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涉产品质量典型案例涉及化肥种子等农资质量保护

光明网讯(记者孙满桃)在2024年9月全国“质量月”期间,最高人民法院9月29日发布6件涉产品质量典型案例,涉及食品安全保护、农资产品质量保护、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质量监管权、保护缺陷产品受害人权利等方面。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案例一和案例五涉及烟花爆竹质量和食品质量安全等生活消费中的质量安全问题,案例二、案例三和案例四涉及“假化肥”“假种子”“问题农机”等农村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产品质量问题,案例六涉及“问题空调”引发火灾导致的安全生产经营事故问题。这些都是人民群众在生活消费、农业生产、商业经营中常遇到的质量安全问题。

另外,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既涉及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也涉及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既涉及食品等消费领域的产品质量责任,也涉及种子、化肥、农机等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责任。

如案例二敬某诉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魏某产品责任纠纷案,明确销售有效成分与包装标识严重不符的化肥构成消费欺诈的,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案例三某种子商场诉某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明确经营者销售假种子的,行政机关有权依法采取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案例四檀某某诉某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明确经营者对于农机存在缺陷造成损害不因产品过保修期而免责的裁判规则。产品过保修期后,生产经营者不再承担保修责任,但仍然应当依法对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法表示,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行为,严重危害农业生产安全,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防范遏制坑农害农行为。

THE END
1.擅自修改有效活菌数,罚!山东公布12起农资打假案例2024年4月,荣成市农业农村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农资经销处涉嫌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经调查,认定当事人销售的由青岛某公司生产的螯合金铵,未标注肥料登记证,该公司不能提供该肥料的登记证,该行为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wOTgxMzg2Ng==&mid=2247591244&idx=4&sn=546e458d0b05e486c8b7a5fe3f8911cc&chksm=964a62bb337d8d9497cf3ffd1b0fa5a0496c9ff34aca1cb0bf4d07847c197ffbdab9a882c889&scene=27
2.象州县农业农村局远程调解成功首例电商平台农资质量纠纷案(执法人员与当事双方)沟通交流,给双方分析该产品存在的问题或有关看法,指出了双方存在的问题或责任,维权的方法或途径,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双方经权衡利弊,接受了农业执法人员的远程调解,农资店同意买方“退一赔三”的要求赔偿对方600元,并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给买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对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lb/t12948554.shtml
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产品质量典型案例《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署,继续做好质量提升的司法服务保障工作,依法保护消费者、农村承包经营户等各类主体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法院征集的案例中精选出6件涉产品质量典型案例,在2024年9月全国“质量月”期间发布,涉及食品安全保护、农资产品质量保护、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质量监管权、保护缺陷产品受害人权利等http://www.legaldaily.com.cn/Village_ruled_by_law/content/2024-09/30/content_9063163.html
4.农资纠纷,一个难解的“结”维普期刊官网摘要 当前,尽管各地加强了对农资市场的监管,但随着农资市场的逐步放开,品种和数量众多的产品投向市场,以及农资物流市场的快速发展,导致农民在使用农资产品时经常由于知识短缺而引起农资纠纷。在一些边远的地区,出现有关农药、化肥、种子展开更多 作者 曹涤环 机构地区 湖南省沅江市农村办 出处 《中国农资》 https://cstj.cqvip.com/Qikan/Article/Detail?id=78907574504849494850484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