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眼中的公益诉讼立法法律赔偿经济损失

防范人工智能应用风险,检察公益诉讼应发挥重要作用

张凌寒

在数字化时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随之而来的风险和挑战也日益凸显,尤其是在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领域。本文将深入探讨人工智能应用带来的风险与民事救济困境,并分析检察公益诉讼在其中的作用和具体路径。

一、人工智能应用带来的风险与民事救济困境

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人工智能应用已成为数字经济运行和政府公共治理的必需。然而其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害却并未得到重视。在很多案件中,法院以原告未能证明遭受实质性损害为由驳回诉讼请求,使得个体获得损害赔偿救济面临困境。这造成了一系列的不公正后果。在许多场景中,隐私、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保护和平台劳工权益等本应因为遭受损害启动的救济,却因个人遭受的损害不被侵权法所承认,而无法获得充分的保护。

二、检察公益诉讼在人工智能风险治理与民事救济中的作用

人工智能应用使得系统化、微小化损害成为常态,这决定了个体损害救济的式微,以及大规模损害救济的集体诉讼、代表诉讼等方式逐渐兴起。在此类不具备个体显著性的损害越来越常见的背景下,法律不仅要约束个人行为和市场规范的偏离活动,更要对系统性的社会运行和市场行为作出回应。随着集合性损害出现,侵权损害论的概念、原则、规则不断分化,成就了更为专业化的应对体系;司法上也产生了集体诉讼、公益诉讼等制度,作为对大规模工业生产的调适回应。

三、检察公益诉讼救济人工智能民事权益损害的未来展望

通过提起检察公益诉讼,警示和遏制人工智能应用领域潜在的违法行为,也能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救济,维护其合法权益。检察公益诉讼与检察建议相结合,可以推动法律制度的完善,为人工智能应用风险治理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检察公益诉讼也可以提升公众对人工智能应用风险的认识,增强社会整体的风险防范意识。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列入预备审议项目,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出“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工智能法草案”。学界的研究讨论中也十分重视针对人工智能应用中非传统损害的救济,《人工智能法(学者建议稿)》在第92条专门提出了人工智能公益诉讼条款:“违反本法规定从事人工智能提供活动,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人工智能主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联合国人工智能高层顾问机构专家)

检察公益诉讼打开的这扇“大门”

戴茵

法律专业人士告诉我,国家标准的制定非常严谨,不能轻易修改。医药专家认为,药物必须在医师和药师的指导下服用,普通人不需要研究药品说明书。问题似乎走到穷途末路,连问题是否应该存在都有疑问。但我始终相信,药品说明书不是专供品,每一个用药者都有知情权。

随后,最高检邀请我赴云南参加以“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代表视察调研活动,这让我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实践伟力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什么要推动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无障碍改造为什么要立案办理督促规范设置和管理使用AED等“小切口”案件那次调研中,我体会到检察机关“守护人民美好生活”的决心。

湖南省检察院召开老年人常用食品药品保健品无障碍专项监督座谈会,正式开始推动药品说明书的适老化改造工作。长沙市检察院先在辖区企业开展试点,我同《快乐老人报》的工作人员一起对老年人群体的药品说明书阅读进行数据分析,走访药企和药店等,进一步了解药品说明书改革的痛点、难点,为检察公益诉讼解决药品说明书适老化问题提供调研报告。2023年10月,最高检召开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检察公益诉讼专案进展评估会,通报了江苏、上海、广东、湖南四地药品说明书无障碍化改造的成效和下一步构想。

我第一次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提出建议,就能推动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依靠的是检察公益诉讼的力量。检察公益诉讼十年,正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的十年。单从药品说明书适老化进程来看,检察公益诉讼正是修复多方面损害、消除日积月累困难的利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联名提出议案:尽快推动检察公益诉讼法的立法工作。提出这项议案,意义不止立法本身,也不单是为了落实检察公益诉讼在中国式现代化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更是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履行一个全国人大代表的职责。从这个角度而言,检察公益诉讼在教我怎么做代表。

今年10月,应勇检察长在新加坡发表演讲,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成为他重点讲述的4个检察履职办案故事之一。这件中国的小事,走向了国际,成为中国制度自信的最好案例。“人民检察为人民”体现在每一项民生大事的建设上,也体现在每一个群众难题的解决中。有了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很多被“踢皮球”、被搁置的社会问题有了解决的制度保障。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

留守老人有了上门巡诊服务

甘肃省会宁县世宏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刘燕

会宁是甘肃人口和地域大县。由于自然条件艰苦,很多年轻人选择外出务工,留守老人越来越多。

起初,我和丈夫也在外经营一家餐馆,留在老家的老人一直是我们的牵挂。想到万一家里老人头疼脑热需要照顾,子女不在身边极不方便,加上餐馆经营状况不好,我们关了餐馆、回到村里,依靠政策扶持,成立世宏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肉牛养殖产业。经过10多年的打拼,我和丈夫成为大家眼中的“养殖达人”,并被推选为甘肃省人大代表。

2021年发生的一起案件,让我深受触动,并确认自己回乡照顾老人的决定正确。邻乡的一位“村医”在看诊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在这次事故中离世的正是一位留守老人。

其实,地处偏远山村的留守老人都知道,这位“村医”没有行医资格和药品经营资格。但面对山大沟深的自然条件,大家都抱着“小病靠扛、大病就医”的思想,图方便在这个私立诊所看病拿药。

此外,我们县还专门部署开展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县排查非法行医、非法销售药品等违法行为,完善偏远乡村的医疗上门服务工作机制,有效根治了“非法行医”乱象,规范了药品市场经营秩序。

从去年开始,我所在的会宁县党家岘乡毛坪村,乡村医疗条件实现提档升级,建立了标准化村卫生室,也配备了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定期会有医生到村里进行巡诊,上门给老年人免费量血压、测血糖等,让老年人不出远门就能享受到诊疗服务,确实方便了很多。

(整理:本报记者南茂林)

噪声小了,生活好了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市民刘莉

2014年,我和爱人从北京打工回来,在婆婆家附近的小区买了套楼房。但好日子没过几年,附近的居民都后悔住这里了。我们家挨着乌兰浩特钢铁厂,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钢铁厂的生产噪声越来越大,大车出货、进料产生的轰鸣声震耳欲聋,夏天再热我们也不敢开窗户。更可怕的是,长年累月下来,家人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我婆婆长期睡不着觉,平时要吃助眠药物。我女儿上课打不起精神,为此老师多次找我谈话。

(整理:本报记者沈静芳通讯员李玲慧)

农民生活的新希望

福建省连城县庙前镇农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杨育良

我是农民,这些年一直靠种植地瓜和水稻营生。过去的日子过得实在艰难,种地全凭运气,收成时好时坏。所以,听说国家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后,我心里是既期待又忐忑。

看着工程队在田间忙碌,我满心好奇却又无法确定最终的效果。等到建成后,眼前的景象让我大为惊叹。以前狭窄且崎岖不平的田间小道,已被宽敞平坦的道路所取代,大型车辆能够轻松通行,无论是运输种子、肥料还是收获时节搬运粮食,都变得高效便捷。以往依靠人力和不稳定降水的灌溉方式,也彻底成为了历史。

今年年初,龙岩市检察院对全市七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展开了全面调研,其中就走访了我所在的庙前镇。检察官一边随机抽查,一边实地走访,对农田道路、灌溉设施以及周边环境等进行细致调查。田间道路年久失修、渠道回填土不足以及灌溉设施缺乏维护等问题,都没有逃过他们的眼睛。

这之后,我得知检察机关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农业农村局及乡镇负责人,多次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召开会议,还一同深入田间实地调研,梳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各类问题。检察机关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磋商函,建议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估,对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系统、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机电设施维护等进行全面复核,做到真正服务于农民。

行政机关也很重视这件事情,专门安排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技站的工作人员到我们的农田里了解情况,开展整改工作。到今年6月,我们县就已建了1.78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1万余亩……

如今,农田生机勃勃,灌溉设施完善,水流精准地滋润着每一株作物;道路平坦宽阔,运输车辆和农机具畅行无阻。我们真切感受到高标准农田建设带来的福祉,也对未来的生活充满着希望。期待这样的好日子能一直延续下去,就像《在希望的田野上》那首歌描绘的那般美好。

THE END
1.法网天平三重防护令在一个民主社会中,司法独立是保障公正执行法律的关键。它意味着法院不受任何外部势力的干预,可以独立地审理案件,做出公正的判决。为了维护这一原则,政府制定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司法机关能够自由地履行其职责。 二、第一项规定:禁止非正式渠道影响诉讼 https://www.1lhyh3ij.cn/ke-yan-cheng-guo/433497.html
2.吸引眼球刑事诉讼热点问题解读:四位焦点领域的探究与分析据XX研究中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经有超过一半的省市引入了现代诉讼制度元素,这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公众对刑事诉讼的关注度与信任度。当然,随之而来的也有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如如何平衡公正与效率、如何确保司法独立等。这些都是当前刑事诉讼领域研究的热点问题。https://blog.csdn.net/JiYan_Strategic/article/details/144342139
3.主题我是如何避免干预司法的三大规则然而,有时一些不必要的干预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公正结果。为了确保司法独立和公正,我们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来防止这种干预。在我看来,这三大规则至关重要,它们分别是:第一,不要直接或间接地干涉法院审判;第二,不得对法官施加外部压力;第三,任何与案件相关的人员都不得泄露案情信息。https://www.cjan6a6c.cn/xue-shu-huo-dong/456500.html
4.法院工作易发舆情的原因探讨:企业高校与政府舆情监测的视角社会关注度高 法院涉及的案件往往关系到公众的切身利益,例如商业纠纷、刑事案件等,舆论很容易受到案件判决的影响。 社会热点话题如企业破产、校园事件等,都会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信息传播速度快 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信息传播的渠道变得多样化。尤其是头条、抖音和小红书等平台,用户可以快速分享和评论案件信息。 https://m.sohu.com/a/834893213_121195434
5.辩论稿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7篇(全文)辩论稿 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精选7篇) 辩论稿 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 第1篇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大家好: 我们先来明确定义,大众舆论是泛指由广大民众自发形成的,在一定时间与空间范围之内的,对某件事物或某种社会现象的集合意识或多数意见。司法审判是司法机关根据现有法律对客观事实进行审判。今天https://www.99xueshu.com/w/filexsr1ot7v.html
6.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影响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立场: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影响利大于弊 结辩稿: 对方看舆论的影响是愁愁愁,我看对方的立论是错错错。整场辩论,对方无非在讲一点:某些种类的舆论在某些法官处理不当的情况下有可能会给司法审判带来某些不利的影响。这当然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据此就推导出舆论对司法审判弊大于利的话,就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了。 https://www.jianshu.com/p/cd330c39b4f1
7.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利大于弊辩论赛一辩稿我方观点是,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利大于弊。舆论是公众在特定的空间里对事物公开发表的基本趋于一致的信念,意见和态度的总和。关注即关心重视。即人民对某一问题的共同倾向性意见和看法对司法机关根据现有法律对客观事实进行审判的关心重视利大于弊。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其一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有利于防止司法https://zhuanlan.zhihu.com/p/88899041
8.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利大于弊三观点立论【辩题】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利大于弊/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辩题背景】近些年来,随着国家的普法宣传不断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大大增强,更多的人学会了运用法律来捍卫自己,法律越来越多且深刻的进入大众的生活,同时随这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大众关注司法案例的渠道越来越多越来越方便。但是大众舆论不断关注着司法http://www.bianlunzy.cn/doc/doccon/id/1581.html
9.舆论对于司法利大于弊(精选7篇)舆论对于司法利大于弊(精选7篇) 篇1:舆论对于司法利大于弊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大家好: 我们先来明确定义,大众舆论是泛指由广大民众自发形成的,在一定时间与空间范围之内的,对某件事物或某种社会现象的集合意识或多数意见。司法审判是司法机关根据现有法律对客观事实进行审判。今天判断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利大还是https://www.360wenmi.com/f/filepy854x3a.html
10.价值辩题价值辩题收集(已校对).doc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22、青春贵在仰望星空/脚踏实地 23、求真重于求善/求善重于求真 24、人格比人缘更重要/人缘比人格更重要 25、生命的可悲/可喜之处在于不可重来 26、沉默/愚昧更可怕 27、应患人之不己知/不患人之不己知 28、文化传承需要原汁原味/融入流行第七届CDA(39) 1.辩论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6/1219/74359112.shtm
11.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设计艺术凡经过媒体放大的事情,司法机关会谨慎处理,起码不敢循私情。真正做到“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并在最后总结,真正的司法从不缺乏接纳與论的勇气,公正的审判决不能依靠雅雀无声来维系,利是全面必要,弊是个别可控。因此我方坚持认为奥论对司法利大于弊。http://news.cuz.edu.cn/info/1016/30297.htm
12.专家论坛: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谁不赞成在中国实行专利制度者认为专利制度阻断了企业仿制与复制的机会,对我国经济发展不利;赞成在中国实行专利制度者认为,“温州制造”不断在国际市场上被“温州创造”所取代,且后者成本远低于前者而获得却远高于前者的事实,表明实行专利制度利大于弊。只要其利大于弊,或通过趋利避害其最终结果利大于弊,就不应否定它https://www.cas.cn/xw/kjsm/gndt/200404/t20040429_997959.shtml
13.论司法的权威与权威的司法【内容提要】文章首先分析了权威的三种类型(即源于信仰的权威、源于传统的权威、源于理性的权威)以及权威在司法中的体现,进而从司法的目的、相对于立法的独立地位,司法价值取向的多元性等方面论证了司法何以需要权威,并认为现代社会司法权威的特点乃是在于其是一种制度性权威而非个人权威;其为人认可的原因是形式公平而非https://www.fwsir.com/fl/html/fl_20061124171734_5311.html
14.笔记如何看待“媒介审判”(社会转型下的中国“媒介审判”现象由于我本人是个法盲,无法对“媒介审判”议题提出独特的见解,特把梳理后的笔记发布于此,供其他读者了解、评判。“媒介审判”是什么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媒介审判是新闻媒介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慕明春:新闻媒介利用其公开传播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干预、影响司法独立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0099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