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很多院校发布了招生简章,也说明“考研信息战”进入了新一轮竞争,同学们在备考的同时,千万不要忘了去目标院校、目标城市的考试信息网,了解新的政策信息!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内容如下:
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专业学位)
招生简章
哈尔滨师范大学
二〇二二年九月
哈尔滨师范大学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坐落于素有“冰城夏都”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哈尔滨,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哈尔滨师范大学创建于1951年。其前身是肇始于1929年创办的东省特别区美术专门学校,1947年更名为松江省立行知师范学校。后经历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1951—1956年)、哈尔滨师范学院(1956—1980年)等重要发展时期,1980年定名为哈尔滨师范大学。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以“行知精神”为代表的大学文化,恪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从师准则,践行“敦品励学,弘毅致远”的校训精神,凸显思政引领和教师教育办学特色。学校先后获批1个“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4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全国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学校先后荣获“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学校在哈尔滨市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5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1.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29.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亿余元。建有以校史馆、文博馆为核心的四馆一体的展览中心。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1200余万册,是“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
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共10个专业通过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等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30余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9个、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获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学校连续三次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获批国家级、省级新文科建设、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教学改革成果奖百余项。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700余人,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3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6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龙江学者”12人,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8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17人,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1人,省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人才17人,省级教学名师27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22人。
学校大力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立了覆盖全省的G-U-S教师教育联盟,推进地方政府、高校和中小学校联合培养教师教育人才。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期保持全国领先优势地位,支持建设的哈尔滨音乐学院、青冈实验中学和顺迈学校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建成黑龙江现代文化艺术产业园区、双创艺术园区和创意设计园区,连续30余年承办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哈师大专场演出,积极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学校通过成果转化、政策咨询等形式,在服务国家战略和黑龙江省强省建设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站在新时代新的历史方位,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全国教育大会以及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立足龙江,面向全国,以《哈尔滨师范大学章程》为基本遵循,坚持“三步走”发展战略和“七位一体”发展思路,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不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培养有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卓越教师及其他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为建设“国内一流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报考须知
一、招生概况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原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报考及复试资格。
(二)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除外)的报考条件同(一)。报考法律专业的考生,除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外,应符合下列条件:
1.法律(非法学):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法律(法学):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报考的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除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外,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专业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2.报名流程:
3.注意事项:
(1)哈尔滨市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有哈市户籍的但是在外地高校就读的应届生除外)网报时必须直接选择哈尔滨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2314)。户口不在哈市且不在哈市工作的考生,请按户籍所在地就近选择报考点,以免影响报名是否成功。我校将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严格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点选择条件,对于弄虚作假者,不予确认。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9)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
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准考证发放: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生资格审查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报考美术学院美术学(130400)专业、设计学(130500)专业、美术(135107)专
日8:30。
(三)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12月24日下午科目二: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科目三:业务课一12月25日下午科目四:业务课二
12月26日上午科目四为术科考试的科目(科目代码为5XX)。
部分专业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
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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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
(法学)。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
程。
六、调剂
调剂工作将在国家制定并公布全国统考和联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
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
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
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
我校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当年录取工作规定,根据下达的招生计
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
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
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
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以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
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含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
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
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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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
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录取资格或学籍。
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
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费及奖助贷政策
8000元;专业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会计、音乐、美术、艺术设计、广播电视、新闻
与传播专业每生每年9000元、公共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外)为每生每年8000元;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学制3年,寒暑假授课)。所有非定
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还
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其奖励标准为8000元到12000元。
十一、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
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
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
(五)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英语语种考生,除汉语国际教育、美术、艺术设
计等专业为“英语一”外,其它均指定为“英语二”。
(六)未尽事宜请与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哈尔滨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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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问答
一、外地考生如何报考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答:在全国各地都可就近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每年10月份全国网上报名时,提
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考试。
二、考生如何报名?
答: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环节,缺一不可。
三、科目四为术科考试的如何进行?可否在外地进行术科考试?
答:我校如下专业:美术学、设计学、美术(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艺术设计(艺术
硕士专业学位)科目四为术科考试,报考上述专业及方向的所有外地考生,必须选择能
行术科考试。
四、研究生报考类别、录取类别有哪些?各类别有何区别?
答:1.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研究生:档案与组织关系迁至学校,全日制学习,毕业
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就业全日制研究生:档案与组织关系留原单位,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
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档案与组织关系留原单位,非全日制学习,考生报
考时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五、研究生学制如何?
答: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至四年(学术硕士为三年,专业硕士:会计、翻译、
电子信息、体育、应用统计、法律(法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教育、汉语
国际教育、艺术、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资源与环境、法律(非法学)为三年。),
如学生学习成绩优秀,提前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并在本专业有突出成果
六、是否允许跨学科报考?
答:我校接受考生跨学科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除外),录取时无需加试任何科目。
入学后须补修所学专业三门本科主干课程,以完善专业知识结构。
七、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哪些考试和在校学习要求?
答:1.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考试内容、复试分数线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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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毕业生完全相同。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分数线者可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除参加我
校组织的各项考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合格者方可被正式录取。
2.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按我校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
在完成正常课程学习的同时,辅修两门或两门以上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辅修课程不
及格者不准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八、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否可调整?
答:在录取过程中,由于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相对滞后,各专业报名和考试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招生简章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科学调整。
九、2022年报考人数和录取分数线?
答:2022年报考人数为10416人,录取2096人。达到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一般均可参加我校复试,择优录取。
十、关于人事档案和户口迁移的问题?
十一、对体格检查的要求?
答:考生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十二、如何选择导师?
答:报名时只选择报考专业、研究方向,不选择导师。新生入学后根据考生报考研究方向及《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管理办法》确定导师。