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880-2012)修订的背景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1994)自1994年发布以来,对规范我国的食品营养强化、指导生产单位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卫生部继续以公告的形式增补和扩大新批准的营养素品种和使用范围,实现对该标准的动态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卫生部标准清理计划,为做好本标准与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有效衔接、方便生产单位使用和消费者理解,亟需借鉴国际和发达国家食品营养强化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居民的最新营养状况和食品营养强化的实际情况对本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四、修订的基本原则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是对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
11、-2010)中锌的最大值和最小值要求,生产单位可以根据产品的自身特性和本标准要求选择使用表C.1中列出的一种或多种锌的化合物,包括硫酸锌、葡萄糖酸锌、氧化锌、乳酸锌、柠檬酸锌、氯化锌、乙酸锌。其他锌的化合物则不能在婴儿配方食品中使用。对于在表C.2中所列的目前批准于部分特殊膳食用食品类别的其他营养成分,其使用量和使用范围按照表C.2的规定执行。十三、如何理解和使用附录D附录D参考了国际和其他国家的食品分类,结合我国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考虑到一些产品的实际情况而确定的食品类别(名称)。该食品类别(名称)是为了规范营养强化剂的使用,仅适用于本标准。对于某些在分类上存在交叉的产品类别
12、,生产单位可按照在食品标签上标示的产品类别来选择使用该类别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如豆奶中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品种和使用量可参照“04.04.01.08豆浆”执行,豆奶粉中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品种和使用量可参照“04.04.01.07豆粉、豆浆粉”执行。十四、关于取消食盐作为营养强化剂载体营养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居民食盐摄入量过高,同时我国高血压等慢性病的发病率也有升高趋势。为了配合国家的减盐行动,避免居民过多摄入食盐,本标准取消了食盐作为营养强化剂载体。关于食用盐中碘的使用,生产单位依据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2011)执行。十五、关于骨粉(超细鲜骨粉)的使用本标准保留骨粉(超细鲜骨粉)作为食品
14、(关于-胡萝卜素是否需折算为维生素A的含量应参照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例2、维生素E:本标准规定维生素E的使用量是以“d-生育酚”计,相应的换算系数如下:1mgdl-生育酚=0.74mgd-生育酚1mgd-醋酸生育酚=0.91mgd-生育酚1mgdl-醋酸生育酚=0.67mgd-生育酚1mg维生素E琥珀酸钙(天然型)=0.78mgd-生育酚1mg维生素E琥珀酸钙(合成型)=0.57mgd-生育酚1mgd-琥珀酸生育酚=0.81mgd-生育酚1mgdl-琥珀酸生育酚=0.60mgd-生育酚例3、维生素C:本标准规定维生素C的使用量均以L-抗坏血酸计。例4、维生素
15、B1:本标准规定维生素B1的使用量均以盐酸硫胺素计。例5、维生素B2:本标准规定维生素B2的使用量均以核黄素计。十七、关于营养强化剂的使用量和在终产品中的含量本标准规定的营养强化剂的使用量,指的是在生产过程中允许的实际添加量,该使用量是考虑到所强化食品中营养素的本底含量、人群营养状况及食物消费情况等因素,根据风险评估的基本原则而综合确定的。鉴于不同食品原料本底所含的各种营养素含量差异性较大,而且不同营养素在产品生产和货架期的衰减和损失也不尽相同,所以强化的营养素在终产品中的实际含量可能高于或低于本标准规定的该营养强化剂的使用量。为保证居民均衡的营养素摄入,方便营养调查,有效预防营养素摄入不
16、足和过量,我国发布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特别规定,“使用了营养强化剂的预包装食品,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强化后食品中该营养成分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因此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与本标准配合使用,既有利于营养成分的合理强化,又保证了终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真实信息和消费者的知情权。十八、关于“乳铁蛋白”等物质的使用乳铁蛋白、酪蛋白钙肽、酪蛋白磷酸肽等物质以往按食品添加剂管理,属于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中的“其他”功能类别的物质。在标准清理过程中,将上述物质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
18、,所使用的化合物为dl-生育酚。按照上述要求,在配料表中可采用的标示方式为:1.标示化合物名称,即“dl-生育酚”;.同时标示营养素名称和化合物名称:即“维生素E(dl-生育酚)”或者“dl-生育酚(维生素E)”;3.标示营养素名称,即“维生素E”。按照国际通行标示方式,鼓励生产单位在配料表中采用上述第1、2种方式进行标示。二十、可否将同类的营养强化剂(如维生素类)合并标示为了便于消费者理解和阅读标签,也可以将强化的维生素和矿物质分类标注。例:维生素(棕榈酸视黄酯,D-泛酸钙),矿物质(碳酸钙,氯化镁)。既属于营养强化剂又属于食品添加剂的配料可以依据具体使用目的选择类别进行标示。二十一、按照附
19、录A进行强化的营养素在营养成分表中如何标示(本标准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的关系)按本标准附录A使用了营养强化剂的预包装食品,其营养成分的标示(包括名称、顺序、表达单位、修约间隔等)应按照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中表1的要求执行。对于表1中没有列出但本标准允许强化的营养物质,其标示顺序应按照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的规定位于表1所列营养素之后。二十二、按照附录A进行强化的营养素如何进行声称按照本标准附录A使用了营养强化剂的预包装食品,其营养素的声称(包括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应符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