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为开展好2022年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编制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履行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取得明显成效,确保全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
2022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按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在做好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巩固制度成果,完善常态化排查机制,进一步规范综合排查、专项排查、企业自查三个层面隐患排查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三个清单”,将安全监管分层级、分领域落实,完善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档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治理措施,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三、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举措。
1.全面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在农机、农村沼气和秸秆能源化工程、农药领域、畜牧兽医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隐患,形成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对隐患整改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
2.持续开展“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维修网点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全面排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行驶、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验、安全防护设施不全,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排查变型拖拉机无牌无证、套牌套证、逾期未检、超速超载、达到报废年限未报废等违法行为。认真开展对90艘渔船和农民自用船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拖网、刺网”等高危渔船、渔船临时停靠点水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
3.积极做好阶段性涉农安全工作。一是按照《亳州市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聚焦农村地区“四无”自建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自建房屋(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自建房屋(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屋、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自建房屋等,全面做好农村地区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二是加大对养殖企业、蔬菜种植大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涉农建设项目(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将安全生产贯穿于始终,切实加强对重点时节、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牙状态,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四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户用沼气等小型沼气设施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执行、配套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等。同时,对秸秆能源化工程重点检查秸秆企业在收储和加工过程中是否存在的风险隐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