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使用标志》是电梯使用管理状况的体现,是乘坐安全的保障。如果电梯内没有《电梯使用标志》或超过下次检验日期的电梯,请不要乘坐。市民可以拨打12365进行投诉举报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发布质检特函〔2013〕8号《关于实施新《电梯使用标志》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要求2013年5月1日起,在电梯监督检验合格和定期检验合格后,印发新的《电梯使用标志》替代原《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原《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停止使用。
《电梯使用标志》说明
1.注册代码:设备注册登记的编号代码。
2.登记机关:对电梯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4.使用单位设备编号:使用管理单位自行对电梯进行的编号,用以区别本单位使用的多台电梯。
5.制造单位:电梯整机制造或改造单位,对电梯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承担责任。
6.维保单位:受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委托,承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
7.检验单位:实施电梯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
未张贴《电梯使用标志》等标志使用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
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
乘坐电梯安全注意事项
一、“四看”
1、看有无安全标志。乘坐电梯时,首先要查看电梯内是否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电梯使用标志》,检查“下次检验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两者同时具备才能保障安全。
2、看是否超载。电梯超载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当电梯因超载报警时,应该主动退出,等待下一趟再乘座。
3、看运行是否正常。电梯停稳后,乘客进出电梯时应注意观察电梯轿箱地板与楼层是否平齐,如果不平,说明电梯存在故障,应及时通知电梯使用单位。
4、看是否挂有“停梯检修”标志。来到电梯前,乘客应看电梯前是否挂有“停梯检修”标志,如果挂有该标志,说明电梯正在维修,乘客不要乘坐。
二、“四不”
1、不顶阻电梯门。当电梯门快关上时,不要强行冲进电梯,阻止电梯关门,切忌一只脚在内一只脚在外停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不随便按应急按钮。应急按钮是为了应付意外情况而设置的,电梯正常运行时,不要按应急按钮,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不开门运行。乘坐电梯时,如果电梯门没有关上就运行,说明电梯有故障,在电梯外的乘客不要进入乘坐;已在电梯里的乘客不可在运行时跳出电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应停留在电梯内,按下述应急“四步曲”实施救助。
被困人员应急“四步曲”:
如乘坐电梯过程中遇电梯故障,应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步:保持镇定,稳定情绪,不要自行向电梯外翻爬;
第二步:找到电梯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过报警装置向外界求救;
4、发生火灾时不乘座电梯。发生火灾时,乘客禁止使用电梯逃生,应选择楼梯安全出口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