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留置权有什么特征

(1)留置标的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留置标的物,拒绝债务人交付标的物的请求。

(2)收取留置物的孳息,收取的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3)请求偿还费用。债权人因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向债务人请求返还。

2.留置权人的义务

(1)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

(2)在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消灭,或者债权虽未消灭,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债权人应当返还留置物给债务人。

留置权有如下特征:

1.从属性。留置权以担保债权的目的而存在,因此留置权为从属于所担保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

2.法定性。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留置权只能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不能由当事人自由设定。

3.不可分性。留置权的不可分性表现为:一是留置权所担保的是债权的全部,而不是部分,二是留置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所留置的全部留置财产。

留置权具有担保债权,并在债务人无法清偿时保证债权人优先受偿的法律效力。

1.留置权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并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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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留置权人的权利 1、留置标的物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留置标的物,拒绝债务人交付标的物的请求。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的,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但留置物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与债务的金额相当,即债权人只能留置与自己的债权额相当的部分,其余https://www.64365.com/zs/731925.aspx
2.留置措施中的基本权利保障研究“留置权”是一项民事法律权利,指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动产占有存在合同约定依据,亦即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未执行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完成约定债务履行时,依法有权留置其财产,并以该财产变(拍)卖价款或其折价款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力。因而,这里的留置权与监察委员会的留置措施不同。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959217.html
3.留置权制度(精选十篇)2.债务人可申请实现海上货物留置权。债务人有申请实现海上货物留置权的权利, 在无法履行相应的债务时, 允许托运人向海事法院申请折价或拍卖所留置的货物, 并将所得的费用补偿相应的运费等费用。这样对债权人债务人都是有益的, 也可以较好的平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jaygvdb.html
4.留置权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律师普法留置权的权利义务有,权利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可以留置动产并且优先受偿的权利,义务对留置物的保管义务,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的义务等。《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https://www.110ask.com/tuwen/182528325808821500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