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严打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防虚假广告误农

通知强调,强化生产源头监管。要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对区域内重点生产企业加强监管,重点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非法添加违禁物质与隐性成分、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对近年来市场监管发现有问题的、农民投诉的和维权企业举报的企业,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频率和抽查力度。集中整治行业性、区域性制假售假问题,坚决打击无证照生产的“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探索研究产业宏观调控有关措施,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根本好转。

通知要求,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是检查产品的真实性、质量状况及非法添加行为。发现不合格产品线索的,要按照“检打联动”原则,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涉及其他地区、行政管理部门的,要及时依法移交。重大质量问题要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各地要根据农时季节和本地农资使用特点,制定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产品已流入市场的,要及时查清去向,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采取下架、退市、收回等强制措施,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通知要求,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要突出在春耕、三夏和秋冬种等重点农时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农业部门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具、渔船救生设备等产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公安机关继续侦办制售假劣农资大要案,作为“打四黑除四害”工作的重要内容。工商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经营场所和品种。

通知强调,质检部门继续严格化肥、农药等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质检利剑”行动,推动农资区域整治工作。工信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化肥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延续核准)和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颁(换)发,打击取缔未取得农药生产资质的地下工厂,扎实推进磷铵、合成氨等行业准入工作。农业、公安、工商部门继续组织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同时启动重点监管地区制假售假专项治理打击行动,严厉打击种子侵权假冒等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要求,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要适应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和农资营销方式转变的新形势,调整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下沉监管重心,延伸农资监管工作触角。支持构建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农资连锁经营、农资合作社、企业直销直供等新兴经营业态发展,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覆盖率。工商部门要引导农资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大力培育农资经营示范店。

通知要求,供销合作社要继续着力推进农资现代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资物联网技术的应用示范,探索建立农资质量追溯,加强农资流通行业标准化和诚信建设,推进行业健康发展和诚信经营。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民购买使用农资的服务指导,引导农民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从事集中育秧、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农业公益性服务的经营性组织,要加强管理指导。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信息化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实施农资产品条码、二维码等追溯码标识,建设集信息采集、信用评价、动态监管、快速反应于一体的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广泛应用物联网、电子标签、二维码等现代技术手段,推进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努力实现农资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控制,责任可追溯,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利用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投诉举报、群众调查等信息,全面开展农资经营企业诚信评价,建立并完善信用信息披露、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监督等运行机制。

通知强调,创新宣传服务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宣传诚信企业,曝光制假售劣等农资打假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开展农资从业人员培训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和诚信守法意识。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要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村基层,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勇于履职,勇于担当,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要以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农资打假执法体系建设,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落实农资打假工作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改善执法条件和执法手段。加强基层农资打假执法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农业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农资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建立部门间的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动执法、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增强打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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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伪劣化肥判刑标准《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https://www.66law.cn/zuiming/ask/3589880.aspx
2.擅自修改有效活菌数,罚!山东公布12起农资打假案例行山东公布12起农资打假案例 近日,为深入推进农资打假工作,有力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山东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依法查处一批假劣农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农资违法行为。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http://www.fert.cn/news/2024/12/09/3936603028.shtml
3.买到假劣农资造成损失怎么办专家导读 1、协商,到农资购买网点和销售者或者生产者协商,通过协商切磋达成一致意见。2、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发现买到假劣农资时,带上相关物证去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消费者协会调解。3、行政诉讼。买到假劣农资,双方协商不成,消费者向农资经营网点的上级部门或者相关行政主管单温进行投诉。 https://mip.64365.com/zs/990762.aspx
4.崇义严查假冒伪劣农资为农民挽回百万元损失精彩资讯崇义县各部门加强配合,严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资消费安全。今年以来,共检查各类经营农资市场19个(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72户次,取缔无照经营户15 户,查处农资违法案件30起,受理农资投诉30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37万元。 针对目前农资市场存在的造假抬头、经营主体不规范、商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不规范、http://www.ha1860.com/viewnews.asp?id=997
5.政策成效范文11篇(全文)十、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遇到售后服务问题怎么办? 可以与中标生产企业或中标销售企业联系。中标生产企业应履行投标时关于售后服务的承诺,即售后服务“三包”规定、售后服务电话、5日内解决家电产品故障、5日内难以解决的应当提供备用机,对地域广大和农户分散的乡村开展巡回维修服务和集中培训服务等。中标销售企业应严格履https://www.99xueshu.com/w/ikeyny17dy4n.html
6.备春耕擦亮眼民警提示购买农资用品要留神东北网3月25日讯 (记者 许诺)春耕始,万物生。一年一度的春耕农忙时节即将到来,而此时正是犯罪分子偷梁换柱、鱼目混珠大赚黑心钱的时候,一旦购买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农民朋友一年的收成将会受到严重影响。为此,垦区公安局宝泉岭分局延军派出所民警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选购种子化肥时,要到具备经营证件齐全的经营网点购https://m.dbw.cn/heilongjiang/system/2022/03/25/058850577.shtml
7.咱们农民朋友购买农资产品时,一定要警惕磷咱们农民朋友购买农资产品时,一定要警惕磷酸二氢钾的骗局,要买就买让自己放心的! 咱们农民朋友也应该明白一个道理:便宜货往往要花更高的代价!简而言之,假冒伪劣之货虽然便宜,可是不但效果不佳,而且对作物还有害! 优质磷酸二氢钾的价格还是比较高的,农资市场不乏投机取巧之人,利用外观与磷酸二氢钾相似而且价格低廉https://www.360doc.cn/article/6240242_8913849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