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辽宁某制造有限公司销售未经认证的产品案
当事人在未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情况下,通过某平台开设的网店,以14.5元/米的价格销售电缆线。
案例四沈阳市沈河区某培训学校价格欺诈案
当事人在某平台上发布的团购项目中,显示各类试听课原价100元,经核查,实际原价为24元。另外,当事人在自营网站上设置的客服对话框中显示“99元3小时课程”字样,经核查,消费者在购买这一课程前,需要先支付2160元购买30节课程。
案例五海城市某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在某平台直播中销售“与妃金箔奢宠焕彩眼霜”时,宣称“因为它是真正能够放松整个眼部肌肉的一款,同时去眼袋、消水肿、防纹淡纹,真正的宁可仙桃一个,不要烂桃一筐,就去买这眼霜”。
案例六阜新市彰武县某农资商店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在某平台直播中销售苗典范高氮聚能脲钾长效缓释肥时,宣称“完全可以替代尿素做追肥,每亩增产300斤”。
案例七丹东某有限公司对其销售的商品作虚假商业宣传案
当事人在某平台直播中销售“海蓝之谜精粹水”时,宣称“它可以提升你皮肤的自愈力,就你说它是水,你不如说它是一款精华”,当事人无法提供“提升皮肤的自愈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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