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全球专家郝晓地解读磷回收与再利用重要性

但是磷回收与再利用的阻力其实是很多国家和地区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和法律规定,使得诸多磷回收研发工艺成熟后往往被束之高阁,并没有太多实际应用。在此方面,欧盟及其成员国做得较好,率先颁布了各种法规、政策以及项目计划,有效推动了磷回收与再利用的付诸实施。欧盟出台的磷回收政策中既有欧盟层面的指南,也有国家层面的法律和计划。

欧洲许多国家在政策、法规引导下已开始实施各类磷回收项目,并建立了磷回收协作信息平台。欧盟及其成员国为磷回收所制定的政策、法规以及成立的专业组织正对磷回收产业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1欧盟磷回收指南

1.1《硝酸盐指南》与《水框架指南》

2000年出台的《水框架指南》注重“地表水—地下水—湿地—近海水体”一体化管理和“水量—水质—水生态系统”一体化管理,这成为欧盟水管理与水立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该指南将氮、磷等营养物列为主要污染物,给予了严格控制。

1.2旧版《化肥管理条例》

2003年,欧盟出台了旧版《化肥管理条例》,该条例要求每个成员国必须对化肥中氮、磷等营养物的组分、化肥通用名称、甚至是化肥包装都施以强制性规定。对化肥中的有毒物质含量也必须限定固定标准,特别是对镉等重金属含量标准制定非常严格。化肥制造商如果违反以上规定,最高将被处以10倍于化肥价格的罚款。旧版《化肥管理条例》已开始对化肥中的磷等营养元素含量有了明文规定,但主要针对以磷矿石为原料的无机化肥,并未涉及回收磷制取磷肥。

1.3新版《化肥管理条例》

《硝酸盐指南》未涉及磷,《水框架指南》则将磷视为污染物加以严格控制,旧版《化肥管理条例》将磷作为重要营养元素规定了其在化肥中的含量。将污染物控制与营养元素再利用有机结合便催生了新版《化肥管理条例》。先后出台的这4条指南、条例的管理作用与顺序及关系如图1所示。

THE END
1.我国肥料分类及执行标准大全无机肥,采用提取、机械粉碎和化学合成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无机盐态肥料,又称矿物肥料、矿质肥料。由于绝大部分化学肥料是无机肥料, 有时也将无机肥称为化学肥料, 简称化肥。 化肥中主要含有的氮、磷、钾等营养元素都以无机化合物的形式存在, 大多数要经过化学工业生产。按养分种类可分为以下几类: https://www.yunnanlinhua.com/newsinfo/7802696.html
2.厅种植业与农药肥料处和厅植物保护站召开《农药登记管理办法12月3日,厅种植业与农药肥料处和厅植物保护站在成都召开《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5部规章修改讨论会,会议邀请省内5家农药生产企业负责人参会。 会上,参会代表紧紧围绕《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https://www.agri.cn/zx/xxlb/sc/202412/t20241204_8695841.htm
3.对化肥监督管理权的思考对于合并以后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来说,对化肥的生产和销售也是有监督管理权,但只限于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对化肥质量抽查不合格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到期复查仍不合格的,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处罚。https://www.jianshu.com/p/00c457b3ce4e
4.国务院对《农药管理条例》修改的重点去年12月8日,国务院宣布了对《农药管理条例》的修改意见。修改的重点为:加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农药品种的保护措施;加强对农药残留的监控;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经营农药的行为。修改意见中明确指出:国家对获得首次登记的、含有新化合物的农药的申请人提交的其自己所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自登记之日起http://www.yidu.edu.cn/246010/detail/article/57766c83ede4fe1a8bd0f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