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
西部网讯(记者李媛)在今天(3月14日)上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上,现场发布了10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涉及买卖合同、产品责任、教育培训、商品房销售、网络购物、信用卡纠纷、养老诈骗犯罪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形。
电暖宝爆裂烫伤婴儿
个体工商户屈某夫妇租赁商场柜台售卖日杂商品。王某的祖母张某从该柜台购买电暖宝后,给八个月大的婴儿王某取暖过程中,电暖宝发生爆裂致王某背臀部多处烫伤。经鉴定,王某构成十级伤残。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屈某夫妇、某电器商店、某电器商行、某电器厂连带赔偿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由某电器商行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138337.93元,屈某夫妇、某电器商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培训服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张某与某教育培训学校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张某向该培训学校支付培训费10000元,张某女儿在该培训学校累计上课10课次20小时。2021年7月24日《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实施后,11月初该培训学校停业。因双方对退费问题协商无果,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由培训学校返还培训费6130元。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某教育培训学校向张某退还培训费6130元。
个人信用卡逾期罚息过高
2013年,姬某向某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该信用卡申请表背面领用合约第三条对账及还款载明,银行对个人不符合免息条件的交易款项从银行记账日开始计算透支利息,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2014年5月4日,该卡因消费产生借款49910.89元。姬某于2014年12月17日偿还770.13元后再未还款。某银行诉至法院,要求姬某偿还截至2021年5月9日的本金、透支利息、复利、违约金等199579.5元。
二手车销售平台隐瞒车辆泡水事故
赵某通过二手车零售电商平台看中一辆车,该平台显示已对其所经营车辆进行315项检测,并承诺车辆检测员已完成车辆检测,确认车辆排除重大事故、水淹火烧情况。赵某遂与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购车协议》,支付了购车款。
不久后,赵某驾驶该车正常行驶中,车辆断电熄火、刹车失灵,发生交通事故。赵某将车辆送至修理厂修理,检测显示该车辆为事故车,泡水检测中有八项不合格。后赵某向保险机构查询,得知该车曾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发生事故报过保险。赵某与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就退车、理赔事宜协商未果。赵某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退还赵某购车款,并承担购车款三倍的赔偿责任,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均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