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

1、第七章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食品安全与卫生检测,第七章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学习目标: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目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过程中常见的典型案例(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无证经营、经营食品不索证、食品标识不规范、食物中毒以及行政处罚不当等);掌握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时,实施处罚的主体要合法、被罚主体要合法,处罚要有法定依据,处罚要符合法定程序等关键事项;达到使学生知道如何依据食品卫生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分析、处理各类案例的目标,案例5无食品标识处罚案例分析,案例6销售食品不索证引起的处罚案例分析,案例7食品卫生行政罚不当案例分析,思考与练习题,第七章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

2、分析,案例1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案例分析,案例2无证经营食品被处罚案例分析,案例3农药污染青菜所致食物中毒处罚案例分析,案例4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例分析,案例1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案例分析,一、案情概况,第七章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1999年11月8日上午,通州市卫生局食品卫生监督员在某农贸市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发现鲜猪肉经营户吴某的妻子无健康证参加鲜肉销售,食品卫生监督员当即要求吴妻停止参与经营,并指出若要参与经营必须先体检、补办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同时对吴某宣传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耐心的帮助教育,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遭到吴某的拒绝。在场食品卫生监督员不得不在

4、22日先后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一)原告诉称吴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提出了有市场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人员出具的吴某之妻不是食品从业人员,的书证材料,及本案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1999年12月仍沿用了食品卫生法第五十条规定的15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的规定,而没有使用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此侵犯了他的申请复议的权利,提出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二)被告诉称本案的违法事实即吴某之妻为无健康证违法食品从业人员,有现场照片为证,证据确凿;本案中吴某有拒

5、不改正违法行为和阻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情形,违法情节严重,所以监督员,第七章案例1一、案情概况,合议后依法作出上述处罚意见;虽然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有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申请人的申请复议的权利,但鉴于申请人的复议申请已被南通市卫生局受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权利已得到维护。(三)行政判决意见南通市卫生局于2000年3月3日作出予以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在法院审理期间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本案终结,第七章案例1一、案情概况,案例1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案例分析,二、专家分析,第七章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一)违法事实的证据确凿本案的违法事实是吴某之妻是

6、否是食品从业人员。在本案的证据收集方面,已有证明吴某之妻正在进行经营的照片2张和因吴某拒绝签字,而由2名食品卫生监督员签名并注明情况的现场卫生监督笔录1张,依据卫生部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对吴某的行政处罚决定证据是充分的。但吴某在复议申请和起诉状中提出了有市场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人员出具的吴某之妻不是食品从业人员的书证材料,使本案的违法事实的认定出现歧义。我们依据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已掌握的证据照片进行分析,照片上显示吴某之妻身穿市场统一制作,的工作围裙,正在进行刮猪毛的操作,故进一步认定吴某之妻属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并得到南通市卫生局的认可。据此,认

7、定本案违法事实的证据中,照片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现场卫生监督笔录中记录的违法行为,吴某拒绝签字,只有2名卫生监督员的签字,依据卫生部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应当由2名卫生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名并注明情况”。因此该监督笔录可作为证据证明违法事实的存在。若在现场能请有关证人或市场管理人员在监督笔录上签字证明,这一书面证据就能更全面地充分证明违法事实的存在。(二)适用法律和量罚应确切在本案中,通州市卫生局认定的违法条款为,第七章案例1二、专家分析,第七章案例1二、专家分析,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对原告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为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由此可以看

8、出,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为两款,第一款规定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准许工作,而本案笼统地引用了第二十六条,未根据案中的违法事实和违法条款进行分析和引用,也属于适用法律不确切。在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使用方面,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而不是必须实施的处罚。本案中1名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而予以2000元的罚款,似乎有显失公正之嫌。但根据案情简介,本案中吴某有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和阻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情形,依卫生部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方法第八条第一、七项规定属违法情节严重,所以

9、监督员在进行合议时依法作出上述处罚意见。(三)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问题根据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而本案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12月仍沿用了食品卫生法第五十条规定的15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申请人的申请复议的权利,成为本案复议和诉讼的原因之一。鉴于申请人的复议申请被南通市卫生局受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权利已得到维护,这一失误方得到弥补,使本案得以顺利终结,第七章案例1二、专家分析,但严格来说,这是不应出现的失误。本案虽然是无

11、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加大对无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确保消费者健康,第七章案例1二、专家分析,案例2无证经营食品被处罚案例分析,一、案情概况,第七章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1996年9月24日福建省三明市卫生监督机构对群众举报的杨某无证从事糕饼加工案进行查处,到达现场时该加工户关闭大门、拒绝监督员进入。相持一小时多,直至请当地公安人员配合方进入现场。经查实杨某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糕饼加工经营,在岗3名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加工车间无防蝇设施,水泥、煤等杂物置于糕饼加工间中,糕饼直接着地堆放等。监督员对此制作了现场卫生监督笔录,对现场进行了录相和拍照。又以“卫生监督意见

12、书”载明扣押的生产工具等物品的规格和数量后,实施了扣押的具体行政行为。因该业主曾于1994、1995年分别在该市另两处无证加工糕饼,被查处后逃匿,使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法送达,第七章案例2一、案情概况,逃避了处罚。加上从业人员多次以漫骂、甩打物品、手舞面杖等多种形式阻挠检查,威胁执法人员。为此,市卫生局经合议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二万五千元;(2)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杨某不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原告诉称原告杨某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的主要事实和理由是:(1)被告工作作风草率、极不负责任,连处罚对象都弄错了(名字中有一错字);(2)被告故意歪曲事实

13、,原告1994、1995年曾向被告申请颁发卫生许可证,至今没有给原告任何答复。并非原告不办理卫生许可证,而是被告拒不履行法定职责;(3)被告作出上述处罚决定的程序违法,被告将原告烤箱、糕饼等物品强行搬走,却不做任何的采取强制措施的书面决定,而且在处罚决定书,中也没有说明如何处理等。(二)被告诉称被告市卫生局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原告从重作出罚款,适用法律并无不当。(三)行政判决意见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于1996年12月10日作出判决:一、维持市卫生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一项,即罚款人民币二万五千元;二、撤销第二项,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三、撤销市卫生局19

14、96年9月24日扣押原告食品生产用具及糕饼的具体行政行为。本案受理费1060元,由原告负担1010元,被告负担50元,第七章案例2一、案情概况,案例2无证经营食品被处罚案例分析,第七章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二、专家分析,一)受处罚主体的名称是含糊不得的原告提出处罚决定书中原告名字有一错字问题,虽然法院作出“经庭审查明系笔误之判决,但我们清楚地知道这是极不应该出现的失误。若相对人一开始就有意不主动向法院提出申述,完全可以以受处罚主体错误而置之不理。这里还有值得注意的问题,对于这类无证、无照的个体户,一般其企业名称未确定,为此被处罚单位名称只能填写其姓名,而不能以他们做什么,就想当然

16、营,导致了没有法律依据属适用法律错误被撤销,这就提醒我们往往认为不宜出错的地方,恰恰又是大家共同忽略的地方,第七章案例2二、专家分析,第七章案例2二、专家分析,四)关于扣押问题扣押属行政强制措施,但食品卫生法仅规定无证经营可予以取缔。而处罚办法中又有规定取缔可以收缴、查封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或者查封其非法生产经营场所,或予以公告。这里收缴应属强制措施,而查封应为临时控制措施。查封可就地查封,也可将物品移至另地封存,而扣押的意义即为另地封存。在本案中使用“扣押”一词,依据不足,应为将某物查封于何地,而且必须制作书面决定书和清单。这样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才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有

17、关规定,所以法院撤销了市卫生局1996年9月24日扣押原告食品生产用具及糕饼的具体行政行为。(五)本案胜诉原因市卫生局虽然在本案处理过程中,有诸多不当之处,但,最终主要方面还是胜诉了,究其原因是有足够的是有合法的充分的证据。在庭审上,市卫生局提供了1994年4月21日、1995年9月11日及1996年9月24日有效的现场卫生监督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对杨的违法事实认定起了决定性作用。尽管原告极力狡辩,但有以上书证,白纸黑字,在案为凭,为此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由于公众卫生法律意识淡薄;许多企业下岗人员无钱投资,存在挣钱就干,不挣钱就收的想法而不愿办许可证;某些

19、章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1999年4月12日下午2时许龙岩市大洋酒家内部职工食堂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在共同进餐的17人当中,15人均发生不同程度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的临床症状,即:胆碱酯酶活性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经阿托品、解磷定等药物治疗病人在3天内陆续康复出院,对剩余食物和未加工的青菜及病人的排泄物做农药残留量检验,结果从吃剩和未加工的青菜中检出均为阳性(农药速测卡定性法)。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验结果表明确系一起由有机磷农药污染青菜(油菜)所致的食物中毒事件。根据食品卫生法、行政处罚法的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律程序,通知该酒店法人代表告知其违法事实和拟做出的行政处罚

20、:停业整顿2天、罚款5000元,一)受罚人申诉酒店法人代表接通知后先后到卫生监督部门进行陈述、申辩,并要求举行听证会。申请的理由有:1、承认确系一起摄入农药污染青菜所致的食物中毒事件,但在整个事件过程中,作为酒店本身是受害者。因到农贸市场采购的青菜农药残留这么高,一来肉眼无法所见;二来嗅不出摸不着,因此要处理应处理菜农,本酒店属误购、误食,处理酒店有悖情理;2、本次中毒事件属职工内部,未造成消费者中毒,没有产生社会危害,且事故发生后作为酒店积极配合医院、卫生监督部门开展病人的救治和调查取证等善后工作,与此同时由于事件的发生本酒店已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如病人的治疗费用、社会影响所致的生意下

21、降等),再接受处罚无法承受;3、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建议卫生部门应,第七章案例3一、案情概况,第七章案例3一、案情概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规范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不允许近期内使用过农药的蔬菜上市)并追究销售者即菜农的法律责任;4、在本次事件过程中,本酒店始终不存在经营盈利行为且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不应承担法律责任,并保留本酒店对该菜农追究赔偿的权利。(二)合议后处罚意见卫生监督部门依法组成合议小组,对案件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讨论。认为:本事件从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实验室检验结果,确系一起因摄入农药污染青菜所致食物中毒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考虑

22、到中毒人员属自己内部职工,未造成明显的社会后果,事后能积极配合医院和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工作。因此决定予以“没有违法所得”的从轻处理,停业整顿2天,罚款2000元,事后酒店法人代表在法定时限内履行了处罚决定,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3农药污染青菜所致食物中毒处罚案例分析,二、专家分析,第七章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一)该酒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得否认作为酒店采购员到市场买菜确属消费行为,为消费者。但一旦采购回来后生产加工制作并供给员工食用这一过程中性质也就发生改变,认为酒店本身是受害者的自圆其说显然是站不住脚的。从原铺材料的购入到生产、加工、制作给人群食用,这当中有许多工艺、环节需加

23、以注意和把关,如:青菜的挑选、水洗、浸泡、烫煮(炒)等。在这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均有导致中毒事件的发生。在这点上该酒店管理不到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二)内部职工也存在经营盈利行为本次中毒事件属职工内部食堂,中毒对象也均为本,酒店员工,酒店方认为在此中毒事件的过程中不存在经营盈利行为,且未造成社会危害和后果,不应承担法律责任。对此笔者认为,(1)这种职工食堂有别于其他职工食堂,事实上该酒家也根本不存在什么职工内部食堂,因提供给雇请员工的伙食和顾客消费者的菜肴等同在一厨房内烹煮。(2)该食堂也不具备法人资格,属酒店统一管理。(3)职工无须购买饭菜票而直接可以用餐,是否存在盈利行为,从

24、酒店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书”中不难看出“凡雇请的员工均包吃包住,扣除吃住外,员工的工资分别为:根据工种的不同分别付给不同的工资待遇”。为此,不难看出在这包吃包住中冲抵了部分员工应得的工资报酬,实际已存在盈利,即节省了经营成本及费用的支出,这些均为酒店负责人和员工所证实,同样这些中毒,第七章案例3二、专家分析,的员工也均为消费者,只不过是“特别”群体的消费者。他们的消费途径只不过是由酒店在他们应得的工资报酬中直接扣抵而已。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九章第5条第6款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指一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职工食堂、食品摊贩等”。因此完全属食品卫生法调整范畴,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5、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三)从轻处罚本事件的发生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有其客观原因,即青菜被大剂量的农药污染后肉眼、手触均无从知晓,防不胜防。事件发生后酒店能积极协助配合开展工作,同时也蒙受了巨大“名誉”和经济损失,并起到了教育和震慑作用,从食品卫生法立法原则的角度上讲,给予从轻处罚符合食品卫生法立法原则,第七章案例3二、专家分析,四)有关菜农从目前食物中毒发生的起数来看,由于农药污染农作物所致食物中毒事件屡见不鲜,这与部分菜农法律意识淡薄和道德水准不高有密切的关系。甚至有些菜农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之下,为了使出售产品得到消费者的青睐不惜使用大量、剧毒农药且未达到收摘时限而提前上市,更何况目前农贸

26、市场有关此方面的监督管理还跟不上,这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带来相当大的威胁。设想本起中毒事件如果不是经营单位而是一些普通家庭购买后所致中毒,其后果又由谁来承担法律责任呢(五)有关法律、法规因目前尚无调整规范此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此呼吁尽快立法出台此方面的法律、法规,从而从根本上杜绝或避免类似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第七章案例3二、专家分析,此外,由于法律知识的局限和国家尚未对食品卫生犯罪进行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食物中毒事故案件时,应当移交司法机关适用刑法的未予移交,却以食品卫生行政处罚代替刑罚,使触犯刑法者逃避了刑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愈演愈烈。本案例介绍的是有机磷农药

27、污染青蔬菜所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此案例不仅仅是一个简单食物中毒案,它还涉及到此事故菜农是否该负责,企业内部职工免费饮食是否存在经营盈利行为,以及法律、法规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第七章案例3二、专家分析,案例4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例分析,一、案情概况,第七章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2001年中秋节期间,安阳市某超市在其门口贴出告示,廉价销售过期的食品。被安阳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对超市所有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进行了现场查封。后经立案调查取证,对该超市送达了“销毁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公告收回已售出的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罚款一万元的卫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超市接到处罚告知书后,对

28、处罚表示不服,先后通过听证、诉讼等法律程序,最终该超市自动执行了人民法院的维持卫生监督机构的的处罚决定判决。(一)原告诉称依照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GB7718-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3.6保质期(最佳信用期)的规定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对该标准中有关食品保质期的释义,我超市事前已将库存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进行分类造册后,向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了限期销售请示,并得到其同意后而进行的(有某技术监督局对该超市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抽样检验合格报告书与同意限期?月销售超过保质期限食品通知书为证)。(二)被告诉称卫生监督机构认为,经查实,该超市大量销售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第九条第九项规定

29、,依照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理应承担法律责任。(三)行政判决意见卫生监督机构所作出的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人民法院维持卫生监督机构的处罚决定判决,第七章案例4一、案情概况,二、专家分析,案例4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例分析,第七章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一)当事人不服的原因当事人之所以不服,首先是技术监督部门未遵守在法律与标准效力等级方面应当遵循的法定准则,对依照食品卫生法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还进行抽样检验并同意销售;二是该超市错误地认为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是得到技术监督部门同意的,不应对该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二)食品卫生法与食品标

30、签通用标准从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来看,好像国家食品卫生法与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就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的处罚规定方面发生了不可解决的矛盾.其实不然,引起争议的根源关键在于该超市和某技术监督局在依法处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的过程中出现了根本性错误和糊涂认识,19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是国家的正式法律,1994年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按法律等级划分属于规章。我国立法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可见,食品卫生法的法律效力高于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也就是说,当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与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不一致时,前者应当服从后者。通过本案提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机构)及

31、其工作人员,一是要不断加深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理解,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二是有关部门应当尽快修订或撤销法律与法律之间、行政法规与行政法规之间、规章与规章之间、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有相互抵触的条款;三是要面向社会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公民的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第七章案例4二、专家分析,案例5无食品标识处罚案例分析,一、案情概况,第七章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2000年7月5日奉化市某镇食品卫生监督员在该镇菜场监督检查中发现某摊主无健康证经营酱菜,并查见摊位上销售的36瓶腐乳无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标识。卫生执法人员对上述事实制作了卫生监督笔录并发出了卫生监督意

33、上去,因而不应被查处。(二)被告诉称被告认为根据GB771894规定“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必须保证消费者购买和食用时醒目,易于辨认和识读”。本案原告承认出售的食品未贴标识,这样就无法使消费者在购买或食用时辨认生产日期、保质期,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也是不符合食品卫生,第七章案例5一、案情概况,法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的立法目的。因此被告对这种违法行为的查处既合理又合法。(三)行政判决意见摊主作为食品经营人员在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同时,又出售未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

34、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依据该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依法予以维持。原告未提起上诉,也未自动履行处罚决定。最后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结案,第七章案例5一、案情概况,案例5无食品标识处罚案例分析,二、专家分析,第七章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虽然本起案例以卫生监督部门胜诉而结案,但对本案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值得我们探讨。对销售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如何处罚,食品卫生法及地方性法规均未明确规定。食品卫生法释义不具有立法解释和执法解释的法律效力,且有多处与食品卫生法不相一致,不能作为处罚食品卫生违法行为

37、江省卫生防疫站检验,该饼干是使用非食用喷涂油生产。经3名卫生医师根据个案调查和流行病学分析,确定中毒,第七章案例6一、案情概况,人数636人。在调查过程中,县卫生局在包装箱内发现产品合格证纸条。上面标有生产日期、标准代号、保存期、厂址及卫生许可证号码等内容。县卫生局认为该产品合格证纸条不能代表该批饼干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便以书面形式向叶某索取该批饼干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一直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叶某未能提供。针对叶某没有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销售使用非食用喷涂油生产的饼干,造成636人食物中毒的事实。县卫生局于1998年11月27日给叶某送达卫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经叶某申请,于

38、1998年12月11日举行了听证。在充分听取了叶某申辩意见后,县卫生局于1998年12月28日以叶某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五条、第九条第八项之规定,依据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永卫食监罚字,98)第0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停止经营导致食物中毒的饼干。(2)销毁导致食物中毒饼干938箱X2kg(其中回收858箱X2kg,店内控制80箱X2kg)。(3)没收违法所得20733元整。(4)罚款20773元整。(一)受罚人申请复议叶某不服上述行政处罚于1998年12月31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行政处罚。理由是,采购的饼干包装箱内有产品合格证纸条

39、,叶某不可预见该饼干为不合格食品,在经营过程中主观上没有过错。发生食物中毒责任在于生产者,与经营者无关。所以叶某不应受到行政处罚。(二)复议决定1999年1月4日县人民政府予以受理,并于1999年2月8日以产品合格证与检验合格证的结论,第七章案例6一、案情概况,相同,叶某销售饼干过程中主观上没有过错为由,作出以下复议决定:(1)维持永卫食监罚字(98)第0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第1、2项,即维持责令停止经营导致食物中毒的饼干和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饼干938箱X2kg的处罚决定。(2)撤销永卫食监罚字(98)第0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第3、4项,即撤销没收违法所得20773元整和罚款2

40、0773元整的处罚决定。因叶某在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县卫生局于1999年3月5日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县人民法院以县人民政府已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为由,不予强制执行。最后本案以行政处罚无法执行结案,第七章案例6一、案情概况,案例6销售食品不索证引起的处罚案例分析,二、专家分析,第七章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一)县卫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正确的、合法的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所谓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必须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检验机构或当地

41、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据的该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人员在采购食品时,必须先索取该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本案中叶某于1998年10月1日、3日采购瑞安市东风食品厂当日生产的饼干,在采购饼干时,没有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是属过失行为。而在饼干包装箱里夹放的产品合格证纸条,不是该,第七章案例6二、专家分析,批饼干经实验室检验合格后出据的证明。所以它不能代表该批饼干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二者的结论有质的区别。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行政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是“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第二是“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只要具备以上两个要

42、件,不论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要承担法律责任。本案叶某没有履行索证制度销售不合格饼干造成636人食物中毒是客观事实;另外,叶某明知食品卫生法规定采购食品时必须先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而现实中却违背了索证制度之真谛。县卫生局按照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正确的、合法的,二)永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存在的问题1.复议中错误认定产品合格证能够代表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者必须按照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实施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没有实施检验合格时给食品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是不可以代表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的。2.复议决定没有法律依据食品卫生法第三

45、应当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强制执行其处罚决定叶某不自觉履行处罚决定,县人民法院以县人民政府已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为由,不予强制执行,县卫生局没有权利强制叶某履行处罚决定,致使本案以无法执行卫生行政处罚决定告终。笔者认为:县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理此案,按照法律规定予以立案,重点,第七章案例6二、专家分析,审查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审理及决定的合法性。在县人民法院不受理此案,县卫生局应当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提供案件所有的材料及法律依据,陈述该案件已具备强制执行必须具备的所有条件,请求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指令县人民法院依法实施强制执行。由于业主和从业人员对索证的作用认识严重不足,索证知识的

46、知晓率低;卫生监督人员对索证作用的认识不到位;以及现行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对不索证的违法行为缺乏约束力和操作性的规定等原因导致目前食品索证工作问题较多,现状令人担忧。据某市调查10类1421件定型包装食品的索证率、有效索证率仅分别为27.80%和13.58%.洛阳市涧西区,1998年对辖区256家副食品批发部、零售店和饮食店采购的13类1543种食品进行了索证情况的调查,总索证率为1504%.对256家的765名食品经销人员进行关于索证知识问卷调查显示,知晓有关索证规定的141名占18.43%;知晓索证规定的具体内容38名占4.97%;无一人能正确回答合格证内容。从上述结果不难看出,食品索证

47、工作难度较大,目前市售食品的卫生质量无法从法律角度得以保障。如何加强食品索证工作,提高索证率已成为迫在眉捷之事,第七章案例6二、专家分析,案例7食品卫生行政处罚不当案例分析,一、案情概况,第七章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1993年6月,某市邻区“霍乱”爆发流行,又蔓延至该市的趋势。该市即刻成立了由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组成的防病指挥部。同时召开紧急会议,就如何预防“霍乱”侵入进行了布置,并决定:各防病工作组(由办事处、卫生、工商、公安等人员组成)现场卫生检查时可简化程序,对卫生合格的张贴“卫生合格”红牌,不合格的贴“卫生不合格”(警告限3天改进)的黄牌或“卫生不合格”(停业整顿3天)的白

48、牌及100元以下罚款。7月15日,防病工作组在检查某师范学院卫生时,对其所属的面包加工厂也进行了检查。发现厂房地面上有稀泥、污水、从业人员未能拿出健康证(法人代表将证锁在柜里,第二天送交工作组),即贴了白牌,7月17日,防病工作组又对面包厂卫生检查,发现库房墙壁上有吊灰,烤箱内有焦糊的面包渣,又一次贴上白牌。两次白牌(停业整顿)总计6天。白牌署名为市防病指挥部,盖的是市卫生局、卫生防疫站的章。原告以被告(市卫生局、卫生防疫站)对其所属面包厂的两次行政处罚无事实根据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被告赔偿停业期间蒙受的经济损失,第七章案例7一、案情概况,案例7食品卫

49、生行政处罚不当案例分析,二、诉讼审理过程,第七章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对原告面包厂给予行政处罚,未按有关程序进行,但是依据市防病指挥部的决定,为预防肠道传染病实施的紧急措施。判决:维持被告对原告做出的行政处罚。原告不服,上诉至该地区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受理后,在审理过程中,被上诉方主动与上诉方协商,承认处罚不当,双方并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上诉方同意并申请撤诉。中级法院审查后裁定:准许撤诉,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方负担,案例7食品卫生行政处罚不当案例分析,三、专家分析,第七章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此案已被上诉方主动与上诉方就赔偿问题和承认处罚不当达成协议而结案,实质

51、更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去执行只有卫生监督机构方能使用的卫生行政处罚权。(二)执法过程没有遵循法律程序对于现行法律程序的执行和遵守,是行政行为成立的要件,否则将会影响行政行为的效力。两次行政处罚,均没有依据食品卫生法行政处罚程序(试行),也没有任何依据法律、法规而出具的书面处罚意见,仅口头说“不卫生”。且又都是在无法人代表及负责人现场认定事实的情况下进行的,造成了行政行为的不成立,第七章案例7三、专家分析,三)证据不足,处罚偏重,显失公正证据是法院审理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的重要凭证,在实施处罚时,搜集证据是最关键的一环。但本案没有一份视、厅、勘验纪录,当事人,旁证亦无一字据可查。唯一可作证的仅

52、是(停业整顿)的两张白牌。显然证据不足,是造成违法的否定及翻案并导致败诉的根本原因。两次卫生检查均针对生产环境进行的,即是事实确凿,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更显妥当。而工作组却连续两次给予停业整顿。根据行政法规的一般原理,对行政相对人的同一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不能对其作出基本相同的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处罚,如果作出了,诉至法院,也必然会撤消其中一次,即一事不再罚原则。(四)应用行政处罚术语不当既然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第七章案例7三、专家分析,所用的法律文书、证件,均应以食品卫生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的专业术语为准,而不能随意制造如“卫生不合格”(停业整顿3天)等,应运用“责令停业改进”

53、为宜。总之,行政处罚只能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在法律允许的权限范围内,按程序行使职权,才能立于不败之地。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是卫生监督部门对实施违反食品卫生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制裁的具体卫生行政行为,是各级卫生行政机关有效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权、维护公民健康权利、实施卫生行政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但由于食品卫生监督员整体素质偏低,致使食品卫生监督乱罚款、乱没收,卫生监督文书表达不规范,执行行政处罚不按规定填表,不符合处罚程序,处罚定性欠准确,第七章案例7三、专家分析,思考与案例分析题,思考题,第七章典型食品安全卫生案例分析,1、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

THE END
1.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资料准备阶段?:在申请之前,企业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场所租赁合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必备文件。确保这些文件的完备性将有助于加速审批流程。?https://www.shidian.gov.cn/info/47458/3599353.htm
2.一码俱全,“手把手”教您申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想开食品店,想开小作坊?但又不知道怎么申办?怕麻烦?怕频繁跑窗口? 现在只需要轻松扫码,即可实现免跑免问,清晰了解办理流程,获取申请资料和填表示例。 申请资料已一次性备好,快来扫一扫了解详情吧!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办理流程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Q4NTQwMA==&mid=2652843340&idx=2&sn=be5dff65a43d820a142792b405e1dbf4&chksm=8ace713df44dab51765fbe415163b9d358d2852794ef3007c54e6aa9ecce892b5102c5709111&scene=27
3.一码俱全,“手把手”教您申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澎湃号·政务想开食品店,想开小作坊?但又不知道怎么申办?怕麻烦?怕频繁跑窗口? 现在只需要轻松扫码,即可实现免跑免问,清晰了解办理流程,获取申请资料和填表示例。 申请资料已一次性备好,快来扫一扫了解详情吧!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办理流程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8817252
4.生产许可证相关问题答疑4、商场、超市内现场制售食品是否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答:暂不办理。经请示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司,建议对商场、超市内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暂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待国务院协调各部门做出明确规定。 5、街区摊贩经营食品是否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n7m2sx6b.html
5.上海资质代办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代办各类资质许可证问: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申请报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章程、综合分析报告;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经营管理、技 问: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哪些要求? 答: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http://sh.xqc123.com/xkzz.html
6.案例分析:酒店“转让”后的违法行为谁来“买单”?案例分析:酒店“转让”后的违法行为谁来“买单”? 食品经营许可证不能转卖;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全部无效;“两高”的司法解释不是行政执法的依据;行政责任不能由民事主体间的约定进行转让 【基本情况】 2017年1月,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城区一家名为“味美味”的酒店(以下简称“酒店”)检查时,发现https://www.docin.com/touch/detail.do?id=2102117159
7.重磅收藏!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基层40个执法疑难问题答复汇总!这是老的《办法》包括食安法实施条例里没有的,我们能否理解为如下操作:比如学校,以学校的名义办一个食品经营管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落实主体责任,食堂的承包商则以公司名义办理在学校食堂地址上的热食类食品制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样,发生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对学校主体以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条款进行处罚,对承包商以http://www.chinafair.com.cn/article/1126.html
8.最新无证经营罚款标准全面解析计算机技术2、注意事项:无证经营者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避免无证经营,在经营过程中要保障产品质量,遵守市场规则,维护消费者权益。 案例分析 以某市一起无证经营食品案为例,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由于当事人违法所得的http://m.tyyht.com/post/1139.html
9.食品经营许可证为什么难办三、案例分析以某小型食品加工企业为例,该企业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过程中,遇到了生产设备老旧、工艺流程不完善、产品质量不稳定等问题。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企业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完善。首先,他们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协助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资料的准备和现场核查都得到妥善处理。其次,他们花费大量精力https://aiqicha.baidu.com/qifuknowledge/detail?id=10095478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