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人社官方发布利好消息,宣布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伤残津贴、工伤人员补贴、护理费等多项待遇提升!
一、天津:调整津贴、补贴和抚恤金
一、伤残津贴
2023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不包括领取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工伤人员),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津贴:
调整后伤残津贴每月低于下列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齐,具体标准:
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的五级、六级工伤职工,其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退休工伤人员补贴
2023年12月31日前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退休工伤人员(包括退职人员),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补贴:
调整后退休工伤人员补贴与养老金之和每月低于下列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齐,具体标准: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2023年12月31日前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5元,最低发放标准1911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9元,最低发放标准1432元。
四、支付渠道
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云南:三项待遇提升
调整后达不到我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到最低工资标准。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2024年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低于2024年伤残津贴增加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至六级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所在单位2023年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同步提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金额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2023年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的,伤残津贴不降低。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三、生活护理费
四、资金渠道
三、陕西: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月人均调整增加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