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企业保证对经营的农资的产品质量负责,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三)我企业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三包责任和赔偿损失等农资的产品质量责任;
(四)我企业保证诚信经营,不对农资商品质量做虚假宣传和表示等欺诈行为,不经意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不合格商品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商品。
承诺人:
为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本单位(门店)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到证照齐全,依法经营;
三、强化规范管理。健全管理制度,热情周到服务;店柜干净整洁,产品明码标价;进销开具发票,完整登记台账;维护经营秩序,严禁哄抬物价;保证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
四、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产品的科技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五、积极配合和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自觉举报。
承诺单位(门店):(签章)
法人代表(负责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作为农资经营者,为维护我县农资市场秩序,要认真做好农资经营工作,自愿接受社会与广大农民的监督,让农民满意、政府放心。在农资产品质量、计量、价格、服务等方面,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加强自律,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台帐。
二、经营活动诚信守法,不经营假、劣农资产品;经营的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必须备案,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不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和淘汰、过期的农资产品。
三、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商品的科技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并提供规范服务。
四、保证农资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产品明码标价,如发生质量纠纷,经营者要积极深入农资产品使用地点进行调查,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公开进货渠道,自觉接受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发现违法行为自觉举报。
如违反以上条款,而造成不良后果和给农民经济造成损失的,愿承担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