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主要变化及其影响新闻综合文章中心农药资讯网

从2022年4月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首次征集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修改意见建议,到2023年年初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第2次发布关于征求《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函,至2024年11月4日,农业农村部第3次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文主要介绍5部管理办法的主要变化及其影响。

1《农药登记管理办法》

将第八条第二款中的“除草剂、种子处理剂、信息素等有效成分不超过三种”修改为“除草剂、种子处理剂有效成分不超过三种。信息素等引诱、迷向类产品按主要有效成分登记”。

点评:合理规定了信息素等引诱、迷向类产品的登记要求,按主要有效成分登记,不再限制有效成分的个数,也就是不需要满足农药有效成分的梯度管理规定。

将第二十条中的“并报送农业农村部”修改为“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资料于五个工作日内直接报送农业农村部”。

第二十一条农业农村部自受理申请或者收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的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后,应当组织所属农药检定机构完成技术审查工作。

点评:明确了省级农药检定机构的责任,强调了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初审意见的重要性。

点评:明确了补充资料的时限和条件。如果能和其他的部委的产品登记一样均允许补正那就更好了。如果能对轻微瑕疵的定义给出解释会更完美。

点评:由以前的“变更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变成了“农药登记证持有人更名、企业合并分立需要更换农药登记证持有人”。以后随便变更登记证持有人可能不太容易了。

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增加:周期性评价重点对靶标抗药性、作物安全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益生物安全,以及使用者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估报告结果作为登记延续审查的重要依据。

点评:中国也即将步入对农药周期性评价的行列,和欧盟的再评审异曲同工,企业要重视农药周期性评价。

2《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农药生产企业在其农药生产许可范围内,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可以接受新农药研制者和其他农药生产企业的委托,加工或者分装农药;也可以接受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委托,分装农药。

农药生产企业委托他人生产本企业登记产品的,应当持有相应生产范围的农药生产许可证。

原药(母药)不得委托生产。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与受托人应当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加工、分装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标签商标、期限费用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禁止以委托加工、分装为名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

点评:明确原药(母药)不得委托生产,同时规定了委托人和受托人需要签订合同等详细事项。

3《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中增加“不得违规捆绑销售农药”。

点评:明确规定不可捆绑销售农药。

第二十一条增加“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将网站名称、网络平台名称、应用程序名称等报发证机关备案”。

第二十三条农药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建立并实施农药经营资质核查、经营行为监督、农药信息展示、农药实名购买、农药产品配送、交易记录保存、投诉举报处理等管理制度。

点评: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法规也随着时代的变化,完善并规范了网络农药经营农药者的义务和责任。

4《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点评:对于耐除草剂转基因作物的标签内容更加详细化,并且要求制剂产品标注使用原药的登记证号和生产企业名称,企业要注意,操作难度也比较大。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农药标签和说明书不得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同一登记证持有人的同一农药产品标签只能标注同一个商标。

点评:“一证一品”来了,规定了商标必须是已经注册的,且数量只能是一个。

5《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点评:试验备案平台由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变为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信息平台。试验单位、地点、项目若有变化,需重新备案。

历时快2年的《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修订,可谓牵动着农业行业的心,让我们拭目以待最终的发布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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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5、办结:邮寄送达申请人的许可证或到窗口领取。 二、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受理条件 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农业部令第5号)第七条 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https://www.shucheng.gov.cn/public/6617911/33705141.html
2.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了保证《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农药登记、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促进农药工业技术进步,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药登记、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或参与制定农药安全使用、农药产品https://www.xunlv.cn/laws/17040
3.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5篇).pdf如农药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这些资质要求能够确保企业具备 合法合规经营农药的能力。 2.经营场所要求:农药经营企业必须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包 括库房、办公室等。这些场所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以确保农药储 存和经营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员产生危害。 3.农药储存管理要求:农药经营企业必须建立适当的储存管理制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4/1120/8120042017007001.shtm
4.压实政府责任减轻企业负担——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6.将《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修改为:“(二)有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 理由:此条修改意见笔者以前曾经提出过,现在觉得仍有必要再提一次。从基层实际看,农药经营者营业场所、仓储http://www.pesticide.vip/zgny/zcfg/content/4f46669b-3830-4e6b-aaf8-76e6ab3311a7.html
5.农药管理条例范文四是实施农药经营许可。《修订草案》明确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部门实施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对已取得经营许可的农药经营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免予办理经营许可证,但需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备案。此外,《修订草案》规定境外企业不得直接销售农药,需要设立销售机构或委托机构。 https://www.haoqikan.com/haowen/15138.html
6.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数额在( )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 )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卷烟()万支以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不予延续。 A. 5,2,20 B. 5,5,20 C. 5,2,15 D. 5,5,15 https://www.shuashuati.com/ti/f500c45503b94f768150bfca7b119e3ca3.html
7.邯郸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邯郸物业邯郸物业服务网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依据 “三定方案”及相关文件规定,具体承担各自城市管理职责: (一)市规划局 1.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和实施相关规划; 2.负责依据有关规范和规定,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http://www.hdwyfw.com/zhengcefagui/handanshiwuyexiangguanzhengce/2016/0203/55.html
8.食堂管理科管理制度适应新形势下高校饮食服务工作的需要,为广大师生员工营造安全、卫生、愉悦的用餐环境,饮食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印发给饮食服务中心经营者及各业户,作为中心管理的规范要求,也是https://www.tccu.edu.cn/hqz/2441/list.htm
9.关于公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47.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6号公布) 48.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2004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7号公布) 49.世界博览会标志备案办法(2004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9号公布) 50.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05年12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2号公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337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