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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红包业务申办客户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机构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一)企业红包业务是指乙方以服务客户为目的,为甲方提供一定数量的优惠权益,由甲方将优惠权益以福利方式发放给其单位员工的业务。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须在乙方注册成为乙方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客户。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注册程序正确填写申请表,并保证申请表填写内容和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客户号、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客户名称,作为接收甲方优惠权益的载体。
(三)甲方将需要发送企业红包的单位员工个人信息(姓名、手机号)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至乙方企业网上银行系统。
(五)甲方不得利用乙方企业红包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通过内部管理系统将优惠权益配置给甲方提供的企业网银。
(二)收到甲方提交的企业红包发送电子指令后,及时扣划甲方优惠权益至甲方指定的员工手机号所在乙方个人掌银。
(三)因以下原因造成优惠权益无法发放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发送的电子指令存在信息不明、乱码、不完整、错误等问题。
2.甲方优惠权益数量不足。
3.甲方指定的员工手机号绑定的乙方个人掌银为非正常状态。
4.甲方未能按照乙方的有关业务规定正确操作。
5.乙方认为甲方行为会对企业红包服务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不可抗力。
7.其他非乙方原因。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优惠权益由具体权益服务商提供并负责权益核销,在核销过程中,如出现差错,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查明原因。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因第三方权益服务商过错造成的损失,由第三方权益服务商承担责任;因多方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各方按过错的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客户信息保护
(三)甲乙双方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在处理甲方单位员工个人信息时,遵循合法、正当、最小化的原则。不泄露、篡改、毁损甲方员工个人信息,不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甲方员工个人信息,不收集、查询、使用与所提供服务或办理业务无关的甲方员工个人信息,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查询、使用甲方员工信息。
(六)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落实个人信息保护事项。
第六条违约责任
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守约方应对对方采取的减少损失的措施予以积极协助。
第七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诉讼期间,双方对本协议中无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