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等数字加密货币颠覆了人们对货币职能和本质认知。相对于传统货币体系,数字加密货币提高了支付效率,强化了隐私安全,优化了资源配置。同时,数字货币在早期发展阶段,有不可避免地具有野蛮性和投机性,其所蕴含的各类不可预知风险对现行货币金融体系的冲击和影响也可能是灾难性的,需要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加强监管协调,深化监管合作。
一、数字货币风险类型与识别
随着数字经济不断发展,数字货币应用场景和范围亦将逐步扩大,对经济、金融和社会影响也日益增强。数字货币产生于互联网,发展也依赖于互联网,这导致数字货币和金融体系中存在的各类风险危害更容易传染和放大。同时,数字货币技术复杂性和交易私密性也致使数字货币中各类风险更不易识别和评估,具有严重的不可预知性。数字货币发展关乎到经济、金融和社会各个方面,涉及其中的利益攸关方包括政府(国家)、数字货币持有者(投资者)、数字货币发行人(ICO融资者)以及数字货币交易商。他们在数字货币体系中角色定位不同,承担的风险亦各有差异。
从数字货币的持有人(投资者)角度看,投资者面临主要风险包括在交易和持有过程中市场风险,来自平台和交易对手的信用和欺诈风险,来自系统技术安全漏洞、故障以及自身等操作失误的技术和操作风险,来自非法交易承担的法律合规风险等。例如,比特币在2017年年初最低价位789美元(2017年1月11日),2017年底(2017年12月18日)飙升到18674美元,随后,在2018年初有暴跌至8000美元左右。数字货币尚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其价值和价格形成机制还远未达到市场共识,价格剧烈波动,市场风险很大。再如,2013年发生于美国的著名毒品、武器犯罪网站“丝绸之路(SilkRoad)”,就是利用数字加密货币匿名性和远程交易的便利性,诱使人们利用数字货币从事毒品、枪支等各种非法交易,致使数字货币沦为犯罪工具,数字货币持有人遭受法律风险。还有,2014年2月,曾经是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币交易所门头沟公司(Mt.Gox)因无法到期兑付投资者存于该公司的比特币而宣告倒闭,致使大批投资者遭受重大信用风险,血本无归。
二、数字货币监管与政策
三、总结
作为新生事物的数字货币,人们对其本质内涵和发展影响远非深刻全面,各国监管当局和国际组织对数字货币的监管理念方法和法律制度方面仍然存在分歧和差异。近来,随着具有超主权性质的Libra币发行计划的推出,又一次将世界目光聚焦于数字货币,倒逼各国政府和监管当局加快行动步骤,统一协调监管,以应对数字货币对现行金融和经济体系带来的挑战和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