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业国际合作不仅是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的基础,也是适应农业国际化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农业对外经济合作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相比发达国家,“走出去”战略仍处于起步阶段,我国的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依然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因此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农业对外合作的机制管理和做法进行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是当前的首要任务。
一、我国农业“走出去”的成就和现状
目前,我国已经和140多个国家及国际农业机构和金融组织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农业合作关系,和50多个国家成立了农业合作委员会和工作组,与世界100多个国家和主要的国际组织、区域组织以及国际农业研究机构建立了科技交流与合作关系。
当前我国农业“走出去”的阻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自身存在短板。一是我国从事境外农业投资开发的企业大多为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实力相对弱小,融资能力弱,应对风险能力差等问题。国内贷款方面,银行抵押担保条件限制很难通过,资金不足严重制约了农业企业“走出去”的发展。二是这些企业缺乏完整的自主技术和推广体系,企业在技术应用上成本较高,适应能力差。三是复合型人才缺乏,企业缺乏适合国际化经营、熟悉国际经贸知识、通晓外语和专业技术知识、富有竞争意识和吃苦精神的综合性人才,影响了我国企业在境外的农业经济活动。
国家层面规划缺失。一是国家的总体规划缺失。当前我国的农业企业“走出去”更多地体现为企业的自发行为,国家政策层面支撑不足,没有包括国别投资规划、产业投资规划和重点投资项目规划等在内的国家层面的总体规划和相应的预警系统,当中国涉外企业与东道国发生摩擦时,也很难做出迅速反应。二是国家的宏观指导不到位。从目前各地登记在册的农业境外投资企业来看,各级政府的农业主管部门基本上不知道在当地有境外投资企业,也无人管理,而这些企业在省经贸厅登记后,基本上没有追踪指导服务。正因为缺失这些整体规划的指导和协调,我国农业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时往往是一哄而上,有时为了一点小利益进行恶性竞争,很难在当地生存。
国际环境政策约束。一是部分与我们合作的国家政局动荡、行政效率低下,合同执行率较低、社会治安混乱、法律法规不健全。比如一些发展中国家尽管资源丰富,但政局变化太大,产业政策连续性较差,给我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资源合作开发带来了很大风险。二是一些国家的关税政策、劳工制度、人员素质制约着我国农业境外投资和资源合作开发。一些投资国对本国农业和农产品市场采取保护政策,人为的对外国企业、产品和劳务输入设置障碍,对投资比例、税费征缴、准入领域、劳务卡发放和签证期限等方面的规定非常严格,不利于境外农业开发工作的开展,给企业带来了很大风险和损失。
二、发达国家农业如何“走出去”
日本的农业对外援助由日本农林水产省经济局负责,包括对农业金融、税务、保险的指导,以及出口和国际合作。此外,公益法人团体日本工程顾问协会(ECFA)和综合商社利用强大的海外销售网以及长期积累的海外销售经验,协助企业向外扩张。政策方面,日本不仅拥有系统的法律体系和税收保护政策,还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在保险制度、资金、技术援助以及信息提供等方面有政策上的支持。
三、对我国农业“走出去”的建议
(一)强化投资企业。一是加强内部人员素质。采取多种途径加快培养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对员工的专业技能、外语、国外风土人情等知识的培训。建立完善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设置种类多,层次分明的课程,在接受教育的同时,还对受训人员不定期地组织实践培训。二是加大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创办培训机构支持农产品加工技术的创新与研发,为企业农业对外投资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加大对技术创新和研发企业的各项补助和贷款贴息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