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湄潭县成为新一轮第二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后,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首创了“确权、确员、确股、确管”的“四确”改革路径,形成了“确权定资产、确员定股东、确股定归属、确管定经营”的“四定”改革成果。
湄潭县成为新一轮第二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后,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首创了“确权、确员、确股、确管”的“四确”改革路径,形成了“确权定资产、确员定股东、确股定归属、确管定经营”的“四定”改革成果,实现了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保证农民集体所有性质不变,农民拥有的合法收益权不变,农民对土地的承包关系不变。
三、确股定归属。确股就是组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向合作社股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放股权证。湄潭县制定《组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指导意见》,指导各村制定《股改方案》。
为了保证农民对集体土地、山林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权利不变,一方面,湄潭县通过对已承包到户的耕地、林地等进一步核实面积、划定四至界限、确权颁证,继续夯实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另一方面,采取“确权确股不确资”的方式,将未分到户的经营性和资源性集体资产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按一人一股平均量化。与此同时,将集体资金直接转化为股金,照样按一人一股平均量化到人。在核定农民股权时,只设成员股、不设集体股和其他股,并以“人为基数,户为单位”核发股权证书,折股量化到人的资产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或非法侵占、私分。股权以户为单位,实行“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以保持股权的相对稳定。通过“确股定归属”后,实现了资产变股份、资金变股金,解决了农村集体资产归属不清的问题,使农村集体资产由过去“人人抽象所有、个人实际没有”真正变为“集体真正所有、成员按份拥有”。
四、确管定经营。确管就是建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制度。按照“政经分离”的原则,湄潭县在每个行政村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对全村集体资产进行统一经营和管理,政府行使对合作社规范和监督的权力。一是指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行。湄潭县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在制定章程和完善“三会制度”(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基础上,制定《湄潭县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办法》,建立股权管理制度、收益分配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票据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经费开支审批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对外投资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十一项规章制度,实现合作社规范化运行。二是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湄潭县将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经营主体和农户进入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展流转交易,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允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在征得股东代表大会同意的前提下,用部分或全部股权在金融部门抵押贷款融资。采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者购买债券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
(遵义市委改革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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