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严打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防虚假广告误农

通知强调,强化生产源头监管。要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对区域内重点生产企业加强监管,重点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非法添加违禁物质与隐性成分、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对近年来市场监管发现有问题的、农民投诉的和维权企业举报的企业,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频率和抽查力度。集中整治行业性、区域性制假售假问题,坚决打击无证照生产的“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探索研究产业宏观调控有关措施,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根本好转。

通知要求,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是检查产品的真实性、质量状况及非法添加行为。发现不合格产品线索的,要按照“检打联动”原则,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涉及其他地区、行政管理部门的,要及时依法移交。重大质量问题要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各地要根据农时季节和本地农资使用特点,制定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产品已流入市场的,要及时查清去向,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采取下架、退市、收回等强制措施,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通知要求,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要突出在春耕、三夏和秋冬种等重点农时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农业部门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具、渔船救生设备等产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公安机关继续侦办制售假劣农资大要案,作为“打四黑除四害”工作的重要内容。工商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经营场所和品种。

通知强调,质检部门继续严格化肥、农药等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质检利剑”行动,推动农资区域整治工作。工信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化肥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延续核准)和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颁(换)发,打击取缔未取得农药生产资质的地下工厂,扎实推进磷铵、合成氨等行业准入工作。农业、公安、工商部门继续组织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同时启动重点监管地区制假售假专项治理打击行动,严厉打击种子侵权假冒等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要求,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要适应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和农资营销方式转变的新形势,调整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下沉监管重心,延伸农资监管工作触角。支持构建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农资连锁经营、农资合作社、企业直销直供等新兴经营业态发展,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覆盖率。工商部门要引导农资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大力培育农资经营示范店。

通知要求,供销合作社要继续着力推进农资现代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资物联网技术的应用示范,探索建立农资质量追溯,加强农资流通行业标准化和诚信建设,推进行业健康发展和诚信经营。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民购买使用农资的服务指导,引导农民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从事集中育秧、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农业公益性服务的经营性组织,要加强管理指导。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信息化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实施农资产品条码、二维码等追溯码标识,建设集信息采集、信用评价、动态监管、快速反应于一体的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广泛应用物联网、电子标签、二维码等现代技术手段,推进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努力实现农资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控制,责任可追溯,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利用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投诉举报、群众调查等信息,全面开展农资经营企业诚信评价,建立并完善信用信息披露、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监督等运行机制。

通知强调,创新宣传服务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宣传诚信企业,曝光制假售劣等农资打假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开展农资从业人员培训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和诚信守法意识。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要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村基层,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勇于履职,勇于担当,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要以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农资打假执法体系建设,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落实农资打假工作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改善执法条件和执法手段。加强基层农资打假执法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农业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农资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建立部门间的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动执法、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增强打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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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条记录牵出农药造假大案!9000人网购,遍及全国31省2024年7月8日,苍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案件: 陈兆明20多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15年到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被告人陈兆明并处罚金人民币170万元。http://www.pesticidenews.cn/zgny/zxdt/content/5626292f-1831-4fd6-88e3-5fa8aa2b5524.html
2.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研究农资打假新举措严打重处农资“忽悠团”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资质量问题,要求严格整治不合格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维护农民权益。近日,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七部门迅速行动,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从“严”的角度,研究谋划进一步http://app.www.gov.cn/govdata/gov/202403/10/512846/article.html
3.370家农资门店无违规经营和伪劣产品昨日,长沙县启动为期三天的2017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检查全县范围内的农资店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哄抬农资物价、销售国家明令禁用的高毒农药以及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由县农林局、县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以及县行政执法三分局联合组成的执法组前往开慧镇各农资店进行检查。https://www.icswb.com/default.php?mod=newspaper_article&a=detail&newspaper_article_id=241541
4.农资打假宣传(通用14篇)对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要予以通报表扬;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对在农资执法和查办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依法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 二要完善制度机制。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法院、检察、工信、监察、公安、工商https://www.360wenmi.com/f/file66er5rpe.html
5.名单公布!又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化肥案件被曝光!农资打化肥是农业生产最基础、最重要的物质投入,对农作物生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假冒伪劣化肥直接影响农作物产量与品质,严重危害农民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自觉扛起责任,重拳出击,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肥行为。 1.南平市顺昌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顺昌县大干镇冯志云农资经营店销售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案 http://www.fert.cn/news/2023/06/02/0530418256.shtml
6.盘点2019年度农资行业十大“制假售假”案!哪个最具杀伤力?农药和肥料是重要的生产资料,产品质量事关农业生产安全、粮食安全和食品质量安全。但因利益的驱使,每年都有不法者铤而走险,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给农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而最终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审判和行业人的唾弃。 根据时间顺序,整理出农化行业十大“制假售价”案件,个个都让人触https://www.lexiao123.cn/articles/82
7.我市严查七种农资违法行为护航春耕春种围绕检查各类经营主体资格、质量、标准、计量、价格等有关事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采取讲座忽悠、流动推销等形式经销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掺杂使假、偷换养分、虚标含量、计量不足,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的产品等http://app.chuzhou.cn/?action=show&app=article&contentid=468138&controller=article
8.睢县农业农村局开展“3.15”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睢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杨鹏提醒说。 此外,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还加强了对农民的法律知识普及和消费教育。通过发放宣传页和现场讲解等形式,提高农民识别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能力。 “我听了农业执法人员的讲解,对辨别真假农资有了更深地认识。”孙聚寨乡马庄村村民马丙杰高兴地说。http://www.suixianwang.net/e/wap/show.php?classid=59&id=48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