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农药(OPS)是我国使用广泛、用量最大的杀虫剂。主要包括敌敌畏、对硫磷(1605)、甲拌磷(3911)、内吸磷(1059)、乐果、敌百虫、马拉硫磷(4049)等。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AOPP)是指有机磷农药短时大量进入人体后造成的以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一系列伤害。
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呕吐、腹痛、腹泻、瞳孔缩小、多汗、流涎、气管分泌物增多、心率减慢、肌肉震颤、痉挛和紧缩感、呼吸困难等,严重时危及生命。
有机磷农药中毒突然,药物毒性强,人体吸收快,病情发展迅速,如不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和治疗,则会诱发重要生命器官的不可逆的损害,从而危及生命,甚至死亡。
急性有机磷农药进入人体后往往病情迅速发展,其急性中毒早期的主要临床表现与胆碱能神经兴奋及危象有关,如呕吐、流涎、多汗、瞳孔缩小和肌肉震颤等。
主要分为毒蕈碱样症状和烟碱样症状。
毒蕈碱样症状又称M样症状,主要是由于有机磷农药进入体内后引起副交感神经末梢兴奋,平滑肌痉挛和腺体分泌增加所致。
具体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多汗、流泪、流涕、流涎(流口水)、腹泻、尿频、大小便失禁、心跳减慢、瞳孔缩小、支气管痉挛并分泌物增加、咳嗽、气急。
严重患者可出现憋喘、极度呼吸困难、发绀(因缺氧导致的肢体或口唇的变色,可为蓝色、紫色或青色)、大汗淋漓等症状,甚至因缺氧导致昏迷或死亡。
表现为面、眼睑、舌、四肢和全身横纹肌发生肌纤维颤动,甚至全身肌肉僵直。患者常有全身紧束和压迫感,而后发生肌力减退和瘫痪。严重者可因呼吸肌麻痹造成呼吸衰竭。
烟碱样症状也称为N样症状,是由于一种名叫乙酰胆碱的神经递质在横纹肌神经肌肉接头处过度蓄积和刺激所致。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是有机磷中毒的重要临床表现,可见头晕、头痛、疲乏、平衡感丧失、烦躁不安、谵妄(意识障碍)、抽搐等,严重者可导致昏迷。
敌敌畏、敌百虫、对硫磷、内吸磷等接触皮肤后可引起过敏性皮炎,并可出现水疱和脱皮,严重者可出现皮肤化学性烧伤。有机磷农药若不慎滴入眼中可引起结膜充血和瞳孔缩小。
有机磷农药中毒一般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中毒。
简单判断的话,一般轻度中毒能自由活动或步态不稳,无肌肉震颤;如出现肌肉震颤,正常活动受影响为中度中毒;出现意识不清或昏迷,抽搐、惊厥等为重度中毒。
具体还需结合检验全血酯酶活性的水平进一步确定。
轻度中毒患者经及时、有效治疗后,一般恢复较好,无器官功能损害,死亡率低,预后较好。
因胆碱酯酶活性长期抑制,发生中间综合征及其他并发症可能性较大,且可能出现器官功能障碍,如抢救不及时可能危及生命。
重度中毒患者病情极其危重,常合并多个器官功能衰竭,预后极差,死亡率极高。
有些患者因为「中间型综合征」而出现在症状缓解之后再次加重甚至死亡的情况。
在此情况下,患者可发生颈、上肢和呼吸肌麻痹。累及脑神经者,可出现上睑下垂、眼外展障碍和面瘫。
呼吸肌的肌无力可造成周围呼吸衰竭,此时需要立即呼吸支持(如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通气等),如未及时干预容易导致患者死亡。
在重度有机磷中毒后24~96小时或者复能药用量不足的患者,在急性中毒症状缓解后,有的患者会突然出现以呼吸肌、脑神经运动支支配的肌肉以及肢体近端肌肉无力为特征的临床表现。
比如四肢无力、眼睑下垂、眼睛外展障碍、面部表情瘫痪、呼吸困难等,严重者可导致死亡。这种情况医学称为中间型综合征。
这种情况多见于重度有机磷中毒,或是有机磷毒物排出延迟、在体内再分布,也见于复能药用量不足的患者。
指急性有机磷中毒患者经急救症状好转甚至消失后,经2~3周潜伏期又突然再次出现症状,主要累及运动和感觉系统,表现为下肢瘫痪、四肢肌肉萎缩等症状。
可以通过神经-肌电检查来发现神经源性损害,这种情况称为迟发型多发性神经病。
有机磷可经消化道、呼吸道以及皮肤3个途径进入人体。
此外,在使用农药季节,夏季常见病中的胃肠炎、食物中毒、中暑等也容易与有机磷农药中毒混淆;若患者气促等症状明显时,应与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期、心源性肺水肿鉴别。
肌肉震颤症状时应与其他原因的交感神经兴奋性增高疾病鉴别。
若患者有可疑有机磷农药接触史,突然出现大汗、流涎、肌肉颤动,或头痛、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视力模糊、肌肉无力等症状,需考虑有机磷农药中毒。
一旦怀疑有机磷农药中毒,应立即就诊。
若为农村地区,应就近送往当地卫生院或卫生站,并由内科医师或具备急救知识的医师接诊;若非农村地区,应就近送往当地医院,并到急诊科就诊。
就诊时,保持冷静,仔细回顾发病经过,特别是近期(通常为12小时内)有无农药接触史,有无在存放农药的场所逗留,有无进食可疑含有农药的食物等。
如有可能,提供农药外包装或农药的药名,便于针对性治疗;对医生详细讲述发病以来的症状特点及症状发展、变化的经过。
重度有机磷农药中毒属于危急重症,病情进展变化快,故可能需要进入重症监护室(ICU)进行监护治疗。
而且在本病的治疗过程中,因病情需要,可能需要进行各种有创操作(如建立人工气道辅助呼吸、建立深静脉输液通道、建立血液净化通道等),而这些有创操作则最好是处在重症监护之下进行。
在进行诊疗的过程中,因患者可能出现各种无意识的动作,可能破坏已建立的管道,导致管道的移位或脱出,甚至引起严重并发症(包括窒息、心跳骤停、大出血等)。
因此有可能需要对患者进行肢体约束、制动,同时给予镇静剂减少患者自主活动,使用镇痛药物减轻患者疼痛,减慢机体代谢,延缓毒素的作用及病情进展。
患者家属应当知晓,上述对患者的诊疗措施并非对病人的恶意约束,而是为了避免患者因自身动作引起的各种意外事件,保证治疗效果。
使用镇静药物时,医生会在特定时候促进其清醒观察病情。
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在出院后,个别患者在急性中毒症状消失后2~3周可发生迟发性神经病。此时,患者需再次及时就诊。
部分患者或因救治延迟,经抢救后遗留头痛、精神障碍、呕吐、肢体困倦、纳差、胸闷、腹痛腹等症状。
自行口服有机磷农药而中毒者,服药前多有精神刺激,抢救成功后部分病人合并有精神障碍,以抑郁者较多,多表现为精神抑郁,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失眠多梦或嗜睡。
这部分病人可通过后续的药物治疗、心理疏导等缓解症状。
治疗时,患者应绝对卧床休息,注意保暖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给予清淡易消化饮食,忌油腻,戒烟酒。
因可能需要行洗胃、灌肠、血液净化、气管插管等有创治疗,患者及家属需做好一定心理准备,配合医护人员的治疗措施。
对患者家属而言,因本病发展迅速,随时可能出现生命危险,家属首先要理解患者的病情,对医护人员对患者所采取的治疗措施予以配合。
此外,在患者在院治疗期间,应留有家属在旁陪护,若患者出现病情变化,随时报告医护人员。
首先需避免过早饮食。病情缓解后,病人开始感到饥饿或胃部不适,可通过静脉补充营养、及时给予胃黏膜保护剂等措施来维持机体正常代谢。
过早饮食是有机磷中毒患者病情反复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对口服有机磷农药的患者),因此患者24h内需禁食。
病情稳定的患者,在症状好转48h后,可开始进食富含营养又易消化的食物,如鸡蛋,米粥等,少量多餐,避免食用辛辣、生冷等刺激性食物。
可先给予少量流质、半流质饮食,因为使用乳制品特别是脂溶性物质会促进有机磷的吸收,所以此时应禁食牛奶。
有机磷农药中毒恢复期患者,可进行适当的轻体力活动,避免出院后立即进行较大强度的体力活动。
对于合并运动神经损害的患者则以肢体康复锻炼为主,可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对麻痹、萎缩的肌肉群进行适当的肌肉按摩及肌群力量训练。
出院后应在家休息2~3周,避免较大强度的体力劳动,按时服药,不可单独外出,以防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发生迟发性神经损害。
因自杀口服中毒者出院时,要教会病人方法,应对容易导致其情绪波动事物,做好心理疏导,争取社会支持。
清除附着在蔬菜、瓜果上的农药,可将蔬菜瓜果放在水槽或脸盆里,一边冲、一边洗、一边排水,反复冲几次,可有效地将残留农药冲洗掉。
或将瓜果蔬菜放入食用碱水中浸泡5~15分钟,可以去除蔬果表面残留的有机磷杀虫剂。另外,彻底把瓜果去皮、把蔬菜在沸水里彻底煮熟,也是预防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有效方法。
有实验表明,用所谓的去除农药的「果蔬清洗剂清洗」果蔬的确能够去除部分农药残留,但是都不能100%去除。与清水冲洗相比,这些清洁剂并没有其所宣称的高效。
事实上,清洁剂与清水冲洗对于农药残留的去除没有明显差异。因此,平时清洗果蔬时,在自来水下冲洗30秒以上,伴随着搓洗就可大幅度去除农药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