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构成专利权侵权

(三)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

《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下述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行为,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这是对专利权的一项重要限制,被称之为“专利权穷竭原则”。

2.先用权人的利用。

3.善意地使用或者销售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出售的专利产品。

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二条第2款规定,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销售的专利产品的,不视为侵权。因为任何第撒播人没有义务在使用或者销售一件专利产品之前,弄清楚该专利产品是由什么方式进入流通领域的。对专利权人权利的这一限制,主要是为了方便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

4.外国运输工具运行中使用专利产品。

5.非商业目的的使用。

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专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权,因为该行为不属于商业行为。非商业目的的利用专利,无非为了发展子科学技术,教育培养人才,有利于鼓励科学研究和实验外,还包括因教育目的的利用和为个人或者家庭目的的利用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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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10月山东自考《知识产权法》试题练习:选择题23.下列选项中,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地理标志的有 A.吉林大米 B.景德镇瓷器 C.金华火腿 D.库尔勒香梨 E.章丘大葱 24.某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一种环保节能材料的产品发明专利,后获得授权,下列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的有 A.甲公司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晶 https://www.sd-zk.com.cn/zkmnt/27714.html
2.帮助型专利权间接侵权行为的法律构成专利侵权判断一般情况下采取全面覆盖原则,例外情况下采取等同原则,仅仅制造或销售用于专利产品生产的材料、设备、零部件、中间物等(以下简称专用品)的行为,或者引诱他人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并不直接侵害专利权。司法实务中,法官虽无法援引专利法条文认定此等行为构成直接或者间接侵害专利权,但仍然可以援引侵权责任法第九http://www.iolaw.org.cn/global/en/new.aspx?id=52109
3.林烨“备而不用”是否必然构成专利侵权?这一观点对产业界具有极大的杀伤力,非常值得从专利法原理层面展开讨论。笔者认为,对于“备而不用”这一情况,必须根据个案事实进行精细化分析,“备而不用”并不必然构成专利侵权。 一、侵害专利权的行为必须是专利法明确规定的行为 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http://ipforefront.com/m_article_show.asp?id=3961&BigClass=%E4%B8%93%E6%A0%8F
4.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 未按规定缴纳专利维持费 . 专利权被撤销 完整题目与答案 多选题】根据我国《专利法》,下列打关实用新型的说法,正确的有 . 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实行实质审查 . 对液态产品可以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 . 实用新型专利的期限为10年,自授权公告之日起计算 . 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https://www.shuashuati.com/ti/5cd8827781bc462dbf3275f975f74dc8.html?fm=bd006219d693346611c49b8906e638c867
5.2023年10月自考00226《知识产权法》真题自考12.根据我国《专利法》,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具备的实用性条件是指 A.该发明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 B.该发明能够制造并且产生积极效果 C.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D.该发明具有显著的进步 13.某公司为在儿童驼乳制品上申请商标注册,设计了下列商标图样,其中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是 https://www.educity.cn/zikao/52208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