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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企业财务管理来说,实现成本效益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目标,随着现代经济管理理念的创新和拓展,企业财务外包管理模式在我国企业管理中得到不断应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的复杂多变,导致企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潜在性风险因素,当前,我国企业对于财务外包的应用还处于初级阶段,因此,正确认识和识别企业财务外包风险,加强其防范和应对,对于促进企业健康经营至关重要。
一、企业财务外包风险的内涵特征
二、企业财务外包风险的成因分析
企业财务外包风险主要体现在外包服务机构的职业道德风险、企业自身财务管理职能的丧失风险以及财务外包双方的合同契约风险等方面。
1.企业自身对财务外包的实施过于偏失
2.企业财务活动内控措施过于粗疏弱化
3.企业财务外包合同契约的签订不完善
三、新时期企业财务外包风险的防范与控制策略
企业财务外包风险对于企业正常经营和管理影响较大,新时期,企业必须实施合理的防范和应对策略,加强财务外包风险控制。
1.强化企业财务外包风险意识,构建风险防范机制
2.优化企业财务外包业务程序,协调财务外包关系
企业财务外包属于企业与外包服务机构双方基于诚信前提下的双向合作行为,合同契约是实施财务外包的基础要素。企业在鉴定财务外包合同时,应该在谨慎评估外包服务机构资质信誉和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正确分析和明确定位自身需要外包的财务业务范围及内容项目,充分考虑企业自身财务管理能力和可能涉及的商业机密及潜在风险,合理优化财务外包形式,签订详实缜密的外包法律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赔偿条款,加强与外包服务机构沟通,协调外包合作关系,以规避财务外包的不确定风险。
3.实施企业财务外包风险转移,降低财务外包风险
四、结束语
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作用。财务外包是一种新颖的财务管理模式,新形势下,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强化企业财务风险防范意识,严格企业财务外包程序控制,完善财务外包合同,降低和控制财务外包风险程度,对于企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来说意义深远。
参考文献:
【关键词】担保机构;绑架;逃债;风险
2011年下半年以来,扬州地区部分企业接二连三发生因资金困难导致贷款逾期,特别是同属一个行业且关联度较高的企业(如钢贸企业)开始抱团,或跑路或坐等观望不还款,将贷款偿还责任转嫁给担保机构。如某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授信客户中有23户企业抱团逃避银行到期债务,近1.1亿元贷款到期未还,这些抱团企业中不乏一些恶意逃债、赖债的企业。如果这种绑架行为的恶性循环进一步蔓延,将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破坏良好的信用环境,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一、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的基本情况
2011年末,我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下面简称银行机构)发放各项贷款共计1751.81亿元,其中担保机构担保贷款2782笔共计61.55亿元,金额占各项贷款3.51%,比年初提高1.15个百分点;担保机构累计发生代偿贷款18笔0.54亿元,比2010年增加10笔0.28亿元,担保公司代偿损失0.14亿元,比2010年增加0.14亿元,在目前经济调整期下,其代偿规模可能还将进一步扩大。
从合作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看,截止2011年末,我市银行机构合作的担保机构共计36家,注册资本金36.81亿元,其中注册资本金亿元以上的17家,5000万元-1亿元的8家,5000万元以下的11家,分别占比47%、22%和31%。大型银行合作的担保公司资金实力较强,注册资本金亿元以上的近8成,而股份制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合作的担保机构实力较弱,近半为亿元以下。
从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看,担保机构重点为中小企业提供小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贷款金额、笔数占比均在90%以上,其中100万元以下的担保贷款共计1093笔5.88亿元,分别占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的40%和9.55%;10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贷款30笔3.25亿元,分别占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的1.07%和5.28%。
二、企业借款“绑架”担保机构现象暴露的突出问题
(一)银行机构风险意识存在偏颇
(二)担保机构反担保机制先天不足
担保机构在接受被担保企业的反担保时往往受到不公平待遇,一些可以抵押的房产、设备基本都优先抵押给银行,在一般情况下,担保机构所采用的反担保措施都呈现出以第三方信用担保为主、变现能力弱以及可供执行的力度不够等特点。反担保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给反担保人制造心理压力,但事后追偿的可执行力度却显得捉襟见肘,提供反担保的自然人或企业往往会将名下的动产、不动产等可供实际执行的财产在反担保协议签订后隐蔽的、逐批进行转移、转让;部分反担保资产变现能力较弱,比如房产、设备两证不齐,质押应收账款账期较长,质量不高;由于担保机构人员法律素养参差不齐,在反担保合同订立、办理登记等方面亦存在较多问题,导致当事人权利义务约定不清,极易产生纠纷,加大了债务追偿的难度。
(三)风险防控机制存在欠缺
(四)现有的法律规定助推了绑架现象的发生
(五)恶意逃债缺乏强有力的制裁措施
三、企业借款“绑架”担保机构带来的风险
(一)违约风险日益凸显,代偿危机加大
虽然近几年我市的担保机构发展迅速,但总体上讲担保机构规模较小,内部管理不够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其代偿风险较大,且极易转嫁给银行机构。据调查,我市部分担保机构处于兼职和家族式管理的运作状态,人、财、物的管理较随意;部分担保机构以担保为平台,偏离融资担保主业,去追逐高收益、高风险的投资;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③计提不充分,风险补偿机制尚未建立或不够健全。一旦代偿赔付集中爆发,而其资本金又不足,将影响担保责任的实际履约,出现代偿危机。
(二)集中风险不断加剧,流动性管理难度加大
流动性风险管理是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遵循分散性原则,针对资产负债的品种、币种、期限、交易对手、风险缓释工具、行业、市场、地域等进行集中度限额管理,防止资产负债过度集中引发流动性风险。但企业借款绑架“担保机构”的行为将多个债务人转换为一个债务人,将不同期限、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贷款集中于一个债务人承担,一方面变相加大了贷款的集中度风险,另一方面由于该种绑架行为具有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也加大了集中度限额管理的难度。
(三)后续发展受到抑制,风险传递持续上升
银行机构加强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可以有效缓解信息部队称并进一步改善贷款配给机制,提高风险缓释能力。但企业逃债、赖债行为导致担保机构代偿量大幅增加,直接影响了担保机构的现金流和运营资金,不但削弱了其后续代偿能力,而且也抑制了其持续发展进程,而这一风险势必会蔓延至银行体系,进而影响银行机构稳健、持续发展。
(四)破窗效应风险开始蔓延,金融生态环境遭受破坏
心理学的研究有个现象叫做“破窗效应”,即一个房子如果窗户破了,没有人去修补,隔不久,其他的窗户也会莫名其妙地被人打破。如果部分债务人恶意逃债、赖债,且成功将偿还责任转嫁担保机构,则会导致其他债务人纷纷效仿,这种破窗效应严重破坏了信用环境的建设和金融秩序的稳定。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规则,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有利于确保资金循环链条的持续性,有助于充分发挥金融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能有效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诚信缺失会导致银行机构“惜贷”、“惧贷”、担保机构“惜保”、“拒保”,企业和个人经营则面临“断奶”、“停血”,直接导致社会经济的梗滞和社会矛盾的凸显。
四、应对企业逃债“绑架”担保机构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信用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加快信用立法步伐,为信用体系的建立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进一步完善《担保法》、《刑法》、《破产法》等法律的有关条款;改善司法环境,加大胜诉案件执行力度。二是大力推进联合征信工作,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对于未形成不良但借款人存在赖账、逃债行为予以登记披露;加强工商、税务、海关、司法、银行、担保机构等部门的协作,归并整合各部门征信数据,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评级标准、内容、评级方法和操作规程,加大对违规中介的经济、法律责任的追究力度,净化评信环境;加大社会对诚信行为的监督,实行诚信记录存档备案管理机制。
(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三)强化深度协作,实现互惠互利
一是善于借助担保机构的增信作用。通过加强银担合作,拓展业务领域,改进小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培育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二是致力于长期稳定合作。双方要根据市场原则,建立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协作关系,明确各方责任、义务。银行机构应对担保机构代偿后的追偿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担保机构应不断提高其资本实力,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分散、补偿机制,成为银行业务风险审查和控制的有利补充。三是加强双方信息沟通和共享。合作过程中,双方应及时共享项目运营及风险预警信息,共同开展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四)加大制裁力度,让逃债者四面楚歌
注释:
①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券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券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③《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
参考文献
[1]李建梅.公司恶意逃债行为的法律分析[J].山东社会科学,2008(2).
目前社保经办业务的具体工作流程主要分为四个步骤。
1、申请
2、受理和核定
经办人员需审核参保单位及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费,检查申办材料是否齐全、准确,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这一环节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政策因素的影响。
二是重复享受社保待遇。
三是养老金冒领现象严重。
四是参保意识不强。
五是操作系统有待完善。
六是经办业务的操作风险
3、复核
对养老待遇核定信息进行复核。按照内控工作要求,待遇支付核定实行AB岗交叉复核、监察室抽查。但是实际工作中由于待遇核定工作量大、柜面咨询人流量多,使AB岗交叉复核流于形式,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不能起到完全堵截漏洞的作用。目前,机关事业单位新增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待遇提高调整、行业统筹退休人员手工录入、企事业单位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核定支付等项目,在社保系统日常经办过程中还未实现复核功能。
4、受理办结
三、完善社保基金内控管理制度的对策和措施
3、加强业务环节监控,把支付工作纳入有效控制范围。将书面稽核工作纳入到缴费申报工作之中,内审人员全程参与,审查参保企业申报依据,核对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发现少报、漏报的,退回重新申报,对有疑点或不按时申报的单位纳入实地稽核范围。将欠费企业、未参加年审的企业、年审中明显申报不实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这四类作为实地稽核的重点,以此来维护参保职工的个人权益,享受应有的待遇保障。实现待遇核定支付全过程完全监控还需采取其它有效手段,一是开展业务情况分析。对一定时期内支付信息异常、波动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分析,找出波动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二是实行案例差错分析制度,对一段时期内经常发生的差错进行分析,分析发生差错的原因,举一反三,进行培训,减少差错。三是对举报案例在系统中的全搜索,对同样问题进行归并处理。发现差错原因,对差错发生频率高的工作人员实行责任追究。通过以上几项措施并结合中心有关内控制度,构建待遇核定支付安全网,推动内控工作再上新台阶。
5、优化经办流程,规范支付管理。控制是业务经办的关键环节,一般来讲,通过应用程序可以实现风险的自主防范,因此,必须严格执行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和法规,对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的每个环节都要明确操作流程,并将内部控制各种手段融入其中,使各项业务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相互检查,使每一位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社保经办机构的主体目标及内部控制的要求,以及最新风险防范操作指引,都应清楚准确地传递给系统内全体工作人员。业务经办人员结合内控风险点及预控措施对业务操作环节进行准确分析,能够统筹兼顾效率与风险,使不规范的经办业务明显减少、错误操作率大幅下降,在降低基金支付风险的同时,也可以有效减少手工失误导致的经办差错。
6、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工作标准,对一切业务经办进行规范,理顺优化业务流程,对出现业务差错的,在厘清责任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市中心《工作差错追究暂行规定》予以责任追究,绝不姑息。定期分析研究内控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在业务各环节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推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的问题。特别是在业务经办中,要对运行程序、承办岗位、职责要求、岗位标准、监督制约环节、投诉举报等进行全面规范。按标准、按制度、按规范操作,把内控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执行标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
(一)贷款模式。天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主要采取“政府+银行+保险”三位一体、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具体业务流程为:首先贷款客户分别向试点保险公司和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然后由试点保险公司和银行分别对小额贷款申请人业务状况及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审查、审批后报市政府核准,市政府核准后由银行发放贷款,最后银、保双方对申请客户进行贷后管理,共同承担贷后管理责任。当保证保险贷款出现逾期时,由保险公司与银行按照每笔贷款7:3比例承担贷款本息损失风险,对于保险公司超赔部分由政府风险补偿专项基金按规定比例补偿。贷款追偿后由银行和保险按照比例分摊。
(二)主要特征。
2、多方参与,协调合作是基础。一方面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客户受理、贷前调查、贷中分析决策、贷后管理、逾期催收等多个环节信息共享,联合管控,严把质量关口;另一方面整合金融监管、财税、公安、司法、宣传等部门资源形成合力,确保试点业务顺利推进。
3、风险分担,科学分散是根本。建立保险、银行、政府等多方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科学分散风险,推动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贷款逾期后,保险公司和银行按7:3比例承担贷款本息损失,对试点保险公司赔付率超过130%后的超赔部分,由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按不超过80%的比例对保险公司进行补偿;对试点保险公司赔付率超过150%的超赔部分,由风险补偿基金对保险公司进行全额补偿。
4、建立防线,防控风险是关键。建立防控风险五道防线。一是建立银保风险管控机制。保险公司和银行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联合实施风险管控。二是建立银保审核机制。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调查、审查、审批由银行和保险公司独立实施,银行和保险公司有一方否决的,贷款不得发放。三是建立欠款追偿机制。贷款损失赔付后,保险公司与银行共同采取措施进行追偿,追偿所得资金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分配。对有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借款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四是建立业务暂停机制。当贷款逾期率达到10%或保险赔付率达到130%时,暂停开展此业务,并进行专项调查。五是建立借款人失信行为通报机制。将欠款信息和名单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对恶意逃债的个人和企业以适当方式予以曝光。
二、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成本有所降低,小微企业仍存在资金压力。尽管融资成本大大降低,但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成本仍然较高。目前业务试点阶段,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开展较为谨慎,银行和保险机构基于风险防范的考虑,银行贷款利率一般按同期基准利率上浮20%,保险年费率按3%的标准来分别核定利息和保费。同时,小微企业经营规模较小,加上原材料、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盈利能力较弱,保证保险融资成本加大短期偿债压力。例如天门某塑钢包装有限公司向中华联合保险天门分公司和天门农商行申请的50万元贷款,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20%,保费率为3%,融资成本约为5万元,该公司表示融资成本对其自身压力较大,希望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和保费率。
(三)业务覆盖范围小,较难满足多数企业需求。一是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银行和保险机构较少,面向客户群体有限。在业务试点期间,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银行机构和保险公司分别为2家,数量较少,业务面向的客户群体比较有限,大多数企业无法获得保证保险贷款。二是多数小微企业信用等级低,不满足申请条件。多数小微企业管理水平低下,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资料不规范,在财务信息透明度、财务数据真实性和可靠性等方面存在瑕疵,信用等级低,不能满足银行机构和保险公司条件。三是基于风险防范考虑,客户选择更谨慎。由于信息不对称,银行机构和保险公司在选择客户时容易出现逆向选择风险,在选择客户时更加谨慎。
(四)专业化人才缺乏,存在技术。保证保险的运营成本高,面临的风险相对于其他保险更大,对专业人员的要求更高。为判断企业整体经营状况及贷款逾期风险,银行和保险机构业务人员一般要对企业的财务数据、业务流水、管理制度等方面内容进行全方位审核,而现阶段银行和保险机构普遍缺少具有风险判断经验的综合性金融人才,对企业信用评价存在技术层面的困难,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企业风险判断的结果。
(五)经济形式不乐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待完善。一方面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小微企业的贷款逾期状况,很大程度上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一旦经济环境出现较大幅度周期性下行,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较容易出现大范围逾期风险。另一方面,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社会缺乏稳固的诚信基础,失信成本较低,投保双方信息不对称普遍存在。
(六)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业务开展积极性有待提高。保证保险业务经营风险较大,管理成本较高,虽然有政府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对规定比例的超额部分进行补偿,但对保险公司来说风险仍然较大。保险公司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中发挥着与信用担保机构相近的作用,却没有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保险公司开展的保证保险而言,保费收入不但计入营业收入,而且违约风险准备金在计算所得税时并没有扣除,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加强。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下调贷款利息和保险费率,如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保费利率在3%年费率的基础上下降5%。同时,根据不同行业、企业类别分别设置不同的差别费率上限,以费率杠杆引导企业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从而获得较低的保险费率。通过降低保险费率和贷款利率两种方式,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二)引入再保险机制。贷款保证保险信用风险大部分转嫁到承保的保险公司身上,保险公司面临较大的风险。可引入再保险机制,将保险公司的风险进行转移,把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稳健发展。同时,鼓励试点保险公司结成共保体,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通过内部培养、工作激励以及人才选拔等多种方式营造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挖掘现有人才队伍潜力。另一方面积极探索从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引入熟悉金融、财务、法律等知识的综合人才,缓解人才供求紧张的局面。
(四)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机制,以信用制度为核心,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等信用记录,整合信用服务资源,建立符合小微企业实际的信用档案,搭建小微企业征信平台,促进信用信息的共享,改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外部环境。
(一)农业保险是规避风险,减少农民损失的一种手段。
我国是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农业既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支柱产业,又是一种高风险、低效益的薄弱产业。农业风险的合理分散和转移是加快农业发展、维持农村稳定的必要条件,农业保险就是一种农业风险的社会化财务转移机制。农业保险在防范各种农业自然灾害、促进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和现代化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中的作用不可替代。因此推动农业保险普及、构建全面的农业保险体系、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是当前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二五”时期,农业保险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将大有可为,农业保险不再仅是简单承担自然灾害经济补偿的功能,更是要全方位服务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为“三农”提供一揽子的风险解决方案。
(二)农业保险有利于稳定农业再生产,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一是各种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农业生产链条中断,使农业生产活动连续性遭到破坏。农民参加农业保险后,由于灾害造成的损失就得到保险公司经济补偿,使农业生产主体及时恢复生产生活。二是农业保险有利于农业生产主体扩大再生产,农业保险的损失预防、损失补偿和风险防控作用解决了农民扩大生产的后顾之忧;农业保险的融资功能,解决农民扩大生产的资金缺口。综合作用下,农业保险有助于维护农业生产过程的长期稳定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三)农业保险有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
农业现代化需要农户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其承担的经济责任和风险也相应增加,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就会阻碍其农业生产的进行。但是实行农业保险,能够减少农民的损失,鼓励农民推广生产新品种,采用新技术,推进农业现代化。
(四)农业保险能加快农业科技发展、转变农业经营模式。
一是农业保险能为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提供保险服务,减少新技术推广和应用中的障碍。二是农业保险促使农业产业化组织利益和风险有机联系,形成各个经营主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从而有助于形成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基础和制度基础,确保农业产业化进程顺利进行。
二、农业现代化对发展农业保险的积极作用
(一)农业现代化为保险行业发展提供契机。
(二)农业现代化为农业保险的创新提供契机。
(二)农业现代化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转型的契机。
传统的保险业依靠铺设机构、价格竞争等非理性手段抢占农村市场份额,这种落后的粗放式经营模式不适应农业现代化要求,农业现代化进程中,要求保险公司要通过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加快建设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农业巨灾风险保险制度,尝试农业保险专业化、差异化发展。
三、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的补贴金额相对规模较小。
在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中,政府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政府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到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方面,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农业保险的发展需要政府大力的支持,由于每年财政的收入一定,当政府向一种经济实体投入时,就会减少对其它方面的投入。另外,保费补贴,并没有被放到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显然,对于农业保险的规模就相对较少。
(二)对农业保险的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方面,政府对那些高收益的有发展前景的农业大力支持,对它们进行补贴,而对一些不符合调控方向的农业不管不问,任由它们自生自灭。因为政府在财政补贴上有很大的权力,所以很容易造成不公平的现象。另一方面,农民认识不到农业保险的重要性,认为是保险公司在骗钱。
(三)农业保险地域发展不平衡。
由于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地区地理环境不同,农民的收入水平等各个方面也有所不同,这使富裕地区财政补贴压力缩小,而使贫困地区难以支撑庞大的财政补贴费用。所以由省级制定的统一的补贴标准有一定的不合理性,会使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
四、完善我国农业保险的建议
(一)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
建立风险基金用于补助保险公司由于巨灾风险带来的损失,来弥补保险公司的亏损,维持其财务稳定。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的运作来筹集资金,也可以从自身保费收入以及年度盈余中计提,同样可以是社会的捐赠。政府应建立农业信息定期公布制度,让农民更多地了解这方面的信息。
(二)建立农业保险补贴监督管理体系。
关键词:海洋渔业灾害保险;运营模式;融资模式;风险防控
一、海洋渔业灾害保险运营与融资模式的设计原则
(一)海洋渔业保险运营模式界定
海洋渔业风险及灾害保险(以下简称海洋渔业保险),主要针对渔业生产处置不当和自然灾害带来的渔业损失保险。实践证明,我国海洋渔业保险尚处在政府引导和市场拓展带动相互作用的阶段,海洋渔业保险发展较为缓慢,目前应着重探索实施由政府政策支持的海洋渔业灾害保险模式,其根本目的在于构建主体多元、组织架构合理和运转高效可行的运作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多渠道、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模式。杨文生等(2012)认为,通过这种架构的设计,可以为本地渔民创造可以负担的海洋渔业灾害保险服务以及高效率的流程,增加保险覆盖和渗透率,构建一个持续、高效的保障机制,促进海洋渔业保险的持续发展。
本文认为,海洋渔业保险运营模式主要涵盖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3.构建完备的保险法律体系。众所周知,保险体系的构建和顺利运行必须依赖完备的法律体系。因此,要构建合理高效的海洋渔业保险体系,政府部门应当制定完备的规章和法规,对海洋渔业保险的各个方面予以明确,在此基础上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渔业保险法律体系。
4.理赔程序和范围。设计的海洋渔业保险运营融资模式,须明确界定海洋渔业保险涉及的理赔程序和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内容:海洋渔业保险投保渠道,各种险别的投保限额,具体风险责任在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分摊,政府赔偿责任的认定和承担幅度等。
(二)海洋渔业保险融资模式设计的原则
依据海洋渔业保险自身发展现状和当前保险市场环境,海洋渔业保险融资模式设计须遵循以下原则:
1.政策性原则。在海洋渔业保险发展初期阶段,应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引导功能。主管机构在运营和融资模式的具体设计中,应当细化政府作为公共部门的作用和政策引导的预期效果,厘清政府和其他商业机构在其中担负的职能,制定出事前融资计划和事后相应损失归责分担的细则,着重体现政策引导的作用。
2.可负担性原则。在运营模式以及融资模式规划制定过程中,须对不同地区分别调查摸底,充分考虑投保人的经济承受力、保险诉求和相应负担能力,尽力实现和保障渔民利益最大化,以尽快扩大海洋渔业保险的市场覆盖面。
3.效率性原则。在运营模式以及融资模式的制定过程中,应当以满足渔民在灾后各个阶段中经济诉求为核心,简化流程。保险机构须遵守诚信、快速理赔、应赔尽赔,以高效诚信赢得客户、赢得市场。
二、运营与融资模式设计
1.政府的参与模式。从日本、美国农业保险的经验来看,政府在海洋渔业的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初级阶段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其作用发挥主要受到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采取措施的类型(强制还是自愿);二是责任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分配(简单分为政府和私营)。
第二,政府与私营部门责任。在私人部门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公共部门需要担负更多的职能,这种状况将会一直持续到私营部门发展起来。在私人部门风险承载力已经发育完全的基础上,因海洋渔业保险的高风险属性,再保险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可能不愿提供风险保护。政府应采取以下措施来加以解决:通过限制承保者费用的收取,或者限制他们的保险标的额取消和撤销的权限;通过政府风险损失融资方案,来恢复和增加风险承保能力提供者的安全感以弥补融资期权的损失。但是,政府需要就未来可能的损失提前做好资本积累,这将增加纳税人额外负担。解决方案是,可以基于可接受指标形成一个临时或永久的贸易顺差再保险,以消除或跨期融资方式来减少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发生了私营保险机制缺乏活力的现象,总体政策也可以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
2.政府参与的动态演化。发展海洋渔业保险,基本出发点就是建立合理有效的操作模式和融资措施,有效地促进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发展海洋渔业保险,基本出发点就是建立合理有效的操作模式和融资措施,有效地促进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按照“海洋渔业保险立法―建立灾害基金―财政补贴”的主线,通过“渔民强制参保―基金灾后补偿―扩大保险市场―财政保费补贴―渔民自愿参保”以及“保险机构被动参与―基金灾后超赔―政府企业良性互动―财政业务补贴―保险机构主动参与”的双螺旋形式,实现山东省海洋渔业保险运营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见图1)。
[强制保险][政府
主导][企业被动][保险立法][政企互动][企业主动][财政补贴][灾害基金][保险市场][自愿保险][政府支持][图1:双螺旋结构演进路径]
(二)海洋渔业保险的运营模式
1.运营框架。我国海洋渔业保险经营模式应为纳入政府支持体系的、集成的、多层次的保险模式。结合渔业保险的发展现状以及互保险协会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的趋势,应当形成由渔业互保险协会引导的海洋渔业保险系统框架(见图2)。
第一个运营层次为原保险。由沿海县市级的渔业互保协会办事处直接向渔民提供海洋渔业保险,对于较为成熟的险种,积极与商业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借助商业保险网络降低运营成本,扩展服务范围。同时向农业部渔业局、省/市/县政府申请政策性运营成本补贴和保费补贴。
第二个运营层次为再保险。可以通过两个平行渠道实现:第一个是省级渔业互保协会可以向全国渔业互保协会申请,并基于巨灾风险基金获得超额损失补偿。第二个是从事海洋渔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向商业再保险公司请求再保险,再保险市场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
监管层次分为两个相对独立的方面。一方面,为了简化海洋渔业互助保险的监管层次,并提高监管的专业化,可以在各地市海洋与渔业厅设立保监机构,该保监机构由保监局在各地的派出机构与省海洋渔业厅联合办公,对渔业互保协会进行业务监管,在具体的海洋渔业保险业务方面,则由全国渔业互保协会监管。另一方面,为了保证商业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参与海洋渔业保险的规范性,由保监会派出机构对海洋渔业保险的商业和再保险公司进行监管。
第三,费率的厘定。在计算海洋渔业灾害风险时,既可以区分海洋渔业灾害风险和地区,按照风险费率计算保费,也可以对所有的海洋渔业灾害风险标的征收统一固定的保费。由于风险费率的定价复杂,保单成本结构不清晰,操作过程也较为烦琐,所以海洋渔业保险初期更适合采取平准费率,但同时需要配套强制性保险和保费补贴两项措施,以避免逆向选择以及由于渔民收入结构不合理导致的可负担性不足。
(三)海洋渔业灾害保险的融资模式
1.政府渠道融资。主要是政策资金方面的投入,涵盖了灾害补偿专项基金和政府财政资金补贴。
二是提供适当的政府财政补贴。为了强化渔业互保协会在海洋渔业保障中的主体地位,应将补贴的重心向渔业互保协会要求的险种进行偏移,对于与互保协会合作经营渔业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也应该通过互保协会转移补贴,而不应通过政府财政直接进行保费或业务补贴。
2.市场渠道融资。海洋渔业灾害保险市场融资渠道大部分是依靠保险和再保险市场。
第一,构建平稳发展的原保险市场。海洋渔业保险应当实施区域内参保的强制性方式,这里所说的强制主要涵盖了强制供给和参保两个方向。假如不对保险公司海洋渔业保险的具体业务进行监管,就可能因为风险存在外部性,导致保险公司的供给远远小于社会需求规模。强制保险对于消费者具有引导的作用和效果,有利于降低海洋渔业灾害损失。
第二,拓宽再保险市场。在海洋渔业灾害保险发展的初始阶段,政府应该承担相应的再保险责任。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逐步将再保险责任转移给渔业互保协会或者是商业再保险机构,政府所担负的责任仅限于担负超额再保险。
3.建设合理高效的融资架构。高效的融资架构应当涵盖保单持有人、原保险市场、再保险人,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到政府的作用。
第一,保单持有人。海洋渔业保险应当设立一定额度的免赔标准,也就是说保单的持有者应当担负一定的赔付前责任,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保单持有人的道德风险、降低保费标准。
第二,渔业互保协会以及商业原保险、商业再保险组织。海洋渔业保险采用以渔业互保协会为主,商业原保险、商业再保险组织为辅的模式。重大灾害发生以后赔付的资金,主要来自于互保协会的保费进项。目前已有省市着手在某些项目中实施与商业保险组织合作的方案,以求进一步拓宽海洋渔业保险标的覆盖范围。
第三,全国的渔业互保协会、商业再保险组织和政府机构。省级渔业互保协会依靠全国的互保协会实施再保险活动,商业原保险公司和组织依靠商业再保险组织实施再保险活动,而普通的商业再保险可以实施超赔的再保险活动(董成惠,2016)。合理规定政府超赔起赔额度是这一层次的关键点。
第四,资本市场发展。从美国巨灾保险发展经验来看,依靠巨灾风险证券化进行风险的分散不仅具有相对的可行性,而且还可以拓宽风险灾害的可保性范围,但存在以下几个方面制约:第一,定价考虑因素过于复杂;第二,发行方与投资者很难对回报利率达成共识;第三,部分保险监管组织和个人对巨灾债券的“再保险”作用持否定态度。
依据上文的融资结构分层,能够得出海洋渔业灾害风险的融资架构,具体内容如图4所示。
[图4:海洋渔业灾害风险的融资架构]
三、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建立风险防控体系是海洋渔业保险运营和融资体系的重要保障。海洋渔业保险运营和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如图5所示。
1.海洋渔业灾害损失防控。海洋渔业灾害损失防控包括规避和抵御。规避是指通过防止灾害风险发生范围的扩大,来消除由于风险因素带来的财务负面影响;抵御是指通过实施安全防范行为或是遵循其他规则来消除风险因素的不良影响。
损失控制的内容非常多,包括构建海洋渔业法规、核准渔业生产和专业养殖设施的构造标准、对海洋渔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等。
2.海洋渔业保险融资实施方案的风险防控。风险留存、风险对冲和风险转移为这一模块的重心。从现实状况来看,海洋渔业灾害损失融资策略并不顺畅,其中风险的不可控性是主要的制约因素。应当依据损失规模以及适合的融资工具进行统筹,尤其需要考虑融资的效果和经济性,尽可能做到方案合理、风险可控、投保人和承保人实现共赢。
3.防范海洋渔业灾害风险的区域调整措施。有关部门应对频繁发生灾害的区域进行不间断的警戒,必要时通过区域重新规划,有效降低海洋渔业灾害发生率和损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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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烟花爆竹行业市场需求
近年来,我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逐步向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规范化发展,企业数量逐步减少、集约化规模在不断扩大。2012年,全行业生产产值达500多亿元;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数量多、分散广、抗风险能力弱、安全生产设施较差的特点。近年来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企业的努力下,烟花爆竹行业事故虽逐年下降,但形势依然严峻。由于行业整体规模较小,风险相对集中,企业购买保险的意愿逐渐趋于强烈,并对事故风险防控、投保和理赔手续等方面需求度逐渐提高,希望通过购买一揽子保险产品转嫁企业风险。“项目”产品也就应烟花爆竹行业市场需求而诞生。
“项目”的主要优势
保障范围合理拓宽。目前,国内高危行业自行投保的保险险种除工伤保险外、还有企业财产险、意外险、公众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等。其中工伤保险属强制保险,但赔偿标准仍然偏低,不能满足企业需求;而意外险、公众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与“项目”有重叠、交叉部分。“项目”为烟花爆竹行业企业设计的个性化产品保障范围可涵盖以下方面:对企业从业人员人身伤亡的经济赔偿责任、对社会公众暨第三者人身伤亡的经济赔偿责任、对事故救援费用的合理补偿,包括部分“无责赔偿”保障。这样的产品可满足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对事故处理的不同层次要求。
保费计算模式创新。与以往产品按照参保人数为单位计算保费的模式不同,“项目”保费以行业、企业投保限额为基数,以企业员工人数、所属行政区域、安全管理水平、产品类型风险系数和往年事故记录等为费率调整参数,这样既可将保费水平与行业企业实际风险情况挂钩,也有利于企业自身保险需求选择并合理控制保险成本,促进企业加大安全生产资金和设备投入。
赔偿范围标准覆盖广。“项目”是根据安监部门的要求和烟花爆竹企业的需求,合理确定赔偿项目和额度,包括可能涉及的死亡、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用、救援费用、法律费用等。这种事先约定赔偿项目和标准的方案能有效减少“安责险”的索赔争议和纠纷,免除投保企业的后顾之忧。
事故预防等配套机制完善。“项目”设计了完善的配套机制,充分保障参保企业的利益。通过在全国和省级分别建立事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覆盖全国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全国烟花爆竹行业事故预防控制水平。通过在全国、省级两级设立的赔偿处理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建立配套的事故赔偿处理机制,提高索赔处理效率,保障理赔事故处理的公平性,以解决“理赔难”问题,保障参保企业赔付利益。配套机制的优势为烟花爆竹行业的标准化管理、生产安全管理、风险管理保驾护航提供了保证。
“项目”的重要意义
行业专属产品,全产业链无缝链接。“项目”是保险机构继对全国旅游、教育机构行业统保后的第一个安全生产领域“项目”,产品定位准确。专属产品的设计从基础上解决了烟花爆竹行业保障少、理赔难、缺乏预防等不足,保障范围覆盖了烟花爆竹企业从生产、运输、仓储、销售(批发、零售)等各环节,建立了针对全产业链中企业和消费者相对应的不同险种的保障体系,有利于实现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长效稳定运行。
补充工伤保险,满足不同需求。我国工伤保险是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主要由政府部门统筹统管,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同时也存在着覆盖面窄、赔付额较低,难以满足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的保险需求。在突发性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巨大的赔偿责任更难以实现。在烟花爆竹行业引入“项目”,能起到与工伤保险优势互补的作用。
今天召开这次全市上半年金融运行形势分析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半年全市金融工作,分析当前金融形势,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刚才,市金融办、人行、银监分局、保险协会4家单位的负责同志结合工作职能,分别作了发言,对金融机构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讲了很好的意见,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上半年全市金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黄蓝融合、海陆统筹、一体发展”的工作要求,牢牢把握“抢抓机遇、积极作为、率先发展”的工作基调,团结拼搏、锐意进取,黄蓝经济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一是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初步测算,上半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362亿元,同比增长12.3%。二是结构调整成效明显。上半年,全市三次产业之比由去年底的3.7:72.6:23.7调整为3.8:71.8:24.4,第三产业提高了0.7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31.4%,比年初提高5个百分点。三是三大需求趋向协调。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并驾齐驱,上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43亿元,同比增长2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1亿元,增长17%;外贸进出口总额46亿美元,增长40.2%,其中出口18亿美元,增长57.1%。四是发展质量持续改善。上半年,全市实现地方财政收入71亿元,增长31%;工业企业利润470亿元,增长3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96元,增长13%;农民人均现金收入6201元,增长19.8%。
在复杂严峻的经济金融环境下,全市金融业保持了健康稳定的发展势头,为全年工作打下了一个好的基础。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金融系统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二、深刻认识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准确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取向
全面客观地认识国内外形势,积极主动地适应国家宏观政策调整,是我们做好下半年金融工作的重要基础。当前,我们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极其复杂。
从国内看,上半年我国经济金融向宏观调控预期的方向发展。上半年,全国GDP同比增长9.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6%,外汇储备增长30.3%,财政收入增长31.2%。从主要指标数据看,经济总体运行态势良好,各种有利条件依然存在,但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也不少。除了经济结构调整压力加大、资源环境约束强化、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等长期性、结构性问题外,国内通胀预期增强、企业生产经营形势不容乐观等问题也逐步加重。去冬今春的“南冻北旱”气候异常,强化了粮食减产预期。去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3.3%,超出了3%的调控目标,今年上半年涨幅更是达到5.4%的历史高位。考虑到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高企、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通胀压力不断加大。预计下半年宏观调控的取向不会变,抗通胀和保增长仍将是当前的重要任务。对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特别是货币政策取向,各级金融机构要正确理解,准确把握,着力提高金融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
三、紧紧围绕实施黄蓝国家战略,努力开创金融工作新局面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黄蓝两大国家战略的关键一年。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做好下一步金融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牢牢把握“抢抓机遇、积极作为、率先发展”的工作基调,坚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搭建现代金融体系、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为目标,加快金融改革创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改善金融发展环境,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三)积极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更加注重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一是充分发挥保险业风险补偿功能。积极推动保险公司扩大保险覆盖面,大力发展企财险、货运险等险种,突出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保险保障。二是大力推动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在服务“三农”方面,要认真总结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区域和品种;积极推动林业保险业务,支持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开办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干部养老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适应农村发展和农民需要。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要继续大力发展责任保险与治安保险。在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方面,要加快发展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推动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年金业务,推广计划生育保险,拓宽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领域,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发展秩序。加强保险业诚信文化和行业自律建设,规范保险业市场竞争行为,提升保险业综合服务水平,增强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加快推进金融业改革发展步伐。一是加快引进各类金融机构。要继续做好股份制银行引进工作,加强服务协调,完善政策措施,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加大证券、期货、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建设。二是培育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深化农信社改革,落实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意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城商行增资扩股和更名工作,确保按计划进度完成。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管理,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融资性租赁机构。大力培植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融资性担保等金融骨干企业,促进做强做大做优。适时进行资源整合,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发挥对地方金融业发展的龙头带动作用。三是健全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加快会计、法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股权管理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发展拍卖、典当等专业性金融服务机构,不断完善金融产业组织体系。#p#分页标题#e#
【关键词】装备制造风险管理
一、装备制造企业以风险防控为重点的内控体系建设管理的意义
(一)实施风险控制管理是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的需要
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把经济发展转移到依靠技术创新、技术进步的道路上来,是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大连华锐重工重组以来,经营总量以年均近30%的速度增长,新产品种类不断增加,经营规模位于国内同行业前列。任何一种产品都有自己的生命周期,如果一个企业长期固守一种或几种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升级换代,那么一旦这种产品生命周期衰退,企业就必然随之衰败。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一是必须随着市场需求变化,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二是必须预测和掌握产品的生命周期,在产品生命周期衰落之前,及时推出可替代的新产品;三是必须掌握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不断增强产品技术含量,提升产品的功能。在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中,要正确评估旧产品推出和新产品投入的风险,建立相应的风险管控机制。
(二)实施风险控制管理是企业转型时期的迫切需要
在这一战略的指引下,企业将实现跨越式发展,在产销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企业承受的风险也在加大,在重要战略决策上,重大事项管理上,重大项目投资上企业都需要风险控制,降低企业运行时所承担的风险。为加强集团风险管控能力,必须通过优化内控流程,健全符合企业特点的、基于风险控制的内控管理体系,使流程、制度贯穿于企业决策、管理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实现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和全方位监督,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实现经营效益、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三者平衡,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基于上述背景,企业在稳步发展的同时,需要在管理体系中重视风险控制管理。
二、装备制造企业以风险防控为重点的内控体系建设管理内涵和主要做法
大连华锐重工通过聘请外部机构为风险管控实施顾问,与企业共同建立了“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手段、以流程为纽带、以制度为保障、以组织为基础、以系统为载体”为思路的内控体系建设,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实现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监督;以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与加入风险管理功能的ERP系统为技术平台,通过搭建效益、效率和风险平衡的管理机制,建立覆盖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各个业务环节的、纵横结合的内控制度体系,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企业高效、高速、可持续发展。主要做法如下:
(一)明确风险管控模式,建立管控组织体系
1.建立风险管控模型,开展内控体系建设
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大连华锐重工根据自身实际,总结出自己内部控制“以我为主,借助‘外脑’”的实施策略。内部控制就是控制企业运行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风险,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需要企业所有部门精诚合作,共同推动内控体系建设。
大连华锐重工根据已经确立的实施原则,在集团本部全面铺开内控体系建设,在经营单位中选择3家下属公司作为试点单位,其他单位待时机成熟时再全面推广。由2个职能部门牵头成立专门机构———“内控工作小组”,人员构成从业务领域上涵盖了营销、生产、财务、技术、信息化、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综合管理等方方面面,从年龄看是老中青三结合。这样从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年龄结构等不同角度形成了优势互补。
2.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参与者的作用
(二),搭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开展风险分析
1.搭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大连华锐重工本着“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手段、以流程为纽带、以制度为保障、以组织为基础、以系统为载体”的思路,构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该框架以战略、经营、财务、合规为目标,参考COSO的《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制定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策略及执行、检查与评价、持续改进流程,将效益、效率与风险平衡管理理念融入内控制度建设和重大风险解决方案,形成风险防控的“闭环”管理。以子公司、业务单元、业务分部、公司层面为责任主体,以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为工具,实现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监督。
2.梳理流程,识别企业存在的风险点
流程梳理是内控建设的基础准备工作,是查找风险点的有效方法,大连华锐重工内控小组结合《基本规范》的重要性原则,最后形成了包含12项流程类别的《流程清单》,确定将企业186项业务活动作为梳理对象,并利用美国先进的流程管理方法论APQC进行梳理。梳理初期,通过关键业务人员的帮助,内控工作小组了解了具体操作步骤,形成《流程概览表》,结合《流程概览表》,共梳理出流程图251个,风险点416个,其中核心风险点85个,控制活动639个,基本覆盖企业所有重要风险点。
3.完成内控手册,并在经营单位中推广
(三)开展流程穿越,完成信息化融合
1.流程穿越,识别问题,按期整改
2.与信息化相融合,重点突出信息化的控制功能
(四)内控建设与制度建设融合,更好控制企业风险
制度是内控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内控体系建设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大连华锐重工将制度建设定位为制度优化,并融入到内控体系建设实施工作过程中。突出了两个特点,一是打破了以系统、部门为单位进行制度梳理的习惯,而是以流程为纽带优化制度,促进各系统、各部门树立大局意识,从企业角度制订各项制度。二是引入先进理念,实现制度分级管理,制度共分三级,一级制度,统筹效能,即统筹管理、厘清职责、明确原则;二级制度,分级管理,即细化管理、落实职责、规范流程;三级制度,自我管理,即联系实际、响应集团、按需制定。此次优化整合后,企业共形成202项制度,其中一级制度53项、二级制度149项。
为确保这些制度的质量,企业打破部门界限,抽调了各部门制度专干与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共15人成立了跨部门制度审阅小组。审阅小组对上述202项制度进行了为期35天的封闭审核,通过先进的理论和扎实的工作,真正构筑起了“科学、简洁、实用、高效”的制度体系。
科学,即前面说的制度分级并与内控流程科学匹配,形成合理闭环;与优秀企业(宝钢和徐工)实践对标,借鉴优秀企业流程设计;借鉴先进控制手段,优化风险控制节点;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三、装备制造企业以风险防控为重点的内控体系建设管理构建与实施的效果
(一)整合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效率,推动企业管理模式转变
实施内控体系建设,推动了各项管理资源的整合和优化,有效地理顺了各部门的管理职能,消除了职能重复、交叉断档和扯皮推诿现象。通过职能划分和工作流程的规范,理清了业务执行的程序及正常流转过程,并通过制度对业务管理内容、方式和流程进行固化,业务过程得到了不断的统一和优化,使各项工作流程更加规范、专业管理也实现了由“粗”到“细”,由“虚”到“实”,管理和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同时,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也发生了改变,由过去的“人管人”转变为“制度管人”,员工行为准则发生了质的转变,从“要我执行”向“我要执行、我会执行、我能执行”转变。减轻了领导解决问题、协调内部各种关系的工作量。各项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各项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各项工作流程更加清晰,真正形成了闭环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