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地处黄河流域中部,东有太行山,西有吕梁山,南北横跨6个纬度,四季分明,80%以上都是丘陵山地,河流众多,植被丰富,是中华农耕文明发祥地之一,是粟文化起源中心,是禾谷类种质资源的富集中心,拥有马身猪、晋南牛、边鸡、广灵驴、太行山羊、北方中蜂6个国家保护品种和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大鲵,“七河九库四湖”鱼类种质资源百余种,广袤的山区和林区有野生台蘑、羊肚菌等特色食药用菌资源上百种。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和悠久的农耕历史,孕育了丰富的农业种质资源,种业振兴前景广阔。
一、发展现状
1.农业种质资源种类丰富数量众多
山西是农业种质资源大省。截至2020年底,保存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果树、蔬菜、牧草、中药材和花卉等农作物种质资源120余种7万余份(已编目2.6万余份)。其中,具有区域生态优势的杂粮种质资源4万余份,居全国首位。有传统畜禽品种62个,特种畜禽品种15个,蜂品种1个,家蚕品种58个。马身猪、晋南牛等11个地方品种已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水产苗种产量1.55亿尾,保有鱼类亲本数量5.83万尾、后备亲鱼11.66万尾。主要经济鱼类有鲤、鲫等12种,土著鱼类有黄河鲶、黄河鳖等7种,有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1种(大鲵)。食药用菌、土壤微生物、酿造微生物、肥料微生物、植保微生物等农业微生物共保存7000余份,其中大型真菌及食药用菌标本4000余份,酒醋等酿造微生物3000余株。
2.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初步建立
3.农业种质资源创新利用成绩突出
二、存在问题
1.农业种质资源消失风险加剧
2.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薄弱
我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库(圃、场、区)数量少、容量不足、覆盖面窄,设施设备不完善,保种技术落后,专业人员缺乏,保护机构不健全,种质资源保护尚未形成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如临县驴等畜禽遗传资源仍未建立保种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能力薄弱,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尚未建设。
3.农业种质资源发掘利用不足
我省农业种质资源多停留在田间基本性状鉴定层面,对种质资源的精准鉴定不够,难以满足育种和产业发展需求。如农作物种质资源仅有3%的编目资源进行了表型与基因型精准鉴定,资源价值尚未充分挖掘。晋南牛、边鸡等优良地方品种没有得到系统研究和精细化开发,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三、发展趋势
1.国际竞争形势日趋激烈
农业种质资源是抢占世界生物经济战略制高点、实现生命科学原始创新、增强和保持国家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物质保证。种质资源蕴藏了优良基因,谁手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基因,谁就能在现代种业竞争中占据先机。目前大多数国家已建立农业种质资源公共保护和研究体系,利用国际交流机制争夺种质资源趋势越发明显。
2.国家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农业种质资源是现代种业发展的源头和基础,事关种业振兴全局,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与现代种业发展的政策文件,明确了种质资源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长期性定位,确立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核心任务和建设要求,开启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新篇章。
3.开发利用需求越来越大
开展农业种质资源规模化和精准化鉴定评价,发掘创制优异资源和关键基因已成为发展方向,国内外对种质资源开发利用的迫切性日益加大,一个基因一个产业已成为现实。世界种业正迎来以基因编辑、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发展为标志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利用种质资源优势开发生物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趋势正在不断深化。
第二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从振兴民族种业出发,坚持“广泛收集、妥善保存、深入评价、积极创新、共享利用”的指导方针,立足农业种质资源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定位,充分发挥山西种质资源多样化优势,构建多层次收集保护、多元化开发利用、多渠道政策支持的新格局,实现种质资源大省向特色种业强省转变。
二、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高效利用。突出全省特色种质资源优势,保护优先,保用结合,全面收集,重点开发,形成种质资源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协调发展格局,以新技术、新方法解决种质资源在保护利用中的实际问题。
2.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健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实施国家和省两级管理,发挥省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市县政府的属地责任和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政府主导、多元参与、高效利用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机制。
3.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以杂粮等地方特色品种为重点,实行原位与异地保护并行、活体保护与遗传材料保存并举、短期保存与长期保护结合,分类建设国家、省、市、县农业种质资源库(圃、场、区),构建多层级、多元化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
三、发展目标
围绕农作物、畜禽、水产和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护研究、鉴定评价和创制应用,建成系统完整、科学高效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资源保存总量位居全国前列,珍稀、濒危、特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种质创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到2025年,全面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建设一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库(圃、场、区)。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量超过8万份,编目资源精准鉴定比例达到50%。畜禽遗传材料保存量达到4万份。水产遗传材料收集制作保存量达到3000份,完成黄河鳖等3个品种的种质鉴定。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存量达1万份(株),鉴定评价6000份(株)。
到2035年,我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创新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量达10万份以上。畜禽遗传材料保存量达到6万份。水产种质资源遗传材料保存量达6000份以上,完成赤眼鳟等5个以上土著鱼类种质鉴定,组建其核心种群。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存量达3万份(株),鉴定评价2万份(株)。
山西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指标一览表
四、总体框架
围绕种业振兴发展目标,聚焦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护体系、鉴定评价、开发利用四大环节,全面提升我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平。种质资源普查收集方面,持续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摸清全省资源家底,实现应收尽收。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方面,以种质资源库(圃、场、区)为重点,着力构建系统完整、科学高效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实现应保尽保。种质资源鉴定评价方面,以表型和基因型精准鉴定为重点,着力开展种质资源的鉴定评价。种质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创制一批突破性新种质,开展种质资源共享分发服务,推进资源创新利用。
第三章重点任务
一、开展普查收集,建立保护名录
全面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摸清全省农业种质资源种类、数量、分布及主要性状等基本情况,掌握变化情况与趋势,有效收集和保护珍稀、濒危、特有资源,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建立农业种质资源分类分级保护名录,完善常态化种质资源收集机制,对古老、珍稀、濒危和优异资源做到应收尽收。
2024-2035年,完善常态化种质资源收集机制,持续收集、保存和保护省内农业种质资源,引进省外国外高产优异品种以及配套系的遗传物质,丰富我省资源数量,力争库存农业种质资源数量达到20万份。
二、健全保护体系,提升保护能力
立足国家种业安全、粮食安全、生物安全,瞄准我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的中长期需求,落实国家统筹、分级负责、有机衔接的保护机制,推进国家农业种质资源库(圃、场、区)建设,加快确定一批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鼓励有条件的优势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承担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任务。实行农业种质资源活体原位保护与异地集中保存,构建以种质库、种质圃、保种场、保护区为支撑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实现应保尽保。
2021-2025年,在全省统筹布局建设一批农业种质资源库(圃、场、区)。新建或改扩建国家特色杂粮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国家牧草种质资源圃、国家野生植物(潞党参)原生境保护区、国家太行山羊遗传资源保种场、国家广灵驴遗传资源保种场、中华鳖水产种质资源场,完善提升已建成的8个国家种质资源圃(场、区)。对标国家农业种质资源库建设要求,布局建设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1个,种质资源分库3个、试管苗库4个、种质资源圃9个、原生境保护区3个;省级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1个,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12个;省级水产种质资源库1个,水产种质资源场4个、山西大鲵繁育保护站1个;省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1个,保护体系基本健全。
2026-2035年,建成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库(圃、区)30个,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25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场(区)17个,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区)6个,极大增强我省保护水平和保种能力。
三、做好鉴定评价,提高利用效率
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优势,建立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与基因挖掘平台。以初选优异种质资源为研究对象,在多个适宜生态区进行资源表型与基因型精准鉴定和综合评价,深度发掘我省杂粮抗旱、抗逆等优异种质和基因资源,构建种质资源分子指纹图谱库。强化地方畜禽品种资源生长发育、品质特性、环境适应性、抗逆等性状性能测定与分析,开展马身猪、晋南牛等畜禽耐粗饲、强抗病、优品质和强适应性等优良种质特性研究。
2021-2025年,全省统筹、分工协作的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体系基本建立。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数据库、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水产种质资源数据库、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数据库,对编目入库资源信息实现分类分级管理。制定统一规范的种质资源鉴定评价技术体系标准和方法,开展资源基本性状鉴定、信息发布共享等服务。建成科研单位和企业专业化鉴定评价平台5个以上,提升我省鉴定评价水平和能力。
2026-2035年,农业种质资源优异基因挖掘取得重大进展,重要种质资源和育成品种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实现种质资源数字化。
四、推进开发利用,提升竞争能力
2021-2025年,创制农作物优异新种质200份,完成4个畜禽良种联合攻关核心群的组建,争取审定通过1个新品种(系),培育水产新种质资源1份,选育和创制农业微生物新菌种20株以上。
2026-2035年,我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创新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创制农作物优异新种质600份以上,培育畜禽新品种或专门化新品系3个以上,培育水产新种质资源3份以上,选育和创制农业微生物新菌种100株以上。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种业振兴行动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全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定期研究推进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措施,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存在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要求,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切实把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政策体系
三、强化信息管理
扎实推进农业种质资源统一身份信息管理,建设覆盖全省农作物、畜禽、水产和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专业化、信息化大数据管理平台,推进数字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监督管理,形成集数据共享、鉴定评价、动态监管、种质交易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建立完善合理的种质资源数据共享交流机制,促进种质资源数据高效共享利用。
四、注重宣传引导
深入挖掘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领域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广泛宣传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重大意义,讲好种质资源故事,提升种质资源影响力。发挥种质资源库(圃、场、区)科普功能,开展科普宣传与科学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支持、参与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动投入到种质资源保护行列,形成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