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作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实现路径定位已明确。以首批117个县级数字乡村建设为试点,探索我国农村在资源禀赋不均衡情况下,各类数字乡村的建设模式,为数字乡村建设的全面推广提供路径参考和经验借鉴。
总体框架及关键应用
数字乡村是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也是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组织有关机构和地方编写了《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提出了数字乡村建设的总体参考架构以及若干可参考的应用场景,供各地区数字乡村建设借鉴推广。数字乡村总体框架及部分关键应用如图1所示。
图1数字乡村总体框架及部分关键应用
数字乡村的总体框架和关键应用主要包含:乡村新底座工程,如乡村大数据平台、物联网平台等;乡村新经济工程,如智慧农业、农村电子商务、智慧乡村旅游等;乡村新治理工程,如智慧党建、乡村政务服务、智慧村务管理等;绿色新生态工程,如农业绿色生产、乡村绿色环境、耕地保护等;惠民新服务工程,如“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智慧养老等。
数字乡村领域数字化要素供给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基础设施尚不完善,布局和建设的系统性不足
农村地区光纤及4G网络普及率虽然高,但存在网络信号不稳定、通信质量不佳等问题。物联网系统作为通信、连接、协作的基础应用,在大部分地区仍处于初级阶段,缺少完善的物联网基础设施和成熟的物联网系统,难以实现数据收集、传输和共享。数字乡村建设目前仍处于自下而上的各地自主探索阶段,各类智慧应用还处于相互独立状态,没有进行系统性统筹,尚未形成统一的数字乡村规划设计。
数据要素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数据采集、共享、流通不畅
涉及信息技术发展滞后,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链融合不充分
信息化人才短缺,数字化水平和能力不够
信息化“人才鸿沟”是数字乡村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目前,数字乡村建设信息化人才短缺,表现为乡村领导干部对网络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认知不足,缺少培养本土信息化、数字化人才的内生动力,外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也存在对本地地理环境和产业发展不熟悉等问题。
数字乡村领域数字化要素供给的政策建议
出台乡村网络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大力完善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乡村数据要素供给水平,构建统一、共享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
要将大数据视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汇聚资源、主体、产品三类数据,提供权威统一的“查数据、看数据、用数据”工具。要联合社会各类主体,通过组建专家委员会、农业农村大数据联盟以及农业农村大数据实验室等方式提升大数据应用水平,打造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发展的良好生态。要依托大数据平台集成算法模型,打造一批农业农村大数据政务产品、公共产品和市场产品,推进政府、社会和市场三大类应用,提升数据资源利用水平。
构建数字农业技术创新体系,搭建数字乡村科研成果转化平台
要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构建“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统筹协调智慧农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品生产等环节,调动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龙头企业等,打造一批创新中心、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加大研发和协同创新力度。搭建数字乡村科研成果转化平台,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对接合作,畅通科研成果转化渠道,推进产需对接,有效统筹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要重点围绕农业传感器与信息采集系统、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农业机器人、农业大数据与计算智能、农业模型与算法等短板技术及薄弱环节,出台财政等扶持政策,鼓励布局并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制定长期数字化人才培训计划,引进培育数字化生产经营人才
要建立长期性、常态化农村数字人才培训计划,持续提升“三农”干部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数字技术应用及管理水平。要出台数字人才下乡激励扶持政策,吸引一批年轻高素质大学生人才下基层、回乡村,提供源源不断的数字人才供给。要大力实施农业企业家数字化转型培育工程,提升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数字化的认识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出台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采纳智慧农业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技术,带动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