟,学生立即离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并签好延时协议,否则,责任自负。
二、周六周日,学生一律不准到校,如因自行到校出现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四、值班教师要在静校期间到各班进行巡查,并做好值班记录,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及时上报问题,以防事态扩大,把各种隐患消灭在未然状态。
六、学校要做好放学后的护送工作。各班放学后,可由班主任或值班教师护送学生出校门。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一、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为宜);第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学法杀灭餐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二、餐具洗涤消毒人员应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
目前国内外餐具消毒方法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另一类是化学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学消毒剂灭杀灭病原微生物。但后一类有一定副作用,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国家对用于餐具的化学消毒剂实行严格管制,必须经省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批准方能生产、使用。目前,经国家批准常用于餐具的消毒毒剂有灭菌片、Te-101片、84肝炎消毒液等。其中,灭菌片有含氯量高、稳定易保存,入水后易崩解等优点,成为餐具消毒的首选毒剂。以上两类中,以物理消毒法最理想。
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80℃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兑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三、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腻,呈现本色。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过程管理,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使用。
一、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2.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3.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4.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5.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6.手感,是否有异样
二、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2.闻:是否有异味;
3.手感受有无异样;
4.蔬菜是否新鲜。
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操作间管理制度。
二、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三、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四、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五、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七、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八、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十一、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十二、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十三、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十四、煮熟的饭菜要及时进入配菜间。
学校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得好,不仅能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预防食品中毒。为此,特制定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管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菜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0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
配餐主要是对成品饭菜进行分发的场所,配餐间清洁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食物的卫生质量,特制定配餐间管理制度。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六、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七、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学校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投毒等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房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了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由总务处负责。确定专人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精制饭菜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每天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作好饭菜试尝记录。
二、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具体管理由总务处确定专人负责。
三、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班上准备肥皂,要求学生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半分钟以上。
四、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学区(报告时限不得超过2小时),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学区2小时内及时报教育局和疾控中心。
五、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六、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
七、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学校要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负责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和业务学习,合理地配备炊事人员,明确分工,分清责任,促使全体人员各负其责,团结合作。
二、根据季节特点,市场供应情况和师生的承受能力,合理安排学生膳食,努力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制订具体地操作规程。
三、每周至少两次对伙食质量进行检查,加强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四、搞好民主管理伙食,每月召开一次消费者代表会议征求对伙食的意见,坚持改革,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五、严格食堂卫生制度,监督执行卫生“五四”制,防止食物中毒,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六、抓好食堂考勤,做好考勤记录,做到奖惩兑现。
七、负责炊具的购置和维修。
八、组织开饭工作,维持饭场秩序。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学校应建立领导或教师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陪餐费自理,杜绝免费陪餐,不得以陪餐等理由挤占学生营养餐。
二、学校要有陪餐人员安排表,以确保当餐所提供的食品都有领导或教师陪餐。
三、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学生一起就餐。负责对食品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四、陪餐人员要认真填写《教师陪餐记录》,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食品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六、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七、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八、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九、校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
2、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3、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关食品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4、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1、自觉维护餐厅秩序,买饭买菜按次序排队,做到不插队,不拥挤,不争先恐后。
2、尊重职工劳动,有意见或发生矛盾应通过组织或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无理争吵。
3、按时用膳,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如要提前或推迟的,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通知食堂。
4、注意餐厅清洁卫生,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泔水桶,不随便乱丢,不随便搬移饭桌。
5、爱护餐厅设备,禁止踩踏座椅或把脚放在座椅上。不随便玩弄卖饭卡机,饭卡丢失应及时向总务处挂失,拾到别人的饭卡及时交到总务处。
6、餐厅内禁止穿拖鞋、背心。
1、食堂由专人负责管理,厨房及其他加工、销售场所,闲人不得入内。
2、仓库重地指派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仓库保管员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出入,出、入库物品必须登记签字。
4、厨房、餐厅、库房每天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严防他人进入。
5、上班后要首先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向校长室汇报。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工用具是否受到污染。
6、长假期间做到有人值班、巡视。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欢迎您的光临,Word文档下载后可修改编辑,双击可删除页眉页脚,谢谢!希望您提出您宝贵的意见,你的意见是我进步的动力。赠语;1、如果我们做与不做都会有人笑,如果做不好与做得好还会有人笑,那么我们索性就做得更好,来给人笑吧!2、现在你不玩命的学,以后命玩你。3、我不知道年少轻狂,我只知道胜者为王。4、不要做金钱、权利的奴隶;应学会做“金钱、权利”的主人。5、什么时候离光明最近?那就是你觉得黑暗太黑的时候。6、最值得欣赏的风景,是自己奋斗的足迹。7、压力不是有人比你努力,而是那些比你牛×几倍的人依然比你努力。
健康的饮食习惯,文明的就餐秩序,是学生道德品质教育和生命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做一个知书达理学生的基本条件之一。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就餐行为,使每个学生做到“按时就餐,有序就餐,安静就餐,节约就餐,卫生就餐”,逐步养成文明就餐习惯,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出入餐厅
1、小学生出入餐厅要由带队老师组织,集体整队,洗手后按顺序从指定门口出入。
2、进入餐厅后,要轻声慢步,不大声喧哗、追跑打闹。
三.学生就餐要求:
就餐前:
1.学生排队依次在指定餐桌就餐。不能随意调换位置。就近用饭菜不抢不夺。不大声讲话,不用筷子敲打餐盘。
就餐时:
1.文明就餐,不能边吃边讲话。
2.节约粮食,杜绝浪费,无特殊原因饭菜要吃完,不偏食、不挑食。
3.保持桌面干净,如不小心将饭菜掉在地上须及时清理,自己的桌面自己清。
4.如饭菜不够吃可举手示意,保育老师随时给添加,学生不要离开座位自己添加饭菜,以保证安全。
5.就餐时要注意正确的就餐姿势,不要趴在桌上等
6.饭菜、餐具一律不准带出餐厅,如特殊情况,与值班老师联系。
就餐后:
1.就餐完毕,有序排队,到指定的位置倒剩菜剩饭,双手端餐盘,不拥挤、不推搡、不插队。
2.用餐后及时离开餐厅,不得在餐厅逗留,严禁在餐厅内追打嬉闹,保持餐厅安静。
3.学生一律在餐厅内就餐,吃完后方可离开座位,严禁将可以携带的菜带出餐厅吃。
4.低年级学生在就餐后不得到食堂门口玩耍、观望。
三、餐具和物品管理
1、盘子和碗要轻拿轻放,尽量避免发出声音。
2、爱护餐具,损坏餐具照价赔偿。
3、不要坐桌子、不用脚踩踏椅子、不在桌椅上乱写乱划。
4、故意损坏桌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与批评教育甚至纪律处分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一项一人扣除本班考核积分一分。如发生拥挤现象,扣除有责任班级考核积分10分。
为了加强学校基础设施管理,确保校舍财产安全,特制定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对学校校舍及基础设施摸底登记,建立校产帐册。
二、学校确定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管理校舍安全,每周对校舍安全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即使排除。
三、定期对校舍屋顶及墙壁进行监测,发现漏雨、墙皮脱落,及时修补,并对排水沟进行清理,确保排水畅通。校舍旁有滑坡体征兆的要做到24小时不间断监测。
四、加强对教学楼管理,严禁学生攀爬栏杆,上下楼梯靠右行,防止拥挤。
五、学校定期对师生进行放火知识教育,禁止在校舍附近堆放易燃物品,配备灭火设施,防止火灾。
一、学校必须确定一名懂水、懂电知识的人员兼任管理员。
二、管理员要不定期对学校电器、线路进行检查,发现破损线路立即更换,使用符合标准的电线,用电器出现故障,由管理员及时维修或更换,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安装、更换电器。
三、要对教师经常进行安全用水、用电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得私自触摸、拆卸用电设备。
四、进入取暖季节,学校要对师生进行系统的防煤气中毒、防冻伤事故发生的教育工作。
五、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师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师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师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师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教师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物资的建设。
1、学校内的公共场所为:学生宿舍、教学区、办公区、家属宿舍区、饮食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运动健身场所。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
4、任何人不得扰乱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聚众起哄喧闹;午休及晚上22:30以后不准开放高音设备和进行高噪声作业。
6、未经学校总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在校内加盖房屋或修建、设置临时或永久性建筑。更不准擅自在原有建筑物上加盖或改变原有房屋结构。
7、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工作需要建盖或者改造的建设项目,必须由使用部门申请,经基建部门审查,学校批准后按照学校有关程序办理。工程竣工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验收方可使用。
8、严禁随意扒拆、变动和翻越围墙。
9、校园内禁止流动商贩和学生组织的经商活动。未经学校办公室和保卫部门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邀请外单位或个人在校内举办产品促销和销售活动。
11、校园内部得练习驾驶机动车;校内严禁车辆超速行驶、乱停乱放,严禁在教学区鸣笛;校外机动车辆在学校上下班前后20分钟不得入校。
12、任何人不得私藏或携带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和其他致人伤害的凶器及危险、剧毒化学物品。
13、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4、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校园或者在校园内溜放,校园内不准饲养家禽污染环境卫生。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水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水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学校集体财产和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学校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安全组织
1、成立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学校防汛、防台风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
2、防汛、防台风的具体工作由安卫办、政教处(德育处)、总务处具体负责实施,并组织落实本校的防汛、防台风安全管理工作。
3、学校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防汛、防台风责任制,层层确立防汛、防台风安全责任人,签订防汛、防台风安全责任书。
(二)、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安全规章制度
1、建立好各种防汛、防台风安全记录。
2、定期组织全校教师、学生进行防汛、防台风安全知识的学习与培训。
3、经常组织防汛、防台风巡查、校舍安全检查。
(三)、加强防汛、防台风安全设施的配置与维护
1、加强学校排水沟的清理与整理,保证排水沟畅通无阻。
2、清除校园内杂草,使汛期到来时校园内排水顺畅、不积水。
3、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应达到消防要求。
4、学校协助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学校周边井、沟、湾、河、池塘等危险地方,应加强安全防范设施,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为了加强学校防汛、防台风储备物资的管理,发挥好防汛、防台风物资在防汛、防台风、防洪期间的作用,根据我县教体系统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根据“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和“宁愿备而不用,绝不用而不备”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方针,为满足防汛、防台风抢险需要,各中小学防汛、防台风物资按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所规定数量足额储备。学校防汛、防台风物资的组织储备和管理工作,由总务处(科)负责。
二、学校防汛、防台风物资应当入库保管。物资仓库管理由总务处派专人负责。总务处应制订具体的度汛物资领用制度。仓库管理要做到帐物相符,堆放整齐,存取方便,安全可靠。
三、学校储备防汛、防台风物资品种和数量要根据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实际需要确定。防汛、防台风储备物资储备的主要品种是:发电机、抽水机、车辆、防汛、防台风沙、编织袋、铁锨、镐头或镢头、铁丝、雨衣、雨靴等。防汛、防台风物资要建立台账,并将名称、数量、保管人员等公示上墙。度汛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的增减,由总务处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四、防汛、防台风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总务处批准同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动用。
2、汛期各学校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负责天气情况、现场设备情况、信息上传下达情况、校舍及师生安全情况等统计,发现险情立即逐级上报。
3、防汛、防台风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细致工作,切实保证汛情及时上传、下达,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擅自离岗。
1、在汛期期间,实行动态巡查。学校要设立巡查负责人,成立巡查小组,在险情易发期间对辖区内重点部位进行定期巡查。
2、巡查人员职责:校园巡查人员在险情易发期间,特别是在汛期要每天巡查一次,必须做好记录,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在汛期险情易发期间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重点巡查,在暴雨或强风来临之前,要加大检查力度,如遇险情应及时通知受威胁人员、设备提前撤离,并及时上报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2、汛期灾害灾情速报工作统一按重大灾情和一般灾情两种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地质灾害发生后,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人员生命、房屋财产即将面临重大损失的,作为重大灾情处理。地质灾害发生后,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人员生命、财产损失,但已潜在威胁到人员伤亡、房屋财产安全的,作为一般灾情处理。
学校的防汛、防台风工作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学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根据教体局的防汛、防台风要求,制定24小时带班制度。
1.带班领导要明确带班要求,并检查督促汛期值班的老师是否按时到岗,是否坚守岗位。
防台风抢险队伍提前到校,做好防汛、防台风准备工作,确保一旦有事,快速应对。
3.带班领导对汛情要做到心中有数,做到有重要情况及时上传下达,决不允许出现空岗空位等失职现象。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确保随时呼叫有应答。
4.在下雨期间及雨后,带班领导要注意学校设施及操场的排水情况,发现设施异常,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灾情蔓延。
说明:
1.校级、政教值日人员必须挂牌值日;
2.政教值日人员值日从头一天下午放学至到当天下午放学,早晨不晚于5:30,提倡早到,晚上直至晚休结束,其他处室值日七点前上岗,晚自习后离岗。
3.值日期间必须做好巡查,晚间除巡查外必须在办公室内坐班。
4.如有事必须与别人调换,并与校级值日领导说明,不得出现空岗。
5.保证处室工作有序开展。
6.总务处值日巡视重点是水、电、防火及公物。
7.必须做好防汛、防台风隐患排查记录,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或做出处理。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和暑假学校安全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水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水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防汛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学校防汛安全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防汛安全组织
1、成立防汛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学校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防汛安全工作。
2、防汛的具体工作归总务处,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校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3、学校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防汛责任制,层层确立防汛安全责任人。
4、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以及教室等都应制定相应的防汛安全制度。
二、建立好各种防汛安全记录。
1、定期组织全校教师、学生进行防汛安全知识的学习与培训。2、经常组织防汛巡查、校舍安全检查。
三、加强防汛安全设施的配置与维护
1、加强学校排水沟的清理与整理,保证排水沟畅通无阻。2、清除校园内杂草,使汛期到来时校园内排水顺畅、不积水。3、教室、楼道、实验室、办公室等,应达到消防要求。
4、学校周边井、沟、湾、河、池塘等危险地方,应加强安全设施,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2.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3.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注意防潮、控制恒温,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
二、管理准则
1.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设备管理专业人员报告;
2.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3.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4.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5.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保卫人员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领导批准,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更好地控制、转移教育风险,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均衡发展,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校方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管理。
三、学校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四、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五、学校应在春、秋季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投保单》和《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名册》报上级校方责任保险管理部门。
六、学校在收到承保机构出具的保险单和发票后应及时交纳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学校有人员变动、名称和地址变更、合并、注销、分立、设立分校等事宜时,学校应及时向所属地校方责任保险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交书面保全申请。
七、学校因校方责任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要及时采取措施救治受伤害学生并告知其监护人,保护现场,报承保机构,并向所属地校方责任保险管理部门汇报情况。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线,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创新机制,强化责任,落实长效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
2、严格执行《家长与学校联系制度》,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加强安全管理、监护和救护。
3、学校履行以下职责:
(1)开展安全教育,并落实保卫、巡逻、治安等防范措施。
(2)根据需要,检查进入学校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3)维护学校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制止的违法行为立即报警,保护现场。
(4)经常联系家长,共同教育学生。
(5)确立学校安全,严格执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应急预案》等。
4、家长及社会职责:
(1)学生的监护人和父母依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家长可以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
6、已经投保险的学生在校中发生意外事故,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7、意外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的家长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同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8、加强校园周围环境安全管理,学校主动与司法部门联系,取缔校周遍的游戏厅、网吧、及不健康的音像、报刊亭。
9、加强周遍环境治安。
10、意外事故发生后,家长及社会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处理事故。
11、凡学生违法按照学校规定酌情处理,严重的上交司法部门处理。
为做好我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维护校园稳定,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保证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校园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具体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三、校园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维稳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调研,认真查找校园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校园维稳工作。
2、健全机制。负责建立健全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建立健全校园维稳情况排查报告、形势研判、情况通报、信息报送等各项校园维稳长效工作制度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校园维稳工作责任机制、责任查究机制和激励机制。
3、应急处置。负责制定《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预防预警行动的培训与《预案》的演练工作;在县教育局安全办直接指挥下,负责协调、指导学校各部门应急处置涉及校园社会安全类、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的突发事件。
4、督导检查。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各部门维稳工作目标管理的各项应对措施和责任制;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兄弟院校校园维稳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督促各部门根据已发生的校园社会安全类、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的性质,查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其他事项。完成市校园维稳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建立校园维稳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一)校园维稳信息动态收集、报送工作机制
1、校园维稳领导小组是维稳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校园维稳办(设在办公室)是维稳办信息收集、汇总、报告的主要责任部门。政教处、安保处要发挥职能作用,建立校园维稳信息动态收集网络,及时掌握师生的教学、管理、生活等方面的热点、焦点问题。各处室、科和年级干部、年段长、班主任要深入实际及时掌握影响校园和社会政治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准确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情报信息,及时掌握师生对教学、管理、生活。校园信息报告要做到:要素完整、报告及时、重点突出、表述准确、客观翔实、文字精炼、简明扼要。
(二)校园维稳信息报送的范围和内容
1、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等问题而引发的校园群体性事端萌芽的信息动态。
2、国际国内重大热点等问题引发校园政治性群体性事端萌芽的信息动态。
3、校园网络出现影响校园稳定的各种有害信息动态。
4、境内外敌对等势力对校园渗透和破坏活动的信息动态。
5、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等因素而影响校园稳定的信息动态。
(三)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范围和内容
(四)校园维稳信息动态报送工作
校园维稳办在报送、处理各类校园维稳信息动态是应做到准确性、前瞻性、时效性、规范性、连续性等几个方面。
五、建立季度校园维稳情况排查调处报告工作制度
(一)季度校园维稳情况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校园维稳领导小组建立每季度定期组织开展一次校园维稳情况排查调处工作的长效机制,着眼大局,各司其责,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共同做要季度校园维稳情况排查调处工作,切实预防群体事件的发生。
(二)季度校园维稳情况排查调处的原则
校园维稳领导小组在季度校园维稳情况排查调处工作过程中要坚持“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建立排查调处与防范控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重点人员和重点群体的思想动态,将预防性措施落实在群体性事件发生之前,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制造事端的重点人员,要切实加强防范,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稳控。在化解矛盾和问题时,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稳定压倒一切,二是维护教育政策的严肃性、稳定性、连续性,三是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把握原则、认真分析、稳妥处理。
六、建立季度校园维稳形式研判工作制度
(一)季度校园维稳形势研判工作机制
校园维稳领导小组将建立维稳形势研判工作机制,每季度未月底召开一次校园维稳形势研判会议(紧急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参会人员为校维稳领导小组成员及维稳成员。
(二)学校各部门主要职责
办公室职责:
1、做好全校教职工的法制、宣传、思想教育,及时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
2、做好有关文件档案资料的保管和保密工作,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3、做好驾驶员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4、协助党支部严把宣传导向关,杜绝反动思想和言论在校园传播。
5、加强文印、通讯、文件收发的管理工作,严防泄密等事故发生。
少先队职责:
1、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各种值班巡逻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
2、检查落实各种安全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时整改。确保学校财产和学生人身安全。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控制学生违法犯罪事故的发生。
4、严把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集会等审批关,严禁学生下河游泳。
5、落实校园治安特别管护区的规定。
6、加强特殊生的教育和管理,正确处理和化解学生中的各种矛盾。
教导处职责:
1、加强师德教育,预防教学人员违反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2、完善实验室、电教室专业实验室等教学场所的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违规操作,避免各类伤害事故发生。
3、协助政教处抓好见实习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加强电脑网络管理,制定制度和教育师生不准利用校园电脑网络进行违法乱纪活动。
5、加强图书馆、阅览室的管理,杜绝进购不健康的图书资料,做好图书、阅览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6、加强教学过程管理,预防教学中的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务处职责:
1、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学校基建基项目要按程序进行,确保工程质量,校舍要合理使用,要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严禁使用危房,防止各种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
2、加强食堂用餐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管理,做好防毒。防食物变质等检查工作,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加强用水、用电安全管理,经常检查、维修,严防线路老化、违规操作、水源污染事故的发生。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好现金和票据的安全管理工作。
5、按要求对锅炉进行检查维修,确保使用安全。
工会职责:
1、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杜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事件发生。
2、调解教职工的家庭纠纷,化解矛盾。
3、做好教工及家属防火、防盗的宣传教育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4、协助办公室做好教职工及其家属的法纪教育,预防违法乱纪现象发生。年级组长、班主任职责:
1以稳定压倒一切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加强学生安全防犯教育,做好交通安全,劳动安全,防疾病传染,防食物中毒,防火防盗工作,严禁学生私自下河游泳。
3加强学生法纪教育。
4把好学生外出、集会、郊游的审核关,按要求做好严密的组织和防范工作。
5、控制学生进入营业性的“三厅两室二吧”。
6、正确处理和化解各种矛盾,及时报告各种治安动态。
教研组长职责:
1、做好本组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和职业教育,杜绝罢课、集体上访等事件发生。
2、加强本组教工的法律常识教育,严禁赌博及违法事件发生。
3、做好本组教工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杜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事件发生。
4、落实师德规范、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事件发生。
5、管好本教研组的办公室、保管室,防止火灾、盗窃事件发生。
6、室内外上课和组织其它教学活动,均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七、建立季度校园维稳情况通报工作制度
八、落实校园维稳工作责任查究与奖励制度
学校维稳工作必须有计划,年底要进行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教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校园维稳领导小组表彰奖励:
1、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绩显著的。
2、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分子,见义勇为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抢救和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及人民生命,事迹突出的。
3、预防或及时报告治安、灾害事故有突出贡献的。
4、协助专门机关破获重特大案件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年段的考核不得评为先进部门,部门、年段负责人和责任人员亦不得评先,视轻重程度建议学校给予行政的、经济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上报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1、不按已签约的“安全、综治责任书”规定履行职责,致使本部门治安问题突出,发生特大案件或者恶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包括所属学生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
2、对部门、年段矛盾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危害校园稳定的。
3、发生治安案件、事故故意不报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
4、对师生员工的报案不及时受理,对师生员工要求人身、财产保护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为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提升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性,办人民满意学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社会舆情信息收集工作制度。
一、舆情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丁新照赵庆珍李新军林振伟
成员:张炜张胜华吕忠咏各处室负责人员
二、工作重点
1、加强社会舆情的收集报送。
社会舆情包括公众对学校的认识或看法,报纸、广播、电视、杂志、图书等媒体反映出来的舆论动态,互联网及手机短信等反映出来的思想动态等。
收集报送社会舆情的主要内容是:学生、家长、社区对莞城实验小学重大决策、重大活动的思想反映;对教育教学热点、难点问题的思想反映;教育教学中值得注意的倾向性问题,深化教育改革中部分老师思想上产生的模糊认识和疑虑、困惑;学生、家长、社会对教师教育教学、师德表现中产生的不良事件的思想反映。
2、加强本校各类活动情况的收集报送。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进展情况;开展师德教育、学生活动、文明创建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和成效;创新深化课改工作的经验、做法,尤其是特色性工作和亮点;学生、教师、学校获得的重大成绩或奖项等。
三、工作机制
五、工作渠道
1、信息报送渠道:学校校园网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有效协调解决治安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和针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在切实加强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设置
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是综治办;成员单位包括派出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部门单位;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安排任务的落实和日常联络工作。
二、联席会议的职责
1、了解掌握各成员单位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
2、定期不定期通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联席会议安排、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3、协调解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研究整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隐患;
6、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改专项活动。
三、联席会议有关规定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全体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
2、每次召开联席会议时,各成员单位确定的分管领导不得无故缺席,确有急事要向县委分管领导请假,并指派联络员参加;
3、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4、对于联席会议分配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扯皮,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将办理结果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归纳整理后及时报县综治委;
5、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平安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
为促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发展,根据上级有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学校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学校师生员工,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无证经营的饮食以及出租房屋等;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不断加大对校园内部进行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各类危及安全的隐患,为保持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创造安全的育人环境。
二、成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成员:各科室主任、各级部主任、各班主任
三、职责分工:
组长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处室要将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列入本处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综合治理和创建工作;要准时参加有关会议,及时传达和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稳定。
四、主要工作内容:
2、认真抓好师生员工的法制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以及自我防范的意识。
3、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预防各类违纪事件和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及时协调处理学生间的各类矛盾和纠纷,学校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各类刑事、治安案件;采取有力措施,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努力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完善学生外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学生伤亡等重大责任事故。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因防范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储存的易燃易爆、药品等危险品的安全。
6、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联合公安、卫生、行政执法、交通等部门,抓好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饮食摊点、治安秩序、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学校、社区、片警负责本辖区的校园及周边整治工作,并相应做好宣传、排查、整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为打造“平安校园”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好,处理得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推进和教育大局的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矛盾纠纷排查方式
妥善处理校园周边关系,教育好学生不破坏周边群众设备设施,不损坏群众利益。虚心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周边环境中存在对学校校产和师生安全极大隐患的人事,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
三、重点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四、领导轮流值班制度
五、接待登记制度
学校实行关门上课,对来访者由门卫进行登记。开门登记之前对来访者要进行盘查,盘查内容为姓名、住址、身份、来意等;在盘查时要察言观色,保证不放可疑人员进入校园;盘查还要注意文明礼貌,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学校全体教职工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对来访者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学校行政。
六、限期处理制度
对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有关人员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坚持及时、逐级处理原则,对本班内发生的学生之间、科任教师间的矛盾原则上由班主任进行协调处理。班主任不能处理的交由教导处主任和负责安全的副校长处理。校内外其它纠纷交由分管领导先进行调查处理。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安管办主任。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把小纠纷都推向领导,不把矛盾上交;在处理中,还应兼顾学校及其它教师利益,做到以人为本。
七、督查回访制度
对校内外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要定期进行检查、了解现状,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
八、责任追究制度
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每一位教师都应本着以人为本,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需要我们关心的教师。在调解处理过程中,调解领导组本着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
九、对以下几种人事将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1、矛盾纠纷当事人蓄意扩大事态,不服从调解组调解的。
2、其他教职工拉帮结派、扇风点火、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的。
3、调解组成员对本校发生的矛盾不及时妥善处理或不公正处理的。
对违反以上三条的教职工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纳入年度考核、移交上级部门等处理。
一、全体师生要有高度的防火责任感。每期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专项消防知识培训讲座,班主任每两周一次消防知识教育,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消防事故疏散演练活动。
二、严禁学生在教室或各部室点蜡烛。
三、严禁学生携带火柴、打火机和烟花爆竹等以易燃易爆物品。
五、加强学生消防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严禁野外生火,更不得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特别冬季和初春干燥季节,加强学生消防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消防警觉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后勤分管人员坚持每月的电路检查,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到位,防止破损电线引起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严禁学生参与重特大火灾的扑救,更不得参加野外火灾的扑救活动。
八、建立应有的防火预案
3、教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9、学生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10、校内居住的教师,必须以身作则,做好安全防火工作。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学校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知以下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2、学校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三、学校应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室担任消防安全讲师,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四、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1、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2、结合不同课程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3、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4、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
五、针对我校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网络、广播、校内橱窗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2)家长不允许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在接送学生期间,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方可出车。
(7)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9)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1)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2)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3)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或与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8)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规定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对家长有礼貌,对学生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学校。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校车管理领导小组。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学生。
一、学校交通安全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目标责任到位,分工明确,时刻将学生交通安全放在首位。
二、学校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两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班级每周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交流活动,使每位学生牢固掌握交通安全知识。
三、学校要严格加强师生乘车安全管理,严禁乘坐农用车、超员车、无驾驶执照车辆,杜绝学生骑摩托车、自行车,从源头保证师生交通安全。
四、教育师生严守交通规则,走路靠右行,不在公路上追逐、嬉戏,遇车通过时不横穿公路,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五、认真做好上放学时的路队组织工作,各路队实行路队长负责制,班主任为各路队第一责任人。
六、学生在校园内不得互相追逐嬉闹,上下楼梯做到互相礼让靠右行走。
七、若遇特殊天气,各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实行学生接送制,确保学生往返途中交通安全。
(一)完善管理机制
(1)管理目标:为了使教师在校园方便安全停放车辆,保持校园安静,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在岗教师的、上下班在校园使用的私人车辆。
(3)权责单位:学校总务处负责监督管理,门卫负责教师私人车辆进入校园停放管理。教师私家车主负事故责任。
(二)教师私家车的管理制度
1.私家车停放要求
(1)各私家车进入校园后,车主应主动停在学校指定区域。
(2)有停车场的学校,私家车按由里而外顺序停放在车位内。
(4)对不服从学校管理者,其私家车不得进入校园;非本校教师的私家车不得进入校园。
(5)节假日期间,校园内禁止停放私家车。
2.私家车校园安全行驶要求
(1)各私家车进入校园,必须低速慢行(5km/h以下),确保学生安全。
(2)确保校园安静,禁止各种车辆在校园内鸣笛。
3.私家车责任规定
凡进入校园的私家车,在校内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私家车车主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2022年9月
为了保证学校集体活动临时用车(含春秋游等)学生乘车安全,加强学校集体用车管理,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要与具有客运资质的道路运输企业签订服务合同。
2.学生集体活动用车必须由学校老师带队,随车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3.提供服务的运营公司必须保证车辆的各项技术性能处于安全状态,并符合交通法规的规定。
4.运营公司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安全带、逃生锤等乘车安全设施完好。
5.运营公司承担车辆保险和第三责任险,为驾驶员提供必要的业务学习,确保优良的驾驶服务。
6.如发生交通事故,有运营公司负责处理,按照交通法规执行,并由运营公司及时提供同等档次车辆,确保学校正常集体用车。
7.在集体用车规模较大(如学生春秋游)时,对周边交通影响的,应该提前向属地派出所与交警报备,取得他们的支持,配合学校做好交通疏导、维护现场秩序工作,确保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
(2024-2025年)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
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建立防溺水安全管理机构:
组长:杨子让(校长)
副组长:丁新照(副校长)
成员:张炜、吕忠咏、李新军、
林振伟、张胜华
各年级级长、各班班主任
三、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主题班会、安全教育、班级黑板报设立专栏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运用集会广播、宣传展览、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家校通等方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家长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及家长对溺水危害的认识。
四、明确规定与要求:
1、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大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2、全体学生必须牢记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水深和水流湍急的水域);
(5)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五、对学生进行经常性教育:
1、不要到池塘,河边、水池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
2、到游泳池,游泳馆游泳必须经家长同意。
3、遇溺水发生,要大声呼救。
4、在游泳池内游泳要注意:
(1)入水前按规定清洗身体是很重要的。
(2)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3)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
(4)选择辅助器材,如救生圈和潜水镜等。
(5)不要冒险跳水。
(6)遵守游泳池规则。
(7)饭后45-60分钟内不要游泳。
5、在天然水域游泳要注意:
(1)要充分了解水域的水底情况。
(2)在海中游泳时,必须了解潮汐情况。
(3)总是与海岸线平行游。
(4)注意同一海域的其他船只。
(5)了解水温,最理想的是27摄氏度。
六、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各班班主任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网访”“电访”“家校通”等途径,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家长特别注意“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七、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八、防溺水具体预防措施:
7、围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这一主题,开展一次全校性教育动员大会。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包括预防接种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及追踪、传染病疫情报告、等管理制度以下方面:
(一)每天各班班主任统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
(二)政教处是晨检工作的督促管理部门,应具体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学生的晨检工作。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做到“一看、二问、三摸、四量”。一看:肤色、有无皮疹、情形;二问:有无腹泻、腹痛、发热等不适症状;三摸:有无发热、发冷。发现学生有发热(体温超过37.3℃)、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眼结膜充血、腮腺肿大、咳嗽或身体异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立即报告政教处,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作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四)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及管理制度。
1、每天上午12:30时前班主任要如实、详细报告。
2、对疑似传染病或确诊传染病患者,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3、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的学生必须回家(或学校专设隔离室)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隔离期满,凭病愈证明方可回班级上课。在隔离期间,学校负责人和班主任要跟踪了解学生病情好转情况,学生痊愈后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回校学习。
4、政教处每天根据“晨检”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如出现重大疫情或可疑情况时应立即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班主任分别对疑似传染病患的学生进行每日随访、追踪,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隔离病人做到“二不”(不上课、不外出活动)。因晨检不负责任,疏于职守而至校园或班级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有关人员要负相应法律责任。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7、一旦发生疫情,政教处及时做好登记统计,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8、教育学生每天晨起后感到不适,要求家长带去医院诊治,不要带病上学。对正在治疗而要求上学的学生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留在家中治疗休息,隔离期满,痊愈后才能上学。
9、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尽量减少集体活动。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在该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内学生要与其他班级学生相对隔离,禁止与其他学生用餐、游戏和活动。
为加强对临时用工的统一管理,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后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招用临时工应当遵循因事设岗、确有必要,职责明确、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学校负责临时工的统一管理;学校总务处负责临时工的具体使用和日常管理。
三、招用临时工从事各种临时、短期、季节性工作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
四、招用临时工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㈠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五、招用临时工,应先由使用处室负责人提出临时设岗申请和临时工人选,经主管校长审核同意后方可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
六、学校招用临时工,应对临时工进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从试用期起计算。
七、临时工的聘用合同分为劳务协议形式和劳动合同形式。
八、劳动协议或合同期满,总务处与临时工办理续聘或终止手续。
九、临时工在受聘期间,按其所从事的不同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劳动报酬及有关补贴和劳动保护用具。
十、严格临时工的归口管理制度。任何人员不得越过主管部门直接对临时工分配工作,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动用临时工,委派其从事各种公私事务,以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十一、临时工在受聘期间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所在工作岗位领导的指挥。
十二、临时工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㈡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不加改正的;
㈢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引起领导或教职工强烈反映的;
㈣因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㈤临时工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㈥工作中自控力差,拒不服从所在工作岗位领导管理的;
㈦工作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15日的;
㈧因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㈨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㈩其他应当予以辞退的情形。
十三、辞退临时工,应先由总务处提出申请,并填写《临时用工人终止、解除解聘审批表》,经校长签署意见后方可解聘。
十五、临时工不享受教职工的福利待遇。
十六、实行临时工的考核制度,临时工考核为优秀的,给予适当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1、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刀、三棱尖刀等。
2、严禁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对不听劝阻强行进入、扰乱校园秩序或者造成后果的,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3、严禁在校园及周边佩带、销售藏刀、腰刀、靴刀等民族刀具,违者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4、利用管制刀具在校园及周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益或者行政拘留。作案后投案自首并主动上交管制刀具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5、在校园周边非法制造、运输、储存管制刀具,向学校师生非法销售、贩卖、邮寄管制刀具,在校园及周边非法携带、持有以及私自保存管制刀具的人员和单位必须向公安机关主动交待问题、上交管制刀具并接受教育和处理,逾期将依法或参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6、学生违反规定,尚不够治安或刑事处理的,在收缴交管制刀具的同时,由学校按校纪校规从严处理。
7、班主任和寝室管理员每周要进行管制刀枪具的搜缴工作并做好登记记录。
8、广大师生员工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管制刀具的违法犯罪活动和线索,对举报有功的,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1、学校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人担任,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2、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3、校园网由学校网络管理员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管理员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及时、准确登记备案,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4、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电教部门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7、切实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9、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0、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