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年度报告。本行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赣州弘富至诚会计师事务所按国内审计准则审计,注册会计师付筱娟和龚霞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宁都农商银行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一、基本情况
1.1法定中文名称: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都农商银行,法定英文名称:JIANGXININGDURURALCOMMERCIALBANKCO.LTD
1.2法定代表人:吴学奇。
1.3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捌仟捌佰叁拾捌万玖仟叁佰陆拾陆元整。
1.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1.6其他有关资料: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0MA35JG9523;金融许可证号:B0963H336070001。
二、主要业务数据
2023年,在省联社党委和赣州辖区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人行和监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社会各界人士及各位股东的大力支持下,本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为牵引,聚焦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大力实施“八行战略”,全面提高“五大能力”,统筹抓好强党建、扶实体、控风险、保稳定、促合规、提质效等重点工作,发展成效持续向好,经营管理好中趋优。2023年各项资产总计212.76亿元,负债总计196.33亿元,所有者权益16.43亿元,全行实现各项收入92375万元,同比增加12.15万元,增长4.65%,实现税后利润18793万元,人均利润55.6万元。
2.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营业利润
24175
营业外收支净额
-381
投资收益
5190
利润总额
23793
净利润
18793
2.2截止报告期末前二年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
2023年
营业收入
90185
92252
营业支出
67120
68077
年末总资产
1930686
2127649
年末存款余额
1655814
1791987
年末贷款余额
1013253
1103977
年末所有者权益
149034
164319
每股收益(元/股)
0.61
0.65
净资产收益率
12.14
11.99
每股净资产
5.17
5.70
资本利润率
资产利润率
0.94
0.93
成本收入比
30.06
30.37
2.3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62383.27
2.一级资本净额
3.资本净额
173566.22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925749.8
其中:表内风险加权资产
922785.1
表外风险加权资产
2964.7
5.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0
6.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101350
7.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1027099.8
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5.81%
9.一级资本充足率
10.资本充足率
16.9%
2.4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三、公司治理情况
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促进本行稳健经营,保护存款人和股东合法权益,本行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机构为主体的组织架构。构建了“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运转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本行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本行决策机构,承担本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监事会是本行监督机构,在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本行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章程》享有知情权、质询权、建议权等各项权利;高级管理层接受董事会领导和监事会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决策系统、高级管理层为中心的执行系统和以监事会为中心的监督系统,形成职责明晰、相互约束的制衡机制。
3.1党委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2023年,本行党委会由4名委员组成,其中党委书记1人、纪委书记1人、其他党委委员2人。党员162名,其中在职102名,下设22个党支部。完成了党建入章,明确了党委在公司的法定地位。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党委研究讨论前置程序实施细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党委集体决策制度》,党委决策和参与决策的履职边界明晰。
党委会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简历
1
吴学奇
男
党委书记
汉族,江西崇义人,197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职称,1996年9月参加工作
2
侯乐乾
党委委员
汉族,1976年8月出生,江西兴国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2001年11月参加工作
3
陈贻龙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汉族,江西赣县人,198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2005年7月参加工作
4
邱能文
汉族,江西宁都人,198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7月参加工作
2023年度,本行党委能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行的贯彻执行,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本行重大问题的决策,并通过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本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3.2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本行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2023年度,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会前20天在省级报刊刊登和所辖网点张贴了会议公告,确保股东能够充分、及时得到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地点和议程的信息,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议题信息,会议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宁都农商业银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2年度信贷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信贷计划的报告(草案)》《宁都农商银行2022年度财务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的报告(草案)》《宁都农商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对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管层及其成员2022年履职情况和考核评价结果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2年度员工薪酬和高管薪酬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等8个议案。
3.3董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3.3.1董事会的构成
本行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本行职工董事2人,非职工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与薪酬、三农、普惠金融、风险管理、关联交易控制、消保、审计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董事会成员名单
董事长
汉族,江西崇义人,197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职称,1996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本行董事长
涂相云
董事
汉族,江西宁都人,198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助理经济师职称,本科学历,1998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莲花农商银行董事长。
李洪
汉族,1969年12月出生,江西于都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职称。199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赣州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
黎晓宇
独立董事
汉族,1978年11月出生,江西宁都人,本科学历,A类法律执业资格证书,2005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江西赣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5
朱永平
独立
汉族,1993年3月出生,江西瑞金人,本科学历,A类法律执业资格证书,2017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高级主办律师。
6
李晔
董事会秘书
汉族,1974年11月出生,江西宁都人,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称职,1996年8月参加工作
3.3.2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3.4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3.4.1董事出席会议及履职情况
2023年度5名董事均本人出席了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情况。
吴学奇、涂相云、李洪、黎晓宇、朱永平等5人出席了5次董事会,分别为2023年2月14日、3月15日、4月23日、8月4日、11月27日。
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董事长吴学奇、董事涂相云、参加了21次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黎晓宇参加了19次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朱永平参加了2次专门委员会,均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情况。
3.4.2重大事项履职情况
1.2023年度经营计划。认真审议了2023年度业务经营计划,认为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当前经济发展实际,涉农贷款和小微贷款目标符合银监要求。
2.利润分配方案。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认为符合监管部门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回报,同时能保证公司2023年资本充足率可满足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董事、高管人员委任及薪酬根据《公司法》和《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议了绩效薪酬考核方案,制定的绩效薪酬考核方案,指标设计合理、考核方法科学,考核方案能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4.新产品发行情况。审议了省联社开发的百福惠农网贷和居民网贷两款互联网贷款风险模型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评估,重点对贷款的风控规则、信用评分模型、综合审批策略等指标内容和模型规则进行了充分研究和认证,
5.在年报工作中的履职情况。2022年度报告编制审议过程中,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审阅了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沟通;听取了管理层年度经营管理情况的情况汇报。审议了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认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风险控制内控制度情况:认真审议了《宁都农商银行2022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2年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2年操作风险管理总体情况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2年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2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认为宁都农商银行整体风险可控,坚持“业务发展、内控优先”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和细化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加大了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和违规操作行为的处罚力度,三道防线环环相扣,风险防范能力日益提高。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
3.4.3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2月14日关于《宁都农商银行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2年度关联交易工作报告》的独立意见。4月23日关于《宁都农商银行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宁都农商银行2023年关联方名录的报告》独立意见。11月27日关于《宁都农商银行2023年关联方名录的报告》独立意见。2023年独立董事未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异议。
3.5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3.5.1监事会的组成
本行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本行职工监事2人,外部监事3人。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对董事和高管层尽职尽责情况、重大经营项目情况和年度经营真实性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监事名单
任职
监事长
陈碧林
职工监事
汉族,江西宁都人,196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职称。1989年5月参加工作
刘斐
外部监事
汉族,1973年2月出生,江西兴国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职称。1998年8月参加工作,现为兴国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
廖金荣
汉族,1986年8月出生,江西宁都人,大专学历,2006年7月参加工作,现为江西众立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雪冬
汉族,1978年1月出生,江西宁都人,高中学历,2007年参加工作,现为宁都县兴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3.5.2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度,宁都农商银行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宁都农商银行2022年度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2年度财务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务预算的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宁都农商银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宁都农商银行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选举陈贻龙、陈碧林、廖金荣为宁都农商银行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陈贻龙、陈碧林、廖金荣为宁都农商银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宁都农商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管层及其成员2022年履职情况和考核评价结果的报告》等21个议案。出具了对2022年绩效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意见。
3.6监事年度履职情况
3.6.1监事出席会议及履职情况
2023年度5名监事均本人出席了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情况。陈贻龙、陈碧林、刘斐、廖金荣、张雪冬5人均出席了4次监事会,分别为2023年2月23日、4月24日、8月4日、8月4日、11月27日。
3.6.2监事出席会议及履职情况
3.7高级管理层成员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高级管理层名单
从业
年限
任职资格
副行长
23
获得银保监部门的核准
11
3.8总行部门设置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并结合本行实际,总行机关设置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审计部(党风行风监督室)、风险合规部、信贷管理部、财务会计部、运营管理部、业务拓展部、网络金融部、安全保卫部。4个事业部,分别为:金融市场事业部、小微事业部、三农事业部(普惠金融事业部)、清收事业部。
3.9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下辖34个营业网点,具体为:1个营业部,33个支行。营业网点遍布宁都城乡,是宁都县机构网点最多、客户资源最广、业务规模最大的地方银行机构。
3.10员工基本情况
2023年末,全行在职员工343人。按受教育程度分:研究生5人,本科201人,专科及以下137人,中级职称3人,助理职称51人。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2年末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填列)
股本
28839
资本公积
5721
其他综合收益
4298
243
4541
盈余公积
19901
2055
21956
一般风险准备
39282
54
39336
未分配利润
50993
12934
63927
股东权益合计
15284
164318
4.2股东权益变动表
股东类型
2023年末股本数
占总股本比例(%)
法人股
7816
27.1
非职工自然人股
16102
55.84
职工自然人股
4920
17.06
4.3最大十户股东及持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
持股比例(%)
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57
9.56
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89
7.59
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00
7.28
上海泓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55
1.58
廖长生
272
孙康敏
239
0.83
温小洪
204
0.71
温秋华
176
华莎
152
0.53
傅方妹
4.4报告期末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
主要股东
持股份额
实际控制人
江西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2
22
17.91
15
4.5报告期内与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关联交易情况
对该主要股东所在集团内单个主体的最高授信余额
对该集团合计授信余额
4.6股权出质情况
4.6.1股权出质基本情况
2023年末出质股东户数25户,占本行股东总户数的2.11%,已出质股金金额761万元,占本行股本总额的2.63%(不含孳息);其中以股权质押反担保方式出质户数为0户、金额0万元,在其他农商银行出质25户、金额761万元,无在其他银行出质情况。
4.6.2主要股东出质股权情况
出质份额
出质份额占持股份额比例
4.6.3其他情况
4.7关联交易情况
4.7.1关联方与商业银行关系的性质
关联方包含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关键管理人等。
4.7.2关联方身份的基本情况
宁都农商银行关联方身份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
4.7.3关联方所持本行股份情况
宁都农商银行关联方所持股份情况详见附件2:
4.7.4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署协议、做出安排,协议生效后视为关联方的协议内容
本行未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署生效后视为关联方的协议;未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做出视为关联方的安排。
4.7.5关联交易的类型
关联交易分为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一般关联交易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下的交易。重大关联交易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上,或该笔交易发生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截至2023年末,本行关联方在本行的关联交易只有贷款授信,无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贷款承诺,以及其他实质上由商业银行或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等,且均为一般关联交易,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4.7.6关联交易的金额及相应比例
截止2023年末,本行资本净额为173566.22万元,关联交易金额共5049万元,关联交易占比为3.48%。其中:一般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5049万元,关联交易占比3.48%;重大关联交易0笔,金额0万元,关联交易占比0%。本行对最大单个关联方的授信金额1520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0.88%;本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3120.21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1.8%。
4.7.7关联交易未结算项目的金额及相应比例
无关联交易未结算项目。
4.7.8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执行本行贷款利率管理办法,定价政策与其他客户同类授信条件一致。
4.7.9其他事项
(1)一般关联交易笔数65笔、金额5049万元;
(2)重大关联交易0笔、金额0万元。
五、风险管理情况
5.1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
主要风险指标
监管要求(标准值)
资本充足率(%)
16.90%
≥10.5%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贷款拨备率(%)
6.89%
≥2.5%
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
351.98%
≥150%
不良资产率(%)
0.98%
≤4%
不良贷款率(%)
1.96%
≤5%
存贷比例(%)
61.61%
≤75%
资产流动性比例(%)
54.55%
≥25%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5.19%
≤10%
成本收入比(%)
30.40%
≤35%
5.2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行业种类
2023年末余额
占贷款总额比例(%)
农、林、牧、渔业
187517.99
16.99
采矿业
2500.00
0.23
制造业
94908.37
8.6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1366.42
1.03
建筑业
100869.14
9.14
批发和零售业
117327.64
10.6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7881.12
4.34
住宿和餐饮业
56503.40
5.12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306.57
0.3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923.89
1.1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7810.27
3.42
教育
6088.47
0.55
卫生、社会工作
21507.50
1.9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759.95
0.34
个人贷款(不含个人经营性贷款)
276430.72
25.04
买断式转贴现
122275.78
11.08
合计
1103977.23
-
5.3最大十户贷款
客户名称
2023年贷款余额
占资本净额比例
宁都县中医院
9002.00
5.19
江西领丰电子有限公司
7020.00
4.04
宁都县人民医院
6000.00
3.46
江西蒙天乳业有限公司
5015.54
2.89
宁都江源水电有限公司
4820.00
2.78
赣州市晟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4506.50
2.60
7
宁都城北医院
3400.00
1.96
8
宁都县登峰工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
1.73
9
宁都县城乡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0
宁都县农投澎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880.00
1.66
5.4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正常
1073583.6
97.25
8769.14
0.79
次级
10549.13
0.96
可疑
10979.86
0.99
损失
95.5
0.01
贷款合计
5.5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2023年期初数
2023年期末数
贷款损失准备
56750.39
61512.46
5.6年末对外投资情况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869.06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2911.41
债权投资
793442.36
其他债权投资
72869.44
长期股权投资
14359.69
投资合计
890451.96
5.7不良贷款控制效果
2023年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为21624.49万元,不良率1.96%,信贷基础质量持续夯实。
5.8主要表外项目情况
2023年末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0万元,比年初上升0万元。
六、本行对各类风险的防范对策和措施
2023年,本行坚持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及监管部门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和工作部署,始终紧绷风险防范这根弦,全面落实风险责任,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坚决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坚决守住了不发生大案要案的底线,并突出对实质风险的把控,变被动防控风险为主动经营风险,进一步增强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建立健全了案件防控体系,落实了案件防控的主体责任,案件防控意识更加牢固,基础更加扎实。
6.1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依据《章程》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设立了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等专业管理监督机构,并制定了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本行高管层由一支专业知识丰富的高管人员组成,3名髙管人员中,2名具有经济师职称,1名具有助理经济师职称,1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2名高管有20年以上从业经历。管理层设立了风险合规部,专门从事风险监测和管理,风险监控能力较强。
6.2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本行风险管理政策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责、范围和权限的安排;对已经开展的业务全面覆盖,特别是对开发、创新、拓展业务的风险审查;适当的风险管理限额和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采取的压力测试的情形和范围;设立风险信息的报告路径;对重大风险和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本行依据省联社“三个维度、五个层次、十大机制”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核心,始终把全行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建立风险合规管理三道防线,各职能部门和各营业网点为第一道防线,各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合规管理部门为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党风行风监督部门为第三道防线。
6.3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一是本行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各主要风险,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信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二是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贷款,建立了信贷资信查询系统,采取了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三是针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有较完善的产品定价机制,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6.4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一是开展了常规序时审计。对11个支行的各项业务、内部管理、安全保卫、员工异常行为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计,发挥审计“体检”作用;二是加大了专项审计工作。开展了信贷档案管理、反洗钱、不良资产处置合规性、柜面业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关联交易管理、征信业务等专项审计,每年对所有网点查库2次。二是开展新增不良贷款责任认定与追究。对本行新增不良贷款逐笔进行责任认定,聚焦重大信贷风险和员工道德风险,有效提升信贷质量。三是开展后续跟踪审计。围绕内外部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跟踪审计,重点督促日常经营管理中问题较多的支行和部门,强化内部管理,注重根源性整改,严肃整治屡查屡犯问题。四是开展离任(职)经济责任审计。对30名股级干部开展了离任审计和2名员工开展了离职审计,防范风险。
6.5信用风险状况
6.5.1信用风险管理
6.5.2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
6.5.3信贷资产分布情况
本行以“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为市场定位,贷款投放稳步增长,支农支小定力更足;围绕当地经济发展特点,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整村授信和城区网格化营销活动,重点满足“三农”及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做好支农支小支微,助力本地经济发展。贷款分布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个人贷款等方面。截至2023年末涉农贷款余额54.92亿元,涉农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3.36亿元,实现涉农贷款持续增长目标。小微贷款余额42.26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2.27亿元,增幅5.67%。其中我行1000万以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7.87亿元,较年初增加2.41亿元,增速9.48%。2023年末,绿色贷款余额3.01亿元,涵盖了绿色农业、绿色林业、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等多个项目,主动履行了我行在环境、资源等方面的社会责任。
6.5.4信用风险集中程度
授信集中度较为合理,符合监管要求比例。2023年末,本行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集中度6.16%,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5.19%,非同业集团及经济依存客户风险暴露集中度3.04%,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集中度21.20%,均在监管要求比例之内。
6.5.5流动性风险状况及对策
6.5.6市场风险状况及对策
6.5.7操作风险状况及对策
6.5.8合规风险状况及对策
本行坚守合规经营理念,促进银行业务稳健、快速发展。强化合规操作意识,做到人人主动合规,事事处处合规,逐步培育和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制定了合规审查实施办法、不良贷款管理办法、贷款五级分类管理考核制度、审贷分离、贷款分级审批制度、计算机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柜面业务操作规程、案防合规量化考核办法、员工行为监督管理等制度办法。实行了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层层把关、单独考核的合规管理体制,把合规管理贯穿于员工管理、业务操作流程的各个环节。通过全面提高制度流程执行力,加强合规文化教育,厚植合规文化建设,夯实合规发展根基,进一步提升了本行防险控案的整体能力。
6.5.9信息技术风险情况
信息技术风险主要是信息网络突发事件或不法分子借助网络系统、高科技手段实施犯罪而引发的风险。本行推进了信息科技建章立制工作,不断完善信息科技标准规范,结合本行实际制定计算机相应的内控制度,切实将本行的网络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推行软件正版化管理,实时跟踪内网防病毒管理情况;持续做好内部安全检查与保障,防范了信息技术风险。
6.5.10安全生产风险情况
安全生产风险主要是经营过程中,因内部管理、硬件设备、外部不可抗因素等,导致出现财产损失和危及人生安全的风险。本行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确保全行安全稳定运行,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各自岗位、条线工作职责,与周边单位和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员工和安保人员业务培训,开展防火防盗防爆演练,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深入推进平安农商银行建设。三是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营业网点、自助设备和武装押运、防火防盗、值班值守、重大事项报告等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防死守、严防严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处处如履薄冰”的警惕感,以“一万”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
6.5.11声誉风险状况及对策
加强声誉风险管理,提高声誉风险管理能力,维护和提升本行的声誉和形象,进一步落实声誉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人员责任。一是全面加强舆情监测处理。加强事前管理,做到从源头上控制和缓释声誉风险,安排专人通过网络搜索引擎等途径对新闻媒体进行实时监测,发现涉及负面新闻及时报告、积极应对。二是持续增强正面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地创建、维护、巩固和提升农商银行声誉,积极参与省联社内网、外网及各类外部报刊杂志的征稿、投稿;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我行工作情况,重点是支持县域经济的措施与贡献等,争取党政部门的支持,营造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三是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将解决问题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有力维护农商银行的社会形象。同时,持续推进信息科技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监督“三道防线”建设,提升应急保障能力,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6.5.12同业竞争风险
目前,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银行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银行金融机构面临诸如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等挑战。
针对同业竞争风险,本行通过建立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调整营销策略,合理确定市场定位,寻找市场空缺,加强服务手段创新,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培养并逐渐扩大基本客户群,稳定优质客户群,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持续加强本行已形成的规模和机构网点优势,保持在同业竞争中的领先地位。
6.5.13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6.5.14金融消费者权益状况
6.5.15其他风险状况
截止2023年末,本行未发现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及其他风险。
七、服务“三农”及普惠金融服务情况
2023年末,涉农贷款余额549210.49万元,较年初增长33638.9万元。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411344.64万元,较年初增长3602.34万元,增幅0.88%,实现涉农贷款、普惠型涉农“持续增长”;小微企业贷款422643.67万元,较年初净增22663.18万元,增速5.67%,有贷款余额的户数9573户,较年初增长99户;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78722.66万元,较年初净增24136.03万元,增速9.48%,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14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的户数9546户,较年初增长99户,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2.96%,高于本行各项不良率1个百分点,控制在3个百分点以内。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发放加权利率5.41%,较上年下降1.03个百分点,实现“两增两控”目标。
8.1季度资本充足率:2023年1季度15.97%,2023年2季
度15.76%,2023年3季度15.72%,2023年4季度16.90%。
8.2资本充足率的信息披露
8.2.1.1信用风险:不良贷款率不超过5%,拔备覆盖率不低于150%,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不超过100%,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不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0%,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风险暴露不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15%,对一组非同业关联客户的风险暴露不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0%;对同业单一客户或集团客户的风险暴露不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
8.2.1.2市场风险:银行账簿最大经济价值变动比例不超过15%。
8.2.1.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比例不低于30%;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不低于100%
本行所有超限额情况都能依规定程序提前向风险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实施,本行确保了所有超限额情况均有书面记录。
8.2.2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计量方法,风险计量体系的重大变更,以及相应的资本要求变化。
根据监管规定,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应当支持董事会制定合理的资本规划,使本行持续满足监管要求。本行资本充足率低于法定标准时,股东应当支持董事会提出的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措施,通过增加核心一级资本等方式补充资本,使资本充足率在期限内达到监管要求。
8.2.3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其它重要风险暴露和评估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2.3.1信用风险:本行在单一与组合两个层面上对信用风险进行计量与评估。单一信用风险的计量与评估对象包括借款人或交易对象以及特定贷款或交易,组合信用风险的计量与评估对象包括本行各级机构及国家、地区、行业等。
8.2.3.2市场风险:本行选用适当的方法度量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对银行账户中的可供出售类资产进行定期估值,逐步实现对交易账户的逐日评估。
8.2.3.3操作风险:本行采用自我评估和第三方独立评估等方式对操作风险的影响程度和控制能力进行持续评估。自我评估可由各级操作风险管理部门牵头负责,也可以由各级业务部门和支持保障部门自行发起组织。第三方独立评估主要由外部监管部门、外部审计部门、本行内部审计部门进行。
本行按照有关监管部门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要求,根据本行市场风险状况和资本实力,为本行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
8.3资本、风险加权资产的构成及资本充足率
8.3.1资本的构成。2023年,本行资本由核心一级资本及二级资本构成,核心一级资本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构成;二级资本只有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具体构成如下表:
2023年3月
2023年6月
2023年9月
2023年12月
1.核心一级资本
152881.5
154313.68
159923.99
164318.65
1.1实收资本可计入部分
28838.94
1.2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
5720.53
1.3盈余公积
19900.61
21955.52
1.4一般风险准备
39282.36
39335.50
1.5未分配利润
55800.34
56551.83
62510.46
63927.21
1.6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7其他综合收益
3338.72
4019.41
3671.09
4540.95
2.核心一级资本监管扣除项目
2823.16
2704.59
2199.70
1935.38
2.1全额扣除项目合计
682.57
628.24
573.90
672.81
573.9
12
2.2门槛扣除项目合计
2140.59
2076.35
1625.80
1262.57
13
2.2.1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
14961.43
14
2.2.1.1其中应扣除金额
1625.8
3.其他一级资本
16
4.其他一级资本监管扣除项目
17
5.二级资本
11250.55
11565.59
12128.91
11428.64
18
5.1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19
5.1.1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采用权重法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银行)
20
6.二级资本监管扣除项目
21
7.资本净额
7.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50058.34
151609.09
157724.29
7.2一级资本净额
24
7.3总资本净额
160908.34
162774.48
169536.30
8.3.2风险加权资产的构成及资本充足率。2023年,本行的风险加权资产由表内风险加权资产、表外风险加权资产及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三部分构成。其中表内风险加权资产主要由存放中内银行款项、贷款、债券投资、购买同业存单、存放同业款项、长期股权投资、买入反售、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项及固定资产净额等构成;表外风险加权资产均为风险权重75%的未使用的信用卡授信额度,无其它表外资产;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为采用“基本指标法(以最近三年的总收入为基本指标)”计量的加权操作风险。
单位:万元%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4.1+4.2+4.3)
911294.83
936812.86
982441.37
4.1表内风险加权资产
908385.65
933639.56
979210.34
4.2表外风险加权资产
2909.18
3173.3
3231.03
5.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6.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95988.00
95988
101350.00
6.1基本指标法
7.校准前风险加权资产合计(4.+5.+6.)
1007282.83
1032800.86
1078429.37
8.因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而导致的额外风险加权资产(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银行适用)
9.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7.+8.)
1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9.)
14.90
14.68
14.63
15.81
11.一级资本充足率%(2./9.)
12.资本充足率%(3./9.)
15.97
15.76
15.72
16.90
8.4.1逾期及不良贷款总额、贷款损失准备
2023年度,本行不良贷款率、拔备覆盖率、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均达目标要求,具体如下:
1.各项贷款
1074051.97
1093342.68
1107791.85
1.1正常贷款
1058515.75
1079280.70
1091453.70
1082352.74
1.1.1正常类
1048272.88
1069436.95
1080627.70
1073583.60
10242.87
9843.75
10826.00
1.2不良贷款
15536.22
14061.98
16338.15
21624.49
1.2.1次级类
8029.17
7643.70
11994.27
1.2.2可疑类
7245.88
6144.86
4231.70
1.2.3损失类
261.17
273.42
112.18
95.50
2.逾期贷款
28567.96
31929.73
33232.9
36050.36
2.1逾期90天以上贷款
11825.62
9753.43
13437.65
15853.75
3.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65445.12
67544.22
65407.7
76113.28
4.不良贷款率
1.45%
1.29%
1.47%
5.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
76.12%
69.36%
82.25%
73.31%
6.拔备覆盖率
421.24%
480.33%
400.34%
8.4.2集中度指标状况
2023年度,本行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未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0%,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风险暴露未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15%,对一组非同业关联客户的风险暴露未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0%;对同业单一客户或集团客户的风险暴露未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具体如下:
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与一级净资本净额的比率
5.46%
6.07%
6.34%
6.16%
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余额与资本净额的比率
5.10%
5.65%
5.43%
最大单家非同业集团或经济依存客户风险暴露与一级资本净额的比率
3.60%
3.55%
3.37%
3.04%
最大单家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与一级资本净额的比率
21.13%
22.43%
21.56%
21.20%
最大单家同业集团客户风险暴露与一级资本净额的比率
0.00%
8.4.3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状况
2023年度,本行流动性比例均未低于30%;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均未低于100%;银行账簿最大经济价值变动比例均未超过15%,具体如下:
流动性比例
76.71%
86.19%
87.44%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559.09%
766.3%
773.78%
210.23%
银行账簿最大经济价值变动比例
14.7%
11.08%
14.84%
14.63%
九、薪酬管理情况
9.1薪酬政策。2023年,对照现代银行以效益为核心的目标评价体系和省联社全面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本行着重以绩效考核为基础,优化薪酬改革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机制,使每位员工能够了解自身绩效的构成,增强员工对绩效考核的理解与认同。考核过程中及时监控考核机制对被考核对象经营行为影响,积极实行绩效面谈机制,加强对绩效考核结果的跟踪,收集被考核者的反馈意见、建议和疑问,发现发生偏离既定目标情形时,及时分析原因,调整指标设置,改进考核办法。按照“当期绩效决定薪酬、长期业绩决定升迁”的目标,将绩效薪酬全额与个人业绩挂钩,根据其岗位职责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逐步形成了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员工贡献为核心的绩效薪酬考核体系,充分激励全体干部员工在本职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为企业创造利润、为社会创造财富。加快业务转型,加大对中间业务收入绩效的考核力度,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互联网金融纳入绩效考核。
9.2薪酬考核原则及指标
绩效考核实行“同质同价、突出贡献”“正向激励、多劳多得”“全额挂钩、考核到人”“风险管控与业务发展并重”“党建考核与绩效考核相融合”的原则。绩效量化考核指标分风险管控、合规管理、质量效益、发展转型、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等五个模块,同时员工绩效量化考核指标嵌入普惠金融业务,主要包含:小微企业及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巩固脱贫成效及乡村振兴贷款等。
9.3薪酬延期支付情况。鉴于经营风险,特别是贷款风险的滞后性,本行按照短期利益与长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对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为50%,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比例为40%,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均为三年。2023年度本行计提延期支付薪酬金额548万元,支付延期支付薪酬金额807万元(包含近三年延期支付分期兑现)。
9.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工作单位
薪酬
宁都农商银行
42.94
37.62
33.27
32.93
监事
14.24
17.81
刘雪梅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17.52
邓红平
审计部总经理
17.46
罗斌
风险合规部总经理
17.56
李荣明
信贷管理部总经理
18.08
符胜彪
金融市场事业部总经理
20.80
王万松
清收事业部总经理
17.16
杨浩浩
评审人员
14.57
饶勇鹏
16.83
十、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职责
10.1董事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确定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的实施,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支农支小发展战略;
(四)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慎利润分配方案(将主要股东以书面形式向本行作出在必要时向本行补充资本的长期承诺作为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制定资本规划(包含主要股东以书面形式向本行作出在必要时向本行补充资本的长期承诺的内容),承担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
(六)拟订本行重大收购、收购本行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审议批准本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及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副行长、内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合规部门负责人;
(十)确定本行的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董事会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
(十一)制订本行章程的修改方案,制订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薪酬制度;审议并批准不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高级管理层履职问责制度;审议或批准对经营活动有重要影响的具体制度,以及其他须由董事会审议或批准的制度。
(十二)负责本行的信息披露,并对本行的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
(十三)提请股东大会聘用或者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行长的工作;
(十五)通报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执行整改情况;
(十六)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会对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结果;
(十七)制订本行董事年度薪酬、津贴方案,报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按照监管规定,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事项,监督本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
(十九)制订股权激励方案;
(二十)定期评估并完善银行本行公司治理;
(二十二)建立本行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
(二十三)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
(二十四)法律、法规或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或者监管部门要求董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属于本行党委会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范围的,应当事先听取本行党委会的意见和建议。
10.2监事会职责。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公司情况的发展战略;
(二)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三)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
(四)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
(五)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
(六)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七)对本行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八)对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九)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薪酬制度;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制度;审议并批准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监督制度的制定与完善;监督制度的实施;监督其他制度管理情况;
(十)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十一)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10.3高级管理层。本行设行长1名,副行长2名。行长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内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合规部门负责人;
(二)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本行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代表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提交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在本行发生挤兑等重大突发事件时,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向有关机构和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七)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由行长行使的职权。
十一、资本管理计划
为满足不断提髙的资本监管要求,本行在充分考虑业务发展、经营转型、营利增长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三年资本规划(2022-2024年),确保资本充足稳定,加大资产结构调整力度,提髙资本配置效率,加强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流程,提髙资本管理水平,加强压力测试,完善资本应急预案,加强资本预算和考核,增强资本约束意识,根据本行发展战略与总体风险偏好,优化经济资本在各业务条线的合理配置,并通过经济资本配置引导业务部门合理调整业务结构与客户结构,以经济资本约束风险资本增长,实现资本水平和风险水平的合理匹配,提髙资本使用效率。引导全行树立资本约束意识,使资本成本概念和资本管理理念融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定期审查和管理资本结构,并通过资产负债管理优化资本结构和期限搭配,提髙资本筹集效率,维持资本结构的总体平衡。
十二、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本行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二)股权质押情况。2023年末,我行股权质押比例为2.63%(不含孳息)。
(三)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四)报告期内,本无抵贷资产的收购。
(五)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六)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财务会计报告
本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赣州弘富至诚会计师事务所按国内审计准则审计,该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详见附件3。
附件:1.农商银行2023年末关联方身份的基本情况统计表
2.宁都农商银行2023年末关联方所持股份情况统计表
3.弘富会师审字[2024]第002号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