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士兵全部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他们在之后主要的指责就是灭火和救援。对于消防部队中士兵的分流整编,要么将会安置到其他的部队中,那么将会以义务兵退伍,而之后他们将会转为合同制的消防员,也就是类似于我们现如今事业单位的招聘那样。
移交后管理: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今年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防范应对各类灾害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有利于区分人员等级身份,确保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消防救援工作强度大、职业风险高,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有利于增强消防救援队伍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确保队伍战斗力。
草案规定,消防救援衔是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
草案规定,消防救援衔按照管理指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和消防员分别设置;管理指挥干部消防救援衔设三等共十一级,专业技术干部消防救援衔设两等共八级,消防员消防救援衔设三等共八级;消防救援人员按照职务等级分别编制消防救援衔。
扩展资料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
“这是我国应急救援力量走向职业化、综合化和集中化的重大举措。”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副教授曹海峰认为,各地对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的需求迫切,此次对消防部队进行转制和机构调整,牵头组建应急综合队伍,可以说是适逢其时,通过此次转制,消防员成为职业。
参考资料:
新华网-云南出台意见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
就是在陆地上武警与陆军野战部队的区别,在海洋权益日益加重的今天,实际在我国万里海疆上活跃着三种国家力量:“海监”、“海警”和“海军”,其中海监属于行政执法队伍,不是武装力量,归国家海洋局领导;海警属于武装警察序列,是海防的补充力量;海军则是军委和各战区统帅的正规军,是海上国防力量。
海警的正式称谓是海上警察,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正式编制为武警部队“海警总队”,对外称“中国海警局”。2013年正式成立,2018年转隶武警部队领导。
由于海洋大多与国际水域相连,所以海警实际承担着治安警察(公安)和边防警察、缉私警察、缉毒警察等多警种的任务,因此编制太小或装备太差是不能胜任的,统一划给武警部队指挥是非常必要的。
既然是海上的武装警察,海警与海军的重要区别就是不承担海洋作战任务,主要是维护海洋权益,同时处理海上低强度冲突、海上违法犯罪行为等,其装备也以“海警船”称呼而非军舰(其实部分海警船就是退役的小型军舰),但一般吨位不能过大,不安装或拆除大型进攻性武器,否则在执行一些特殊和敏感任务时,性质就变了。
国际上对热点问题和边境摩擦处理有个“对等”的约定俗成,当一方出动的是海上警察力量时,另外一方也不好出动海军舰艇。比如发生渔业纠纷、管辖权纠纷等低强度冲突时,人家来的是什么海岸警卫队或是海上保安厅的船只,我们直接开过去几千吨的054C总是不合适的,因此海警是保卫海疆、维权执法不可或缺的重要补充力量。
美国的海岸警卫队就是这个职能,只不过它是单独的机构,不隶属于军方。我国的武警部队虽归属军委领导,其实也不能算为正规军,其定义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
既然是武警部队编制,那海警自然是着武警军装配备武器的,同样有武警部队的警衔,但是肯定跟海军有所区别。海警船有明显的“海警”字样,悬挂的是国旗,而海军军舰则有统一的舷号,同时会悬挂八一军旗。
目前我国海警的机构组成是,中国海警局设“海警司令部”和“中国海警指挥中心”,之下设立了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和南海分局三个直属海警分局,以及滨海各省的海警总队。
紧急救援员职业技能培训,是针对人们日常生活中突发事件及灾害应对能力,提升救援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进行的技能培训。从基本的呼救、自救、逃生、避险到专业的医疗、火灾、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危化品等救援知识技能培训,是普通人群和从事应急职业人员提升应急救援、救护、救助能力的专业培训。这个培训是中国应急管理学会主办的,学会是国家行政学院管理下首个应急管理领域国家一级学会,在民政部登记的专业机构。
张小明,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中心(中欧应急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由国务院办公厅主管、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的《中国应急管理》杂志副主编兼编辑部主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兼职研究员,主要从事公共危机管理、应急管理、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公共管理研究。在《光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行政管理》、《理论与改革》等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当代中国公共政策输入过程研究——应急管理长效机制的治本之道》、《公共部门危机管理》、《公务员创新能力建设与开发》等著作、译著、教材共10部。主持教育部重大委托项目“维护高校安全稳定预防预警体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公共危机事件有效治理的长效机制研究——基于利益表达的分析视角”、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研究”子课题、国家行政学院院级科研招标课题项目“基于网络舆情研判的突发事件预防预警与综合治理体系研究”、美国联邦环境保护总署国际合作项目,等等。获得两项省部级奖:2008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奖”,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二等奖。
(退出现役转为行政编制,对于消防官兵而言,不仅是脱去军装,更意味着现役军人的身份、职位职级、工资待遇、管理机制、社会荣誉感等方方面面将全部改变。图/视觉中国)
《财经》记者刘思维/文李恩树/编辑
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在全国“两会”期间第一次出现时,消防军官刘心力(化名)的手机被“应急管理部和消防转制”的消息刷屏。当天,四五位同事聚集在办公室,不断查看手机新闻中的解读。
改革方案中,“公安消防部队转制”短短八字充满各种可能性,力度之大出乎他们的意料。
进一步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下称《改革方案》)明确,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入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这将影响中国17万现役消防官兵、17万政府专职消防员及3.6万消防文员的命运。更细化的“三定方案”公布之前,消防官兵的待遇、职级、去留,仍属未知。
“转制期队伍不能乱”
“改制期间,工作不能散,队伍不能乱,任务还得继续干。”4月11日,刘心力所在的省消防总队关于安全工作的全员会议上,主持会议的首长提出要求。
根据《改革方案》,新的机构、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将被组建。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新成立的应急管理部管理。
4月16日,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正式挂牌,公安部原副部长黄明出任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玉普出任部长。
此前,公安消防部队是在公安机关领导下的一支实行军事化管理的部队,执行解放军的三大条令和兵役制度,纳入武警序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消防总队,各地、市、州、盟和直辖市城区设消防支队,之下设消防大队、中队。
消防官兵的晋升、调用、考察、工资津贴奖金发放和部队管理归公安部和武警总部双重领导。
《改革方案》提出,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
四川省应急管理学会副会长顾林生认为,中国近15年来的公共突发事件,如汶川地震、南方雪灾、芦山地震等应急救援经验和教训,是改革的最大动力。
顾林生认为,此前,应急管理职能分散在国土资源、地震、水利、民政等多个部门,一遇灾情,多头指挥,资源、权责分散,部门之间难协调,效能低下。消防队伍从公安部转到应急管理部顺应了整合救援力量的改革思路,将常规的政府常备救援力量与农林水地等部门的专业力量整合。
此外,公安消防部队退出现役也是深化军地改革的一个环节,目的在于落实中国共产党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落实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将列武警部队序列、国务院部门领导管理的现役力量全部退出武警,彻底理顺武警部队领导管理和指挥使用关系。
而退出现役转为行政编制,对于消防官兵而言,不仅是脱去军装,更意味着现役军人的身份、职位职级、工资待遇、管理机制、社会荣誉感等方方面面将全部改变。
职级序列编排难题待破
涉及17万人的军转民,改革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据公安部消防局官网,中国消防队伍约有17万现役消防官兵,17万政府专职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和3.6万消防文员。根据《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转制后,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制定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
但职级序列的编排存有难度——按照军队的职级如不调整,会造成行政职级的混乱。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朝阳区消防支队是旅级单位,支队长一般相当于副局级,而朝阳区消防支队隶属的朝阳区应急管理局是正处级单位,也就是说,按惯例,区消防支队长比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还高半个级别;如果要理顺从属关系,区消防支队长就要降一级,整个支队的干部也要跟着降级。而军队系统历来对职级序列十分看重,剧烈的降级容易造成不稳定因素。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改革方案》中的“成建制划归”,意指消防部队在应急管理部中相对独立,原有队伍的架构不会被打乱,基本内设机构和管理职能也将得到完整保留。划归后预计会采用垂直管理体系,在人事财权上一定程度独立于地方,且会按照消防队伍结构自身特点,采取有别于传统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的渠道。此外,待遇也可能高于同级别公务员。
相比同级别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身份地位、职级晋升、待遇和社会福利等方面,都享有优势。根据《军官法》、《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现役军人享有稳定的职务军衔等级工资和定期增资,除此以外还享有福利津贴、公费医疗待遇、住房保障制度,以及现役军官和高级中级士官的家属随军、就业、工作调动和子女教育等优待。
刘心力正处于从副营职到正营职的晋升关卡,升为正营职后薪资待遇和工作岗位将上升一个阶梯。如果他在改革前转业,正营级可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如果在转制后离开消防队伍,能否享受军官的转业待遇尚未可知。
现役军人包括军官、士官和义务兵。而行政编制分为公务员岗位和工勤人员岗位,后者指为前者提供配套服务的岗位。一种猜测是,消防军官转制为公务员,而消防士官、义务兵转成公务员还是工勤人员,享受何种职级待遇,这些都是待定的信息。
对义务兵来说,原来两年服役期满就能退伍回乡。如今退出现役后,是在当地落户,还是被调回家乡,决定了他们与亲友是团聚还是分离两地。
改革另一难点在于,现役转成行政编制后,消防队伍是否还实行军队化管理,24小时待命。转制前,消防官兵每日生活在队里,全年战备,消防干部每周可回家两三次。
目前的公务员序列中,公安机关是纪律性最强的单位之一,但大部分警种也并未24小时待命。
如果取消消防24小时待命制度,至少要两班倒,需要多一倍的人员和开支,对地方财政和人员招录都是巨大挑战。如果依然采取24小时待命制度,对已脱离现役部队的消防员来说,工作强度能否承受也是一个问题。
此外,消防队伍归应急管理部门管理,也出现“外行可能指挥内行”的担忧。水利、农业等部门没有救援队伍,省级以下的安监局几乎没有救援力量,只有煤监部门有井下救援队。有消防员担心:没有救援力量意味着没有实战经验,如果是没有实战经验的指挥官,如何有效指挥在前线作战的消防队伍?
消防审批权是否转移,亦是焦点。此前,消防部队除灭火救援,还要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能,负责消防审批,包括工程项目消防验收等工作,这也是消防腐败的高发地带。《改革方案》明确,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纳入应急管理部。这意味着消防审批职能也将一并划转。
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副教授曹海峰认为,即使以后消防队只管救援,消防监管职责也会在应急管理部下,可能成立专门的消防管理局或二级机构主管消防审批。
消防职业化契机?
消防转制后,划归应急管理部的目的在于整合救援力量,落实中共对解放军和其他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改革方案》对于“消防职业化”并未提及。但一些学者认为,退出现役,解决了消防队伍人才流失的问题,客观上推动了消防职业化的发展。
中国的消防力量主要由公安消防部队和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包括合同制消防员)、企业专职消防队组成。其中,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力量。
由于接受军事管理,现役消防部队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战斗力强大、全年“战备”无休,但也存在现役体制下人才流失严重等问题。
今年39岁的李明(化名),曾是北京市某区县消防支队的一名消防干部,于去年转业,转业前级别为副团级。对于消防军官来说,现役部队干部年轻化,竞争激烈,如果不能成功晋升,就只能选择转业。李明有17年工作经验,他认为自己正值经验丰富时转业,对于支队是人才损失。依此来看,退出现役有利于保存消防队伍的人才力量。
中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消防体制改革,推动消防职业化,但历次改革都未能成功。
深圳市于1984年率先在国内实行消防职业化改革,建立中国内地第一支公安编制的职业化消防队,占用地方公务员编制。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李玉芬论文《浅议消防行政体制改革之完善》,公安编制的消防员开支由地方政府负责,为此地方财政每年至少要对其支出1亿元,巨大的财政压力让地方政府无力承受。
2009年,深圳彻底让公务员编制的公安消防队伍离开一线,现役制消防队员全面接管灭火工作,并推行“消防分离”改革,离开一线的公安编制消防员则负责防火工作。然而很多情况下“消”与“防”需同时展开,消防分离后,现役队伍和公安专职队伍之间不相隶属,经费、人事权各自独立,很难实施统一指挥,无法在工作上形成合力,改革再次失败。
2006年,公安部要求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力推消防队伍职业化。其中两种主推方式是专职消防队(公务员或事业编)、合同制消防队。接下来的几年中,浙江、江苏、山东、内蒙古、四川等被列为消防队伍改革试点省份。据一些试点地区的消防干部说,这轮改革以无下文告终。
曹海峰认为,原因在于,试点改革只是对现役消防力量的补充,顶层设计没有突破现役制度。如今消防队伍从现役转到地方,有利于推动消防职业化。
也有观点认为,本次改革和消防职业化并无太大关系。许传升曾是山东省泰安市消防支队队长,正团职级别,于去年自主择业。他认为,真正的职业化改革应该引进一套标准统一的职业化体系和标准,比如统一教程、训练、选拔考核晋升机制,而不是说现役军队就不是职业化,退出现役划归地方就是职业化。
目前,中国的消防队伍适用的是武警现役部队的训练体系,其中包括一些消防警种的业务训练内容,但训练科目较为基础和初级,无法与发达国家的职业化训练相提并论。
《财经》记者向多地消防队伍的官兵了解到,以一个普通消防义务兵的训练模式为例,在进入消防站前的新训团中,训练内容和其他部队新兵的内容相差不大,业务训练所占的比例较小。新兵进入消防站开始正式工作后,在日常训练中采取老兵带新兵和集中组训的形式,内容包括:体能、如何使用水带、消防车等基本业务,以及灭火理论知识、火灾常识、交通事故救援等理论常识。每年都会组织市一级和省一级的集中培训,这些集训有的针对普通消防员,有的针对指挥员。
一般来说,新兵训练一两个月后才被允许上火场从事一些辅助工作,经过一年半左右的训练方可成为救援主力。但以上训练没有一个统一、标准的体系,在科学性和专业性上缺乏深入。
刘心力举例,比如在美国的职业化训练中,如何处理火场中的“轰燃”和“回燃”现象是职业消防员重点学习和研究的内容。如果在实际火场中遇到上述两种现象可选择撤离,以避免不必要的伤亡。但在中国的训练体系中,对这些专业层面的知识强调不够。
“灭火是一项复杂工作,目前我们的训练只是基本内容,复杂部分靠经验积累。”许传升说。
此次消防转制,客观上为发展职业化消防体制做了铺垫,至于转制后能否引入成体系的培训机制需观后效。
这意味着,消防转制中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将随着“三定方案”的公布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