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发展是关乎我国粮食生产的大事。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于1993年7月2日正式施行。现行农业法则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农业法是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的基本法,设有国家粮食安全专章,规定国家采取措施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保障粮食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直接关系粮食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指农产品的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的法律。2006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将于2023年1月1日施行。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共8章81条,规定了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禁止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是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子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的法律。
同时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是由环保部起草的法律体系,目的是制定土壤污染行动计划。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土壤污染防治法在制度上建立和完善了土壤污染防治的责任机制,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土壤、防止土壤污染的义务。
原标题:《世界粮食日|你了解这些关于“粮食”的法律法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