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视。司法审判是司法机关根据现有法律对客观事实进行审判。辩论赛中常说: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既然观点不同,但为何要保障别
人说话的权利?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那些不同声音的存在对我们意义非凡。舆论
对司法审判而言,就是来自公众的不同声音,要评判舆论对司法的影响利大还
是弊大,必须要从整体的角度来看,如果利处是全面的必要的,弊处是个别的
弊,原因有三:
一、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促进司法独立。
阳光之下,让审判过程更透明,进而防止强权的干涉和司法腐败的滋生。司法
审判的主体是法官,大众舆论只能通过引起法官、社会注意来发挥作用,没有
能力左右法官的审判、甚至影响司法的独立。并且由于大众舆论的监督能保护
司法权的行使不受外在强力的干预,反而促进司法的独立。如果没有大众舆论
的监督,刘涌案中刘涌是不是就会在强权的保护伞下逃脱应受的惩罚。
二、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即是我方的理论依据,也是党的群众路线中所明确提出的。司法审判追
求的是公平正义,当今社会发展飞速,而法律存在一定的欠缺和不完善,在这
种背景下,法官理应被委以自由量裁权,使其能根据法律参考民意,抓住司法
公正与社会公正的切合点。而大众舆论某种程度上正是社会公正的体现。法官
应该甄别舆论是否过于偏激还是合乎常理,而后根据法律及诸多社会因素作出
更加公正的独立判断。只有这样的审判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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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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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
三、有利于司法公开、进而促进司法公信
近年来,司法公信力不高,一方面是因为确实存在个别司法不公的情况;
另一方面是因为法院依据证据与法律做出的判决和民众通过感性认知得出的结
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时唯有司法公开才能有司法公信。而司法的公开
释道德良知和法律程序的界限、感性判断和理性分析的差别。唯有这样的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