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日常代步的交通工具,除了汽车以外,老百姓最常用的还是电动车,常见的电动两轮车、三轮车、四轮车,都是解决短途出行非常不错的交通工具,而随着这类车数量的增加,上路门槛也变高了,不仅要遵守交通规则,还有防护措施、驾照等要求,今天就来了解一下,11月起,电动车、三轮、四轮车又有的新规定,事关上牌、上路、充电。
9月底,七台河公安发布《关于电动车办理牌照期限的通告》,其中明确根据《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规定,非标的电动自行车、二轮、三轮电动摩托车及电动低速四轮车,关于上牌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这也意味着,整个黑龙江省从11月1日起,针对于非标电动车、三四轮车的办理端口将会被系统关闭。
此外,交管部门提醒:11月1日未上电动车车号牌的电动车将不允许上道路行驶,望车主们相互告知!
在这样的基础上,小行家要提醒各位车主2点:
第1点:黑龙江车主还未办理上牌车辆,尽快携带合格证、车辆来历证明、身份证,积极为车辆办理号牌;
第2点:对于非标车上牌系统即将停止,车主以后选购电动车,不要触碰非标的电动车、三四轮车,尤其是低速车,目前几乎都是非标的,不要选;
关于非标类的电动车,北京管理较为严格,非标电动两轮车已经于2021年禁止上路,而电动三、四轮车也明确,将于2024年1月1日起,禁止上路行驶和停放。
而在11月1日起,本着“车有牌、人有证”的原则,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也迎来最新的规定,不仅需要持有驾驶证,在号牌方面,也迎来全新号牌。
针对于快递、环卫等民生类的电动三轮车,明确车辆需要购买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同时取得《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的合规车型,而对于此类车型不会限制上路,而是核发“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
对于这条消息,该如何理解重点,小行家总结:
1、核发号牌是民生类三轮车,普通车主切勿选择此类车在北京城区使用,无法获得专属号牌;
2、遵守交通规则,禁止驶入高速、快速路段;
3、驾驶出行,可以短距离借用最外侧的机动车道,但需要在最近相交道路驶入或驶出;
根据最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以及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禁止违规充电和停放,最高可罚5000元处罚。
那么,作为车主该如何给电动车正确充电和停放,参考这几点:
1、不要私拉电线充电;
2、不要入户停放和充电;
3、不要电梯上楼或在楼道停放;
4、选择小区集中充电场所停放和充电;
以上就是小行家目前已知的11月1日起,事关电动车、电动三、四轮车的新消息,事关上牌、上路、充电等,违规使用都会有处罚,希望各位车主提前了解,及时避免,做到安全用车。对于这些新规定,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