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基本民生,促进质量兴农和绿色发展,德阳市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将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保障农业产品供给、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的重要抓手,坚决扛起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在贯彻落实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中的政治责任。
管好源头,狠抓农资产品薄弱环节。一是对县域内5家化肥生产获证企业从生产资质、生产设备、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标签标识、注册商标、计量器具、价格管理等全方位逐项“体检”,从源头上规范生产经营,严防严控化肥产品质量;二是召开农资产品行政约谈会,组织企业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标签标识的内容和要求等法律规定,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意识,增强辨别化肥真假能力,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多措并举,强化农资产品市场监管。一是召开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会议,根据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对县域内401家农资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39人次,检查农资产品经营户424家次,对化肥、农膜、农机等重点产品开展监督检查50余种,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发现问题32家,整改32家;三是开展农资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今年以来开展化肥抽检5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已将不合格线索移交至综合执法大队。
积极探索,提升执法监管能力水平。针对化肥产品鱼龙混杂,标签标识不规范、执行标准繁多,行政执法检查中难以迅速识别化肥品种并准确确定产品合法性的问题,中江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积极探索研究解决途径,通过深入学习专业知识、查询整理产品标准、实地调研化肥市场、请教各类专家学者,按照国家对肥料生产、标识内容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编制《化肥现场检查手册》,破解化肥市场执法监管“查什么”“怎么查”的难题,指导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化肥市场执法检查,有效提升化肥市场行政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
树立典型,严打农资产品违法犯罪。对通济陈某平等6人销售以不合格化肥冒充合格化肥的行为中江县市监管局作出立案调查决定。此案件涉及广、金额大、影响深,其中20批次化肥被判定为不合格,6家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化肥共计347.99吨,涉案金额共计59.16万元,罚没款金额共计147.90万元。该局对此案件的严厉打击,打响了2023年保护春耕化肥市场秩序的“第一枪”。以“创新方式、联合执法、以案释法、重视宣传”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树立违法犯罪典型,从严查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下一步,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春雷行动2023”将进一步压紧压实农资产品市场监管责任,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助力农业高效发展。(陈梦蝶易显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