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特级资质的费用一般不会很统一,一方面要看企业所申请的专业类型,一方面也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而定,因为申请的难度很高,有实力的代理公司也比较少,办理特级资质大致费用区间几百万是得要的(具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而定),而且特级资质每个省份都很少,属于稀缺的资质类型,而且企业申请特级资质后地方都会有相应的补贴政策的,对于企业本身发展也是有利的,企业竞标和参与市场竞争也会提高很多无形的优势。
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申报流程大致如下:
1、前期准备:检查施工业绩是否符合要求,技术中心及信息管理平台搭建。
2、人员配备,按照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的人员及人员业绩来搭配,都要唯一社保,人员业绩要四库可查;
3、综合资料卷,编辑资料,找专家现场指导资料,以及预审资料,再做修改。直至认可后再组卷提交。
4、资料由本省住建厅核查齐全后出了报部函后报住建部。由住建部审批部门组织专家小组评审,分有施工部分和设计部分的评审;
5、核查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一般通过邮件发函形式进行核查,或者现场核查。
6、专家组意见汇总,报住建部。等公示公告。
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市[2010]21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和《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我部组织制定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11月30日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
一、资质申请及审核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以下简称新《特级标准》)实施前取得特级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原特级企业),以及符合新《特级标准》条件的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按新《特级标准》申请特级资质。
(二)原特级企业应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特级资质申请;经审核未达到新《特级标准》要求的,2012年3月13日前保留其原特级资质。
原特级企业2012年3月13日之前未提出特级资质申请的,2012年3月13日后其特级资质自动失效,我部将注销其特级资质并予以公布。
(四)自《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之日起,原特级企业因企业分立而申请资质的,应按照当时有效的资质标准对原特级企业的全部资质进行重新核定。
(五)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的许可实行实地核查制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实地核查,其中涉及铁路、交通和水利的,由其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地核查。
二、指标说明
(一)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指企业工商注册的实收资本,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2、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以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年度授信协议书为准。多家银行的年度授信额度不能累加计算,以其中的最高额度为准。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1、企业经理工作经历以企业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企业经理简历为准。
2、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技术管理经历以企业填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为准。
职务、职称及注册资格以企业提供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和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为准。
个人业绩证明以任命文件、施工或设计工程项目合同、图纸及竣工证明资料为准。
3、财务负责人指主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可为企业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或财务主管。以企业提供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为准。
4、企业具有与申报类别相对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数量不得少于该类别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对注册建造师数量的要求,且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以上。
以企业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和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为准。
5、工程设计人员
(2)企业申请特级资质及工程设计资质,需要办理注册执业人员变更的,应提供原注册企业和申请资质企业以及原省级执业注册管理部门出具已申请变更的证明材料;已取得执业资格尚未注册的人员,应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省级执业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已申请初始注册的证明材料;调入本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均需提供原聘用单位解聘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供离退休证明。
(三)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技术中心是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或省部级企业技术中心。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为符合《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规定的认定标准,并经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
以企业提供的批准文件或认定证书为准。
2、科技活动经费包括科技开发经费(一般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各类试验费、技术资料购置费、研究机构人员工资以及科技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信息化建设经费、科技培训经费和科技开发奖励经费。企业近3年科技活动经费每年不低于800万元,以企业财务报表中“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栏目或科技经费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5、科技进步奖以企业提供的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批准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
6、主持编制过国家或行业标准以企业提供的主持编制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为准。
7、信息化考评按《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信息化考评表》(见附件2)执行。企业的信息化以应用为主、功能为辅进行考评,不限定任何软件和实现形式。偏远地区、境外工程和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不纳入信息化考评范围。
特级资质证书及承包范围
(一)对工程设计人员符合本《实施办法》要求,且其他条件符合新《特级标准》的企业,经核定后颁发新版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并注明施工总承包业务范围,同时颁发相应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符合前款的企业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二)工程设计人员暂不满足本《实施办法》要求,但其他条件符合新《特级标准》要求的原特级企业,经核定后颁发新版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并注明施工总承包业务范围。
特级资质申请需要的材料清单及填报要求
(一)综合资料卷
1、目录;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含年检记录);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
5、企业近3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复印件;
6、企业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含报表附注);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近3年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年度授信协议书复印件;
10、省部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复印件;
11、国家级工法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12、专利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受让专利的,应提供受让专利转让确认书、专利证书、专利转让备案等受让文件复印件;
1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批准文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14、主持编制的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或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二)人员资料卷
2、一级注册建造师的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和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和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能够证明本人主持完成的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等任命文件,施工或设计工程项目合同、图纸及竣工证明资料;
4、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5、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人员中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未完成注册变更手续的原注册企业、申请资质企业及原省级执业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已申请变更的证明材料,或已取得执业资格尚未注册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省级执业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已申请初始注册的证明材料;
非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和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主导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调入本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的原聘用单位解聘证明;
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证明。
(三)工程业绩卷
2、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工程合同复印件;
5、涉及到单体(单项、单位)、跨度、长度、高度、结构类型等指标,应提供能反映该项技术指标的图纸;
6、涉及到单项合同额、造价等指标的,应提供工程结算单。
(四)企业信息化资料卷
企业信息化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2022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
2022年施工综合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特级资质将调整为综合资质,具体标准如下
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1.1资质标准
1.1.1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3.6亿元以上;
(2)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5000万元以上;
(3)银行授信额度近3年均在5亿元以上;
(4)具有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中的2项以上。
1.1.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2项以上对应不同考核指标的工程业绩;
(2)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以上,其中申报施工综合资质的2项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对应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均不少于20人。
1.1.3企业科技水平
(1)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近3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800万元以上。
1.1.4企业工程业绩
具有下列13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业绩:
(1)建筑工程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①高度100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②28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③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或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民用建筑工程,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钢结构住宅工程;
④单项建安合同额3亿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2)公路工程
近10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②累计修建高级路面400万平方米以上;
③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米或单跨跨度≥100米的公路特大桥6座以上;
④累计修建单座隧道长≥1000米的公路隧道2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500米的公路隧道3座以上。
(3)铁路工程
近10年承担过高速铁路的土建综合工程(不含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下同)累计正线里程100公里以上,或城际铁路、客货共线Ⅰ级铁路、重载铁路的土建综合工程累计正线里程300公里以上,并承担下列5类中的3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2座铁路长隧道或1座铁路特长隧道;
②3座铁路特大桥;
③1个编组站或1个动车段(所);
④2个单项合同额10亿元以上铁路土建综合工程;
⑤1500公里以上机械铺轨工程或2000榀箱梁架设工程。
(4)港口与航道工程
近5年承担过下列11类中的6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2000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②5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③水深大于5米的防波堤工程600米以上;
④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⑤1000吨级以上船闸或30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⑥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⑦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⑧沿海20万平方米或内河10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⑨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⑩5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5)水利水电工程
近10年承担过下列6类中的3类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其中至少有1类是①或②中的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①库容10亿立方米以上或坝高80米以上大坝1座,或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或坝高60米以上大坝2座;
②过闸流量〉3000立方米/秒的拦河闸1座,或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米的拦河闸2座;
③总装机容量300MW以上水电站1座,或总装机容量100MW以上水电站2座;
④总装机容量10MW以上灌溉、排水泵站1座,或总装机容量5MW瓦以上灌溉、排水泵站2座;
⑤衬砌后洞径〉8米、长度〉3000米的水工隧洞1个,或衬砌后洞径〉6米、长度〉2000米的水工隧洞2个;
⑥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5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120万立方米以上或岩基灌浆12万米以上或防渗墙成墙8万平方米以上。
(6)电力工程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0万千瓦以上;
②单机容量60万千瓦机组,或2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③单机容量90万千瓦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④33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⑤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
(7)矿山工程
近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以上或某1类的3个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800万吨/年以上黑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
②400万吨/年以上有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
③200万吨/年以上煤炭矿井工程或400万吨/年以上选煤厂工程;
④200万吨/年以上化工矿山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铀矿工程;
⑤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矿山工程。
(8)冶金工程
近10年承担过下列11类中的4类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①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容量120吨以上转炉,90吨以上电炉);
②年产80万吨以上轧钢工程;
③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1200立方米以上高炉)或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④年产9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焦炉);
⑤小时制氧100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⑥年产30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⑦年产20万吨以上铜、铝或10万吨以上铅、锌、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⑧年产5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50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⑨日产2000吨以上窑外分解水泥工程;
⑩日产2000吨以上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日熔量4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
(9)石油化工工程
近5年承担过下列14类中的3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3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②5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气体处理工程;
③3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80亿立方米/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④单罐10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30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单罐2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8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单罐50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5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单罐4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20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单罐3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2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单罐5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
⑦30万吨/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⑧24万吨/年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⑨32万吨/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⑩50万吨/年以上纯碱工程、10万吨/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4万吨/年以上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项目投资额6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染料、中间体、农药、助剂、试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30万套/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0亿标立方米/年以上煤气化、20亿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气、60万吨/年以上煤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上煤制油、20万吨/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0)市政公用工程
近10年承担过下列6类中的4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累计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干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环路,不含城际间公路)长度2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
②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供、排、中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2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高压燃气管道2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25公里以上;
③累计修建内径5米以上地铁隧道工程4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地下交通工程2万平米以上,或修建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地铁车站工程2项以上;
④累计修建城市桥梁工程的桥梁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4座以上;
⑤修建日处理3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2座以上,或日供水50万吨以上的供水厂工程1座以上;
⑥修建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以上。
(11)通信工程
近5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5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年完成1500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或5000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缆线路或1500管程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单个项目500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工程;
②年完成2个以上省际业务支撑系统、网管支撑系统、管理支撑系统,或10个以上的省级业务支撑系统、网管支撑系统、管理支撑系统,或年完成30个以上的市级业务支撑系统、网管支撑系统、管理支撑系统;(包含资源池、智能网、网管、时钟、计费等)
③年完成2000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④年完成500端10G以上或200端100G以上的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⑤年完成2个以上省际数据通信工程;或15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工程,或8个以上机架规模在1000个以上的数据中心(IDC)系统工程,或15个以上IP网核心层、汇聚层工程,或50个以上IP网接入层工程;
⑥年完成8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IDC机房)投资额800万以上的电源工程或1000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⑦年完成宽带接入入户工程3万户。
(12)机电工程
近5年承担过2个以上单项合同额2亿元以上机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3)民航工程
近10年承担过2个以上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民航工程的施工,或3个以7上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民航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承包工程范围
取得施工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
(特级资质建筑企业照片)
附件2: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信息化考评表
一、考评原则
2、强调效果。企业应重视信息化建设规划以及标准体系建设,重点考察企业信息化应用成效、系统功能和工作效率、管理水平等方面。
3、遵守诚信。企业必须按照考评要求,如实提供企业信息化资料。
二、考评范围
档案管理只对近两年(以申报日期往前推算)的竣工项目进行考评,项目管理只对在建项目进行考评。对于偏远地区、境外工程、3000万以下的工程,可不纳入信息化考评范围。
考评内容
四、得分计算
1.信息化考评指标的第1至6项为保证性指标项,满分为100分。
2.信息化考评指标的第7项为加分项,企业满足指标要求给予加分,满分为5分。
3.项目管理为信息化考评的核心指标。
4.合格判定:信息化考评指标的最终得分大于等于60分,且第2项“项目管理”指标项的得分必须大于等于30分。
关于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市施函[2017]3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我司对2007年颁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施工监管处。
联系地址: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传真:010-58934163
附件: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7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企业资信能力
(一)企业净资产6亿元以上。
(二)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均在50亿元以上。
(三)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10亿元以上。
(四)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近三年未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申报公路工程特级资质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当期信用评价等级为优良(AA级或A级);申报港口与航道工程特级资质的企业,近三年未被行业主管部门评为过最低信用等级;申报铁路工程特级资质的企业,近三年在国家级信用平台没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二、企业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5年以上从事本类别工程技术管理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2项符合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代表工程。
三、科技进步水平
(一)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二)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均达到营业收入的0.8%以上。
四、企业工程业绩
(一)建筑工程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20米以上的建筑物;
2、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3、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承建的单项合同额5亿元以上的建筑工程;
4、高度60米以上的预制装配式建筑工程。
(二)公路工程
近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4类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300公里以上;
2、累计修建高级路面1000万平方米以上;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米或单跨跨度≥100米的公路特大桥18座以上;
4、累计修建单座隧道长≥1000米的公路隧道6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500米的公路隧道9座以上;
5、单项合同额6亿元以上的公路工程9个以上。
(三)铁路工程
近10年承担Ⅰ级铁路综合工程500公里以上,并承担下列4类中的2类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长度3000米以上隧道2座;
2、长度1000米以上特大桥2座;
3、编组站2个;
4、单项合同额10亿元以上铁路工程2个。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
近10年承担过下列11类中不少于6类的10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10万吨或内河5000吨级以上码头;
2、5万吨级以上船坞;
3、水深>5米的防波堤1000米以上;
4、沿海10万吨或内河3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1000吨级以上船闸或300吨级以上升船机;
6、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10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20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2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5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11、单项合同额沿海5亿元以上或内河1亿元以上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本项最多可计算1类1项)。
(五)水利水电工程
近10年承担过下列6类中的3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1-2类中至少1类,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10亿立方米水库或坝高≥80米大坝1座,或库容1亿立方米或坝高≥70米大坝2座;
2、过闸流量≥5000立方米/秒的水闸1座,或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秒的水闸3座;
3、总装机容量≥300MW水电站1座,或总装机容量≥100MW水电站3座;
4、总装机容量≥10MW(或流量≥50立方米/秒)灌溉、排水泵站2座;
5、洞径≥8米且长度≥3000米的水工隧洞1个,或洞径≥6米且长度≥3000米的水工隧洞2个;
6、深度≥50米且单项面积≥2万平方米的混凝土防渗墙1项,或深度≥50米且单项面积≥1万平方米的混凝土防渗墙2项;或安装超大型闸门1项,或安装大型闸门3项。
(六)电力工程
近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60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100万千瓦机组或2台单机容量60万千瓦机组;
3、单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4、33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500公里,且承担过±800千伏或100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
5、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且承担过±800千伏及以上换流站或100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工程。
(七)矿山工程
近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4类或1-5类中某一类的6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00万吨/年以上铁矿采、选工程;
2、100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60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的采矿和选矿工程;
3、煤矿立井300万吨/年以上且深度800米以上、净直径7.5米以上或煤矿斜井500万吨/年以上且长度1500米以上或500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60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30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20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70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八)冶金工程
近10年承担过下列第1类和其余11类中的4类工程的主体工程承包业务,且必须承担过下列钢铁(第2至第5)、有色(第7至第8)、建材(第10至第12)中各1类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20亿元以上的冶金工程项目总承包或境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
2、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容量120吨以上转炉,90吨以上电炉);
3、年产80万吨以上轧钢工程;
4、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1200立方米以上高炉)或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5、年产9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焦炉);
6、小时制氧100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7、年产30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8、年产20万吨以上铜、铝或10万吨以上铅、锌、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9、年产5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50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10、日产2000吨以上窑外分解水泥工程;
11、日产2000吨以上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2、日熔量4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
(九)石油化工工程
近10年承担过5项以上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应包括下列5类中的1类以上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3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或者50万立方米/日以上气体处理工程;
2、10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或500万吨/年以上成品油或80亿立方米/年以上天然气等油气管道输送工程,且管道长度100km以上;
3、800万吨/年以上的炼油工程常减压生产装置或与该工程配套的加氢生产装置;
4、80万吨/年以上乙烯或50万吨/年以上合成氨或100万吨/年以上煤制甲醇工程,或者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5、单项合同额20亿元以上的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或者单项合同额2.5亿元以上的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
(十)市政公用工程
近10年承担过下列8类中的4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至少有第1类和第7类工程,工程质量合格。第7类工程业绩,不得同时用于其他6类指标考核。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干道、城市快速路,不含城际间公路)长度6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干道、城市快速路,不含城际间公路)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供、排、中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4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高压燃气管道4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40公里以上;
3、累计修建内径5米以上地铁隧道工程3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地下交通工程20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地铁车站工程3项以上;
4、累计修建城市桥梁工程的桥梁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大型城市桥梁10座以上;
5、修建日处理3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3座以上,或日供水50万吨以上的供水厂工程3座以上;
6、修建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固体废料和污泥处理工程4项以上;
7、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含城市道路与桥梁、给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绿化等工程中的任意3项以上的工程)、综合管廊工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和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总承包项目5项以上,或合同额为2000万美元以上的国(境)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2项以上;
8、独立承担过市政行业大型建设工程设计项目2项以上,并已建成投产。
承包范围
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新版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对2007年颁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日前发布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6月30日前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施工总承包企业申请特级资质应具备的条件。在企业资信能力方面,要求企业净资产6亿元以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3年营业收入均在50亿元以上、银行授信额度均在10亿元以上、未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对企业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15年以上从事本类别工程技术管理经历、工程序列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2项符合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代表工程。在科技进步水平方面,企业须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近3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均达到营业收入的0.8%以上。
同时,对企业工程业绩也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其中,在建筑工程方面,要求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任意3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且工程质量合格:高度120米以上的建筑物,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承建的单项合同额5亿元以上的建筑工程,高度60米以上的预制装配式建筑工程。
根据征求意见稿,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摘自《中国建设报》
关于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以下简称《特级标准》)等规定,我部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对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过渡期问题
鉴于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与建筑施工企业现状,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决定将《特级标准》的过渡期延长至2012年3月13日,并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取得特级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原特级企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相应延长至2012年3月13日。原特级企业应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资质延续或其他资质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原特级资质证书在过渡期届满后自动失效。
二、关于设计人员问题
考虑到我国目前建筑市场中施工企业和设计企业(院、所)的实际情况以及行业发展要求,对特级资质要求配备的设计人员做以下调整,并分为两类特级企业资质证书:
(二)暂不具备设计能力但其他条件符合《特级标准》的原特级资质企业,经核定后颁发新版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并在证书上注明施工总承包业务范围。
三、关于工法问题
四、其他
《特级标准》中的信息化以及其他指标的具体考核要求,我部将根据《规定》和《实施意见》另行制定。
扩展阅读:住建部2007年特级资质办理标准如下
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规范对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的资质管理,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含量高,融资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促进建筑业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发展,我们组织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四、代表工程业绩(见附件1)
(一)房屋建筑工程(附1-1)
(二)公路工程(附1-2)
(三)铁路工程(附1-3)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附1-4)
(五)水利水电工程(附1-5)
(六)电力工程(附1-6)
(七)矿山工程(附1-7)
(八)冶炼工程(附1-8)
(九)石油化工工程(附1-9)
(十)市政公用工程(附1-10)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4、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附件1-1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代表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附件1-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代表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2、累计修建高级路面400万平方米以上;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米或单跨跨度≥100米的公路特大桥6座以上;
4、单项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公路工程3个以上。
附件1-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代表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一级铁路干线综合工程300公里以上或铁路客运专线综合工程100公里以上,并承担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长度500米以上特大桥3座,或长度1000米以上特大桥1座;
3、编组站1个;
4、单项合同额5亿元以上铁路工程2个。
附件1-4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代表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11项中的6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3万吨或内河5000吨级以上码头;
3、水深〉5米的防波堤600米以上;
4、沿海5万吨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7、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15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3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11、单项合同额沿海2亿元以上或内河8000万元以上的港口与航道工程。
附件1-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代表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至少有1项是1、2中的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10亿立方米以上或坝高80米以上大坝1座,或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或坝高60米以上大坝2座;
2、过闸流量〉3000立方米/秒的拦河闸1座,或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米的拦河闸2座;
3、总装机容量300MW以上水电站1座,或总装机容量100MW以上水电站2座;
4、总装机容量10MW以上灌溉、排水泵站1座,或总装机容量5MW瓦以上灌溉、排水泵站2座;
5、洞径〉8米、长度〉3000米的水工隧洞1个,或洞径〉6米、长度〉2000米的水工隧洞2个;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5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120万立方米以上或岩基灌浆12万米以上或防渗墙成墙8万平方米以上。
附件1-6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代表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60万千瓦机组,或2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90万千瓦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4、33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5、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
附件1-7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代表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3项以上或1-5项中某一项的3倍以上规模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100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60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120万吨/年以上煤矿或300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5、20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70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6、10000米以上巷道工程及100万吨以上尾矿库工程;
7、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矿山主体工程。
附件1-8
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代表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11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容量120吨以上转炉,90吨以上电炉);
2、年产80万吨以上轧钢工程;
3、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1200立方米以上高炉)或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4、年产9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焦炉);
5、小时制氧100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年产30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7、年产20万吨以上铜、铝或10万吨以上铅、锌、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年产5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50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9、日产2000吨以上窑外分解水泥工程;
10、日产2000吨以上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日熔量4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
附件1-9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代表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大型石油化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附件1-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代表工程业绩
近十年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4项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干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环路,不含城际间公路)长度3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供、排、中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3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高压燃气管道3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30公里以上;
3、累计修建内径5米以上地铁隧道工程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地下交通工程3万平米以上,或修建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地铁车站工程3项以上;
4、累计修建城市桥梁工程的桥梁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5座以上;
5、修建日处理3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3座以上,或日供水50万吨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座以上;
6、修建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3项以上;
7、合同额8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含城市道路、桥梁、及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管线)总承包项目5项以上,或合同额为2000万美元以上的国(境)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1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