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制定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职责。
(二)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明确了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业投入品交叉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兽药市场专整治”、水产品市场准入及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切实搞好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以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增强农业投入品及初级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查找并及时消除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及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强化了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执法监管
(一)加强了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网点)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经调查全区农资生产企业共计6个(全部为饲料生产企业);农资经营网点共计17个:包括种子经营网点3个(其中1个兼营农药)、农药经营网点6个(其中5个兼营肥料、1个兼营种子)、兽药经营网点4个(其中2个兼营饲料)、渔饲料经营网点5个(其中4个兼营渔药)。经对全区范围内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经营网点的调查核实工作,为确定此次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监管重点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了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专项整治,搞好了我区的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工作。
1、种子:以规范种子经营主体和经营档案为重点,按照《种子法》有关规定,对“××龙石种子经营部”等3个种子经营网点(其中1个兼营农药)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其中对种子产品的检查率达到了50%以上,对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产品的检查率达到了100%。经检查未发现无证经营、不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经营和推广未经审定的种子、经营假劣种子、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了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继续推进了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监管制度化。
1、采取对龙潭蔬菜生产基地蔬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等措施,对农药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将驷马桥果品批发市场纳入了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督促其加强对市场营销的果品进行农残快速抽检,并要求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果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档案资料。经检测我区蔬菜生产基地蔬菜产品、本区范围内大型超市销售的蔬菜及驷马桥果品批发市场销售的水果等农药残留均无超标情况,并及时向市农质处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报送了农残速检测结果。
2、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业投入品交叉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兽药市场专整治”、“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等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采取对种植、养殖场(户)农资产品的现场监管等措施,重点对蔬菜生产基地及畜禽、水产品养殖场(户)的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及添加剂、激素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在种植、养殖环节中滥用高毒高残留及其它违禁、假劣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年初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分别与26个乡镇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且与温拖片区蔬菜种植基地、龚垭乡蔬菜种植基地、种植小户共18户蔬菜种植户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宣传力度,号召科学用肥,坚决杜绝禁限用农药的使用,严格控制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严禁使用未经国家登记注册和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肥料、激素,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农药,推广化肥无公害施用技术,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了生产经营主体。
二、抓好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三、开展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一)安排部署、制定方案。根据省州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县发展实际情况,3月2日我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乡镇。按照规范统一原则、主体责任原则、分工合作原则开展工作,规范合格证基本样式,强化主体责任,将我县辖区县域内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鼓励小农户、个体经营户参与试行。
(二)加强宣传培训。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以来一是印发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白纸、告知书、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将明白纸和告知书张贴在蔬菜基地及种植小户门口等醒目的位置进行宣传,在公路沿线、龚垭乡、温拖乡、年古乡、中扎科乡张贴悬挂横幅13条。二是分别于3到4月底组织各乡镇农技员和本县辖区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共培训150余人次。三是深入田间地头、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加工园区、种养殖基地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宣传5次。
(三)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主体名录。通过调查了解把县正在经营具有代表性的56个生产经营主体个纳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范围。
(四)部门协作、共同推进。与县市场监管局建立了紧密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合格证试行工作。将合格证开具、查验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既要检查种养殖生产者、市场经营者是否按要求开具,也要核查合格证的真实性。在试行期间,单位统一印制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共计800余份。
截止11月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05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70.9165吨。
四、加强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从推进标准化生产、增强全程监管能力着手,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建设工作,基本实现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全县目前有2家农产品生产企业申请入驻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追溯平台数据有效连接,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在国家级(省级)追溯信息平台开展产品追溯,在追溯平台上打印合格证+追溯码,消费者通过扫描合格证上的追溯码,即可查询生产主体基本信息、产品产地、生产过程等信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更加放心。
五、强化宣传与培训
(一)加大宣传力度
(二)积极开展培训指导。
通过对蔬菜种植基地、和种植大户开展培训,推广科学规范使用农资、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和建立投入品使用记录等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农业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种养技术。
六、开展例行检测和监督抽检
监督抽检。为保障我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2020年深入蔬菜生产基地、农贸批发市场、等进行蔬菜、水果抽样检测共计抽取样品600余个,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截止目前共形成安全检查简报12期。
七、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品牌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县共创建农产品共8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6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个。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频次,确保我县农牧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政策措施,将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常态化管理。
一、加大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力度
1.检测中心认真执行快速检测任务,现已完成120个样的例行检测,以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脂农药为主,合格率100%。同时配合省、市级开展送检工作,完成我县黄果柑(15个样)、蔬菜10个,和“三品一标”产品15个抽检工作,以检测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为主。检查区域以具有代表性连片生产的黄果柑基地和蔬菜基地为主,即全县标准化生产基地和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送检产品全部合格,确保我县黄果柑安全上市。
2.今年正式对各乡下达了农产品检测任务,配合省、市、县抽检,形成省市县乡为一体的农产品检测体系,确保检测不留死角。产品以各乡镇基地内的黄果柑、枇杷、蔬菜为主。检测内容以有机磷和氨基甲酸脂两类农药为主。现已完成600个样品样检测任务,合格率98%。
二、加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力度
(一)对全县农资经销商开展了拉网式的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为主。重点检查农业主产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重点打击种子制假售假、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的行为,农药中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和生产、经营禁用农药的行为,肥料有效成分含量与标识严重不符的行为。在春耕备耕之际,已出动人次50余人次,检查企业80家,重点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行为。对县内55户两杂种子经营进行了种子备案,共备品种41个。开展了农业部通报2014年第四期抽检兽药不合格兽药专项检查,出动执法车辆4辆(次),执法人员32(次),检查2家兽药GSP经营企业,22家兽药加盟店;全县未发现农业部要求查处假兽药。
(二)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城区和重点乡镇开展了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肉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检查肉品市场7个,肉品摊点16个,巡查生猪养殖大户53户。未发现有收购、屠宰、销售病死猪的违法行为,所有上市肉品都是经过畜牧部门检疫,出具肉品检疫合格证明,并加盖验讫印章。参加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春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在摩尔赛尔超市发现未经检疫牛肉15公斤上市经营,移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春节期间有人举报肉品市场发现未经检疫猪肉上市,经我局执法人员检查,经营肉品来至美罗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经过检疫,但属于超范围经营,责令停止经营。
县畜禽定点屠宰场一季度检疫生猪6820头,未检疫出有病死猪和不合格肉品。
三、加大基地巡查督导力度
今年农业执法队、农产品质量安全股联合开展整治工作,到农业生产基地进行多次检查督导,督促种养殖企业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养殖档案,做好农资购销货台账。重点检查了黄果柑生产记录,投入品记录是否完善,督促获得“三品一标”的企业按相应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督促屠宰企业健全落实生猪入场检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
四、加快“三品一标”品牌建设
积极开展“三品一标”品牌建设,2015年获得有机产品认证10个,绿色食品认证4个,无公害认证7个,涉及产品有黄果柑、核桃、枇杷、蔬菜、肉、蛋类等主要农产品,2013年9个企业、合作社获得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称号,面积3031亩。今年启动全国绿色原料基地创建工作,申报面积19万亩,产品为我县主打产品黄果柑、枇杷、核桃。目前,已配合省绿办完成申报材料编写和环境检查前期工作。品牌建设有力推动我县农产品的质量不断提高,提升了农产品的经济效益。
五、强化宣传培训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1月份我局安排25个专业技术人员到西昌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技术人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在标准化生产技术上,尤其是指导生产主体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时,更加注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提出更高的要求,对种养殖档案和用药记录,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等安全工作落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
、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1、今年1-6月份我中心按照建立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要求,认真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确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2、我中心积极争取国家级项目以及省市级项目资金,今年年初市级财政拨入我中心125万元专项款已经到位,确保全部用于检验室改造工程和大型进口仪器设备的购置。
4、目前我中心正在抓紧实施仪器采购及检测检验室的改造工作,各项工作正在稳定而有序的开展。截至6月8日,我中心检验室主体改造工程及水电改造项目已经完工,设备到位可立即投入使用。
5、大型进口仪器设备(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招标采购工作已经完成,计划6月中旬仪器到位。常规仪器采购工作进入最后环节(预计6月20日到位),检验台及通风设备项目采购工作按原计划进行。
6、开展深入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提高我中心职工思想政治素质。
7、安排两名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去外地学习培训:一名在江苏省农科院学习,另外一名在合肥国家农产品标准检测中心学习。
二、2009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计划组织中心部分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学习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做的比较好的省市的先进经验和方法。
现结合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实际,按照《市农委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的通知》渝农发[2011]166号)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方案的通知》府办〔2011〕94号)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区2011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方案的通知》食安委〔2011〕1号)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区执法检查面达到100%隐患整改率达到100%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实现“三个100%目标任务,通过综合整治的开展。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整治重点及责任分解
一)蔬菜专项整治
谭祈彬;多经站,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特色产业科。王远全。
着力强化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的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负责在全区所有蔬菜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基地实施安全间隔期、采前自检、产地准出和生产档案等制度和规范。工作任务:严密监控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禁用农药和克百威等高毒限用农药在生产过程的使用情况;负责蔬菜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管理。
二)农药专项整治
邵文;粮油生产科,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法规科。谭祈彬;区农业执法大队,何光成。
坚决取缔农药产销“黑窝点”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和实名购药制度。由法规科和区执法大队完成。1.工作任务:摸底排查全区所有的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高毒农药行为。
2.工作任务:按照《关于开展农药市场监督抽检的通知》渝农办发〔2011〕79号)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检。由粮油生产科和区农业执法大队完成。
三、实施步骤
明确责任,二)摸底排查阶段。5月中旬。按照《市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分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责任并开展摸底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委〔2011〕87号)工作安排。抓好摸底排查工作。
全面系统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活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四)验收总结阶段。8月9日至8月30日。提高监管水平,巩固综合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后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提高,社会群众满意。
四、工作要求
区农委将完善整治领导小组,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统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及重大活动安排,办公室设在区农委农产品质量与市场信息科,负责活动的具体协调工作。委各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负责本领域整治的具体实施工作。各镇乡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责,结合全区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目标任务。要抽调专人,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工作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落实,要亲自抓好抓实,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区农委组织检查组,将对各地开展工作进行督查,对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镇乡、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进行督办,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取得实效。
每周二中午12点前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每周要情》形式报送我委农产品质量与市场信息科和区农业执法大队。一是建立整治要情周报制度。从5月份开始。
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总结,二是建立整治总结月报制度。从6月份开始。同时报送整治情况统计表
要随时报送。三是涉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
主要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供销社是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成员单位之一,承担着化肥、农药安全经营和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重任,为此,供销社系统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直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各县(市、区)社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职,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建康。xxxx年全系统没有发生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增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
(一)进一步落实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硫、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的销毁工作。经过几年的宣传、查处,这五种高毒农药已彻底退出供销社系统农资经营领域;
(二)进一步推动农资农家店和“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加强农资科技裁体服务。今年新建农资农家店36个,完成计划36个的100%,全市达460个,完善“四有”庄稼医院11个,完成计划10个的110%,全市达78个,据不完全统计,新增投入15万元。
(三)继续抓好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共培训经营人员123人,所有的“庄稼医院”都已配备了农业科普图。并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指导农户科学用肥用药,为广大农民提供生产无公害绿色食品科技信息,引导农民食品安全生产。不完全统计:xxxx年全供销系统“农资农家店”和“庄稼医院”为农民提供农村食品安全信息3600多条次,印发各种食品安全宣传材料18000余份,接受农民咨询5600多人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组织网络建设
1.市镇(街道)两级均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做到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2.做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扩面、提质工作。镇(街道)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延伸,放心店向学校、社区和较大自然村扩展;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100%。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镇(街道)设有食品安全监督站,行政村、社区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整合农村公共安全员队伍,健全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
(二)综合基础工作
1.信息信用体系建设。开设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实现部门之间信息的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2.应急体系建设。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避免Ⅲ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急体系延伸到重点镇(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3.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整合和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做到统一检测计划、统一信息。
4.宣传教育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五进”活动。重视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覆盖面达100%,利用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板报等阵地,开设专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三)种植养殖环节
1.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每个镇(街道)都要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2.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活动。制定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并抽检合格。无公害农产品和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我市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3.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追溯制度。
4.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组织适宜农产品产地区域划定,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5.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明确示范核心区与示范龙头企业,建立以产地准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产地标识准出制度。
(四)生产加工环节
1.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加大无证生产加工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年抽查、普测批次数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
2.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关停取缔率100%,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临时准产制度。
3.食品抽检合格率85%以上。
4.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
5.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五)流通监管环节
1.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
2.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
3.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设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
4.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配备快速检测车,200个摊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室,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规范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的记录、结果汇总及信息公布。
6.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市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镇(街道)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8%。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六)消费监管环节
1.严格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达100%。
2.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大型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等试点,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3.加强源头管理。学校食堂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达100%。
4.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工作,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
三、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2月至3月)。
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4月至12月)。
各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对食品安全开展全程监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1月至2月)。
各镇(街道)和农经、卫生、服务业发展、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做好创建工作总结,并于2009年1月上旬将总结材料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要做好示范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情况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一)加强领导。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是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调。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在创建工作期间,农经、卫生、服务业发展、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市食安办要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镇(街道)创建示范镇(街道)的工作指导。要注意研究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产量完成情况(2分):完成市下达的年度粮食目标指导性计划数得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二)种植技术8分,其中农推、土肥、植保、种子工作各2分,根据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评分。
二、农业产业化29分
(一)六大产业16分
1、畜牧业
(1)畜产品产量(15%)。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2)畜牧业产值增速(10%)。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3)品种改良(10%)。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母牛输配、推广杂交猪、杂交羊、良种禽及良种蜂完成情况,各项每差一个百分点扣除该项分值的10%。
况,各项与目标任务每差一个百分点扣除该项分值的10%。
(5)规模场及小区建设(10%)。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未完成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任务的酌情扣分。
(7)动物卫生监督与疫病防控(25%)。其中:①动物卫生监督15%,动物检疫开展面100%、动物执法办案不少于5个、能繁母猪保险开展面100%三项各占5%,完不成任务按比例扣分;②动物疫病防控10%,国家规定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两项各占5%,完不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2、商品蔬菜、辣椒
(1)完成计划面积(40%)。完不成计划面积的,按比例扣分。
(2)集中连片标准化示范点建设(30%)。其中:①规范化程度占15%,据各地相互比较评分;②50亩以上集中连片情况占15%,据连片种植面积占蔬菜任务面积的比例评分。
(3)统计数据反馈及其它业务活动(30%)。据工作材料报送及其他业务开展情况评分。
3、茶叶
(1)新建茶园(30%)。新垦茶园完成计划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2)茶园管理(50%)。茶园规划科学合理,茶苗移栽规范、整齐,无缺株断行;有新垦茶园验收总结报告(自查报告)、花名册、图斑等档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3)信息报送及其他业务工作(20%)。按要求及时报送新垦茶园种植计划、种植进度等方面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4、红梁
(1)基地建设情况(80%)。其中:①面积、产量各占30%,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②示范办点情况(20%):示范点面积要求集中连片100亩以上,产量指标220公斤/亩以上(其中仁怀、习水要求达到250公斤/亩)以上。
(2)资料报送(20%)。按时报送项目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迟报、不报、资料质量差的酌情扣分。
5、中药材
(1)组织、经费保障(20%)。成立专门机构负责产业发展工作,对接省、市两级部门,并拨付匹配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2)基地建设(80%)。是否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完成基地建设目标任务,未完成任务的酌情扣分。
(二)农业产业化13分
1、龙头企业5分,其中:(1)市级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2分、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分,完成市下达计划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2)农产品参展及日常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分。
2、农业标准化1分,完成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产品认证、地理标志认证任务得满分,完不成酌情扣分。
3、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分,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相应比例扣分。
4、农产品加工业5分,
(1)组织管理0.5分
有分管领导、职责股室(站)和相对固定人员,缺项酌情扣分。
(2)加工业产值2.5分
加工业产值完成情况2分:其中完成产值获1.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分解产值目标任务到乡镇0.5分,未分解下达扣0.5分。
(3)月报、年报表1.25分
上报及时、完成质量较好,有审核人或分管领导签字的获1.25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4)项目库建设0.75分
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库建设及项目入库更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新。
三、农业行政管理10分
(一)法规方面:农业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持率达98%以上。“六五”普法和法律宣传工作扎实深入开展。(1分)
(二)执法方面:领导重视,有经费保障,执法人员到位,有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办案设备,案件质量高。(3分)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农产品生产基地档案健全。干部挂帮农产品生产基地并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扎实。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兽药、饲料、农药及农产品抽检任务。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票否决制。(3分)
(四)中央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3分。其中种植、畜牧、农机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各1分。
四、农业生产安全管理(农机与渔业安全,经核实无渔船的县不考核渔船安全)5分,
(一)共性分值(2分)
1、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得0.5分:(1)与乡镇签订少1个扣0.1分;(2)农机手、渔业船主等责任单位签订达100%,差1个百分点扣0.1分。
2、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运转良好,指挥得力的得0.5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3、召开专题工作会议0.5分;每年不少于4次,缺1次扣0.125分;
4、建立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二)农机安全分值(1.5分)
1、农业机械年度检验0.5分:(1)有工作安排0.15分,有总结0.15分,否则不得分;(2)参检率达90%以上0.2分,每差5个百分点扣0.1分;
2、开展农机安全检查0.5分:(1)全年不少于4次,缺1次扣0.125分;(2)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工作记录、工作总结任缺1项扣0.1分;未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扣0.1分。
3、建立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救援预案的得0.25分,未建的不得分。
4、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0.25分:(1)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工作记录、工作总结任缺1项扣0.05分;(2)未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扣0.05分/次。
(三)渔业船舶安全分值(1.5分)
1、建立渔船管理台帐,及时查处渔业违法违规案件并录入“渔政指挥系统”0.7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2、成立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计0.3分,未成立的不得分。
3、制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应急预案计0.5分,未制定不得分。
五、沼气池建设及管理4分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协调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得0.5分。
(二)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1分。包括上级下达沼气池建设及服务网点建设项目,以项目计划下达要求完成时限检查验收为准。
(三)严格项目管理0.5分。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存,封闭运行,资金足额按时兑现给建池农户;强化项目实施程序管理。
(四)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0.5分。
(五)建立健全农村沼气后续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三沼”综合利用规模0.5分。
六、新农村建设3分
(一)机构健全,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1分);
(二)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县级财政按市委市政府要求预算专项新农村建设资金(1分);
(三)积极配套、整合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切实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分)。
七、农机化工作4分
(一)农机总动力1.5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二)机耕面积1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三)水稻机械化插秧面积1.5分。县级示范点应占计划面积的10%,乡镇示范点应占计划面积的15%,不足示范面积的按比例扣分。
八、招商引资10分
(一)有招商引资工作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0.5分。
(二)完成市委下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5分,根据报表随机抽查,结合市统计局资料。其中完成签约资金2分、完成到位资金目标任务3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三)建立年度招商引资项目库1分,无项目库资料不得分,资料质量差的酌情扣分。
(四)上报招商引资项目简介1分,未完成招商引资项目简介上报任务的不得分,简介质量低酌情扣分。
(五)招商引资调度报表统计上报情况2分,一次漏报、错报和延报扣0.2分。
(六)招商引资年初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0.5分,无招商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不得分。
九、机关建设及管理20分
(一)党风廉政建设10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5分;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5分。
(二)信息宣传工作10分
1、统计信息5分。农情信息统计、畜牧季度报表、农经统计工作各1.68分。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世园会期间我县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平稳、可控,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和游客饮食安全。
二、领导机构
全县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县食品药监局为主要牵头部门,县农业、质监、工商、经贸、水务、粮食、监察、教育、林业、旅游等部门组织实施。为了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县政府同意,成立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检查整顿工作。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落实农业标准化、强化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着力加强基础建设,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监管能力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以及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产品,以生产、贩运和市场流通为重点环节,以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以及滥用非食用物质和添加剂行为等突出问题为整治重点,开展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生鲜乳、兽药、动物防疫检疫和农资打假六大整治行动。
(二)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四个方面工作为重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和执行各项制度和要求,规范生产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进一步加大抽检覆盖面和抽检频次,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整顿乳制品、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三)开展食品流通环节检查整顿
(四)开展餐饮消费环节检查整顿
(五)开展牲畜屠宰环节检查整顿,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工作任务: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肉品检疫和品质检验制度,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严格执行屠宰环节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制度,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猪肉等行为;开展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确定试点行业和试点单位,总结和推广典型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积极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引导食品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查力度,明确落实“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市场、超市管理部门负主要管理责任,监管部门负管理责任”的责任。加强对水产品产地生产环节、销售环节以及河豚等高危水产品违法销售行为的专项检查整顿。
(七)开展粮油市场安全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健全并落实粮油商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粮油市场专项检查整顿,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不断净化和规范粮油市场,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牵头协调全县馒头市场的检查整顿工作。
(八)开展朱雀、太平森林公园景区内食品安全检查
工作任务:强化对景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景区内食品加工单位的食品安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指导力度。加强对景区内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在景区内大力开展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活动。
(九)开展农家乐食品安全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加大对全县农家乐接待户的检查力度,主要检查农家乐接待户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情况,餐具的清洗消毒情况,消除各种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食品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树立起农家乐接待户良好的环境和个人卫生意识。
(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强化对学校、幼托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学校、幼托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幼托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大对学校、幼托机构食品安全的检查、监督、指导力度,认真履行“蛋奶工程”领导小组牵头部门职责。加强对学校、幼托机构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十一)全力做好世园会期间我县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工作任务:按照世园会期间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世园会举办期间全县食品安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监管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快速处置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二)集中整顿阶段。
1.全面摸排,完善内部管理阶段。
各部门对各自监管的食品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完善本部门食品企业本底资料,与监管的食品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帮助食品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层层分解责任,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2.集中整顿,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阶段。
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活动,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不留死角,使本部门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其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对问题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努力消除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3.提升水平,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各部门在前期检查整顿的基础上,继续强化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监管,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开拓创新,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总结提升阶段。
各部门根据整顿目标和任务,开展总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上报县政府。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责任。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行动要加快、整顿要到位、措施要扎实、成效要牢固”的要求,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人员。
(二)依法行政,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三)及时沟通,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工作总结。
(四)加强督导,确保检查整顿工作稳步推进。
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本部门监管食品行业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县政府将根据检查整顿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对各部门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的督查检查,确保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由市贸发局牵头,市供销社、粮食局、海洋与渔业局配合,组织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在“十一五”期间,发展一批农村现代农产品和食品流通骨干企业,初步形成以各县(市)城区中心市场和骨干企业为核心、乡镇市场和重点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布局合理、规范有序,便利安全的农村现代食品流通网络。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健全农村农产品流通体系
1.加快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和改造升级。由贸发部门负责,供销、海洋与渔业、粮食部门配合。在农产品主产区县(市)有重点地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粮油、果蔬、水产品、肉类等专业批发市场;加快批发市场的信息系统、物流装备、农产品冷链系统以及食品安全检疫检测设施建设,逐步建成区域性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中心、加工配送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开展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产品交易市场改善经营环境,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完善经营设施。今后五年内全市要培育4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6个,培育5个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新建和改造升级水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贸市场7个,其中省级重点扶持2个,市级重点扶持5个。
2.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供销部门负责,鼓励发展为农民提供包括信用、供销、技术推广等在内的服务的行业协会和购销服务合作社,鼓励发展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服务。今后五年内全市要新发展农村行业协会20个,专业合作社23个。
3.建设农产品信息网络。由贸发部门牵头,供销社配合,在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建立信息站点,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供求、交易及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制度,完善农产品国内外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网上展销等服务功能,提高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水平,进一步整合流通信息资源,推进网络互补,信息联通。依托现有的信息服务网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信息服务中心平台,规范公共商务信息服务推广站,设立基层服务网络,三年内建设万村千乡龙头企业信息服务站50个,供销社系统基层信息服务站90个,村级商务信息服务点169个(其中供销社系统建立村级信息服务点120个,通过网上商品供求信息促进商品成交额达1亿元以上),农产品集散地商务信息网站1个,涉农网站1个,培育500个农户骨干,培养50名大学生村级信息员,开展商务信息服务站建设。五年内实现每个县(市、区)、乡(镇)、行政村都有一个农产品信息站(点),形成“三级延伸、双向辐射”的信息网络。
4.发展一批有经济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大型生鲜超市连锁企业。由贸发部门负责,加快建立和发展生鲜农产品加工、包装、存贮、运输为一体的统一配送系统和冷链系统。鼓励连锁超市集团建立自有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与生产基地产销对接、定单、定牌生产。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的试点工作,重点依托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逐步
(二)建设和完善农村食品经营网络
2.加强县乡加工食品批发网络建设。由贸发部门牵头,工商、质监、卫生、粮食、供销部门配合。在城区发展辐射农村、规范经营的加工食品批发市场或批发一条街,发展向农村小店统一配送食品的骨干批发企业和配送中心。在重点乡镇培育一批讲求信誉、规范经营的加工食品批发户。今后五年内全市要实现县县有较规范的加工食品批发市场(街),乡乡有较规范的加工食品批发户。
3.加强中心集镇商业建设。由贸发部门负责,在中心集镇积极发展食品超市、便利店、自选店等新型业态,把集镇食品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形成辐射周边的农村商业中心;以现代流通方式新办超市、便利店、专卖店、购物中心253家,营业面积8万平方米。
二、建设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网联席办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网,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食品中毒事件及时进行处置,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主要措施:
(一)由市联席办牵头协调农业、卫生、质监、工商、粮食部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和信息通报网络,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性调查分析工作,及时研究分析农村食品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三)由贸发、农业、工商部门负责,加强牲畜屠宰行业的监管,依法取缔非法屠宰,推行定点屠宰场、市场两个“准入准(退)出”制度,巩固和发展猪肉产销监控工作,提高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率。加强牲畜屠宰检疫、“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工作,严格查处定点屠宰场为私宰肉盖章出证的行为。强化肉品“两证”、“两章”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推行无公害和品牌肉上市,加强对集贸市场、生鲜超市肉品销售的监管,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制度和经营者准入退出制度,建立健全肉品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和不合格肉品退出销毁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非法屠宰场和屠宰窝点,彻底摧毁其经营网络。对涉黑势力和团伙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严厉打击,追究其刑事责任,震慑违法者。
(七)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有毒有害食品以及非法经营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农村食品安全行政监管经费的保障和资金落实工作。
三、建设农村食品群众监督网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群众监督网。主要措施:
(一)建立多方合力机制,实行食品安全巡察员制度。
1.组建相对固定的分别由人大、政协、社会团体、企业主、群众代表、新闻媒介、专业人士等人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巡察员队伍,建立完善市局、县(市、区)局、工商所三级监督联动、方便群众参与的监督平台。
2.建立工商部门、名优食品企业、农村经销商、农村消费者四方互动机制。采取定期邀请食品生产商(供应商)、经营者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召开约谈会,协助食品生产商举办产品推介会等形式为经营者掌握农村信息和了解农民消费需求、村民了解食品市场信息提供互动平台,进一步增进购销双方和监管与被监管双方的信任,形成名优食品产销信息互通的良性机制。
3.建立工商、名优食品企业联手打假机制。与名优企业建立经常性的联手打假机制,实行食品名优企业联络员制度,采取专人联系、定期沟通的办法,利用名优企业掌握市场信息准、识假专业能力强的优势,定期深入广大农村开展联合打假,维护名优食品企业的合法权益。
4.建立红盾维权监控网。深入开展红盾维权进乡村活动,依托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等组织在全市建立“红盾维权站”、聘请红盾维权联络员,把维权投诉网点延伸到边远山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让群众投诉有门,投诉方便,处理及时,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的监控能力。
(一)准备部署阶段(年5-6月)
市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根据省政府印发《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方案》制定5年全市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实施方案,并由市政府印发各地执行。根据省里试点工作的要求,我市确定晋江市、安溪县为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试点。
(二)试点阶段(年7月-年12月)
晋江市、安溪县制定试点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市级有关部门加强试点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组织观摩学习,完成试点工作总结。
(三)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1月-年9月)
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组织全市全面实施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市、县(市、区)联席办每年年初组织联席会议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下达当年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含年度目标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年度“三网”建设工作督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