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38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物价系统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价检发[*])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以服务商业企业,规范商家价格诚信行为为重点,围绕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目标、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实现价格主管部门监管、经营者价格自律和消费者社会监督三方面有机结合,以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促进价格监管方式的转变,促进商贸流通企业价格诚信工作的健康发展。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努力营造价格诚信社会氛围,有效防范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发生,维护公开、信用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工作目标
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总体目标是:市场促销行为基本规范,不正当行为得以有效遏制;经营者与消费者价格矛盾与纠纷明显减少,合法价格权益得到保障;经营者价格法律意识和价格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价格诚信典型经验做法得到宣传和推广,经营者诚实守信意识得到树立。具体工作任务是:
(四)建立价格诚信评价机制。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形成的交易行为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信息弱势的状况,在商场推进价格信用体系建设,是树立商家形象,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需要,应不失时机抓紧抓好。一是要积极推进价格诚信数据库建设,从正反两个方面记录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信息,把价格信用信息与其他社会信用信息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整体,从而使守信者获得竞争上的有利优势,使失信者受到惩罚和制约,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有悖价格信用原则价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开展企业诚信评选活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基本思路,完善社会评价体系,科学制定评选标准,严格规范评选程序,逐步扩大评选范围,强化事后监督,保证评选活动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三、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具体分工
市物价局会同市经贸委全面负责“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的部署、指导、监督工作,并负责市内四区营业面积在万米以上的大型商场的“价格服务进商场”工作。各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商贸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的各类商场、超市的“价格服务进商场”工作。
四、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价格服务进商场”工作的组织领导,抽调骨干力量充实到“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中来,要定期跟踪、适时评价“价格服务进商场”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市场商品质量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进一步提升全镇商品质量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消费安全。
二、整顿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以集镇、校园周边、集贸市场以及农村集聚点为重点区域,以无证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内容,以食品(奶制品、粮食制品、调味品、食用油、食用鲜活农产品等)、农资(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以及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电线电缆、板材、钢筋、家用电器、成品油、液化气、玩具、等)为重点品种。
三、整顿任务
重点就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集中整顿:
1、无证照经营行为。全面开展一次市场清查行为,查处取缔一批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等的非法经营主体。
2、商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伪造、冒用产品标志行为;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限用物质超标行为;农业投入品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食用农产品添加违禁物质和药物残留行为等。
3、市场主体不履行经营自律责任行为。以食品、农资及家用电器为重点,对经营者不签订重点商品(食品安全)履行承诺书、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责任书,不依法履行《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明确的进销货登记、索证索票等经营责任的,依法严厉查处。
四、整顿措施
2、加大市场日常巡查力度。开展一次市场清查活动,重点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建立进销货台帐,是否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
3、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质量检测、日常巡查和群众举报线索,加大对商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曝光一批质量严重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形成对商品质量监管的高压态势。
4、加强行业自律。要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的检查指导,督促和帮助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商品质量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制度。要强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逐步建立完善个体工商户、企业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推出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陈启波为组长,为副组长,镇经贸发展办公室、镇农办、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工商分局、镇卫生院、动检站、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镇流通环节商品质量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工商分局,工商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一、县农资市场现状
共有农资经营户217户,其中,按经营品种分:种子经营户51户、化肥经营户63户、农药经营户84户、农膜经营户19户;按经营类别分:企业127户、个体户90户。
二、农村农资市场及监管工作中的问题
1.农资经营行为“乱”。主要是进货渠道乱、价格乱、品种乱、管理乱,无序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主要是一些经营户,在农资销售旺季时经销农资,多以杂货店、百货店的形式出现。极少数经营户对食品、服装、化肥、农药等混和经营,未能严格分开,危及食品安全与生命健康,存在着二次污染的可能。
2.农资经营主体“弱”。调查发现,农资市场经营主体有三种类型,一是个体工商户,这是当前农资市场经营的主要力量;二是农技人员自己承包经营,有一定的技术服务水平;三是原供销社解体后,原职工个人经营。多数农资经营主体实力较弱,一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无赔偿能力。
3、农资经营秩序混乱,准入制度形同虚设。据对我县一些农资销售单位的调查统计,他们中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经营户占30%左右,有近30%无经营资质,存在大量的"挂靠"、"假集体"现象,经营资质严重不规范。甚至有少数小贩走村串户销售各种农药、种子、肥料等,擅自从事农资产品经营;有的村干部、种田大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以服务农民为借口,组织大批农资直接在田间地头进行摊派销售;还有一些化肥公司通过与政府部门合作在乡镇进行垄断经营;超范围销售情况也存在,一些农村集镇经营其他商品的店面未经许可也在从事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经营。
5.法律法规的滞后,门槛较高,导致农药经营挂靠和无照现象较多。《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单位可以经营农药:(1)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2)植物保护站;(3)土壤肥料站;(4)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5)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6)农药生产企业;(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我县乡镇供销社已改制完毕、在乡镇基本上没网点,而农业“三站”基本上是瘫痪状态,农民又需要农药,怎么办?只有个体户才行,而个体户要经营农药要么挂靠、要么无照经营,因此农药经营挂靠和无照现象较为普遍。
三、对农村市场和农资市场监管的建议
1.要严格涉农经营的市场准入。尤其是经营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农资、种子、农药、化肥等企业,不仅要审查经营主体资格,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把好农资商品的货源进出环节,建立完善农资商品质量保证制度。
2.加强对涉农企业的信用监管。指导和督促农村市场经营者在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基础上推行农资“一单通”。选择一些管理规范的农村市场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农村食品质量信誉卡、农村食品质量责任书,推动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农村市场监管效能。对涉嫌坑农、害农、损农的违法企业,也要进入企业信用体系“黑名单”,对其实施市场禁入,并追究其违法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把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件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4.按照《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化肥的管理。按照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其规模和资金要求,同时,按国务院“三定”方案的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生产领域的商品质量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管理。为了杜绝劣质化肥进入流通领域,从源头上加大管理,要加大抽检力度,彻底杜绝不合格化肥流入市场,确保农业增产增收。
5.严把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加大对超范围经营的查处力度。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先证后照,把好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凡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坚决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四、我局对农资市场监管的初步探索
(一)制作农资监管公示栏张贴上墙,促进监管公开化。
一、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12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现有审核备案通过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87家,自家电下乡开展以来,我区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0.228万台/件,销售金额5.016亿元,兑付家电下乡补贴金额6305.74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家电下乡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健全。为了确保家电下乡工作在全区有力有序推进,我们从建立健全机构着手,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全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商务局设立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家电下乡日常工作,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乡镇长任组长,为我区的家电下乡工作扎实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由区政府制定印发了《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对家电下乡工作各个环节都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三是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各乡镇分管领导会议、中标企业负责人会议、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和乡镇财政所业务培训等会议,对全区家电下乡工作进行布署安排,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全区家电下乡工作始终保持组织有力、上下联动、密切协调的家电下乡推进机制。
(二)加强宣传,全面普及家电下乡政策。为使家电下乡这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掌握政策、懂得政策、享受政策,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范围辐射12个乡镇和城区。一是把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补贴原则、补贴内容、补贴申报兑付方法、补贴标准等内容印制成《家电下乡政策解读》小册子发放到全区个行政村的农民群众手中;通过新闻、在线、区商务局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横幅标语,广泛深入进行宣传家电下乡政策。二是组织五星电器、宏图三包等大型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出动宣传车辆并携带家电下乡产品进乡入村进行宣传销售,现场宣传讲解家电下乡政策,积极为农民释疑解惑。三是严格要求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按照政策规定,在经营场所悬挂家电下乡指定店标示牌,张贴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和家电下乡产品价格告示。四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的宣传,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知晓率,增强了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产品的积极性。
(三)坚持标准,科学布置销售网点。选好销售网点是做好家电上乡工作的基础。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审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截止目前,区共有87家销售网点,覆盖了所有的乡镇及城区社区。一是严把销售网点准入标准。按照规定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质、条件,对申报的网点进行认真审核,在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前提下,区商务局和区财政局共同对每一个申报网点的设备设施、人员素质、经营规模、经营信誉以及经营状况等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按照宁缺毋滥原则,对不符合条件的网点决不予以通过。二是实施承诺制度,对每个通过考核的网点都与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承诺书。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除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外,区商务局还组织各网点电脑操作人员进行网络使用、信息录入等专门业务培训,并且利用督查机会对每个网点进行现场操作演示,“手把手”培训,保证了销网点质量。
三、做好服务,做到有疑必答,有求必应。
四、抓监管,确保网点经营井然有序。
为了保证我区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始终把加强对网点管理做为中心工作来抓,规范销售网点的经营行为。指导网点设立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专区(柜),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做好货源组织工作,不缺货、不断货,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对销售网点实行动态管理,凡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销售网点,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自家电下乡开展以来,已有18家被取消家电下乡销售资格。
(一)加大对销售网点的日常监管力度。区商务局会同区财政局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及抽查制度,对销售网点抽查比例每月不低于20%,建立《家电下乡检查记录表》,对检查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多次对全区销售网点实施检查,检查销售网点宣传、销售、信息录入、发票开具、服务承诺落实、产品质量以及骗补行为等情况。督促销售网点及时、全面、真实地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录入系统,非补贴用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必须在录入时点击“非补贴用户购买”项,相应注销产品标识卡,督促销售网点严格遵守标识卡管理各项规定,杜绝骗补情况的发生。
五、存在问题
在家电下乡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随着家电下乡管理工作不断改进,逐步完善。问题逐步得以解决,保证了国家补贴资金的安全。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个别网点的店面建设不够规范。家电下乡产品没有分区摆放;不重视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没有悬挂在醒目位置;产品价格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没有张贴或及时更换。
二是少数网点销售不规范。申领补贴资料不齐,代签字现象较多。留存号码空号、无人接听、号码和联系人不符等现象时有发生,给回访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三是个别网点对系统操作还不熟练。对新家电下乡系统还不够了解,关于系统里进销存台帐不知如何操作,导致我区有个别网点的时销存台帐没有规范建立、建全。
(一)综合协调职能加快实施“亲情服务工程”
一是积极参与金融服务创新,进一步拓宽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作用,在县工商局的扶持和牵线搭桥下,隆丰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贷款资金4000余万,为因资金链紧绷而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打开了一扇希望之窗。二是营造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在全国“保稳、救困、突围、转型”的特殊时期,我局在把好市场主体“准入门槛”的同时,进一步提升登记注册服务质量,推出了《十五项创业创新便民服务新措施》,积极推进四星级红盾窗口创建工作,继续完善企业登记绿色通道、网上登记渠道,不断提高登记效率和质量,确保工商登记“零滞留、零超时、零距离”,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三是联合邮政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出台小额贷款扶持政策助推个私经济发展的通知》推出邮政储蓄银行贷款利率优惠措施,共累计融资金额3000余万元,有效地化解了我县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四是切实参与新农村建设倾情服务三农,认真贯彻《*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开展登记工作,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大力扶持订单农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所镇两级的订单农业指导服务站的作用,帮助农民增收,取得喜人成效。
(二)贴心服务活动实施“引导服务工程”
(三)民政局自主品牌建设推进“提升服务工程”
二、市场“监管三化建设”和谐稳定发展
(一)加强规范日常监管,力求基础工作标准化
一是以年检为手段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首先,深化网上年检、强化数字证书应用,全面推广实施年检审核员制度和年检申报备案制度,积极鼓励企业主动申报信用信息,在办理企业年检时,向企业征集、核对信用信息,为企业积累信用资产,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组织开展A、AA级守合同重信用评比推荐和培训活动。第二,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验换照工作,依法对未及时办理注销的企业进行处罚,利用黑名单信用提示功能对法定代表人的信用实施监管。依法吊销20*年度未参加年检的38企企业,自行停歇业超过6个月以上的个体工商户830户,并做好经济户口数据纠错补录和清理工作。第三,根据企业年检结果、信用等级的不同,对经济户口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分别采取友情提示、违法苗头警示、轻微违法告诫等防御性措施,实现“经济户口”动态跟踪的和谐监管,积极探索行业信用监管,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已选择网吧行业进行试点。
二是以信息化为手段开展责任区规范监管,首先,出台了《*县工商局片区监管责任制实施意见》,积极探索信用监管新模式,切实提高市场监管效能。第二,充分发挥“数字化巡查办公车”、“数字化移动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的实践导向作用,真正做到“巡查任务跟着数据走,巡查数据随着巡查结果变”,认真比对、及时发现巡查不到位或者企业超常的状态,确保巡查不漏项,巡查不流于形式,提高经济户口数据更新速度和准确率。深化过程监管,使我县责任区监管工作稳步向数字化、精细化、长效化推进。第三,严格绩效管理,采取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方法,月度考核对象主要为片区监管责任人,每月按经济户口建档、日常巡查、无照经营等监管情况填写《片区监管责任制月度考核评分表》,由不同责任区的责任人进行相互考核;把“基层补贴”改为“基层补贴考核奖”,设立“所长基金”,年终时把片区责任人的绩效与年度考核基层补贴考核奖挂钩,考核合格后予以发放,既激发了责任区干部的工作动力,也能推进监管效力向长期转变。
(二)强化过程监管,力求行政执法规范化
(三)完善内部机制,力求监督督促科学化。
三、打造“三个平台”营造放心安全消费环境
我局扎实把握好“大消保、大维权”理念,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网络的社会覆盖面,及时有效地受理和处理各类消费纠纷,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止10月份12315中心共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67件,其中,申诉24件,调解率达100%,举报21件,已办结19件,未经登记及时处理消费争议纠纷2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万元。市场食品快速定性检测共42次,检查农贸市场、超市5个,检测上市商品4300批次,总合格率达99.2%,责令下柜销毁不合格商品28个批次,计345公斤。
(一)打造“消费教育平台”做实民心工程,
一是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开展了“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和现场投诉咨询、组织了丽水市第七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回访、集中展示、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农副产品检测现场体验活动、工商开放日和农特产品展示会等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消费,引导和促进消费者扩大消费需求,着力提振消费信心。
二是扎实开展行业诚信自律教育,结合“新消费运动”和“牵手消费爱国行”活动,开展了餐饮服务、汽车售后服务等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评价工作,通过社会监督手段加强对经营者诚信经营的思想教育,促进企业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的作用。
(二)打造“信息平台”做好预警工程,
二是依托12315中心消费维权举报投诉体系及时进行预警信息。畅通举报投诉通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强化综合分析和消费引导功能,进一步完善科、所、队联动机制,运用12315平台将巡查监管、检测抽查、举报投诉及执法办案中发生的大量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到位。
三是依托“丽水消费维权网”、“*工商红盾外网”、“手机短信平台”拓宽信息渠道,利用网络及时流通领域商品检测结果、消费警示、消费动态、消费案例、消费调查等到信息,以提醒消费者,避免重入“消费陷阱”,积极引导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打造“维权监管平台”做细消保工程
一是大力推进小食杂店整治规范工作,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基本完成”的总体要求,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对全县食品经营主体开展大排查,摸清底数;以“一票通”制度推行为手段,加强与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等进货源头的对接,强化了对食品批发环节的监控,抓住源头;以“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十项制度”为借鉴,认真梳理了小食杂店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监管。制订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规范了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目前全县新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82本,落实“一票通”制度14家,已经完成整治规范到位小食店795家,整治率100%。
二是继续强化放心店日常监管工作,逐步扩大放心店的配送范围,从放心示范店监管入手,推行星级分类管理,做到搞特色、树品牌、行实效。目前放心示范店考核达标87家,其中被评优秀放心示范店20家;放心示范店摘牌5家,创建社区放心店4家。
四、找准“三个着力点”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在年初将人教、监察科室合署办公后,我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以人文教育管理为手段,找准三个着力点创造干部队伍新活力,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以提升能力为着力点推进综合素质教育
一是细致开展能力等级评定试点工作,该局作为干部能力等级考评认定工作的试点单位,工作中注意积极探索,把握节奏,以“突出能绩、与责任制互补”为原则,结合《国家公务员法》和浙工商基〔20*〕10号文件有关规定精神,出台了《*县工商局干部能力等级考评认定办法(试行)》等文件,考评工作细致推开。全局共有44名公务员参加能级评估,其中申报参评中级4人、初级三段36人、初级二段1人、初级一段3人。目前已完成领导、科所评分,进入内部、社会、专家三方面评价阶段,评价结果将按得分高低为序排出能力排名。
二是大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工作,该局以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为手段,大力推进学考制度和干部普训工作,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教育,通过开展“业务能手评比”、“学先进、找差距”、“一季一法一测试”、“干部行政能力特训营”、“竞聘轮岗交流”等活动,有力的促进干部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养,干部教育培训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
(二)以完善机制为着力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该局以全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针对党风、行风建设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创新有效的管理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机制。首先是制定了《20*年*县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按要求拟订“三书两报告”制度,细化和完善责任追究的配套措施和规定,逐步形成科学合理、协调有效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第二是制定了《关于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按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的责任,经过层层查找,我局共梳理出存在的岗位廉政风险点45个,其中二级风险点3个,三级风险点42个。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点,制定落实了46条防范措施,在全局中层及重点岗位,共签定54份《*县工商局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确保了风险点防范到位;第三是启用电子政务监察系统,跟踪行政审批、案件办理的流转程序,及时发现工作差错、失误,防止行政行为过程中的不廉洁行为。
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自律机制,首先是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三谈一述”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案中约谈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随时注意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和自律观念;第二是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授课、夜学、观电教片、专题学习讨论等方式,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和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全年共廉政箴言12期,听廉政课12场次,受教育人员近600人次。第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金”,在全局干部中开展了“五好家庭”、“温暖科室”等活动,把预防职务犯罪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始终,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以开展活动为着力点推进工商转型发展
一是以开展“经营者之家”活动为中心积极推进工商职能转型,以“经营者之家”活动作为“两费本文来自”停征后履职切入点,把干部队伍的思想认识、主要精力和工作目标都集中到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当中,着力在转变职能定位、优化服务环境上下功夫,全力提升服务企业的整体水平,基本实现了预定的目标和任务,受到了企业的真诚欢迎和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