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构成侵权,代工厂担责冤不冤?

伴随行业的分工越来越细,代加工也愈见普遍。但如果委托产品专利侵权,代工厂是否会共同担责呢?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就一起涉及“触摸框”的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广州诚科商贸有限公司(下称诚科公司)等5被告生产销售的“触摸框”(下称被诉侵权产品)侵犯了广州华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欣公司)享有的名为“一种触摸屏及其多路采样的方法”的发明专利权(下称涉案专利),各被告须停止侵权,并赔偿华欣公司经济损失等共计312.6万元,其中,峻凌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下称峻凌公司)与佛山市厦欣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厦欣公司)这两家代工厂分别在105万元和52万元范围内对上述赔偿金额承担连带责任,撤销了一审法院此前作出的各被告不构成专利侵权的一审判决。

在业内人士看来,该案二审判决在充分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打击专利侵权行为的同时,引导正常参与产业分工的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活动,避免遭受侵权指控和承担侵权责任的风险,彰显了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和精细化审判的司法理念。

起诉代工产品侵权

一切要从涉案专利说起。

2018年,华欣公司发现诚科公司等3家公司推出的被诉侵权产品涉嫌落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经公证取证后,华欣公司将上述3家公司及峻凌公司、厦欣公司共同起诉至一审法院,并索赔1000万元。

上述5家被告均否认侵权,并认为,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不构成相同或等同,华欣公司发起诉讼的目的意在打击竞争对手等。

对于华欣公司的起诉,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华欣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

华欣公司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诉侵权产品具有涉案专利“触摸屏”“触摸检测区”的技术特征及其他技术特征,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经查明,诚科公司等3家公司的股东均系华欣公司的前员工,3家公司存在信息互通、分工合作,共同实施了侵犯涉案专利权的行为。结合各被告提交的财务资料等证据,最高法院酌情确定3公司共同赔偿华欣公司292.6万元经济损失和20万元合理开支。

此外,最高法院还认为,虽然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峻凌公司与厦欣公司明知或者应知其接受委托代为加工制造的被诉侵权产品系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故难以认定其与诚科公司等被告构成共同侵权,但两公司践行其注意义务的程度与其接受委托代加工的规模相比并不相称,亦存在一定过失,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高审查注意义务

未雨绸缪规避风险

那么,代工厂如何避免类似的侵权隐患呢?

对此,冉富强建议,由于代工厂规模不一,大部分代工厂不具备审查代工产品知识产权情况的能力,因此,应根据代工厂的规模或者专业能力确定其注意义务。对于规模大的代工厂施以更高的注意义务,而对于规模较小的代工厂则不宜施加过高的注意义务。

苏志甫表示,专利法立法宗旨在于从制造这一源头制止侵权,杜绝侵权产品的产生,使专利权获得充分有效的保护。因此,制造者应被赋予一定的积极注意义务,其主观不知情、很少进行专利检索不是免除其赔偿责任的合法理由。为此,代工厂在受委托之前应积极履行审查义务,例如在委托协议中加入知识产权瑕疵担保条款、要求委托方就相应加工产品提供专利权或专利许可证明文件、要求委托方出具涉案产品不涉及侵权的法律意见书或专利检索报告等。在未来涉及侵权纠纷时,法院会通过代工厂的前述积极注意行为认定其过错轻微,进而降低其连带赔偿数额。同时,代工厂通过合同约定知识产权瑕疵担保条款等方式,可以更好地实现案后对委托方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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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情况下产品质量侵权的可免责在下列几种情形之中,应予免除其法律责任:首先,不当使用,即消费者未能遵循产品的特定用途、目的以及操作方式,或者未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正确的使用和保管,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消费者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消费者明知所购产品存在缺陷却仍然选择购买并使用,那么在此种情况下,生产者或销售者亦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法律https://m.66law.cn/case/28489457.aspx
2.侵权诉讼中,被诉侵权人可以采用多种抗辩方式专利权商业秘密被诉侵权人可以主张其使用的技术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通过使用而公开的。例如,某种产品的制造工艺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在某个特定区域内被广泛使用,被诉侵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种使用情况,如当时的生产记录、销售凭证、用户反馈等,说明该技术已经进入公有领域,自己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 https://www.163.com/dy/article/JIO8JVBG05568PZ6.html
3.讲义一商标管理保护当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此类的商标侵权行为时,对确实没有给商标专用权人造成损害的,可以考虑从轻处罚。 3、免责条款问题 在定牌加工合同中,我们经常见到双方约定,“如果委托方委托生产的产品有任何法律问题,由委托方承担全部责任”,也训是所谓的“免责条款”。一些定牌加工企业认为,通过这样的约定,自己就可以https://www.360wenmi.com/f/filearbupwpe.html
4.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 导读:1、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2、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3、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https://www.64365.com/zs/1141509.aspx
5.专利侵权有免除责任的情形吗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为你推荐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免责是什么 法律分析: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1904523056239318900.html
6.《综合素质》题库考点《民法》(2017年最新版)20、多选题 张某的一种产品和一项方法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下列哪些情形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___ A: 甲厂在该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并且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产品 B: 乙厂使用不知道是未经张某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该项专利产品,但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 C:http://www.91exam.org/sydwxg/297-803/803954.html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明知有关产品系专门用于实施专利的材料、设备、零部件、中间物等,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将该产品提供给他人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该提供者的行为属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的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http://www.law-lib.com/cpd/law_detail.asp?id=709695
8.经济法复习题160. 《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期限的起算日是(申请日)。 161. 《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143. 对于违约责任,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有(不可抗力、相对方有过错、免责条款) 144. 违约金(可以代替赔偿损失、与实际履行不能并存(单纯迟延履行除外)、https://m.douban.com/note/56464919
9.采购合同范本[荐]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https://www.qunzou.com/caigouhetong/1845770.html
10.无权许可导致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研究——以“授权侵权”理论为[8]后来,法院意识到其实许可人与最终实施专利的行为人之间没有意思联络,无法构成共同侵权行为,但许可人主观上确实恶意明显,[9]于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制定《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10](简称“专利司法解释二”),其中第21条把提供“专门用于实施专利的材料等”的行为规定为帮助http://www.jzx7788.com/html/zhishiku141/125572.html
11.合作协议范本丙方对其提供的产品提供售后保证服务,任何因药品质量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诉讼和赔偿问题,由丙方全面负责处理,乙方负有连带责任,甲方可以协助处理。如遇第三方提出丙方产品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甲方对此不负责任。丙方负责处理相关一切事宜。 九、违约责任 https://www.unjs.com/fanwenwang/hetongfanben/20221227144155_61603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