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〇五号主席令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01
新种子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是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推动种子产业化,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的法律。
《新种子法》重点在于扩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范围及保护环节、新增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加大伪劣种子打击力度并完善了侵权赔偿制度、加强了种质资源保护,以上四个方面是新种子法的主要变化,其中扩大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及保护环节这一项会较大程度的影响到农资销售渠道的改变。
保护范围及保护环节
图为紫薯收获材料
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
02
笔者精辟观点
繁殖材料延伸到收获材料和
新增实质性派生制度是我国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重大举措!
为什么这么说呢?之前我国植物新品种权很难保护,核心原因有两项:一是种子同质化严重,品种稍有变异就申请新品种权,同质化严重导致维权难,引入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后,品种差异度低的很难申请新品种权,实质性派生的品种要求得到原始品种的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同意,这样品种同质化的问题解决了;二是植物新品种权只保护繁殖材料不保护收获材料,销售端不受保护,而种苗、种植环节相对分散,前期打假维权相对困难,到了销售端不受法律保护,是新品种权维权困难的主要原因,《新种子法》从根本上解决了新品种权的保护问题,为下一步我国种业振兴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新种子法实施对农资销售渠
道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笔者认为:新种子法对新品种权的保护从繁育材料延申到收获材料这项变化会极大的影响到农资的销售。
农作物我们一般分为大田作物和经济作物,大田作物如:小麦、玉米、水稻、棉花、花生、油菜等,这些作物一般都是买种子后种子,种子一般是种子公司繁育然后销售,种子公司是否侵权或者合法不容易改变农资销售渠道,且因为主要的粮油棉种植面积较大,种子销售额足够大,一般不会通过新品种发展种植基地去进行终端产品的销售,大部分价格较稳定没有大差异,如果有也是粮油棉产品的细分品种,如紫色小麦、特区区域的水稻、特色的花生等;经济作物蔬菜如:黄瓜、西瓜、甜瓜、西红柿、茄子、辣椒、甘蓝、白菜等,一般需要买种子或种苗种植,果树如:柑橘、苹果、葡萄、梨、桃、樱桃一般都是嫁接苗或者叫扦插苗或芽执行嫁接,马铃薯、甘薯、草莓等是通过薯块或组培苗或剪切苗或匍匍茎苗进行种植。
水果、蔬菜、薯类的品种繁多,高品质品种的溢价往往是比较高的,如葡萄品种“阳光玫瑰”,前几年的价格甚至高达200元/斤,因为没有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短短几年间价格大幅度下行,现在好多地头价低至5元/斤,再持续发展几年,估计好多种植户又要亏损,最后只有优生区和管理水平高的种植园才能够长期存在,所以新品种权保护也是维持产业链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
03
笔者举例分析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下的优秀品种,很容易催生从种苗到餐桌的全产业链业态。新西兰”佳沛奇异果“是一个比较经典的案例。
奇异果侵权案
奇异果营销模式
特色品种全产业链运营
就笔者了解,中化MAP运营的瑞士先正达独有品种紫色小番茄,中国商品名“仰慕”紫色小番茄,山东宇泰生物种业的泰紫薯1好紫薯品种,商品名“紫薯皇后”都是全产业链做法,目前这两个品种都由生鲜供应链龙头企业佳农集团代理。
04
农资供应持续扩大
基于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优秀品种持续的构建全产业链生态,那么种植端需要的种苗、各种肥料、各种农药都会标准化集中采购,既有保障食品安全杜绝农残及有害物超标的原因,也有确保高质量农产品生产而进行的标准化生产的需求,总之种植业全产业链生态构建的越多,体系内农资的采购就会越集中,且这种趋势会越来越明显,“百果园”有着较大的水果蔬菜销售渠道,近年来也设立了农资供应公司为签约农场提供部分农资,相信未来的农资供应量也会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