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肥料登记申请书填报要求

3、系的重要信息,被录入保存于登记数据库中。请企业务必填写准确、详实,确保通讯联系畅通。(注:境外指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下同。)产品及技术要求产品通用名称:请按照农业部“肥料登记目录及通用名称规范”填写,目录未列出的请空缺。产品商品名称:请按照“产品商品名称规范”填写,没有的请空缺。执行标准:请选择"执行强制性标准"或"执行企业标准",若选择执行强制性标准,请注明标准号。产品形态:请选择“水剂”,或“粉剂”,或“颗粒”,或“其它”,若选择其它,请注明形态。产品外观:请详细描述产品的颜色或杂色、均匀度、杂质等外观。技术要求:请按产品所含成分如实填写。

5、产品检验情况自行检验项目明细:指企业对该产品所能承检的检验项目。主要测试仪器:指进行该产品检验所用的、经计量认证的主要仪器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和生产单位。委托检验项目明细:指企业委托检验机构对该产品所承检的检验项目。协议委托检验机构和有效期:指企业对该产品进行委托的、经计量认证的检验的机构及协议有效期。年度生产和销售情况生产量和销售量:按年度生产和销售情况填报,曾填报过的年份不重复填报。主要销售地区:以县为基本单元填报,若某地区覆盖了主要县可填报地区。产品质量检验和抽查情况检验和抽查机构:县级及县级以上、经计量认证和检验能力资质认可的机构。企业标准或境外产品质量承诺书符合农业部肥料登记强制

6、性标准要求的产品按照强制性标准执行。未执行农业部肥料登记强制性标准的获证产品,中国境内生产企业应制订企业标准,境外产品应由企业法人签订进口产品质量承诺书。企业标准和质量承诺书应与肥料登记证一致并提交肥料登记受理机构备案。变更内容和变更说明登记变更包括企业名称、商品名称、适宜范围、企业生产地址、法人、代理机构、执行标准或质量承诺书、标签、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企业名称、商品名称、适宜范围变更,属于登记证信息变更,应同时提交登记证原件、企业注册文件、企业标准或质量承诺书草案(若变更)、标签草案或产品试验效果报告等。企业名称变更还应提交同一企业公证文件、新企业注册文件。企业生产地址变更

10、业部登记的肥料(不含微生物肥料)目录及通用名称规范为:1.大量元素肥料类。通用名称有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缓释肥料、农业用硝酸钾、农业用硝酸俊钙、农业用硫酸钾镁、农业用氯化钾镁。2.中量元素肥料类。通用名称有中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肥料、农业用硝酸钙、农业用硫酸镁。3.微量元素肥料类。通用名称有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肥料。4.有机肥料类。通用名称有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有机水溶肥料。5.土壤调理剂。6.农林保水剂。增加或变更目录和通用名称,应经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建议和农业部审批后施行。对于新原料、新成分和(或)新工艺生产的肥料,评审委员会应同时提出质量检验和效果试验评

11、价要求。中量元素肥料是以中量元素钙、镁为主要养分的非水溶产品。微量元素肥料是以微量元素为主要养分的非水溶产品。单质微量元素肥料的通用名称暂定为“微量元素肥料”。农业用硫酸镁是以硼矿生产硼酸、硼砂过程中副产物硫酸镁为原料生产的肥料产品。产品商品名称规范:肥料登记商品名称应以登记证为准,每个登记证只能使用一个商品名称,企业不得随意增减或改动。变更商品名称时,应与续展登记和正式登记同步申请。肥料商品名称不得使用肥料登记商品名称禁用词库中的字词,不得使用数字、序列号、外文(进口产品需标注生产国文字作为商品名称的,以括弧的形式表述在中文商品名称之后),不得误导消费者。商品名称禁用词库包括:1.夸大作用效果的词汇。如高效、特效、速效、高产、快速、双效、多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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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延续温馨提示(2024年12月)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登记证有效期届满,登记证持有人需要继续生产农药或者向中国出口农药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申请延续。逾期未申请延续的,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请登记证持有人认真核对持有登记证的有效期,临近届满且符合现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NzAzMTc2NA==&mid=2650557381&idx=1&sn=e74182d183ef0824df521bf761331a49&chksm=860505e0b25c5414dd2120386f015855fce41cb63de1d0d2ae1be07e747b0fb370219da0aebb&scene=27
2.关于开展肥料登记备案工作的公告肥料登记事项实行一站式办理,肥料生产企业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法人办事”-“按部门分类”-“省农业农村厅”-“肥料登记”或“肥料登记初审”-“在线办理”,提交申请并查询登记进展情况;需要备案的肥料产品统一在https://flyw.agri.cn/publicvue/网站备案。企业生产条件或质量控制能力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http://www.zd.gov.cn/columns/787d6bc0-5688-491d-be7d-30e752707696/202412/04/d52125f0-de2b-4259-b697-6e10a574304b.html
3.肥料续展登记申请书(微生物肥料产品)(2).docx肥料续展登记申请书(微生物肥料产品)(2).docx,PAGE 1 - PAGE 流水号: 肥料续展登记申请书 (微生物肥料产品) 申请单位: (公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联系人: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编制 肥料续展登记资料目录 在肥料登记证有效期届满90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1/0510/5301114002003230.shtm
4.肥料登记申请书(精选8篇)肥料登记申请书(精选8篇) 整改报告山东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四日整改报告XX市土肥站:2014年4月13日,市土肥站考核组一行3人,对我公司掺混肥料生产条件进行考核。考核组成员严格遵守工作守则,按照《肥料登记生产企业考核表》的要求,坚持科学、公平、公正https://www.360wenmi.com/f/filelhq5plzz.html
5.肥料登记证肥料续展登记申请表;原登记证复印件;原有效期内的销售和使用情况说明。 (2)注意事项 ①临时证续展请在临时证到期前2个月提出申请,如逾期申请,请同时提交逾期原因说明。 ②临时证可以续展2次(临时证有效期累计为3年),第二次续展登记有效期满前6个月,须提交正式登记申请。 https://www.vh56.com/fldjz
6.肥料登记(2)经登记的肥料产品,在登记有效期内改变使用范围、商品名称 、企业名称的,应申请变更登记;改变成分、剂型的,应重新申请登记。 提交资料要求: (1)《肥料登记申请书》。 (2)企业证明文件。 (3)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意见表。 (4)生产企业考核表。 (5)产品安全性资料。安全性风险较高的产品,申请人还应按要求提https://www.chemhse.com/fwxm/fldj/
7.落实《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的1.原则上生产企业申请登记时仅提交一套资料。 2.登记申请书、续展登记申请书和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编号由省级肥料登记机关编制。 七、过渡期要求 1.从2009年6月1日起,新申请登记产品应严格按照新规定执行。 2.现有登记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续展登记和变更登记时一律按照新规定执行。如续展登记和变更登记时原有登记http://www.hnflxh.cn/vip_doc/16034736.html
8.肥料登记不用愁!详细指南这里有!(附登记流程及准备资料)在2018年肥料登记法规再次发生重大变动,取消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改为肥料登记(有效期5年)和续展登记,以下是新法规登记流程和资料要求: 一、肥料登记指南: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二、肥料登记所需材料 三、肥料续展登记指南 四、肥料变更登记指南 在2018年肥料登记法规再次发生重大变动,取消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改为肥料https://www.360doc.cn/article/44980144_746486869.html
9.关于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登记相关事项的通知国际行情1.新登记及续展登记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产品,按照GB/T18877-2020及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执行。 2.修改单实施前取得的肥料登记证,且尚在有效期内的按变更登记程序办理,登记证有效期不变。企业需提交资料包括变更申请书、登记证原件和产品标签样式。请各企业尽快办理变更,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肥料包装袋更换。 http://www.fert.cn/news/2023/07/20/07106699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