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以及生产许可文件。
申请材料: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有效、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需手写签字,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整理成册。
【办理流程】
申请:1个工作日;
受理:2个工作日;
审查:7个工作日;
决定:3个工作日;
发证: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办理地点】
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
联系人的身份证件;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其附件/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注册备案产品的产品说明书、标签;
【资料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具体经办人签字并标注日期;逐份加盖证件持有人公章。
实际使用的最小销售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原件需粘贴在A4纸上,加盖申请人骑缝章;若实际包装无法粘贴在A4纸上,应当附上A4纸打印的完整包装彩色图片。
【办理结果和样本】
【申请链接】
【法规依据】
【可办地区】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浙江、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贵州、甘肃、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河北、江苏、江西、吉林、辽宁、宁夏、内蒙古、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云南。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