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路段分析:G15沈海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18起,死亡5人,分别占总数的81.82%、55.56%;S16荣潍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1起,死亡2人,分别占总数的4.55%、22.22%;G22青兰高速、S24威青高速公路分别发生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分别占总数的4.55%、11.11%。
按交通事故形态分析:车辆间交通事故中,追尾碰撞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发生交通事故11起,死亡2人,分别占总数的50%、55.55%。刮撞行人发生交通事故4起,死亡2人,分别占总数的18.18%、22.22%。撞固定物发生交通事故2起,死亡1人,分别占总数的9.09%、11.11%。
按交通事故原因分析: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12起,死亡7人,分别占总数的54.55%、77.77%;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引发交通事故6起、死亡0人,分别占总数的27.27%、0%。
按责任者交通方式分析:驾驶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12起,死亡7人,分别占总数的54.55%、77.77%;驾驶重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6起,死亡0人,分别占总数的27.27%、0%;驾驶中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分别占总数的4.55%、11.11%。
按驾驶人驾龄分析:11-15年驾龄的驾驶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6起,死亡1人,分别占总数的27.27%、11.11%;5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5起,死亡3人,分别占总数的22.73%、33.33%;16-20年驾龄的驾驶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4起,死亡4人,分别占总数的18.18%、44.44%;6-10年驾龄的驾驶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3起,死亡0人,分别占总数的13.64%、0%。
按天气分析:晴天发生交通事故21起,死亡7人,分别占总数的95.45%,77.77%;雾天发生交通事故1起,死亡2人,分别占总数的4.55%,22.22%。
三个时段将出现流量高峰
据了解,春节假期期间,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免费政策,群众走亲访友、自驾旅游出行增多,小型客车流量将会大幅度增加。其中2月1日至4日(腊月二十七至除夕)、2月8日至2月10日(大年初四至大年初六)将出现流量高峰,2月14日至2月20日(正月初十至正月十六)前后,恰逢元宵节,各大高校陆续开学,学生离家返校与群众外出务工交通流相互交织叠加,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将相对增大;2月20日至3月1日(正月十六至正月二十五)以中长途出行为主的大批务工人员组成最后一波返程高峰,应当防范交通流量急剧变化带来的交通安全风险。同时,春节期间,群众走亲访友、宴请聚会活动增多,由此引发的酒驾风险上升。另随着农村务工、求学人员等回乡返程增多,客运需求量猛增,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长途客运凌晨2-5点违规行驶、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将多发。2月底货运企业将陆续开工,货运车辆、危化品车辆集中上路致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增多,据统计,2019年1月一次超载30%以上车流量前10名收费站:黄岛东(633起)、青岛高新(87起)、青兰胶州(79起)、河套(74起)、明村(59起)、青岛西(33起)、隐珠(30起)、灵珠山东(18起)、龙泉(18起)、夏庄(16起)。
严查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和市民朋友,春节假期出行,一定要做好出行规划,依法文明参与交通,确保出行安全。
同时,交警部门将做好以下管控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整治力度,持续加大对长途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大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查处力度。突出中午、夜间等重点时段,严查超员超载超限、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酒驾醉驾、涉牌涉证、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运行等重点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途经事故多发路段和车流密集路段时,谨慎驾驶,减速慢行;春运出行旅客要选择正规客运企业和具有营运资质的车辆,不坐超员车、超速车、疲劳驾驶车,远离酒驾毒驾;道路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管好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坚决清查清除安全隐患,保障每位旅客安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