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速记!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速记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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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及适用税率

1.征税范围

2.增值税率

【考点2】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计算

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适用税率

(二)进项税额计算

1.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

计算抵扣和凭票抵扣

2.不动产的进项税额的抵扣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在此之前纳税人购进不动产进行税额分2年抵扣而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4.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规定

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税额。

5.保险服务进项税抵扣

6.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情形

关键词:简易、免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贷、餐、日、娱

7.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税务处理

8.加计扣除

(三)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考点3】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提示1】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提示2】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考点6】消费税税目

【考点7】消费税税率

【考点8】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规则

(二)组成计税价格

1.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

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加权平均售价)。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

2.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考点9】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基本规定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依据:顺序如下

1.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

2.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考点10】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用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1.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成品油;

6.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7.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8.外购或者委托加工收回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9.外购已税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

10.啤酒生产集团内部企业间用啤酒液连续灌装生产的啤酒。

【提示1】对于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

【提示2】总原则:按当期生产领用量抵扣,不同于增值税的购进扣税。

【考点11】土地增值税计算

(一)税率

采用四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二)新建房屋转让扣除项目

(三)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步骤和公式

第一步,计算土地增值额,增值额=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

第二步,计算增值率,增值率=土地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第三步,根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的档次和速算扣除系数;

第四步,套用公式计算税额。

第五步,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THE END
1.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农业特产品收入。 第四条 全国统一的农业特产税税目、税率,依照本规定所附的农业特产税税目税率表执行。个别税目、税率的调整,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决定。 前款规定以外的农业特产税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5—20%的幅度内规定。 http://www.gd.gov.cn/zwgk/gongbao/1994/7/content/post_3357086.html
2.初级农产品增值税税率「初级农产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农产品(含粮食)税率调整为为11%,为方便大家学习,特提供以下《农业产品征税范围判别及适用税率表》 https://www.agoodv.cn/news/3042.html
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1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07.0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二、……即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扣除标准核定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上报省国税局进行审定。适用于全省的扣除标准,由省国税局商省财政厅适时根据各行业核定情况http://www.canet.com.cn/fagui/600512.html
4.会计视野法规库: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七、餐饮行业购进农产品能否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中明确规定: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允许使用收购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只限于收购农业生产https://law.esnai.com/mview/169451
5.农业贸易百问中国—柬埔寨农业经贸合作前景如何?市场动态其中,协定生效后柬方维持零关税或立即降零的税目数为1667个,占农产品税目总数的92.3%,主要是大蒜等蔬菜、苹果、梨和柑橘等水果、肉类、水产品、乳品、茶叶、棉花等。协定生效第5年、10年、20年开始降零税目数共15个,占全部农产品税目的0.8%,主要是酵母、浓缩蛋白质及人造蛋白物质、精油及香膏、甘蔗糖、甜菜糖http://www.agricoop.net/mobile/news/show.php?itemid=20370
6.农业贸易百问我国与尼加拉瓜农产品贸易发展状况怎样?尼方对中方原产的蔬菜幼苗、大蒜、甜玉米、制作或保藏的沙丁鱼、口香糖、其他含可可食品、甜饼干等农产品自2023年5月1日起立即取消进口关税,涵盖36个农产品税目。 中尼农产品贸易潜力 “早期收获”的签署为中尼农产品贸易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一是提升农产品市场准入水平,稳步扩大贸易规模。一方面,我国扩大对尼农https://news.foodmate.net/2023/09/670912.html
7.商务部就修改《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于申请期前1个月,分别在商务部网站(网址为http://www.mofcom.gov.cn,下同)、发展改革委网站(网址为http://www.ndrc.gov.cn,下同)上公布每种农产品下一年度进口关税配额总量、申请条件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确定的当年度关税配额农产品税目和适用税率。 https://news.cctv.com/m/a/index.shtml?id=ARTIXSuk9gaS3Vp36fSTZgoE190807
8.增值税税目税率表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四、粮食、食用植物油 13% 粮食包括稻谷;大米;大豆;小麦;杂粮;鲜山芋、山芋干、山芋粉;经过加工的的面粉(各种花式面粉除外)。 淀粉不属于农产品的范围,应按照17%征收增值税。 食用植物油包括从植物中加工提取的食用油脂及以其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1211/18/6459286_3363886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